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第5号(总第193期)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5号(总第193号) 二0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目 录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1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3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4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视察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7
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
情况的报告…………………………………………………………22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37
关于召开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42
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43
舒城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44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48
关于提请任命卜宜湘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49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50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52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
第七次会议
12月8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方跃宏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视察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预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办公室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召开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结合会议议题和审议情况作了强调讲话。他要求:一要提高认识,不断规范审议意见的提出和研究处理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举措,不断规范审议意见的提出和研究处理方式,力求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二要落实责任,持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县政府以及财政、审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三要团结协作,切实做好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即将召开的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办公室的同志要对照分工,落实责任,团结协作把各项工作做好。要层层负责,严格审核把关。筹备过程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请示汇报。所有参与筹备工作的同志,相互之间要多沟通、多提醒,拾遗补缺,确保会议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浦生,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志远,政府办主任李家响、财政局局长肖波,杭埠镇、干汊河、棠树乡人大主席,县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12月21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吴家文主持。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舒城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任命了县监察委员会1名副主任和3名委员。张瑞杰主任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依照有关规定,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部分受任命人员进行了任职表态发言。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梁金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浦生,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俊东,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已经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下面,我结合会议议题,谈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不断规范审议意见的提出和研究处理工作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财政同级审、环保、人才、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库移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多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都及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处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刚才,常委会组成人员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实践证明,通过这种工作方式,能充分反映方方面面的诉求,有利于发现问题,集思广益,改进工作。今后,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举措,不断规范审议意见的提出和研究处理方式,力求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从县人大常委会来说,要更加注重选准议题,精准发力。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深入调研,深入思考,提高审议质量。明年,每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将精简,审议的时间将会更加充裕,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能踊跃发表审议意见。对于“一府两院”来说,要更加注重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程序,真正做到处理前有研究,处理中有督促,处理后有审查把关,力戒文来文往,一转了之。
二、落实责任,持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在县政府的重视下,今年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之前审计报告中反映的一些问题得到了较好的整改。特别是一些部门存在的个性问题,基本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了。这对于维护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整改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一些共性问题屡审屡犯,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整改手段上,侧重于治标,治本还不够到位。为此,建议县政府以及财政、审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县政府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问责机制,加大压力传导的力度。财政部门要严格依法理财,加强对县直部门和乡镇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财政基础工作水平。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力度,突出审计重点,对财政管理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进行持续审计、持续监督,树立审计权威。县人大财经委和相关工作机构,也要突出重点,有计划地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整改落实。
三、团结协作,切实做好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即将召开的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除去例行的各项任务外,还有非常重要的选举任务。县委对开好这次会议很重视,12月6日,县委常委会议听取了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也对筹备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拿出了具体的方案。通过今天的会议审议,各项任务进一步明确。在下剩的有限时间内,办公室的同志要对照分工,落实责任,团结协作把各项工作做好。对会议印发的各项材料,要层层负责,严格审核把关。对会议各环节的衔接,要进行预演,确保不出差错。对会议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要提前考虑,落实相应的预案。筹备过程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请示汇报,不能大而化之。所有参与筹备工作的同志,相互之间要多沟通、多提醒,拾遗补缺。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支持、配合办公室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的同时,要把精力转移到开好会议上来。在会议期间,要积极参加所在代表团的活动,在审议、表决、选举等各环节发挥好引领、率带的作用,用实际行动把市委、县委的决策和意图落到实处,确保会议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视察意见
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11个方面工作进行了审议和视察,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分解落实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根据9件《审议意见》和2件《视察意见》的内容和要求,现将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人才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1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始终把人才资源开发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成立了县人才办,从政策和制度建设上给予保障和支持,把人才工作各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出台了《舒城县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的实施办法》,落实大学生创业创新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外来人才在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实施“凤还巢”工程,通过政策优惠、亲情感召、环境优化,促进外出创业有成人士返乡创业。三是用活用好现有人才。加大现有科技拔尖人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申报工作力度。近两年来,我县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902人,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手续400余人次;组织招录公务员6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三支一扶”人员10名。四是加强人才培训储备。建立多个人才培训和技能实训基地,培训各类人员12000余人,投入培训经费补贴500余万元。
二、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水库移民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2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围绕脱贫攻坚,加大对80个贫困村的扶持力度,对8个水库移民重点贫困村规划进行了调整;在产业扶持方面,突出种养业等生产扶持项目,支持发展以“农家乐”为主的生态游自然村;面向贫困移民群众,开展农业生产技能、电子商务等各类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二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坚持项目安排规划在先,与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库区生态和打基础管长远相结合;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明确乡镇长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严格实施村民自建项目,对村民无法实施自建的项目实行招标,聘请中介机构对后扶项目进行审核、审计、验收等技术把关。三是充分尊重移民群众意愿。在实施移民后扶项目中,充分尊重移民群众意愿。加强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移民群众的困难和要求;坚持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和项目全程公示制度,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情度和满意度。
三、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3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优先保障教育投入。2017年6月以来,县税务等部门严格按规定征收教育费附加,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及时拨付县教育局,截至10月,已拨付教育费附加3200万元。总投资7.9亿元的舒城职业学校迁建工程、舒城二中迁建工程、舒城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已经相继投入使用。二是优化城区学校布局。进一步整合优化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教育功能不断增强。城区小学“七花齐放”,容量净增60个班;城区初中形成“两校三区”布局,容量净增30个教学班;城北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全力维护教师权益。加快教师周转房建设,2017年通过审批周转房64套、2240㎡,正在实施60套、2100㎡。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严格落实公积金、社会保险、津补贴等各项待遇,提高教师职称评聘结构比。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印发了《舒城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建立教师补充机制,2017年全县共招聘教师184人,其中分配到农村学校110人;选拔61名毕业生进行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建立教师交流机制,2017年共安排29名校长、510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安排120名城区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
四、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农业保险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4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营造农业保险工作氛围。多次组织召开现场会及调研会,宣传布置农业保险工作,加大对农业保险知识的普及,提高全社会对农业保险这项惠民工程的知晓度。二是完善农业保险市场机制。积极推行保险承办机构市场化竞争机制,支持具有农业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机构参与农业保险经营。目前,种植业、能繁母猪、森林保险、特色农产品保险经办机构均已确定,农业保险承办机构乡镇服务网点已经建立,人员已经到位。三是结合实际增加保险险种。立足舒城实际,种植业增加了棉花、玉米两个险种,特色农产品险种恢复开展大棚蔬菜、露地型蔬菜的保险试点,增加水产养殖(鱼)保险试点工作,县财政每年配套补贴资金300万元左右。四是加强农业保险监督管理。在借鉴其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财政和农业等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五、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报告的意见》(5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坚定加快发展信心。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大目标、大提升、大项目、大转变”的工作思路,突出“金三角”和“绿三角”发展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项目工作为总抓手,以“调转促”为总路径,全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截至三季度,实现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33.4亿元,增长7.6%;全县15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91.1亿元,增长15.5%;实现工业增加值37.4亿元,增长12.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1.8亿元,增长16.6%;全社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2亿元,增长12%;完成进出口总额10778万美元,增长17%。二是加大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继续按照“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的机制,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主导产业、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强化重点项目“七个一”工作推进机制。2017年我县列入省亿元以上重点项目43个(续建项目21个,新开工项目14个,储备项目8个),总投资710.10亿元,计划投资43.42亿元,预计全年完成投资80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85%;列入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70个(续建项目35个,新开工项目16个,储备项目19个),总投资901.96亿元,计划投资86.37亿元,1-9月份完成投资96.7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2%。坚定招商引资主战略不动摇。截至10月底,全县招商引资亿元以上在建项目59个,总投资179.94亿元,实际到位资金57.83亿元,完成市下达全年任务的89.87%,高于序时进度6.54%。三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深入开展送政策进企业进园区、四送一服、集中暖企活动等。今年以来,我县获得省制造强省专项建设基金3150.2万元,市工业发展专项基金705.6万元,兑现县级工业发展专项基金1794.2万元(含市政策要求县级配套部分)。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过桥资金以及金龙担保公司作用,为缓解实体经济掉头资金压力,1-10月金龙小额贷款公司发放66笔6.06亿元;为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压力,积极开展“税融通”新业务,1-9月份新增税融通贷款30笔7364万元。四是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建设创新发展的示范区。坚持把创新发展摆在全局发展的核心位置,以系统推进创新改革试验为重大抓手,完善技术和产业、平台和企业、资本和金融、制度和政策四大创新体系。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扎实做好专利申报、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按照省“三重一创”资金申报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我县申报相关工作。建设协调发展的探索区。坚持把城乡一体作为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推动“两治三改”行动,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工作。建设绿色发展的集聚区。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快打造绿色发展的“舒城样板”。围绕合肥家电、电子、汽车等产业,引进重点企业设立配套基地,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农副产品(食品)深加工、儿童用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自主品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开放发展的先行区。充分发挥“背靠大别山、融入都市圈”的区位优势,坚持“服务合肥,发展舒城,等高对接,全面融入”,深度融入合肥都市圈、皖江示范区、长三角都市群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共享发展的样板区。全面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构建普惠民生,让广大群众物质更富足、精神更富有、生活更幸福。更加注重西南山区和偏远农村地区的发展,改善山库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扎实开展产业到户项目登记工作,提高我县产业到户项目个数和覆盖率。推进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危房改造、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基础设施扶贫等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六、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意见》(6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推进综合预算,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入管理政策,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科学合理编制支出预算,编准编实编细各项支出,在保障基本支出需要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供给侧改革、脱贫攻坚等重点项目。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滚动编制2018—2020年新一轮中期财政规划。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预算编制资金安排与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挂钩力度。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深化全面预算评审制度改革。目前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已经部署,各单位正按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编制。二是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2017年以来,我县进一步推进科学理财,不断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围绕科学预测、依法征管、精准调度、有效分析等工作,形成收入征管分析制度,促进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抓好收入征管工作。1-10月,已累计实现财政收入175579万元,完成预算的95.94%,同比增长34.1%。严格规范预算执行,全面实行财政信息公开,全县109家预算单位和乡镇已向社会公开了2016年决算、2017年预算以及“三公”经费情况。坚决改变“先干事、后要钱”的现象,主动及时按要求向县人大报送预算调整报告。按程序接受人大审查,并认真落实审查意见。对国库集中支付实行电子化管理,目前我县县直预算单位已经全面实行,下一步乡镇也将纳入管理。三是加强政府性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规范政府新增债务管理。今年新增债券82996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894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64048万元。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合理调配财政性资金偿还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2017年到期债务。今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需求共9.3亿元,目前定向置换已全部完成。积极整改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各债务单位函告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撤回原要求县人大、县政府、县财政等出具的各种担保文件,并积极配合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已撤回4家租赁公司的相关担保原件。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017年以来,各级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6735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3053万元,截止9月底专项扶贫资金支出16037万元,资金支出进度达96%;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完成支出资金34695万元,资金支出进度达95%。整合集中资金,扩大了扶贫范围,重点支持了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安全饮水、环境整治等建设,夯实了产业扶贫基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9-11月份县国资委对52家国有企业全面进行了清产核资,目前初审结果已出。规范做好全县国有资产的出租和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公开出租国有资产收入1416万元,公开及协议处置国有资产收入5518万元。
七、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7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推进审计体制改革,坚持依法依规审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加大对扶贫资金、民生项目、重点项目推进、公共资金使用效益、存量资金使用方面的审计力度,实现审计全覆盖和全过程监督。坚持依法依规履行审计监督。审计项目计划先审批后执行,审计计划年初均经县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审计机关备案,细化任务、时间节点,确保执行到位。严格组织实施法定预算执行审计,确保审计不漏项,按时按质完成审计任务。建立审计廉政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廉洁从审。二是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县政府专题召开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安排制订整改方案,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各相关单位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针对自身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定专人办理落实。县政府于9月份制定了《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并报人大,各相关单位根据方案的要求和时限,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三是加强政府投资监管,完善相关建设程序。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加强配合,积极介入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跟踪审计,加强造价审核,规范投资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继续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进一步规范委托审计业务程序。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督力度,督促相关监督机制的落实。
八、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的意见》(8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分发《安徽政法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材料》等读本,以案示警,严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加强业务培训,坚持实战引领、实战检验,采取集中授课、案件讲评、跟班轮训等形式,全面提升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律素养和警务实战能力。同时,将辅警教育训练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分期对全局辅警进行培训。二是加强监督考评。健全警务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实行“日常检查、季度考核通报、年度表彰奖励”;健全信息化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基层一线接处警实战单位执法视音频数据采集站和县局管理平台,对执法办案关键环节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有序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警务”。三是加强重点保障。加强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对新建、改扩建派出所,坚持“统一规范标准、统一规范设计、统一装备设施配备”;加强执法执勤警用装备配备,按照一线实战单位最小作战单元警用装备配备标准,配齐民警单警装备和车载装备;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在治安复杂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规范化警务室,按照标准配齐警力。
九、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9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突出的核心位置,突出“金三角”和“绿三角”的发展布局,深入宣传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公众正确看待环保形势,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循环等环保工作,在全县营造绿色发展的浓厚氛围。二是全力实施环境整治。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实施“蓝天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今年以来未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焚烧火点;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完成县经济开发区25家企业34台锅炉整治任务。狠抓水环境治理。按照“三统一”模式,加快建设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积极推进河长制,境内21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2016、2017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狠抓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督促胜利精密等9家重点涉及危险废物企业建成了危废暂存场所,规范了台账、网上申报和联单管理,落实医疗固废规范处置。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围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积极与省环保厅对接,一方面将 “绿三角”全面划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27.9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34.5%;另一方面积极将万佛湖东岸、北岸和汤池、干汊河、舒茶、五显、杭埠等区域内120多平方公里从原划定的生态红线中退出,保证后续发展空间。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结合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整合涉农资金300万元,全面完成了年度17个乡镇27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县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正有序推进,年底前将全部完成。三是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制定印发了《舒城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题问责办法(试行)》,及时调整环境监管网格化领导体系,逐层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设立了副科级杭埠环保分局,配备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装备38台(套)。
十、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城镇化建设工作的视察意见》(意见送达1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规划引领。抓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等13项法定专项规划编制,组织开展景观风貌规划评审,积极探索重要地块节点的城市设计,进一步提升县城建设的品位。指导汤池等乡镇新一轮总规修编工作,启动乡镇近期建设用地控规和重点镇排水、道路等专规编制工作,开展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多规合一”,消除规划矛盾、划定管控边界、理顺空间关系。突出城乡规划刚性和权威性,推行城镇规划委员会制度,大力开展“阳光规划”,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二是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紧抓“县改市”契机,开展县城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升级改造,全年实施县城重点工程建设83个,年度投资达37亿元,新建安置房105.9万平方米,新改建市政道路27.7千米,新增供水管网15千米,建设景观绿化面积240多万平方米,污水管网已达50千米,城东大市场、新舒师、新二中、老年活动中心等一大批公共服务设施已经或基本建成。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8万平方米,逐步实施水环境治理、断头路、街头游园、应急避险等问题。突出抓好集镇建设“六个一工程”,全年完成集镇投资5亿元,集中力量解决道路交通、公共服务、污水处理设施等问题。三是注重城镇品位和质量。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依托“一山一湖一泉一线一古城”,加快特色小镇建设。晓天、舒茶等加快茶谷建设,桃溪、干汊河、千人桥等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科技,万佛湖、汤池等重点打造现代旅游型小镇。杭埠立足于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千亿的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已全面开工。注重挖掘集镇文化底蕴,加强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与修复,加大对高峰乡新四军四支队司令部旧址、毛主席视察舒茶纪念馆等一批红色旅游景点保护与开发,塑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新型城镇发展模式。四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围绕“无违建县”创建活动,加大拆违控违力度。全面启动城镇规划区、万佛湖风景区及环湖路沿线和乡村重点地区内的“两治”(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动,完善治违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市容镇貌管理,做好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卫生清理,加大对占道经营、临违建筑、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等各类违规违章行为的整治,全面实施城区大货车禁停,烟花炮竹禁放等工作。深化城管体制改革,逐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引导市民多渠道参与城市管理,努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机制。
十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华夏幸福杭埠产业新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意见》(意见送达2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和督促华夏幸福,坚持高标准、高起点规划设计,务实高效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华夏幸福将进一步加快上湖公园、市民中心、商业街、酒店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以迎宾大道和万佛湖快速路构建东西交通大动脉,完成石油管线迁改工程,开工建设5万吨污水处理厂和220kv变电站,同时积极对接导入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一所高中。二是加大产业招商力度。依托华夏幸福,搭建高效招商平台,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三大产业集群,不断招大引强。11月21日,与华夏幸福合作举办舒城产业新城(深圳)投资环境说明会,现场签约项目8个,总投资69亿元。三是加强服务保障。为促使华夏幸福杭埠产业新城项目快速有效推进,县政府下放了32项审批服务项目,落实县直28家部门为责任单位,每单位安排两名人员进驻杭埠驻点办公,要求对华夏幸福等企业的需求即办即结,当时不能办结的负责全程代理。同时,成立杭埠“三项重点工作”督查组,建立督查督办、联席会议、盘点销号、通报调度等工作机制,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调度、季小结、年终总评”。截至11月24日,“三项重点工作”下达任务清单81项(两办文件交办任务清单33项,进驻后新增48项),已全面完成62项,办结率76%。下一步,将从构建长效机制入手,在杭埠经济开发区设立“舒城县杭埠政务服务中心”,从根本上解决服务不优、效率不高的问题。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和视察意见办理工作。今年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重视和督促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精心办理,措施有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衷心感谢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工作的重视支持和有效监督,真诚希望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多献真知良策。我们坚信,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一定会把舒城建设的更加美好!
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关于舒城县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7号审议意见书的要求,县政府专题召开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于9月份将《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单位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针对自身问题,按照方案的要求和时限,及时细化整改措施,确定专人办理落实。从整改落实情况看,今年的“同级审”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指出县本级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在我县财政运行实际状况中确实存在,这些问题有的可以立即解决,有的一时还难以完全消除。县政府将深入贯彻《预算法》,持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1.关于个别单位预算收入编制不合规的问题。
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县农机监理站相关收费项目安排预算收入60万元。1-5月份共收取60.87万元,2016年5月份在收到《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后,县农机监理站停止了该项收费。
2.关于超预算拨付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企业招商引资兑现资金的问题。
2015年工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后,财政刚性支出激增,支出压力很大,预算不能平衡,办理了年度追加,今后将予以改进。
3.关于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缴款单位未及时开具票据,导致收入不能确认和非税征管系统初运行时出现技术问题。发现问题后,已按规定将收入缴入国库。
4.关于部分涉农资金沉淀,影响资金效益发挥的问题。
涉农补贴资金专户结余243万元,是强化资金管理的结果,已决定作为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县财政。省下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结余751万元,属项目实施管理问题,该资金将按财政存量资金清理要求收回县财政。
5.关于土地出让金专户中超范围支出的问题。
主要原因还是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压力很大,用于鼓励和扶持工业、民营经济发展奖励等资金,预算内无法满足,因而挤占土地出让金收入。
6.关于返还企业土地出让金2944万元的问题。
鉴于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有限,为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了资金。
7.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为健全预算编制体系,结合我县国有企业量少、规模小的现状,2016年我县选择3个国有企业试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反映企业国有资本经营的基本状况。万佛湖旅游公司门票、船票收入1400万元,编入万佛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收支平衡,没有利润;城投公司、金龙担保公司主要是服务我县经济建设和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属于非经营盈利企业。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将扩大编制范围。
8.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执行的问题。
由于当年是预算试行编制,职能管理职责未明确。2017年将由国资部门督促3家企业执行年度预算。
9.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保证金500万元未及时收回的问题。
2017年4月份财政部门以财社〔2017〕60号文件向金信担保公司送达了《关于归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金的函》,金信担保公司也将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县政府将督促企业尽早归还担保金。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应征未征新登记出让用地土地使用税100.41万元。
除安徽中鑫模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使用税5.4万元税款正在追缴中外,其余全部入库。
2.未足额预征企业土地增值税1174.69万元。
三家企业未足额预征税款问题,大部份征收到位,安徽舒怡建设集团舒城置业有限公司222.52万元税款正在追缴中。
3.未按规定税率预征企业土地增值税,少征舒城综合大市场项目土地增值税247.66万元。
因县地税局税收征管业务所用计算机管理系统税率设置问题,导致少征安徽舒怡建设集团舒城置业有限公司税款247.66万元,目前此项税收正在追缴中。
4.税款279.94万元未及时入库。
原因是企业跨年度申报上年四季度税收,以及年度汇算清缴检查正常查补追缴的税款,所属期属于以前年度正常。
5.13家企业的资源税应征未征。
因涉及的13家有采矿权的轮窑厂、砂厂目前按要求处于关停状态,故目前不存在征收企业资源税条件。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县人社局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未按时办理个别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金。
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审核等有关程序,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加强参保企业人员基础信息数据的管理,确保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2.医疗保险重复参保和重复报销。
目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已整合,这一问题已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3.工伤保险单位应保未保。
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以及各类群体的社会保险参保意识;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把企业参保登记情况列为必备条件,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4.应缴未缴财政款8.4万元。
已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范围,解缴财政。
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时登记并入账,经国资办核销的资产及时做账务处理,做到准确核算。
6.下属机构县劳动就业局存在的问题。
仔细核查支出项目的内容,找出原因,已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县社保局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参保单位未做到应保尽保,部分民营企业未能根据实际用工情况如实申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以及各类群体的社会保险参保意识;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把企业参保登记情况列为必备条件,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2.参保费未做到应收尽收,部分企业欠费严重。
认真核查企业欠费的主要原因,分别采取相应措施督促企业补交参保费,做到应收尽收。
3.养老保险基金县级收支矛盾突出。
加强社保扩面,做到应保尽保、加大清欠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完成征收预算任务,力争上级转移收入足额转移到位、做好养老金发放风险评估。
4.2015年和2016年两年退管服务费使用不规范19.71万元。
属会计人员使用支出科目不规范,已责令会计人员立即整改。
5.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存问题。
管理服务费收取问题,目前该项费用已停收。
(三)县经信委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超标准收取初级资格评审及考试费11.4万元。
因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多已无法退还到当时参评的每个人手中,此款项已于当年足额缴入财政。
2.收取初级职称评审及考试资料费、电力设施保护费和个人社保费5.39万元未及时上缴。
已立即上缴财政。
3.资产债务长期未清理。
由于大多数涉及破产企业,是历史遗留问题,清理需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短时间清理有困难,核清后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资产债务清理。
4.部分往来结算票据未见核销记录或核销记录缺失。
县经信委已与财政局对接进行查找,下一步将加强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以提高业务能力。
(四)县电大工作站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款2.74万元。
按照学期跨年度收取学费,2017年已经补交财政专户。
2.26.13万元原始凭证不合规。
系教材款没标注明细,已要求按照规定在凭证填制时注明详细的经济业务内容。
3.往来账项未及时清理。
是1994—2002年期间遗留问题,已经会议研究,对往来款项作出了账务科目调整处理。
4.应记未记固定资产7.21万元。
现已纠正补记。
5.大额经营支出使用现金支付。
责令会计人员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五)县移民局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挤占项目工作经费146.68万元。
纠正挤占项目工作经费问题,研究解决因承担大量库扶工作造成的经费短缺。
2.债权债务长期未清理,金额501.42万元。
债权债务发生年代久远,将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县国资委和相关单位制订处置方案后清理。
3.未及时收回个人借用公款11.68万元。
立即查明原因,予以收回。
4.购入固定资产未记账2.61万元。
已进行账务处理,记入固定资产。
5.截留预算收入6.4万元。
已按规定进行纠正办理。
(六)舒城职高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无依据收取学生学籍管理费206.62万元。
系当时职高办学时,招收普高学生挂靠学籍的特殊情况,目前已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2.代收代支资金结余23.4万元未退还学生。
已联系学生,全额退还款项。
3.账外收支16.34万元。
系2014-2015年收取的军训费、校服费,已补记入账。
4.部分工程招标备案不规范。
主要是受开学时间限制,没有及时办理,现已整改,今后将严格执行规定。
(七)县中医院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超标准收取住院病人空调费19.4万元,重复收取卫生材料等费用6.17万元。
已进行了纠正,按规定重新设置了收费标准,对于超标准和重复收取的费用已上缴县财政。
2.违规开展有偿集资活动。
已进行整改,对收取的集资金本金已全部退还。
3.医用耗材采购未经招标或询价,部分未经会议研究。
后勤物资没有实行议标、招标等方式采购,采购合同多年未变更。已进行全面整改,对医用耗材供货企业实现了整合和优化,减少了供货企业数量,控制了经营成本,减轻了病人医药费用负担。
4.有关科室在植入人体材料采购、使用等管理方面失控,多计、多付供应商材料款153.42万元。
县中医院对有关科室高值耗材从采购到临床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核查,多付材料款已全额追回。
5.药品业务台账反映的数量与实际不符,职工借用药品随意性较大,行政物资业务台账反映的数量与实际不符。
已全面清理职工借用药品情况并下发文件,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至少每半年对库存物品进行一次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应收未收食堂经营权转让费和水电费16.06万元。
已于2016年12月13日全额收缴应交款项16.06万元。
7.收费员缴费不及时。
已责成县中医院财务科加强监管,严格现金管理规定,当日收取的现金必须当日入账。
四、企业(金龙担保公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为单个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超过规定比例。
系当时稳定县域金融环境和支持县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在今后的业务中,尽力纠正,尽可能要求客户降低担保额度。
2.违规发放贷款。
是在金龙小贷公司尚未成立的情况下,提供的续贷过桥资金,目前所有贷款都及时足额收回。
3.为出资人提供融资担保。
由于县重点工程资金需求量大,城投公司融资压力大,为其贷款提供担保,虽然存在问题,但目的是支持县重点工程建设。
4.违背公司经营宗旨开展担保业务。
为金信担保公司借壳融资提供担保,是维护县域金融稳定的需要。在今后的业务中,将尽力纠正。
5.违反合同约定退还担保费29.7万元。
是根据行业一般规定,按年收取担保费。退还提前收取的担保费,并非不收,只是延缓收取。
6.违反业务管理程序和风险管理制度开展担保业务。
有的业务是为稳定社会环境、稳定县域实体经济而不得以为之,有的是应省担保公司要求办理,今后将尽力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五、跟踪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保障房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
19户违规领取补贴3.76万元,已于2017年3月追回,并上缴县财政;18户违规分配使用的18套保障性住房,已于2017年5月收回。
2.民生花园和阳光花苑小区公租房4户保障对象,违规重复申领住房货币补贴0.41万元。
于2017年3月将违规领取补贴款追回,上缴县财政。
3.2016年,庐镇等三乡镇4户家庭通过虚报家庭收入方式,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万元。
于2017年3月将4户家庭违规领取补助全部追回,上缴县财政。
4.由于道排等配套设施没有完工,2014年建设的筑景园公租房144套至审计日未分配。
2017年6月前已分配入户。
5.应收未收公租房房租131.6万元。
主要是县政府临时过渡安置的棚户区拆迁户房租。2017年5月底,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已全部收缴。
(二)“一谷一带”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县茶谷办信息化建设项目未实施,结存项目资金5万元。
已用于购置办公电脑和信息化建设。
2.未及时归还县级垫付兰花谷开茶节的项目考核奖励资金22万元。
经请示同意,已用于乡镇的“开茶节”等工作。
3.茶谷项目管理不到位。
已于今年年初制定了《茶谷项目实施细则》,对项目管理实施监督、考评等相关制度。
4.乡镇茶谷建设计划不具体,部分乡镇滞留项目资金,其中:晓天镇13万元,南港镇70万元。
茶谷办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和督查、积极制定对乡镇的茶谷项目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对乡镇的考评,不定期组织对个别重点茶谷项目进行跟踪和服务。
六、乡镇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春秋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套取美好乡村建设工程款205万元。
该资金已由春秋乡财政所分期拨付至文冲、中元村用于美好乡村自建支出,无结余。
2.部分工程未招标,金额38.77万元。
根据《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工程实施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大额办公用品支出项目不清,金额4.4万元。
严格单据报销手续,确保报销的支出单据内容真实、票据合法、数字准确、附件完整。
4.往来账未及时清理。
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对债权金额中能够收回的及时清收,对部分资金账龄较长无法收回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核销。
5.部分支出缺少审核程序,金额36.51万元。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
6.抽查村委会(中元村)发现问题:报支单据不合规,金额52.5万元。
依据《关于印发舒城县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实施办法及有关制度的通知》立即予以纠正,并责令农经部门从严把关村级集体经济支出的原始凭证。
(二)百神庙镇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
严格按《预算法》要求,全面编制镇级预算,杜绝虚列收支现象。
2.部分会计凭证不合规。
现已查明原因,将清单附后,今后将严格财务手续。
3.白条抵库10.74万元。
已按类别进行收回或处理,今后将加强现金管理。
4.违规收取计生违约金和社会抚育费3.65万元。
社会抚育费已上缴县计生专户,违约金已全额上缴镇财政。
5.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官塘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敬老院工程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80万元。
加强对镇村工程的管理,明确工作流程、明确各方责任,严格按合同约定办理。
6.抽查村委会(官塘村)发现的问题:未向收款方取得发票2.27万元。
建立严格的村级财政管理措施,杜绝不规范的支出,不允许白条记账情况发生。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政府已责成发改委牵头,住建局、重点工程局和公管局等相关单位进行研究,拿出整改措施,着力从源头上和责任追究上解决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机制。强化投标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二是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机制。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三是加大工程领域案件查处力度。逐步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管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有过错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处理,将各类主体的违规行为记入不良行为档案。五是加强项目建设的事前管理。从项目立项开始,从严把关。六是强化项目建设的事中控制。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计量、变更程序。七是完善项目建设后期审计资料的整理。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今年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重视和监督下,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被审单位重视到位,整改落实措施有力,取得了一定效果。下一步,县政府将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查问题是否有反弹;对正在整改落实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度,跟踪问效,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县政府将在着力解决财政“同级审”中存在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加以规范,从源头上规范财政和同级审工作,坚决杜绝屡审屡犯问题出现。政府的工作离不开人大的重视、支持与监督,借此机会,恳请县人大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多为政府工作建言献策,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8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王祥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县委常委会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会的议程和日程安排
建议大会的议程有7项:1.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舒城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舒城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舒城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县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舒城县出席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舒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这次会议除大会报到和预备会议外,正式会议安排三天时间。建议2017年12月15日下午代表报到,召开预备会议。16日上午大会开幕,召开第一次大会(主持人:金德元);16日下午会中视察。17日上午召开第二次大会(主持人:吴家文)。18日上午召开第三次大会(主持人:赵珞);18日下午召开第四次大会(主持人:张瑞杰)。具体会议安排详见会议日程。整个会议共安排4次大会、3次主席团会议和4次代表团会议。
15日晚上召开代表中的党员会议。
根据上级要求,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由大会主席团组织当场进行宪法宣誓。监誓人为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二、关于大会主席团的组成和秘书长人选
主席团由以下6个方面的人员组成:1.县委常委;2.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3.县政协主席;4.县人大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5.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的副部长、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县妇联主席、团县委书记;6.各代表团团长。主席团共有29人组成。大会秘书长建议请赵珞同志担任。
三、关于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的组成
本次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共计8人组成。
四、关于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组成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方跃宏同志担任,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组成,共计7人。
五、关于大会副秘书长人选
大会副秘书长由县委有关领导、人大办、政府办主任和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的副部长、宣传部1名副部长担任,共计5人。
六、关于各代表团组成和团长、副团长建议人选
会议期间,21个乡镇、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和县直代表,共划分为8个代表团。第一代表团:杭埠镇、千人桥镇、百神庙镇;团长:陈宗银,副团长:胡久松、王申勇。第二代表团:棠树乡、南港镇、张母桥镇、舒茶镇;团长:胡俊,副团长:鲍世群、王波、褚进宏。第三代表团:汤池镇、河棚镇、庐镇乡、春秋乡;团长:汪健,副团长:许克胜、张栋梁、赵平。第四代表团:柏林乡、桃溪镇、干汊河镇;团长:施申美,副团长:邱昌玉、朱旭松。第五代表团:晓天镇、山七镇、高峰乡;团长:陈兴安,副团长:束利、蒋立权。第六代表团:万佛湖管委会、万佛湖镇、阙店乡、五显镇;团长:秦继永,副团长:周世松、洪飞、储照兵。第七代表团:城关镇;团长:倪敬云,副团长:韦生群。第八代表团:县直、开发区;团长:李小平,副团长:王林存。代表总数:311名。
七、关于大会列席人员
列席这次大会的有以下12个方面人员:1.县政府副县长及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2.县人武部负责人;3.在舒城的省人大代表;4.县委办、政府办及县委常委单位正科级副职;5.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6.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7.驻舒有关单位及企业负责人;8.城区学校、医院负责人;9.县人大常委会历届副主任;10.“十强”企业负责人;11.乡镇人大副主席;12.出席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列席人员。列席这次会议的人员有400人左右。
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随第八代表团参加讨论和视察活动,乡镇人大副主席参加所在乡镇的代表团活动。其他列席人员参加第一次、第四次大会。
八、关于大会秘书处机构设置
大会秘书处共下设7个组,即秘书组、议案组、选举事务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安全保卫组、联络组,从组织、宣传、“两院”、司法、公安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九、关于主席台就座安排
主席台就座人员:主席团成员,担任过正县职退休老干部,县人武部长,73266部队主任,水库管理处主任,县人大未退休的原副主任,政府副县长,政协副主席及未退休的原副主席,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
具体安排是:大会执行主席和常务主席坐前排,老领导坐二排中间,其他人员依次安排。
十、关于大会会场及代表食宿安排
本次大会第一次、第三次、第四次大会会场设在县剧场,第二次大会以及预备会议和代表中的党员会议安排在帅旺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召开。主席团的3次会议都在帅旺大酒店三楼二号会议室举行。代表食宿安排在帅旺大酒店。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和城区无住房代表安排标准间住宿,城区有住房的代表不安排住宿。就餐采用自助餐形式。就餐标准按照去年的标准,早餐每人每餐1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40元。不脱产代表的误工补贴参照市人代会标准发放,每人每天80元。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8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中旬在城关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舒城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舒城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舒城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县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舒城县出席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舒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2017年12月8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方跃宏 |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
县人大常委会: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13名,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11名。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后,由城关镇选出的李邦忠代表因转业离开本行政区域,由百神庙镇选出的刘焕然代表因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李邦忠、刘焕然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由南港镇选出的鲍佳佳、常维玉两位代表因刑事案件正在接受司法机关侦查、起诉,已被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
现在,出席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代表为307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舒城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
(2017年12月21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为了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安徽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六安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以及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三、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四、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五、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
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七、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综合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主任、局长,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
八、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任命后一个月内举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安排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宣誓仪式并参与监誓。
九、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在任命后一个月内组织。
十、宣誓仪式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负责组织宣誓仪式的机关从宣誓人中指定一人担任领誓人,领誓人左手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诵读誓词后,宣誓人应当报出本人姓名。
十一、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宣誓时,监誓人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其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宣誓时,监誓人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宣誓时,监誓人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决定。
十二、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
参加宣誓的国家工作人员宣誓时应着正装,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国家工作人员应着制服。
十三、本办法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舒城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17年12月21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县监察委员会:
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梁金波的提请,任命:
卜宜湘为舒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赵 伟为舒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童来应为舒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安宏为舒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关于提请任命卜宜湘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干任字〔2017〕80号《关于卜宜湘同志任职的通知》和中共六安市纪委六纪组〔2017〕25号《关于赵伟等同志任职的批复》文件,现提请任命:
卜宜湘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赵 伟、童来应、张安宏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报告。
附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人员审批表
2017年12月20日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31人)
主 任:张瑞杰
副主任:吴家文 方跃宏 陶 才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文 方 孙 鹏 方耀光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束铭文(女) 吴光皓
汪守贵(女) 宋卓飞 张士彬 陈 勇 周自力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徐 军 黄庆敏
梁 钧 梁嫣嫣(女) 韩务农 傅代智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安胜
因事请假(3人)
委 员:吴家才 盛玉群(女) 魏建华(女)
列 席(14人)
刘浦生 县政府副县长
王成涛 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志远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家响 县政府办主任
肖 波 县财政局局长
黄向东 杭埠镇人大主席
徐 亮 干汊河镇人大主席
夏登林 棠树乡人大主席
孔令东 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
范育平 县人大代表
李邦来 县人大代表
叶少道 县人大代表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31人)
主 任:张瑞杰
副主任:吴家文 方跃宏 陶 才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文 方 孙 鹏 方耀光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束铭文(女) 吴家才
宋卓飞 张士彬 陈 勇 周自力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徐 军 黄庆敏 梁 钧
梁嫣嫣(女) 韩务农 傅代智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安胜 魏建华(女)
因事请假(3人)
委 员:吴光皓 汪守贵(女) 盛玉群(女)
列 席(6人)
梁金波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
刘浦生 县政府副县长
王成涛 县人民法院院长
梁俊东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