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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第1号(总第189期)

发布日期:2017-03-15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号(总第189号)                   0一七年三月八日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1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6

关于设立人事代表选举等七个工作委员会及其组成

人员名单的决定……………………………………………………12

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决定………………………14

关于批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舒城县金龙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等

两家单位融资有关问题等议案的决议……………………………15

关于提请审议舒城县金龙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

融资有关问题的议案………………………………………………16

关于提请审议舒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融资

有关问题的议案……………………………………………………17

关于提请审议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

融资有关问题的议案………………………………………………18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20

关于提请任命李家响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22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4

关于伍龙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25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6

关于提请任免江淼等同志法律职务的报告……………………………27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出席、列席人员名单………………………………………………28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3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吴家文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关于设立人选工委等七个工作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的决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融资有关问题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任命了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并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参加会议。

张瑞杰在会上就做好本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作强调讲话。他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牢记使命,不忘责任。要牢记组织的肯定和信任,不忘群众的重托和期望,在县委的领导下,担起责任,做好各项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要更加向中心和大局靠拢,为促进发展汇聚合力。要加强学习,用心履职。必须加强学习,尽快熟悉相关规则和程序,规范言行,维护人大工作的严肃性。要依靠代表,联系群众。要加强代表培训,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活动,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意见,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赵珞,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俊东,汤池镇人大主席杜大庆、干汊河镇人大主席徐亮,县人大代表朱学品、尤守付,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瑞杰

201733日)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已经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议程。本次会议上,我们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任命了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七个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有关议案,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节奏快、效率高,体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良好的履职能力。

审议通过的工作要点,是常委会年度工作的总要求和总安排。现在,各工委组成人员已经明确,请大家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积极做好相关的调查研究,为提高工作质量打好基础。会议高票通过了对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命,是坚决贯彻县委的人事安排意图,也体现了对通过任命同志的信任和鼓励。我相信,他们也会感到多了一份责任。下面,重点就做好本届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牢记使命,不忘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于推动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出我们34位同志组成本届县人大常委会,这是县委对我们的肯定和信任,是全体县人大代表对我们的重托,也是全县人民对我们的期盼。我们在感到光荣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肩负的重责。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增强政治定力,坚持和依靠县委的领导,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尽心尽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近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再造舒城新高地,向全省第一方阵冲刺”的目标,抢抓机遇,顽强拼搏,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逆势上扬,蒸蒸日上”的可喜态势。继续保持这种态势,把舒城建设好、发展好,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人大工作要更加向中心和大局靠拢,为促进发展汇聚合力。只要有利于发展的事,我们坚决支持;对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公正看待、客观分析,并提出务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在监督工作中,要将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重大事项决定中,要坚决贯彻县委决策,依法支持政府工作,营造同心合力的工作氛围。在人事任免中,要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把贯彻党委意图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确保县委意图的实现。

三、加强学习,用心履职

人大工作涉及面广,形式和程序上的规范性要求多,要做好工作,必须加强学习。新一届人大常委会34名组成人员中,25名同志是新当选的,大家对人大工作还有一个逐步认识和适应的过程。继续留任的同志,也有一个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的问题,我们都要不断加强学习。特别是新来驻会的同志,要继续保持勤勉的劲头和严谨的作风,认真学习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积极适应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办公室正在组织编印有关人大工作的制度汇编,请大家拿到之后认真学习,尽快熟悉相关规则和程序。我们还要珍惜在人大工作的机会,规范言行,用心履职。无论在任何场合,都要谨慎使用话语权,在细微小节中维护人大工作的严肃性。在这里,也真诚希望大家多思考今后的工作,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直接跟我交流,我们共同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一点。

四、依靠代表,联系群众

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人大常委会是由代表选举产生的。只有保持同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使人大工作顺应民心,贴近民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本届311名县人大代表中,三分之二是新当选的,要尽快组织代表学习和培训,使他们熟悉和掌握履职必需的法律和业务知识。继续做好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工作,切实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要进一步规范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程序,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意见,使人大的各项工作建立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基础上。

同志们,俗话说,良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今天,我们为本届人大工作开了一个好头。我相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全体组成人员尽责、尽心,同责、同心,一定会不辱使命,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舒城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努力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 为实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再造舒城新高地,向全省第一方阵冲刺”的目标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改进监督方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1.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将县委决策部署、“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积极运用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探索实行专题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的跟踪监督。

2.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人才工作情况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报告、水库移民工作情况报告、农业保险工作情况报告、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报告主任会议听取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交办工作情况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3.深化计划和预决算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批准2016年县本级决算。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适时听取和审议2017年县级预算调整情况报告。积极推动预算执行绩效评估和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支持政府强化审计监督。重点关注2015年度决算审查报告和2015年度同级财政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等。深化部门决算审查,督促财政部门进一步拓展部门决算批复制度覆盖范围,强化预决算公开监督。

4.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继续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江淮普法行”、“江淮环保世纪行”、“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协助省、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在我县开展的有关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

5.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认真审查县“一府两院”及乡镇人大主席团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6.加强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重要信访事项的跟踪督办,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调查研究,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7.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注重倾听民声民意,就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适时开展对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旅游扶贫、电商及物流企业发展、《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农业机械化服务等工作进行调研。调研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评议办法。组织视察小集镇建设。

8.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和程序,建立人大与“一府两院”相关工作协调机制,主动就改革发展、民生改善、法治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进行审议讨论,必要时作出决议决定。重视加强对人大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推进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支持和监督政府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

三、严格任免程序,加强干部任后监督

9.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增强被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加强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工作,严格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忠诚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0.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坚持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抓住加强联系、发挥作用这两个关键环节,深化、拓展代表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11.推动国家机关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走访代表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重要活动等工作制度,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在推进常委会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一府两院”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经常听取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12.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完善代表接待选民和向选民述职制度,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加强代表履职情况监督考核,建立代表退出机制。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联系渠道、丰富联系内容,更好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及时研究处理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解决代表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不断探索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新途径。

13.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坚持和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四公开”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办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建议制度,推进县长现场办案,加大日常督办和集中督办力度,推动办理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履职水平

14.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党章为基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维护党的执政权威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统一起来,把履行法定职责与履职行为统一起来,把增强履职本领与提高政治能力统一起来。认真贯彻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加强上下级人大工作联系和工作协同,加强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合力。

15.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加强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保持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崇尚实干、勇于担当、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认真做好机关效能建设、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积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调整、健全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完善人员配备。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认真办好《公报》、《舒城人大》及人大网站,加强和深化人大宣传工作,扩大依法履职影响力。进一步树立宪法法律至上、守法护法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全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意识,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人事代表选举等七个工作委员会

及其组成人员名单的决定

201733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议,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任: 

副主任:杨伟民

  员:    魏安胜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任:韩务农

副主任:张士彬

  员:盛玉群  魏建华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任:李家稳

副主任:傅成和  钟玉红

  员:吴光皓  傅代智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任: 

副主任:曾家旗

  员: 汪守贵   徐文荣

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任:方耀光

副主任:黄庆敏

  员:    束铭文 

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任:周自力

副主任:束传东  丁长峰

  员:吴家才  宋卓飞

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任: 

副主任:查贵永

  员:梁嫣嫣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决定

201733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五十条的规定,20173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如下:

   员:方跃宏

主任委员 

         员:杨伟民       魏安胜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舒城县金龙城市

建设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融资

有关问题等议案的决议

201733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舒城县金龙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融资有关问题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舒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融资有关问题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融资有关问题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三个议案。

一、同意以舒城县金龙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舒城县中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为借款主体分别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贷款10亿元。

二、同意以舒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舒城县人民医院、舒城县金龙土地整理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为融资主体分别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约3.9亿元。

三、同意以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县中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舒城县金龙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为融资主体分别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约37亿元。

同意以上三个议案融资共计50.9亿元的本息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和管理,由县财政统筹偿还。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舒城县

金龙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

融资有关问题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因融资需要,经县政府批准,以舒城县金龙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舒城县中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为借款主体分别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贷款10亿元。具体融资情况是:

1.利用舒城县金龙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申请舒城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4亿元,期限10年。

2.利用舒城县中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S351六安至舒城段(棠树至孔集)改扩建工程项目贷款6亿元,期限15年。

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以上两个项目建设均采用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舒城县金龙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舒城县中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分别作为各项目承接主体。由县财政局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相关要求,将以上各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由县财政统筹偿还。

                           2017年1月16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舒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融资

有关问题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因融资需要,经县政府批准,以舒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舒城县人民医院、舒城县金龙土地整理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为融资主体分别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约3.9亿元。具体融资情况是:

1.利用舒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向合肥中信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期限3年。

2.利用舒城县人民医院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设备融资租赁贷款1.4亿元,期限6年。

3.利用舒城县金龙土地整理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舒城县农业春耕备耕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期限3年。

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以上项目贷款的本息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由县财政统筹偿还。

                             

 2017年2月27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

审议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融资有关问题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因融资需要,经县政府批准,以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县中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舒城县金龙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为融资主体分别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约37亿元。具体融资情况是:

1.利用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第二批光伏扶贫(一期、二期、三期)建设工程项目》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10亿,期限不低于15年。

2.利用舒城县中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舒城县20166.30特大洪灾灾后水毁修复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9亿元,期限不低于8年。

3.利用舒城县金龙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项目》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9亿元,期限不低于15年。

4.利用舒城县金龙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舒城县杭埠镇排涝工程项目》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9亿元,期限不低于15年。

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以上四个项目建设均采用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舒城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县中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舒城县金龙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分别作为各项目承接主体。将各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下的采购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及中长期财政规划,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的款项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向各承接主体支付采购资金。

                             2017年2月24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 任 命 名 单

(2017年3月3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张秀萍县长的提议,决定任命:

李家响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前敏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朱传友为县教育局局长;

孙家胜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翟恩东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黄生全为县公安局局长;

刘正虎为县监察局局长;

汤安和为县民政局局长;

吴之立为县司法局局长;

肖波为县财政局局长;

王成斌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方贤荣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家仓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成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教育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宗志松为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董士勇为县水利局局长;

卢月舒为县林业局局长;

盛方海为县商务局局长;

万红兵为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斗柱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葛兴华为县审计局局长;

王树东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勇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俊社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舒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命李家响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十款)规定,提议:

李家响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前敏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朱传友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孙家胜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翟恩东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黄生全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刘正虎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汤安和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吴之立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肖波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王成斌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方贤荣同志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家仓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成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教育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宗志松同志为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董士勇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卢月舒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盛方海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万红兵同志为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斗柱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葛兴华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王树东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勇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俊社同志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请审议决定。

   长:张秀萍

                                2017224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33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王成涛院长的提请,任命:

伍龙兵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晓天法庭庭长;

怀  红为舒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李红丽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法庭副庭长;

方献柱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法庭审判员、副庭长。

免去:

伍龙兵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职务;

怀  红的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红丽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法庭副庭长职务。


关于伍龙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经王成涛院长提请,任命:

伍龙兵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晓天法庭庭长;

怀红为舒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李红丽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法庭副庭长;

方献柱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法庭审判员、副庭长;

提请免去:

伍龙兵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职务;

怀红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红丽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法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报告。

院长:王成涛

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33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梁俊东检察长的提请,任命:

江淼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婵娟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傅业华的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文涛的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杜荣增的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关于提请任免江淼等同志法律职务的

     

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之规定,特提请任命:

  淼、陈婵娟等俩名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特提请免去:

傅业华、张文涛、杜荣增等三名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检察长:梁俊东

                              2017年2月21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32人)

  任:张瑞杰

副主任:吴家文      方跃宏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方耀光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束铭文(女)    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  宋卓飞           周自力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黄庆敏

盛玉群(女)         梁嫣嫣(女)  韩务农    傅代智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安胜   

因事请假(2人)

   员:张士彬    魏建华(女)

  9人)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成涛   县人民法院院长

梁俊东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杜大庆   汤池镇人大主席

     干汊河镇人大主席

朱学品   县人大代表

尤守付   县人大代表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