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第3号(总第191期)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3号(总第191号) 二0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目 录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1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3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4
关于舒城县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8
关于舒城县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17
关于舒城县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32
关于批准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37
关于舒城县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1-6月份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38
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50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53
关于李红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54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55
关于提请任命王文丽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56
关于暂停鲍佳佳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57
关于提请对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鲍佳佳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58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60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62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四次会议
8月24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方跃宏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了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参加会议 。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作了强调讲话。张瑞杰要求,一要坚定发展信心,全力以赴完成下半年工作任务。要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必须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必须统筹抓好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发展和项目工作,必须坚决抓实脱贫攻坚。县人大常委会要关注全县工作大局,积极参与、支持、促进各项重点工作,自觉为推动发展出力。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财政和审计工作水平。今年以来,财政和审计工作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后,要树立更高的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要正视不足,认真整改“同级审”查出问题和人大决算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突出重点,完善预算的编制,监督好预算的执行;要强化法治,坚持依法理财和依法审计。三要严格对标看齐,不断优化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严格对标看齐,用心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优良的发展环境。要扎实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要扎实履行法定职责,增强人大工作服务大局的实效;要扎实做好代表工作,汇聚促进发展的强大合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薛维功,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俊东,财政局局长肖波、审计局局长葛兴华、发改委副主任韦发长,河棚镇、晓天镇、春秋乡、百神庙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五次会议
8月30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张瑞杰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个别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会议决定任命王文丽挂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参加会议 。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汤中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俊东,公安局政委周永林,公安局党委委员、经侦大队大队长魏龙,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已经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下面,我结合会议议题和当前重点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坚定发展信心,全力以赴完成下半年工作任务
上半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同心同德,扎实奋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继续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1-6月份,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长较快,鼓舞人心。尤其是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和项目工作,成效显著。在刚才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各自掌握的情况,在不同角度,对有关工作给予了点赞。成绩值得肯定,问题也不容忽视。针对部分经济指标增长乏力、实体经济发展困难、本土企业转型升级缓慢等问题,都需要认真研究,深入分析,统筹解决。今年的时间已经过去大半,大家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舒城这几年的发展速度很快,取得的成绩很大,受到了省、市领导的褒奖和肯定,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同和拥护。应该说,近几年来,我们的发展思路是正确的,抓发展的举措是有力的。当前,发展进入了提质增效、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全县上下一定要坚定信心,保持住定力,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齐心协力抓落实、强推进,确保实现既定的目标。二是统筹抓好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发展和项目工作。围绕创新发展,突出精准招商,培育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继续坚持招大引强,依托现有平台,积极引进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方面的龙头企业,打造具有核心优势的产业集群基地。坚持工业强县战略不动摇,认真梳理、细化各级扶持政策,深入开展“暖企”活动,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别是对目前遇到困难,但仍然具有一定基础和实力的工业企业,要多方面给予帮助,使其尽快甩下包袱,重新轻装上阵。要不断加大项目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华夏幸福产业新城、环湖路、万佛湖三江旅游度假区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三是坚决抓实脱贫攻坚工作。脱贫攻坚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要抓紧时间,认真总结前期工作,对照要求,补缺补差。重点是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深入推进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提高扶贫质量。要强化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按时完成脱贫任务。我们县人大常委会在做好各项法定工作的同时,要更加关注全县工作大局,积极参与、支持、促进各项重点工作,自觉为推动发展出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财政和审计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围绕发展大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依法监督维护财经纪律,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总的来说,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两项工作是比较满意的。今后,要树立更高的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一是正视不足,认真整改“同级审”查出问题和人大决算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要坐下来认真分析,搞清症结所在。如果是大的政策层面的问题,暂时无法解决,要做好解释说明;如果是我们自身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就要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如果是为了小团体或者个人的利益,顶风违纪,就要依规问责。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如既往地重视整改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成效。二是突出重点,完善预算的编制,监督好预算的执行。预算的编制、执行是整个财经工作的核心,其重要性不可替代。财政部门要完善财政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科学预测收入,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要健全预算编制程序,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高预算透明度。审计部门要把财政“同级审”作为审计工作的核心,组织精干力量,真审严审,跟踪问效,严格监督预算的执行。把预算编好了、管好了,财经工作就进了一大步。三是强化法治,坚持依法理财和依法审计。加强财政管理和财经审计,是落实依法治理,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和审计工作,必须增强法治意识。在财政方面,组织收入和支出,都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预算调整要及时编制方案,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完成法定审计任务,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审计成果。县人大财经委和财经(预算)工委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适时介入,支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严格对标看齐,不断优化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对于地方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严格对标看齐,用心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及优良的发展环境。一是扎实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汲取“陈、杨、周”案,以及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围绕加强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建设,反省自查,厉行整改,推动人大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优化,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扎实履行法定职责,增强人大工作服务大局实效。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不驻会的同志要时刻不忘角色,按时参加常委会会议和视察、调研活动,积极建言献策;驻会的同志要深度融入角色,静下心来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调研质量和调研水平,力争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在开展监督、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工作时,要着眼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确地履行好职责。三是扎实做好代表工作,汇聚促进发展的强大合力。各级人大代表,分布在社会各阶层,是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相关办事机构,要密切与乡镇人大以及各级代表的联系,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和引导,把代表的目光吸引到全县工作大局上来,群策群力推动发展。
关于舒城县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2017年8月24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韦发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县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
一、2017年上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上半年,全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全省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全市加快绿色发展等决策部署,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大目标、大提升、大项目、大转变”的工作思路,突出“金三角”和“绿三角”发展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项目工作为总抓手,以“四个舒城”建设为根本保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上半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4.4亿元,增长8.1%;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0.8:48.6:40.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2.4亿元,增长10.8%;固定资产投资64.6亿元,增长18.4%;财政收入10.6亿元,增长23.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亿元,增长11.4%;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51元,增长7.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28元,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07元,增长8.8%。截至6月末,全县人民币存款余额368.6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194.7亿元,存贷比为52.8%,新增存贷比77.7%。
(一)农业生产形势良好
我县持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农业生产形势良好。上半年,全县实现农业生产总产值20.2亿元,增长2.4%。全县小麦种植面积13万亩,总产4.2万吨;油菜18万亩,总产2.5万吨;蔬菜播种面积13.9万亩,总产23.6万吨;茶叶种植面积7.7万亩,春茶总产1300吨;生猪饲养量25.4万头,家禽饲养量1420万只,肉类总产2.6万吨,蛋类总产0.93万吨,水产品总产1.9万吨。农业产业化进一步提升,组建了茶产业、畜禽产业、粮食生产等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上半年, 全县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63家,新增家庭农场40家,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05个。
(二)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广泛开展暖企行动,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促进省、市、县各项扶持政策入园进企,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继续安排5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路网、污水处理厂、公共绿化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两个开发区建成区面积达16.5平方公里。华夏幸福杭埠产业新城项目进展顺利。上半年,全县招商引资在建项目44个,总投资129.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32.6亿元。其中,工业项目42个,投资127.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31.2亿元。目前,已落户10亿元以上大项目5个,主要包括:投资39亿元的胜利精密,投资32亿元的智胜光学3D玻璃,投资59亿元的沃特玛创新联盟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投资12亿元的中鑫模具产业园,投资10亿元的英力电子,初步形成了以胜利精密为龙头的电子信息产业,以沃特玛为龙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以中鑫模具为龙头的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板块。上半年,全县151家规模工业企业实现工业产值114.8亿元,增长13.8%;工业用电量1.93亿千瓦时,增长44.8%;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0.3亿元,增长46%,实现增加值4.3亿元,增长44.3%;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13.2亿元,增长67.1%。
(三)服务业较快发展
按照“一山一湖一泉一线一角一古城”的总体布局,积极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继续提升万佛湖5A景区品质,加大景区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总投资30亿元的万佛湖三江旅游度假区项目、总投资5亿元的万佛湖金龙湾国际休闲度假中心等项目成功落户,总投资15亿元的环万佛湖旅游扶贫公路工程开工建设,总投资3.8亿元的万佛山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上半年,全县共接待游客246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2.8亿元,分别增长12%和13%。积极指导外贸企业申报市级和县级外贸奖励促进政策资金,进出口持续向好发展。上半年,全县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5077万美元,增长58.5%。舒城县再次被评为“全国电商消贫十佳县”。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发挥过桥资金、政府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作用,累计过桥134次11.2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两家政策性担保公司在保余额28.2亿元;政府独资的金龙小额贷款公司,已发放贷款55笔5.7亿元;税融通贷款2亿元。
(四)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
上半年,围绕市政路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公共建筑、水利设施、环境治理、新区建设六大类重点工程,总投资102.8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5.5亿元,上半年完成投资10.3亿元。其中,陶因路、南溪路二期已全面完工,皖江路续建工程、梅河西路绿化带改造工程等已经基本建成。老年活动中心、综合档案馆工程进行装饰装修,县体育中心项目开工建设,三沟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金虎四期、五期等小区已分配入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G206南段改建工程完成投资1.48亿元,G105五显段改造工程完成投资0.54亿元,环万佛湖旅游扶贫公路完成投资0.9亿元。先后实施城东入城口、陈三堰路等7个地块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共完成房屋征收4535户、征收房屋面积71.87万平方米,征用和收回各类土地7904亩。集镇“六个一”工程进展顺利,新建、改建集镇街道9.55万平方米。
(五)项目建设扎实推进
上半年,通过发改系统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0个,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5221万元。狠抓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2017年我县列入省亿元以上重点项目43个,总投资710.10亿元,计划投资43.42亿元,1-6月份完成投资31.3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2%。列入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70个,总投资901.96亿元,计划投资86.37亿元,1-6月份完成投资54.7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3%。深度谋划重大项目,谋划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大项目140个,总投资3043亿元。建立扶贫项目库,涵盖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等扶贫项目1260个、总投8.34亿元,项目数占全市项目总数的25%,项目总投额占全市总投资额的22.26%。
(六)脱贫攻坚精准发力
上半年,进一步完善了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印发了《舒城县脱贫攻坚操作规程》、《舒城县扶贫对象退出工作实施方案》、《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发挥干部帮扶作用,认真开展“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活动,全县1.8万名干部职工包保3.1万户贫困户。进一步发挥企业引领作用,开展了“百企联村”脱贫攻坚行动,动员160家企业联系帮扶80个贫困村。进一步发挥扶贫工作队驻村作用,向80个贫困村派驻扶贫工作队。围绕精准发力,扶贫工程快速实施。全县产业扶贫3.5万贫困户,覆盖面达86.7%,初步形成了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大户带动、农民合作社带动、贫困群众自家种养殖等“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新模式;全力推进光伏扶贫工程,上半年全县实现185个光伏扶贫电站全部建成并网,8789户贫困户预计每年增收3000元;上半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81户,发放危改资金3534.4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加快实施,阙店乡和庐镇乡两个安置点建设进展顺利,计划9月底搬迁入住;上半年,发放扶贫小额信贷5750笔2.75亿元,发放农村低保金3288万元,发放医疗费用总额5100.24万元,补发春学期各项资助资金211万元。
(七)民生事业持续改善
上半年,全县民生支出13.1亿元。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化,推动全县义务教育发展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继续扩展,舒城职业学校、舒城二中迁建工程已经完工。积极营造就业创业环境,上半年新增就业184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52%,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率6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投资1186.8万元,改造三苑小区等4个老旧小区、面积9.89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60%;棚户区改造、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等其他民生工程正如期推进。全面推行镇村公交建设,新开通棠树至八里、张母桥至范店2条镇村公交线路,晓天、河棚镇村公交站场开工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了“送戏进万村”活动。共放映电影1214场,观众约6.8万人次,完成全年任务总数的62%。科技、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上半年,虽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但受外界复杂经济环境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缓慢。从上半年实绩来看,地区生产总值、规模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未达到年初人代会预计的增速,地区生产总值与9%的增速相差近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与12%的目标相差1.2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12%的目标相差0.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9%和10%的目标分别相差2.5和1.2个百分点。二是实体经济发展困难。受融资、市场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企业资金匮乏,部分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困难,有的企业贷款逾期不能偿还。三是我县产业结构调整道路漫长。粗放增长方式某种程度上仍在持续,增长的动力还没有彻底转到创新驱动上来,以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模具与自动化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刚刚起步,传统产业层次不高、科技含量低,童车童床产品质量不过关等,因此企业转型升级任务重、难度大。四是脱贫攻坚任务艰巨。部分乡镇项目工程实施进度缓慢,扶贫资金拨付进度较慢,贫困户享受的政策待遇落实不到位,尤其在产业扶贫、健康扶贫、基础设施扶贫等方面,影响到了我县脱贫攻坚整体进度。
二、2017年下半年工作意见
下半年,我们将密切关注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围绕县“十三五”规划和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抓住舒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环境,顺势而为。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设创新发展的示范区。坚持把创新发展摆在全局发展的核心位置,以系统推进创新改革试验为重大抓手,完善技术和产业、平台和企业、资本和金融、制度和政策四大创新体系。下半年,深入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工作,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扎实做好专利申报、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着力打造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入推进与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皖西学院等产学研合作关系,鼓励企业购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协调发展的探索区。坚持把城乡一体作为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下半年,加快完善桃溪东路污水管网改造,加快实施安居苑、凤池苑、杭北干渠截污工程。加快建设供水管网,基本完成新水厂厂区建设,完成二水厂加固工程。对城区黑臭水体进行普查和治理,实施高沟支渠、护城河、玉带河、紫荆园大方塘等水环境治理工程,完成三苑小区等四个老旧小区改造。继续实施“六个一工程”,推进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六项”行动。深化美丽乡村建设,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工作,力争到年底实现全县95%以上自然村庄卫生保洁全覆盖。
(三)建设绿色发展的集聚区。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突出的战略位置,深入推进环巢湖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三生”循环,加快打造绿色发展的“舒城样板”。围绕合肥家电、电子、汽车等产业,引进重点企业设立配套基地,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农副产品(食品)深加工、儿童用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自主品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围绕“县域景区化”发展目标,加快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年度创建任务。加快推进万佛湖三江旅游度假区、金龙湾国际休闲中心、万佛山基础设施建设和李公麟艺术馆等重点项目建设,规范建设乡村旅游项目。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实施“蓝天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省、市、县实施方案,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稳定实现市政府下达的PM10小于70微克/立方米目标任务。
(四)建设开放发展的先行区。充分发挥“背靠大别山、融入都市圈”的区位优势,坚持“服务合肥、发展舒城、等位对接、全面推进”,深度融入合肥都市圈、皖江示范区、长三角都市群和长江经济带。加快开发园区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加快推进G206南段和G105五显段改造工程以及环万佛湖旅游扶贫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G206南段改建工程、G105五显段改造工程年底全线贯通,环万佛湖旅游扶贫公路力争2018年元月份铺筑沥青。加快华夏幸福杭埠产业新城建设,围绕主导产业,构建骨干企业+配套厂商+技术平台发展样板,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创新招商机制,突出产业招商、以商招商,不断壮大产业集群。
(五)实施共享发展行动。全面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构建普惠民生,让广大群众物质更富足、精神更富有、生活更幸福。更加注重西南山区和偏远农村地区的发展,改善山库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扎实开展产业到户项目登记工作,提高我县产业到户项目个数和覆盖率。推进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危房改造、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基础设施扶贫等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新二中、舒城职业学校秋学期正式招生和舒城第三中学改办九年一贯制如期开学。以履约为重点,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工作;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医院创建工作,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活动,积极创新双拥模式,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凝聚力量、抢抓机遇,攻坚克难,推动舒城“五年大发展、十年大变样”,为实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再造舒城新高地、向全省第一方阵冲刺”而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关于舒城县2016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8月24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葛兴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县审计局自2017年2月至5月,对舒城县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经办的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地税局2016年度税收计划完成情况,县人社局、县经信委、县社保局、县电大工作站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对“一谷一带”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此外,2016年下半年我局还对县中医院、县金龙担保公司等单位进行了审计或调查。
一、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及平衡情况。
经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我县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520万元,预算支出315490万元。
2016年度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576万元, 为年初预算的102.51%,比上年增长10.37%。2016年度实现支出42741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5%,比上年增长11.94%。
根据现行体制结算,2016年实现地方级收入112494万元,加:省级各项补助收入286751万元(返还性补助1088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7725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98608万元),调入资金516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5978万元,上年结余16万元,减:上解省级支出54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61741万元,全年可用财力为428118万元。
2016年度当年安排支出42741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4万元,结余1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收入86212万元,同口径安排预算支出86212万元。全年实现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21280万元,省补助收入111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2133万元;全年实际预算支出284229万元,调出资金7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27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收入27900万元,支出按同口径安排27900万元。全年实现收入33435万元,安排支出3343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0%。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度县财政首次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预算收入282万元,同口径安排预算支出282万元。实际未执行。
(五)部门组织收入(含代管资金)情况。
2016年,部门组织收入计划17695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048万元,罚没收入1957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715万元,专项收入12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621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资金5361万元,其他收入67381万元。实际收到部门组织收入27038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896万元,罚没收入2157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782万元,专项收入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28962万元,其他收入18534万元。
在上述部门组织收入中:应划解国库收入上年余额33708万元,当年应解245072万元,已解235400万元,年末未解43380万元;应缴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上年余额1153万元,当年应缴25315万元,已缴25874万元,年末未缴59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一)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应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县财政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强化收入征管:一是促进各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税收收入征管;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切实履行政府职责,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三是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从源头把关,强化政府土地出让金征收、解缴和使用等环节监管。2016年度,围绕“大目标、大提升、大项目、大转变”的工作思路,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576万元,比上年增长10.37%,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健全预算体系,细化编制内容,将省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06138万元及时编入预算,为编制全口径预算不断努力。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落实中央各项减税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进“4321”政银担合作,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生态文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投入。
(三)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提升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改善库区民众生活环境,投入8406万元,用于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及避险解困工程。2016年财政投入5000余万元,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水土保持和中小河流治理。组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42个,投入财政奖补资金3481万元。加大财政投入,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推广工作。为推动美丽乡村和茶谷建设,2016年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808万元,重点用于乡镇茶谷建设,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积极推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组织实施35项民生工程,落实财政投资20.23亿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2.43亿元。2016年全县发放惠农补贴资金总计6.29亿元,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补贴,为农村贫困和低收入家庭生产生活提供保障。促进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落实投资3000余万元,提升城区居民居住环境。加大灾后重建财政投入,为灾区重建提供了积极的财力保障。
(五)全力支持精准扶贫。2016年县财政投入相关专项资金近2亿元,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光伏电站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乡村道路建设,促进贫困户发展生产。制订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管理办法,加大对扶贫资金监督力度,跟踪监督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用于脱贫攻坚各项资金使用安全。通过清理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安排1500 万元用于扶贫攻坚项目,不仅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努力。
审计结果表明,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呈现出良好态势,但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加以改正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个别单位预算收入编制不合规。
县农机监理站相关收费项目安排预算收入60万元。该收费项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2011年已经发文取消。
2. 超预算拨付资金。
(1)2016年专项经费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实际拨付4112万元,超预算拨付2112万元。
(2)2016年度县财政超预算拨付8家企业招商引资兑现资金3254万元。
3. 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待查户资金结存28548万元,未及时划解,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2)非税收入应解国库款划入专户管理14879万元。
4. 部分涉农资金沉淀,影响资金效益发挥。
(1)涉农打卡补贴资金专户结余243万元,为多年累计结余。
(2)省级下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结余751万元,资金下达已超过3年,形成资金沉淀。
5. 土地出让金超范围支出。
(1)用于鼓励扶持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奖励1456万元。
(2)兑现企业招商引资奖励400万元。
(3)“茶谷办”工作经费120万元。
6. 返还企业土地出让金2944万元。
2016年,土地出让金专户中拨付2944万元返还企业。
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
2016年县财政首次编制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仅编制了县砂石公司、县自来水公司、万佛湖渔业公司3家企业,对万佛湖旅游公司、县城投公司、县金龙担保公司等国有资本注资企业未纳入预算管理。
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执行。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2万元,并按同口径安排支出。其中:县砂石公司200万元,县自来水公司12万元,万佛湖渔业公司7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上述3家企业收益并未缴入国库,支出也未通过预算进行安排。
9.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保证金500万元未及时收回。
2005年~2013年县财政从社保资金中安排500万元给县金信担保公司作为担保金,用作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业务保证金,上述资金用款期限已过,且该项担保业务已经停止,截至2016年末,县财政出资的500万元担保金仍未收回。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 应征未征新登记出让用地土地使用税100.41万元。
2. 未足额预征企业土地增值税1174.69万元。
3. 未按规定税率预征企业土地增值税,少征舒城综合大市场项目土地增值税247.66万元。
4. 税款279.94万元未及时入库。
5. 13家企业的资源税应征未征。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⒈ 县人社局:
(1)未按时办理个别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金。
(2)医疗保险方面发现的问题:累计重复参保225376人,导致个人多缴费1425.09万元,各级财政多补贴6497.14万元。费用重复报销1177.01万元。
(3)工伤保险单位应保未保。2015年、2016年工伤保险未参保人数共计646人。
(4)应缴未缴财政款项8.4万元。
(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6)下属单位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劳动就业局在县利民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支出费用13.56万元。
2. 县社保局:
(1)参保单位未做到应保尽保,部分民营企业未能根据实际用工情况如实申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参保费未做到应收尽收,部分企业欠费严重。截至2016年末,合计欠缴养老保险费13995.94万元。
(3)养老保险基金县级收支矛盾突出。2015年和2016年我县养老保险费缴费收入为37283.2万元,支出为72216.25万元,收入仅占支出的51.63%。
(4)2015年和2016年两年退管服务费使用不规范19.71万元。
(5)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存。
3. 县经信委:
(1)超标准收取初级资格评审及考试费11.4万元。
(2)收取初级职称评审及考试资料费、电力设施保护费和个人社保费5.39万元未及时上缴。
(3)资产债务长期未清理。
(4)部分往来结算票据未见核销记录或核销记录缺失。
4. 县电大工作站:
(1)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款2.74万元。
(2)26.13万元原始凭证不合规。
(3)往来账项未及时清理。
(4)应记未记固定资产7.21万元。
(5)大额经营支出使用现金支付。
5. 县水库移民管理局:
(1)挤占项目工作经费146.68万元。
(2)债权债务长期未清理,金额501.42万元。
(3)未及时收回个人借用公款11.68万元。
(4)购入固定资产未记账2.61万元。
(5)截留预算收入6.4万元。
6. 县高级职业中学:
(1)无依据收取学生学籍管理费206.62万元。
(2)代收代支资金结余23.4万元未退还学生。
(3)账外收支16.34万元。
(4)部分工程招标备案不规范。
7. 县中医院:
(1)超标准收取住院病人空调费19.4万元,重复收取卫生材料等费用6.17万元。
(2)违规开展有偿集资活动。2014年和2015年,县中医院在账面月均货币资金分别为204万元和318万元的情况下,向职工集资165万元。按月支付利息,月利率8‰。
(3)医用耗材采购未经招标或询价,部分未经会议研究。后勤物资没有实行议标、招标等方式采购,采购合同多年未变更。
(4)有关科室在植入人体材料采购、使用等管理方面失控,多计、多付供应商材料款153.42万元。
(5)药品业务台账反映的数量与实际不符,职工借用药品随意性较大。行政物资业务台账反映的数量与实际不符。
(6)应收未收食堂经营权转让费和水电费16.06万元。
(7)收费员缴费不及时。
(四)企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县金龙担保公司:
1. 为单个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超过规定比例。
2. 违规发放贷款。
3. 为出资人提供融资担保。
4. 违背公司经营宗旨开展担保业务。
5. 违反合同约定退还担保费29.7万元。
6. 违反业务管理程序和风险管理制度开展担保业务。
(五)跟踪和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
⒈ 保障房跟踪审计:
(1)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其中:19户骗取住房货币补贴3.76万元,18户骗取配租公租房18套。
(2)民生花园和阳光花苑小区公租房4户保障对象,违规重复申领住房货币补贴0.41万元。
(3)2016年,庐镇等三乡镇4户家庭通过虚报家庭收入方式,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万元。
(4)由于道排等配套设施没有完工,2014年建设的筑景园公租房144套至审计日未分配。
(5)应收未收公租房房租131.6万元。主要为县政府临时过渡性安置的棚户区拆迁户房租。
2. “一谷一带”专项审计:
(1)县茶谷办信息化建设项目未实施,结存项目资金5万元。
(2)未及时归还县级垫付兰花谷开茶节的项目考核奖励资金22万元。
(3)茶谷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没有具体的项目计划,茶谷办将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至茶谷乡镇后,主要依靠项目乡镇对项目实施管理、监督和验收,检查和考评主要通过开现场会的方式进行;二是项目拨款进度管理不到位;三是尚未建立规范长效的项目管理模式,制度建设和项目控制管理较为滞后。
(4)乡镇茶谷建设计划不具体,部分乡镇滞留项目资金,其中:晓天镇13万元,南港镇70万元。
(六)乡镇审计发现的问题。
1. 春秋乡:
(1)套取美好乡村建设工程款205万元。
(2)部分工程未招标,金额38.77万元。
(3)大额办公用品支出项目不清,金额4.4万元。
(4)往来账未及时清理。
(5)部分支出缺少审核程序,金额36.51万元。
(6)抽查行政村(中元村)发现问题:报支单据不合规,金额52.5万元。
2. 百神庙镇:
(1)“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
(2)部分会计凭证不合规。
(3)白条抵库10.74万元。
(4)违规收取计生违约金和社会抚育费3.65万元。
(5)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官塘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敬老院工程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80万元。
(6)抽查行政村(官塘村)发现的问题:未向收款方取得发票2.27万元。
(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2016年共开展政府投资预、结算审计项目113个,送审总金额57.04亿元。已审结项目88个,送审总金额46.87亿元,审计核定总金额45.14亿元,审计净核减总金额1.73亿元,平均核减率3.7%(竣工价款结算审计平均核减率12.16%,预算审计平均核减率2.95%)。其中:单个项目核减率最高的达33.22%,单个项目核减额最高的达6883万元,单个项目调整金额最高的达15519万元(调增8221万元、调减7298万元)。此外,开展跟踪审计项目8个,跟踪审计总规模约30亿元。
对发现的工程建设未招标、勘察设计不到位、计量不实、计价虚高、虚假变更、高估冒算、建设管理不严格、未及时报送审计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222条,为规范我县建设单位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项目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确定应招标而未履行招标程序;二是有的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不到位,设计粗糙,导致后期施工变更较大;三是有的项目预算编制单位工程量计算不准确、组价不合理、项目特征描述不细致、暂定价设置不合理甚至指定招标材料设备品牌。
2. 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项目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尤其是计价方式和风险条款约定等签订施工合同;二是有的项目施工合同未及时备案;三是少数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有计价虚高、虚假变更、高估冒算等现象;四是有的项目不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内容和规模组织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使招标流于形式;五是有的项目施工工期远超合同工期,导致工程未能按时交付;六是有的项目工程变更程序不合规,对重大设计变更、签证的建设程序及行政审批程序履行不到位,手续不及时、不完整。
3. 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及后期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项目竣工验收流于形式,验收组成不合规,验收程序不规范,验收把关不严,未能发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二是有的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特别是一些民生工程,没有组织消防验收或消防缺陷验收,存在安全隐患;三是有的项目施工单位隐瞒未施工工程,虚报结算,建设单位对结算资料审查不严;四是工程竣工后未及时报送审计。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对于前述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有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得到纠正。部分被审计单位重视审计意见与建议,积极实施整改。对本次审计查出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县政府将于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进财政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对没有准备好的项目不安排预算。进一步转变财政管理方式,破除影响资金统筹的制度藩篱,增强吸引社会投资相关支持措施的协调性和有效性,更多地利用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方式支持实体经济。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缴工作,县财政和税务部门应依法组织收入,做到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加大对欠缴收入催收力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加大对国有资产统筹管理改革力度,提高资产收益率。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强化财政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益意识,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与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一是继续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切实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应有作用。二是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及时审核各部门上年度存量资金规模,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发挥效益。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防范各种风险隐患,避免收支矛盾加剧。一是加强财政收支的统筹协调,更加有效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在继续减税降费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坚决遏制虚报冒领、浪费财政资金问题。二是继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通过严格问责促进消化债务存量、严控增量,密切关注可能增加政府债务的潜在风险点。三是密切跟踪政府投资项目,强化政府各部门监管协作,防范财务风险。
(四)落实审计结果公开,构建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切实推动审计监督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以公开倒逼审计整改有效到位。继续完善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参与的联合督促整改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加大整改工作的问责力度。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督促下属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实行审计整改分层分级报告制度,要求各部门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及时与县人大沟通协调,听取意见与建议,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维护《预算法》和《审计法》的严肃性,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强化审计职能,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完善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舒城县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17年8月24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预算)工委副主任 傅成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财经委于2017年4月底制定了《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县级部门决算草案审查工作方案》,同时深入县教育局、县医院、县重点工程局等20个单位对其决算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8月上旬,吴家文副主任率财经委组成人员分别听取了县财政局及国地税局关于舒城县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县审计局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县发改委及有关综合部门的汇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经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520万元,预算支出315490万元。
2016年度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576万元(占年初批准预算的102.51%),比上年实绩增长10.37%。2016年度实现支出427418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35%),比上年实绩增长11.94%。
根据现行体制计算,2016年实现地方级收入112494万元,加:上年结余16万元,省级各项补助收入286751万元(包括:返还性补助1088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7725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98608万元),调入资金516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5978万元。减:上解支出548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61741万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428118万元。
2016年度当年安排支出42741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4万元,结余1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经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4112万元(政府性基金86212万元、社保基金27900万元),支出按同口径安排114112万元(政府性基金86212万元、社保基金27900万元)。
2016年实际实现基金预算收入3380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21280万元,占年初预算256.67%;社会保险基金实现收入33435万元,占年初预算119.84%;省补贴收入111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2133万元。
实现基金预算支出3380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84229万元,占年初预算329.6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435万元,占年初预算119.84%;调出资金7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271万元。当年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6年部门决算审查情况
从初审的情况看,经过几年来对预算、决算草案的审查,县财政和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预算法》,预算、决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编制的预算、决算质量有了相应的提升,这次送审的单位报送的预算、决算和财务资料较为完备,本次初审的部门财务核算水平有所提高。各部门注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方面的合规性、效益性,努力完成预算收入,严格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在大部分单位呈下降趋势。但是,在年初预算安排、年度决算编制、单位财务核算、执行财经法规和支出的合规性方面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需要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认真整改。
三、决算综合情况分析
县审计局对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税收征管、部门预算执行、企业、“一谷一带”专项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部分乡镇等进行了专题审计。
综合审计汇报、财政决算报表核查、部门决算抽查,县人大财经(预算)工委认为,2016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县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严格执行“三保”措施,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认真执行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积极强化收入征管,在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预决算公开、推进“4321”政银担合作、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民生改善、支持精准扶贫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但是在预算执行和财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预算编制依然不够完整、细化,部分专项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部分项目资金监管不严,存在税收漏征漏管、税款延期入库现象;一些部门项目资金支出渠道不畅,沉淀资金数量较多,影响资金的效益发挥;少数单位会计基础薄弱,财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不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乡镇财政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1.提高预决算编制工作水平。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深入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细化编制内容,进一步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切实按照《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尤其是要加强罚没收入、城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管理,提高收支透明度和细化程度。积极争取上级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转移支付,提高县级保障能力。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县政府要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大预算、决算执行力度,严格规范支出行为,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应严格执行,因政策调整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预算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加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等重点支出的全过程监督,做好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严控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
3.着力解决屡查屡犯问题。对于“年年提、年年犯”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不仅要找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要反思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历年审查中反复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重点查找制度缺陷,抓紧完善体制机制,堵塞漏洞。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手续,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2017年年底前,县政府将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4.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各相关单位要依据《会计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制定会计人员工作培训制度,着力抓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和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提高财会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准。县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会计人才培养纳入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财政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选拔和培养具体规划,既要关注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选拔,也要重视企业财会人员的培养,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县域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年8月24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肖波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舒城县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
关于舒城县2016年财政决算和
2017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24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肖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2017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2016年经县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通过的财政预算是:财政收入161370万元,加上按文件要求应由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的150万元,年初计划为161520万元,比2015年收入预算146700万元增长10.1%,其中国税54100万元,增长9.1%;地税85430万元,增长8.0 %;财政21990万元,增长22.2%。实际执行结果是:2016年,实现财政收入165576万元,占年初收入目标的102.5%,比上年收入实绩150016万元增长10.4%。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65278万元,同比增长42.5%;地税部门完成74211万元,同比下降8.9%;财政部门完成26087万元,同比增长14.5%。非税比17.9%。
2、财政支出完成情况。2016年累计实现财政支出427418万元,较上年实绩381816万元增长11.9%。其中,财政民生支出合计完成361324万元,占财政支出总量的84.5%,同比增长10.7个百分点。
3、财政可用财力及平衡情况。2016年,地方级收入112494万元,加:省级各项补助收入28675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5978万元,调入资金5168万元,上年结余16万元,减:上解省专项支出54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1741万元,合计可用财力42811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4万元。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27418万元,两比结余16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实现基金预算收入3380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2128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435万元,省补助收入111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2133万元)。实现基金预算支出3380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842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435万元,调出资金7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271万元)。当年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2016年预算执行的相关情况说明。
过去的一年,“营改增”改革全面推进,结构性减税政策力度加大,整体经济形势趋缓,财政收入增速放慢,同时,中央增资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改善民生、扶贫攻坚任务沉重,财政刚性支出激增,收支矛盾突出。面对困难,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县政府强化措施,积极应对,实现了人代会确定的财政收支预期目标,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任务。
1、精准调度,加强收入预期目标管理。健全了部门横向联动机制, 财政、国、地税、人行国库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收入征管调度制度,确保收入目标精准落实。
2、精细管理,切实加强财政支出保障。在支出顺序上,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支出顺序,坚决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工资,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保障社会保障和民生事业的基本需求。在支出进度上,及时分解落实预算指标,并积极与部门会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在支出结构上,合理把握、整合调整,着力支持“调转促”、扶贫攻坚、民生工程、社会保障等政策落实。在资金管理上,一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二是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统筹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增强预算保障能力。三是在守住政府债务预警线的基础上,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支持经济发展。
3、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财政重点工作。一是积极贯彻《预算法》,狠抓预算管理。着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严格预算管理的约束性,严格预算执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重点突出依法公开政府和部门的预决算信息,不断扩大以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为主的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二是稳步推进“营改增”。积极稳步地将财税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全力支持“扶贫攻坚”。统筹安排、调整结构,确保地方收入增长20%的财力,盘活资金统筹使用的50%以上,本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40%以上财力用于扶贫项目。四是扎实实施民生工程。2016年获得市表彰先进。五是不断完善财政管理措施。健全预算体系,细化编制内容,推进预算编制公开,完善部门预算会商机制。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管好用好省政府代理发行的政府债券。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收入的管理。加强社保基金运作,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总体看来,2016年我县财政运行平稳。但是,财政面临的困难和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一是财政增收持续乏力,高增长的态势难以保持。二是财政资金调度捉襟见肘,预算平衡十分困难。三是预算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进仍然滞后,财政改革工作需要加快步伐和加大力度。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四、对审计报告相关问题的说明
1、县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个别单位预算收入编制不合规的问题。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县农机监理站相关收费项目安排预算收入60万元。主要是拖拉机号牌费、行驶证费等。1-5月份按照收费标准共收取60.87万元,收到《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综〔2016〕610号,5月6日印发)后,县农机监理站停止了该项收费。
(2)关于超预算拨付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企业招商引资兑现资金的问题。2015年工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后,县级财政支出压力很大,预算编制不能平衡,只能办理年度追加,这种局面近几年也无法解决。
(3)关于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非税收入待查户结存28548万元,原因是华安房地产和远大房地产缴入的土地出让金,由于开发商没有及时开具票据,当时收入不能确认,今年年初确认后,已划解到国库。非税收入应划解国库划入专户管理14879万元,是非税征管系统初运行时出现的技术问题,发现后,已于今年2月全部缴入国库。
(4) 关于部分涉农资金沉淀,影响资金效益发挥的问题。涉农打卡补贴资金专户结余243万元,为粮食直补50万元、综补91万元,退耕还林41万元、水稻良种补贴35万元等,是强化资金管理的结果,已决定作为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县财政。省下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结余751万元,属项目实施管理问题,该资金将按财政存量资金清理要求收回县财政。
(5)关于土地出让金专户中超范围支出的问题。主要原因还是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压力很大,用于鼓励和扶持工业、民营经济发展奖励等资金,预算内无法满足,因而挤占土地出让金收入。
(6)关于返还企业土地出让金2944万元的问题。鉴于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有限,为更好地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只能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资金。
(7)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为健全预算编制体系,结合我县国有企业量少、规模小的现状,2016年,我县选择3个国有企业试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反映企业国有资本经营的基本状况。万佛湖旅游公司门票、船票收入1400万元,在“2016年县直部门组织收入预算表”中编入万佛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收支平衡,没有利润。城投公司、金龙担保公司主要是服务我县经济建设和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属于非经营盈利企业。
(8)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执行的问题。由于当年是预算试行编制,职能管理职责未明确。2017年将有国资部门督促3家企业执行年度预算。
(9)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保证金500万元未及时收回的问题。2017年4月份财政部门以财社〔2017〕60号文件向金信担保公司送达了《关于归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金的函》,金信担保公司也将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表示积极想办法,尽早归还但保金。
2、其他问题。对以上“同级审”中存在的问题和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其他方面的问题,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乡镇和企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整改,整改结果将按程序及时向人大报告。
五、决算编制程序执行情况
一是及时开展年终清理,确保决算数字准确无误。二是认真做好年终财政结算,及时办理县财政与省财政以及县财政与乡镇财政之间的年终结算。三是汇总上报财政决算报表,及时召开县直和乡镇决算工作会议,制定了决算编审办法和要求,自下而上逐级汇总上报了2016年财政总决算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
2017年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财政收入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是183000万元,比2016年收入实绩165576万元增长10.5%。收入分部门预算:国税94000万元,地税60000万元,财政29000万元。收入分级预算:上划中央收入67188万元,地方级收入115812万元。
2、财政支出预算: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115812万元,加:省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178862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1351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3712万元),返还性收入按基数预计11628万元,上年结余16万元,合计公共预算可用财力306318万元。支出安排306318万元,收支平衡。
二、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2017年上半年累计实现收入105992万元,占年初目标的57.9%,较上年同期85878万元增长23.4%。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46572万元,同比增长92.7%;地税部门完成37153万元,同比下降21.8%;财政部门完成22267万元,同比增长57.1%。国地财三部门分别完成年初计划的49.5%、61.9%、76.8%。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81788万元,同比增长15.5%;非税收入24204万元,占财政收入的22.8%,同比增长60.8%。
2、支出完成情况:上半年累计完成支出240706万元,同比增长8.9%。
三、收支预算执行特点
1、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部门组织收入不均衡。
我县全年财政收入总量预期目标为183000万元,上半年累计完成105992万元,占年初目标的57.9%,超额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收入增幅达23.4%,高于全年10.5%的预期增幅12.9个百分点。受“营改增”政策等影响,地方级收入累计实现68498万元,同比增长8.5%,较总收入增幅低14.9个百分点,地方级收入增长乏力。分部门看,上半年,国税部门组织收入46572万元,占年初目标的49.5%,同比增长92.7%,地税部门组织收入37153万元,同比下降21.8%。主要是“营改增”政策全面推开之后,税制结构的变化导致国地税部门组织收入的变化较大,地税部门组织收入与经济增长关联度下降,地税部门收入增长主要依靠小税种和征管因素带动。
2、税收收入占比下降,主体税种贡献减弱。
上半年我县实现税收收入81788万元,同比增长15.5%,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7.2%,比上年同期的82.5%低5.3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有待提高。其中,增值税(含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四大主体税种共完成收入55613万元,占总收入的52.5%,占比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主体税种拉动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有所降低。
3、乡镇间收入不均衡,多数乡镇同比减收。
上半年,全县乡镇累计实现国地税收入29663万元,同比增长35.6%。分乡镇看:21个乡镇中有11个乡镇同比减收,减收最大的乡镇降幅达70.5%;分部门看,国税实现收入20774万元,地税实现收入8890万元。值得肯定的是,今年各月乡镇收入增幅总体维持在30%以上的水平。
4、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民生支出完成较好。
上半年,我县财政支出240706万元,同比增长8.9%。同时,按照中央厉行节约的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支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民计民生得到保障。1-6月份,我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5.7%,民生支出204617万元,同比增长18.7%,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85%,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
从1-6月的预算执行情况看,上半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及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财政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宏观政策上:十八大以来,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出台,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以及一系列财政管理政策措施的推进,财税管理的体制、机制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向“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上转变,公共财政的理念更加坚定,财政保障致力于“保基本、惠民生”。具体措施上:一是,中央出台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兑现增资,使我县财政状况急剧改变,财政“保基本、保民生”面临空前考验。二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政府举债受到限制,财政在资金调度上面临巨大压力。三是,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加强,使政府依赖的“土地财政”受到冲击,发展需求与资金保障矛盾更加突出,财政调度资金的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
从我县实际看,一是财政难以平衡。自2015年开始,我县财政承担的养老保险和工资制度改革等刚性支出急剧增加,年度财政收支平衡面临严峻挑战, 2015、2016年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支出已经超出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实际可用财力近2亿元,我们通过盘活存量,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支出等方式,勉强保持了当年一般公共预算的收支平衡。但是,地方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的增长,远远跟不上刚性支出的增长,所以在存粮用尽,新粮不足的状况下,2017年财政实现“三保”、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的形势更加不容乐观。2017年的预算编制,我们把年度已知和可以预见的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全部列入了预算,除必保支出外,仅安排了4000万元的预备费和预留了8000万元的增资、机关效能、政府债务利息等,这1.2个亿与年度的实际增资、职工个人奖励、福利配套等基本支出、以及不可预见的新增支出相比,至少有4个亿的缺口,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新增可用财力现在只有看上级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多少,按照目前体制以及往年水平,也只有几千万,所以在今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有3个多亿的缺口,需要我们自求平衡。二是财政运行风险加剧。2015年、2016年由省级政府代发政府债券。期限分为三年期、五年期、七年期、十年期,均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因此在债券到期的预算年度会出现还款高峰,对当年度财政支出会形成巨大压力,比如第一个高峰会出现在明年,2018年仅一般公共预算就要还本付息2亿多,目前最高还本付息将出现在2021年,将达到6.5亿元。对以上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有着清醒的认识,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县财政只能实现 “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因此,仍然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格控制支出,全力以赴实现“三保”的基本目标。
四、下半年预算执行工作重点
1、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进财政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转变财政管理方式,增强吸引社会投资相关支持措施的有效性,更多地利用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加强收入预期目标管理。为确保任务实现和收入均衡、有序入库,国税、地税以及财政非税等部门认真分析预测当月收入预期,确保完成预期收入目标。
2、强化财政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继续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切实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应有作用。二是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及时审核各部门上年度存量资金规模,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发挥效益。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
3、防范各种风险隐患,避免收支矛盾加剧。一是加强财政收支的统筹协调,在继续减税降费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二是继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通过消化债务存量、严控增量,密切关注可能增加政府债务的潜在风险点。三是密切跟踪政府投资项目,强化政府各部门监管协作,防范财务风险。
4、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财政重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预算执行工作。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重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不合理的开支。二是启动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按程序向人大报告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三是依法抓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在人大批复后及时按要求公开2016年财政决算,并督促部门按要求公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及时调整预算。2017年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务额度已陆续下达,县财政将依据《预算法》规定,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向人大报告。五是统筹整合各项资金,全力支持“扶贫攻坚”。六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调整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七是启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改革工作。八是进行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九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财政专户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十是认真做好各项问题整改,及时按程序向人大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县财政预算执行取得了预期结果,财政各项工作推进有序。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预算法》,更加主动积极地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努力应对收支矛盾,扎实推进财政改革,为全县的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
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经县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通过的财政预算是:财政收入161370万元,加上按文件要求应由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的150万元,年初计划为161520万元,比2015年收入实绩150016万元增长7.7%,其中国税54100万元,增长18.1%;地税85430万元,增长4.9%;财政21990万元(含政府性基金转入的150万元),下降3.5%。
实际执行结果是:2016年,实现财政收入165576万元,占年初收入目标的102.5%,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比上年同期150016万元增长10.4%。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65278万元,同比增长42.5%;地税部门完成74211万元,同比下降8.9%;财政部门完成26087万元,同比增长14.5%。国地财分别实现年初目标的120.7%、86.9%、118.6%。收入分级次完成情况:上划中央级收入41125万元,占年初目标的82.7%,同比增长11.9%;地方级收入112494万元,占年初目标的100.6%,同比增长5.5%;出口退增值税11957万元,同比增长79.3%。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一是税收收入135858万元,比重为82.1%,增长9.9%;二是非税收入29718万元,占财政收入的17.9%,增长12.4%。
2.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6年累计实现财政支出427418万元,较上年实绩381816万元增长11.9%。其中,财政民生支出合计完成361324万元,占财政支出总量的84.5%,同比增长10.7个百分点。
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39069万元,同比增长14.7%;(2)国防225万元,同比下降20.8%;(3)公共安全18316万元,同比增长19.4%;(4)教育103706万元,同比增长15.4%;(5)科学技术3355万元, 同比增长0.8%;(6)文化体育与传媒4731万元,同比增长21.5%;(7)社会保障和就业47829万元,同比增长5.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56404万元,同比下降5.8%;(9)节能环保3170万元, 同比下降19.7%;(10)城乡社区支出11367万元,同比增长7.7%;(11)农林水支出79086万元,同比增长17.5%;(12)交通运输20719万元,同比增长35.7%;(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6030万元,同比增长20.4%;(14)商业服务业事务2491万元,同比下降19.3%;(15)金融支出109万元,同比下降47.1%;(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173万元,同比增长1.0倍;(17)住房保障支出24568万元,同比增长16.6%;(18)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725万元,同比下降35.0%;(19)债务付息支出2262万元,同比增长3.3倍;(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3万元,同比增长66.0%。
3.财政可用财力及平衡情况
2016年,地方级收入112494万元,加:省级各项补助收入28675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5978万元,调入资金5168万元,上年结余16万元,减:上解省专项支出54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1741万元,合计可用财力42811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4万元。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27418万元,两比结余16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实现基金预算收入3380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2128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435万元,省补助收入111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2133万元)。实现基金预算支出3380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842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435万元,调出资金7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271万元)。当年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7年8月24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王成涛院长的提请,任命:
李红丽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庭长;
方献柱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人民法庭庭长;
何流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万佛湖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海瑞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河棚人民法庭副庭长;
蔡琦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千人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谢泽辉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杭埠人民法庭副庭长;
方莉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杭埠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李红丽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方献柱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关于李红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经院党组研究拟提请任命:
李红丽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庭长;
方献柱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人民法庭庭长;
何 流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万佛湖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海瑞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河棚人民法庭副庭长;
蔡 琦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千人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谢泽辉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杭埠人民法庭副庭长;
方 莉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杭埠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李红丽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方献柱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报告。
院长:王成涛
2017年8月1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 任 命 名 单
(2017年8月30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张秀萍县长的提议,决定任命:
王文丽挂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
任命王文丽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九)款之规定,提议:
王文丽同志挂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请审议决定。
县 长:张秀萍
2017年8月29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暂停鲍佳佳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 表 职 务 的 决 定
(2017年8月30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鉴于鲍佳佳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规定,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暂停鲍佳佳的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舒城县公安局关于提请对舒城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鲍佳佳采取
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鲍佳佳,男,汉族,1986年10月8日生,大专文化程度,户籍地安徽省舒城县南港镇龙潭村新塘组,身份证号码:xxx,现住安徽省舒城县南港镇龙潭村新塘组,系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7年8月21日,我局在侦查安徽舒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古城北路(公麟路-S351)建设工程被串通投标案时,发现鲍佳佳、万里鹏等人利用安徽联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信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强工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腾泰建筑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资质参加舒城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乡级道路凤老路(南港段)项目招投标,并指使丁文胜等人为其制作多家公司投标商务标书,涉嫌串通投标。经审查,我局于2017年8月24日立案侦查。
经侦查,舒城县乡级道路畅通工程凤老路(南港段)建设工程于2016年11月18日在舒城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舒城县南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该项目进行招标公告后,鲍佳佳、万里鹏等人以安徽联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强工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腾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六安裕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信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舒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天之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大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及宿州的几家建筑公司等十几家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鲍佳佳、万里鹏等人于2016年11月17日晚至11月18日清晨,在舒城县帅旺大酒店房间内统一制定了上述十几家公司参加投标的报价并安排丁文胜等人制作投标商务标书。2016年11月18日上午,舒城县乡级道路畅通工程凤老路(南港段)建设工程项目在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经评标由六安裕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1220793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之规定,鲍佳佳、万里鹏等人的行为涉嫌串通投标罪。
为使此案得以顺利侦查和诉讼,防止串供和毁灭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一)项、第(五)项之规定,我局拟对鲍佳佳采取刑事拘留的刑事强制措施。鉴于鲍佳佳为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呈报告,请予批准。
舒城县公安局
2017年8月29日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31人)
主 任:张瑞杰
副主任:吴家文 方跃宏 陶 才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文 方 孙 鹏 方耀光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束铭文(女) 吴光皓
吴家才 宋卓飞 张士彬 陈 勇 周自力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徐 军 黄庆敏
盛玉群(女) 梁 钧 韩务农 傅代智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建华(女)
因事请假(3人)
委 员:汪守贵(女) 梁嫣嫣(女) 魏安胜
列 席(15人)
薛维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成涛 县人民法院院长
梁俊东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 波 县财政局局长
葛兴华 县审计局局长
韦发长 县发改委副主任
胡美仓 河棚镇人大主席
李 斌 晓天镇人大主席
郭昌庆 春秋乡人大主席
蒋立凡 百神庙镇人大主席
徐 宏 县人大代表
朱霞林 县人大代表
李鸿润 县人大代表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32人)
主 任:张瑞杰
副主任:吴家文 方跃宏 陶 才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文 方 孙 鹏 方耀光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束铭文(女) 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 宋卓飞 张士彬 陈 勇
周自力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徐 军
黄庆敏 梁 钧 梁嫣嫣(女) 韩务农 傅代智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安胜
因事请假(2人)
委 员:盛玉群(女) 魏建华(女)
列 席(6人)
汤中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梁俊东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永林 县公安局政委
魏 龙 县公安局党委成员、经侦大队大队长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