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第8号(总第196期)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8号(总第196号) 二0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目 录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1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3
关于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6
关于县地税局工作情况的报告…………………………………………14
关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情况的报告……………………………………25
关于批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的决议………………………37
关于提请批准实施舒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创建规划(2017—2020)的议案…………………………………38
关于批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
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39
关于将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等
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40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41
关于提请任命杨丙红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42
关于接受赵珞、汤中明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43
赵珞的辞职报告…………………………………………………………44
汤中明的辞职报告………………………………………………………45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46
关于免去俞成琪同志庭长职务的报告…………………………………47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48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6月7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方跃宏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地税局《关于县地税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实施舒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7—2020)的议案和关于将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任命杨丙红、李家响为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组织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张瑞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结束时,张瑞杰作了重要讲话。张瑞杰指出,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县扶贫办充分发挥参谋部、战斗部作用,出主意、抓协调、促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要切实增强紧迫感,振奋精神,抓好工作落实;要对照标准,整改突出问题,经得起评估和核查;要着眼长远,打牢发展基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关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张瑞杰要求,县政府要以创建规划为蓝本,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合力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要对照创建目标,科学谋划和实施好重点项目,补齐“硬件”短板;要加大对规划以及决议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创建工作高效开展。就做好工作评议整改工作,张瑞杰要求,被评议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整改的自觉性,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地抓好整改工作;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梅家宏,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俊东,县扶贫办主任张永宏、县环保局局长周家仓、县地税局局长陈新、县市场监管局局长王树东、县粮食局局长方宪高,张母桥镇、桃溪镇、高峰乡、春秋乡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已经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首先,对杨丙红、李家响两位同志当选表示热烈祝贺!下面,我结合会议议题,以及大家的审议情况,再谈几点意见。
一、只争朝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帮扶机制,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县扶贫办充分发挥参谋部、战斗部的作用,出主意、抓协调、促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县各级帮扶干部认真落实帮扶责任,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有效促进了各项扶贫政策落地生根。通过一段时间的精准帮扶,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显著加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我们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只争朝夕,加倍努力,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一是要振奋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多部署、勤督促、常问效,把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所有扶贫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都要注意克服急躁、厌倦的情绪,始终以一丝不苟的严谨态度,抓好工作落实。二是要对照标准,整改突出问题。从省市综合评估、考核以及县互查、自查情况看,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基础信息不精准、档案资料不完善、产业扶贫内容单调、扶贫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等,甚至在个别地方还存在识别不精准的问题,这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尽快整改。整改要对照标准,符合要求,经得起评估和核查。特别是识别不精准、退出不规范等基础性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立即整改到位。三是着眼长远,打牢发展基础。要以脱贫攻坚为契机,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培育壮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自我管理、服务能力。要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各项政策,健全社会保障兜底体系,完善乡村公共服务。发展产业,是实现稳定脱贫的关键。要积极宣传产业扶贫政策,加强对能人大户的扶持,夯实乡村产业基础。还要积极宣传脱贫攻坚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引导形成积极向上、自力更生、脱贫光荣的社会风气,优化乡村发展环境,为实现乡村振兴打牢基础。
二、凝心聚力,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次,县政府提请我们人大正式作出创建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决策,这是我县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下一步,县政府要以创建规划为蓝本,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合力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要对照创建目标,突出重点,科学谋划和实施好重点项目,补齐“硬件”短板。今年我们督办的一号议案,就是督促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加快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工程。请政府和主管部门,结合创建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办理力度,回应好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在工作中还要加大对规划以及决议的宣传, 引导人民群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建中来,推动创建工作高效开展。
三、求真务实,扎实做好工作评议整改工作
开展工作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主任会议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两个评议工作组也迅速进入状态,在会前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作为被评议单位,县地税局和县市场监管局认真对待,积极配合,使调研组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为今天的审议打下了基础。刚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请评议工作组一并吸收到相应的审议意见之中。本次会议之后,工作评议将进入整改阶段,这也是整个工作评议的核心和关键阶段,务必要高度重视。作为被评议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整改的自觉性。真正把接受评议,作为改进自身工作、树立单位形象、提高社会美誉度的有利契机。在此基础上,积极主动、求真务实的抓好整改工作。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加强调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两个评议工作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跟进,掌握整改情况,督促被评议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问题上下真功夫,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下一步的测评中,我们将把整改工作成效,作为主要依据,实事求是进行满意度测评。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项工作一定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关于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7日在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县扶贫办主任 张永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扶贫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看齐意识
县委、县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的作战号令,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发挥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全县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更加巩固,干部群众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更加坚定。
(二)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指挥协调机制。设立14个指挥部,具体负责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成立脱贫攻坚综合协调组,设立作战室。
二是落实推进机制。建立脱贫攻坚“五个一”工作机制,实行“两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两月一奖惩、两月一通报、一月一问责”,跟踪问效,强力推进。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包保谁负责”,建立了一项工作、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牵头单位、一个方案、一笔经费、一抓到底的“七个一”工作落实机制。
三是政策措施精准机制。建立健全了“1+20+N”政策体系,做到了各项工作有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安排分工和督查考核。
四是要素投入保障机制。加强了扶贫队伍建设。22个乡镇(开发区)设立扶贫工作站,394个村各配1名扶贫专干。选派了驻村扶贫工作队,80个贫困村由处级干部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加大投入力度,2016年扶贫投入5亿元,2017年扶贫投入17.4亿元,今年计划投入资金23亿元。
五是包保联系帮扶机制。开展“万人包户、千社帮带、百企联村”包保联系帮扶活动,全县18712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41个省、市、县直部门包保联系80个贫困村,县内160家企业联系帮扶80个贫困村,5个在外创业者协会组织开展了帮带贫困村、贫困户活动。同时,大力实施“联帮关爱”工程。
六是责任落实兑现机制。明确细化、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的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干部的包保帮扶责任。制定脱贫攻坚“一个责任体系”和督查、巡察、问责“三个考评办法”。实行年度“一票否决”,建立“一票优先”制度,实行悬帽攻坚。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六看、六确保”、“七个不落、一个不少”等部署要求,相继开展了“政策大普及、措施大落实、项目大推进、环境大改善、工作大督查”五大提升行动和“大排查、大走访、大整改”、“找问题、补短板、抓整改、严责任”、“百日会战”等专项集中行动。同时,组织专门排查队伍,实行常态化、全覆盖排查,以问题的有效解决带动整体工作的扎实推进和整体水平的稳步提升。
(四)坚持统筹整合,强化资金保障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2018年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总量为86756万元,其中中央和省市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838.8万元,县级财政预算扶贫资金678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66137.2万元。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加大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组织开展扶贫资金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三是加快资金拨付。截止目前,2018年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已拨付2.2亿元,其中专项资金1.38亿元,资金拨付率62.7%,拨付统筹整合其他资金0.82亿元,资金拨付率 37.3%。
(五)推进十大工程,强化工作落实
一是规范建设扶贫项目库。瞄准脱贫攻坚需求,认真谋划建设了2018—2020年扶贫项目库。本年度县级扶贫项库总数为3752个,项目已全面开工,已竣工260个。二是大力开展产业扶贫。按照“村有产业基地、户有增收项目、人有一技术之长”的要求,大力推行“四带一自、以带为主”的产业扶贫模式。截至5月底,各类园区带动1787户,龙头企业带动425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5175户,经营大户带动3118户,群众自身调整优化种养结构15750户。产业扶贫覆盖80个贫困村,占贫困村总数的100%,覆盖贫困户38517户,占贫困户总数的98.1%。三是加速推进就业扶贫。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扶贫驿站、扶贫基地、扶贫车间140家,开展培训16期,培训适龄贫困劳动力767人。举办专场招聘会2次,提供就业岗位1850个,开发辅助性岗位1500个。四是强力推进金融扶贫。坚持“户贷户用户还”,积极探索“金融+光伏”等扶贫小额信贷新路径,创新推进金融扶贫。截至5月底,新增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820笔863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48.05%。五是全面实施住房安全工程。易地扶贫搬迁43栋房屋建设已封顶38栋,9月底可全面完成搬迁入住。做实搬迁后的稳定脱贫措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计划实施危房改造项目7141户,目前已开工6121户,竣工4348户。六是开展社保兜底扶贫。对社保兜底脱贫进行提标扩面,巩固“两线合一”成果,做到应保尽保。启动实施“救急难”,加强和改善临时救助工作。七是全面抓好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政策落实和兑现。享受健康脱贫政策的贫困人口达39252户110881人,享受健康脱贫补贴资金7268.45万元。发放各类教育补助6931人460.42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雨露计划正在申报审核中。八是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计划实施基础设施扶贫项目946个,项目投资57635万元。其中扶贫资金占比49.08%。九是积极开展社会扶贫。继续抓住全国政协、省政协对口帮扶的契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推动定点扶贫,推进与宣州区县域结对帮扶工作。扎实开展“10.17”全国扶贫日等扶贫公益活动。深入开展“村村到、组组进、户户访”活动,实施“21111包保帮扶工程”。(即:县级领导每年到包保联系乡镇(开发区)的所有村必须调研走访2次以上,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月必须深入联系包保村民小组开展调研走访1次以上,乡镇(开发区)所有干部与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一起每月对所有村民走访1次,每季度要在所有村民小组至少召开1次座谈会,所有结对帮扶责任人每季度必须与所结对帮扶贫困户举行1次“家庭亲情团聚”活动。)
(六)加强基础工作,强化工作对标
一是开展即时识别,建立预警机制。按照随时发现、随时识别、随时帮扶、随时录入的要求,全面摸排农户情况,严格识别标准和程序,做到应纳尽纳。按照返贫风险程度确定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台账进行标识,实行“四色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二是加强信息系统核查,完善档案资料。对国办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定期进行精准核查,基础信息更加精准。细化脱贫攻坚档案整理目录和参考文本,规范完善脱贫攻坚档案资料。三是注重加强宣传教育,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结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愿脱贫”、支撑群众“能脱贫”、推动群众“敢脱贫”、确保群众“会脱贫”。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在扶贫基地、集镇街道、公交车亭等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宣传标语,绘制“文化墙”,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板凳会”、“屋场会”形式,召开座谈会,扎实开展政策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科技知识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五大教育”。结合“10.17”全国扶贫日活动,录制播出《我的脱贫故事》。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脱贫之星”评选活动,培育向上向善的社会良好风尚。印发公开信、明白纸,加强项目公告公示,让群众有获得感。推广建立“扶贫爱心超市”,引导农民群众倡文明、树新风、扬正气。
二、经验做法
(一)“光伏扶贫”取得效果。坚持政府主导,采取“六统一保”方式(统一规划、统一融资、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统一结算、保本运营),建设光伏扶贫电站。总投入8.7亿元(财政资金2.1亿元、贷款6.6亿元)。2017年6月底,全县185座光伏电站全部并网发电,总装机容量126兆瓦(占全省今年并网规模1/12)。预计年发电收益1.2亿元,惠及80个贫困村(每村增收不低于7万元)、8789户“三无”深度贫困户(每户增收不低于2000元)。
(二)“扶贫驿站”创新有力。我县探索创新了“企业+扶贫驿站+贫困群众”的扶贫协作模式,打开了一条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的新渠道。全县共提供居家就业岗位14915个,开发辅助性岗位1480个。通过“上挂下联”,为贫困户和企业之间构建了利益联通机制,一大批贫困群众从中长期受益、稳定受益。
(三)“电商扶贫”发挥作用。我县在脱贫攻坚实践中,大力发展“电商+扶贫”,利用电商专项资金引导,扶持贫困人口从事电子商务,依托电商渠道帮助贫困户增收致富。全县共建成731个电子商务村级站点,8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全覆盖;累计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32人次,带动贫困人口就业3000余人,人均年增收1300元。
(四)“外出走访”温暖民心。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举家外出、对扶贫政策不熟悉的实际情况,我县开展了“大走访”活动,由乡镇、村和驻村工作队组团外出,对全县3300多户贫困户,做到“人人见面、户户宣讲”,贫困户深受感动,非常满意,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五)“交通+扶贫”成效突出。坚持“要想富、先修路”的理念,投入7.3亿元实施了1658公里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在全国率先推行县域公交一体化,目前覆盖所有的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80个贫困村已经有55个村开通公交,直接受益贫困户5万多人。
三、2018年工作安排
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2017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县在全省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综合评价为“好”,位列第一方阵。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强,实现稳定脱贫的难度还很大,各级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双基”建设仍需加大投入,等等。今年是我县脱贫摘帽之年,全县尚有18贫困村未出列、36685人未脱贫,我们面临的形势严峻、任务很重、难度不小、压力很大。全县上下必须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紧扣“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的标准和程序,在对象识别、资金投入、政策落实、精准帮扶、脱贫成效等十六个方面持续发力,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完成27165人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摘掉国家级贫困县帽子。
一是抓好扶贫项目投入,确保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二是抓好宣传舆论引导,确保扶贫氛围更加浓厚;三是抓好政策措施落实,确保因村因户施策更加精准;四是抓好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投入更加精准;五是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确保扶贫对象更加精准;六是抓好合力攻坚,确保帮扶工作更加精准;七是抓好督查考评,确保工作实效更加精准;八是抓好稳定脱贫,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精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脱贫攻坚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造福广大群众的第一民生工程。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凝心聚力、尽锐出战,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实现 “稳居第一方阵,确保脱贫摘帽”目标,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再造舒城新高地”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于县地税局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7日在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县地税局局长 陈 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评议安排,现在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以来县地税局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单位基本情况与主要职责
舒城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范围地方税收征管、社保费征缴、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和工会经费代收等工作。目前县地税局内设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税政股、征科股、收财股、纳税服务股、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股、基金(费)股、党办、工会、电子税务管理中心12个职能机构,下辖稽查局、征收管理分局2个直属机构,城关分局、开发区分局、杭埠分局、南港分局、干汊河分局、万佛湖分局、晓天分局、河棚分局8个派出机构;在编人员149人,其中党员11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16人、本科学历119人、专科学历12人、专科以下学历2人。
二、2017年以来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关心、关注、监督和支持下,全县地税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锐意进取,克难奋进,为时代奉献,为使命担当,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步,为服务舒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一)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
一年来,我们坚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与推进依法治税紧密结合起来,能严格按照总局“四个坚决”要求,注重依法征收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强化法治意识。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十九大精神学习、“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等,利用周五学习会、局务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对《宪法》《党章》《准则》《条例》和税收法律法规等知识进行了认真学习,在系统上下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通过开展“江淮普法行”、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四送一服务”、纳税人大走访、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提升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和法治化水平,为依法治税提供有力保障。
(二)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未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三)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全力推进地税改革发展。
1、奋力担当作为,税费收入实现新跨越。2017年,面对错综复杂、困难重重的收入形势,我局克服了诸多压力和困难,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123,26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5,826万元,剔除营改增因素,同比增收15,191 万元,增长26.2%(按财政口径统计累计入库税收收入70,127万元,占年计划60,000万元的 116.9 %,同比增收 12842万元,增长 23.5%);基金费收入47,441 万元,同比增收13,743万元,增长41%。2018年元至5月份,累计组织税费收入76464万元,同比增收24271万元,增长45.9%。其中:入库地方税收入448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1724万元,增长31%(按财政口径统计入库税收收入40456万元,占年计划76700万元的52.7%,同比增收8641万元,增长27.2%);基金(费)收入31604万元,同比增收12597万元,增长66%。
2、敢于创新突破,征管改革取得新进展。2017年我局深化征管方式改革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明显,得到了市局的充分认可和肯定,并作为样板在全市进行了推广。改革的主要举措有:一是撤销农村分局办税服务厅,新组建纳税服务分局,实行纳税服务集约化管理,建立了衔接有序、前后贯通、运行顺畅、高效便捷的服务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了纳税服务水平和效率。二是按照“行业+规模”的划分原则,对城区税源管理范围和权限进行重新认定,同时将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一人统管”变为“分段管理”,推行税收分类分级管理,并设立风险管理监控中心,进一步防范了执法风险、提升了依法治税水平。三是建立健全了岗责明晰的税源管理体系,重新界定了纳税服务分局、城区管理分局、农村管理分局、风险管理监控中心和稽查局的管理职责,进一步提升了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
3、强化机制建设,税收管理迈上新台阶。一是建立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全面深化国地税合作。二是建立税收共治机制,从政府层级推进多部门协作,充分利用部门涉税信息,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强化税费管理。三是建立公安驻税务联络机制,与县公安局、县国税局联合成立了公安局驻税务联络办公室,重点加强涉税违法案件查处,依法打击税收违法作为。四是建立税费管理风控机制,强化“事前”“事中”监控、预警、提醒、纠错和改进工作,按月开展绩效讲评,按季开展绩效分析,重点加强征管指标考核,切实提升税费管理质量。
4、推进三项制度,执法水平得到新提升。一是推进实施执法公示制,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在各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积极开展事后公示,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严格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明确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等;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实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案件审议过程邀请局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确保案件审议质量。通过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了税收执法公正。
5、抓党建促引领,干部队伍展现新面貌。建立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组织落实、各支部书记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讲重作”警示教育、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等,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落实标准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求,实施示范党支部创建3年计划,将发展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内监督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党建制度纳入绩效管理,积极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在线党课教育等活动,大力推进党建制度化常态化建设,2017年我局稽查局党支部、城关分局党支部分别被省局认定为示范党支部;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行为,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一律通过党组会或局务会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确保议事决策公正透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30条,驰而不息反“四风”、改作风,制定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任务清单》《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深入部署落实。通过抓党建促引领,进一步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提振了系统上下干事创业精气神。
(四)着力解决纳税人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
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扩大“以报代备”事项范围,进一步细化和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现“公开放权,透明用权”,制定了《舒城地税局权责清单》及流程图、《舒城地税局公共服务清单》及《操作指南》、《舒城地税局中介服务清单》等,进一步规范服务事项范围。依托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开展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清理工作,取消了4项权力事项,简并了银行业资产损失等涉税资料报送,简化了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信息申报业务,能通过网上获取涉税信息的一律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纸质资料,纳税人能通过网络报送资料的一律不再要求上门报送。立足“一张网”,积极推进 “一窗式”受理、电子化传输、信息共享等业务,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实现涉税事项办理再“瘦身”。运用风险管理手段,统筹入户检查,做到“无风险不检查,无需求不打扰”,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严格落实总局纳服规范、征管规范和稽查规范,按税源管理事项清单内容逐项细化岗责规范,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推进规范执法,积极构建“亲清”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2、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精准实施税费减、免、缓、抵、降,不断释放税收政策红利,服务全县“调转促”和供给侧改革大局,为舒城“五大发展行动”持续注活力、增动能,2017年累计减免税费21603万元,2018年元至5月份又减免税费7837万元,减税降费政策的严格落实,对促进我县小微企业发展、传统产业壮大、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3、不断优化服务举措,着力排除办税难点、痛点、堵点。一是搭建互联网无线宣传阵地。利用QQ、微信、移动办税等平台,与纳税人随时随地开展互动,深入了解纳税人需求,倾听纳税人心声,通过“如影随形”“无处不在”的互联网宣传,大力提升税收宣传广度和深度。二是构建“三位一体”办税格局。通过12366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平台、“二维码”一次性告知等系统,不断拓展互联网办税渠道,对纳税人常办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为纳税人提供了“足不出户”的办税便利。同时加强自助办税终端的宣传和引导服务,形成了窗口办税、网上办税、自助办税“三位一体”的办税格局,使纳税人办税更便捷,办税成本也得到降低。三是推行邮政代征业务。为有效弥补农村分局办税服务厅撤销后,基层零散税收管理和服务短板,我局联合国税部门与全县29个邮政网点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充分发挥邮政部门点多面广优势,方便零散税收纳税人办理咨询和开票业务。四是全面落实“三项任务”。成立“三项任务”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主动与杭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开展税收政策区域化针对性宣传;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杭埠分中心设立地税服务窗口,安排业务骨干进驻,方便杭埠经济开发区纳税人办税;与国税部门联合举办了杭埠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座谈会,邀请了20多家招商引资企业集体座谈,听取工作意见,接受纳税人咨询。五是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专门窗口,提供预约服务,方便农村分局和偏远山区纳税人上门办税。六是开展“一对一服务”。帮助纳税人精准掌握、用足用活“双创”、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节能环保等税收优惠政策,真正为企业减负助力、暖心鼓劲。
4、积极关注回应社会舆情,着力解决税收热点问题。针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过高问题,我局主动向县政府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将原一等土地年税额标准每平方米10元降为6元、二等土地年税额标准每平方米7元降为5元、三等土地年税额标准每平方米5元降为4元。通过城镇土地使用税普降政策,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同时开展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积极关注回应纳税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通过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2017年我局先后荣获了舒城县2016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先进集体”“驻舒单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先进集体”“目标绩效考核优秀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双拥先进单位”和“舒城县第十四届文明单位”“安徽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此外,我局办税服务厅和基金(费)股还分别被授予“六安市工人先锋号”和“安徽省工人先锋号”。
三、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各位领导,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局虽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新时代地税工作的要求、与广大纳税人的美好需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差距:一是全县经济总量还不大,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部分传统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下滑,主导产业支撑不强,地方税收收入增长缺乏有力支撑;二是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经过多年努力,地税干部队伍建设虽有了较大发展,但还存在干部队伍青黄不接、专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工作缺乏创新等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三是税收执法的确定性、规范性需要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要进一步落实,税收执法还存在一定风险;四是信息管税水平不够,数据质量还不高,数据分析应用能力与转变征管方式的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税收征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新形势下,服务能力、服务质效与纳税人个性化、多元化的美好需求还存在差距,纳税人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以县人大评议为契机,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正视问题、直面挑战、加力攻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整改落实。针对此次工作评议中指出的不足和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整改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边整边改、边改边完善,认真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二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省局提出的跳出税务抓税务工作要求,坚定发展信心决心,全面提升站位,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坚定不移地抓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局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努力开创全县地税工作新局面。三是坚持“六个”高质量,明确目标任务。聚焦“干好税务、带好队伍”,始终把高质量要求贯穿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推进组织收入、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电子税务、队伍建设高质量。四是坚持“六税并进”,明晰工作路径。统筹推进发展育税、改革强税、依法治税、科技兴税、人才立税、文化铸税,并持续丰富完善,使之更具时代性、更富创造性、更有引领性。五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严格按照“四个坚决要求”,进一步推进税种精细化管理,切实强化基金费征管,高质量完成税费收入任务。六是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舒城五大发展行动,助力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七是着力优化纳税服务。强力实施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攻坚年”行动,不断深化办税便利化改革。八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政治自觉、政治担当,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班子建设;继续深化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通过接受人大工作评议,我们深切地感受到,税收工作的发展和进步,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息息相关、密不可分。通过接受人大工作评议,也使我们能够冷静、客观地审视一年来税收工作发展的全过程,尤其是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将以这次人大评议为动力,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服务发展的能力,为全面建设美好舒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7日在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树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评议安排,现在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市场监管局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能
县市场监管局是在2014年的机构改革中整合了原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机构职能及卫生局承担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组建而成的,统一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同时承担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目前,县局领导班子和刚退下来的主任科员共有8名,下设19个内设机构、2个直属事业单位和12个市场监管所(其中3个乡镇市场监管所正在建设),全系统共有205名在职干部职工。
二、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县市场监管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执行宪法、法律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线、扎实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促改革、保安全、创品牌、强执法、重检验,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维护了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先后荣获六安市2017年度质量考核先进县、六安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六安市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六安市特种设备安全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六安市2017年度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先进单位、六安市公用企业专项整治突出单位、六安市2017年电线电缆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先进单位、六安市2017年儿童用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先进单位、六安市创建标准化示范项目工作先进单位、六安市商标工作先进单位等10项荣誉。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县局在旅游、人口与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民生工程、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8项工作被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效能建设被评为良好单位。另外,因优质服务,县市场监管局还获安徽胜利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赠送了“情系企业、高效服务、心系安全、杜绝隐患”的锦旗。
(一)脱贫攻坚结对帮扶扎实推进
2017年,县局制定了单位包村与干部包户实施计划, 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扶贫工作中的问题,12次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局205名干部结对帮扶548户,走访慰问、宣传政策、协调落实帮扶措施7000余户次。另外,选派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担任扶贫工作队长和队员,建立了《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村工作制度》,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做到贫困村不出列、工作队不撤出,贫困户不脱贫、帮扶责任人不脱钩。
(二)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有新作为
——品牌建设成果显著。全年新申请注册商标521件,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11件,全县有效注册商标达2906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40件,市知名商标33件,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马德里注册商标1件;新增“安徽名牌”2个、“六安名牌”3个,进入第四届六安市“政府质量奖”提名企业1家,全县拥有省名牌30个,市名牌43个。同时,大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积极指导和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年度内,全县企业获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108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30家、市级52家、县级22家。
——食品药品安全平稳向好。紧紧围绕“四个最严”、“四有两责”和监管“四化”要求,完成了9个标准化基层监管所建设,建设率达到70%以上;建设了7个乡镇市场监管所食品检验室和6个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室,全年共检测涉及到蔬菜、水果、粮食加工产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料、食用植物油、冷冻饮品、腌腊肉制品、白酒等各类27个检测项目36774批次,同时,统筹兼顾省抽、市抽,结合舒城实际,抽检食用油、月饼、绿豆糕、糕点 、散装白酒、餐饮具、熟肉制品、腌制肉制品、火锅底料以及食用农产品等10个食品种类263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40批次),抽样送检基本药物40批次、一般药品55批次。全面完成全县117家食品生产企业2017年首次风险分级评定,其中中等风险35家、一般风险82家;完成4557家食品流通企业和968家餐饮企业的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完成125家药品零售企业、25家医疗机构、6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17年度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提高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防范能力。严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关,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完成年度明厨亮灶建设任务和小餐饮整顿规范工作;完成乡镇以下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验收合格299家,合格率达91%;成功承办六安市暨舒城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Ⅳ级应急演练;先后举办了食品药品执法与从业人员培训班20余场次,参训人员达3000余人,有效地提升了我县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责任和法律意识。同时,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相继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冷冻肉品排查、农村食品安全“扫雷”、餐饮业油烟集中整治、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等60余次,始终保持了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质量技术基础多点夯实。协助修订安徽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舒城小兰花》,获得省局批准,并于2017年10月15日颁布实施;检定和校准非自动衡器、压力表、环境温度湿度实验设备、拉力压力万能试验机、出租车计价器、燃油加油机等计量仪器设备5212台次;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6600余台次;培训化验员14人次;检验童车、童床182组,专项抽查165组,委托检验17组;检验液化石油气钢瓶33000只。
——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继续围绕“放、管、服”三个重点,采取简化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程序、实行“宽进严管”、“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及时推送“双告知”信息、服务指导企业年报公示、强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全面建立“两单一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了规范、优化、便利的市场环境。全年,全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4859户,其中企业1362户,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县各类市场主体达39206户,其中企业7140户,个体工商户3141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55户;披露“双告知”企业信息12批次2562条;内资企业年报公示率76.48%,个体工商户94.71%,农民专业合作社82.69%,其中,内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率位列全市前列。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突出电梯安全管理,通过强化电梯检验、推行电梯维保责任公示、开展电梯安全“三进”宣传、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高中考前宾馆酒店电梯安全检查、电梯排隐患降故障专项铸安行动、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整治等手段,确保了全县电梯安全无事故;按计划开展锅炉安全大检查、液化气钢瓶专项整治、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大检查,强化源头治理,排查安全隐患,提高防范意识,确保责任落实,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2017年,县局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00余家次,检查各类特种设备1000余台,压力管道5000余米,发现隐患263个,全部整改到位;完成了90台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共淘汰燃煤锅炉185台。
——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升。集中4个月时间完成童车童床集中整治,查封涉嫌不合格产品童车25件,童床12092件,立案查处44起,移交公安部门3起,对3家网店网站销售的4组涉嫌不合格童车童床产品提请淘宝、天猫等第三方平台给予下架,全县童车童床产品质量得到根本性转变,企业利润也大幅提高,我县童床产业走向健康发展轨道。牵头推进全县电线电缆专项检查和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立案查处7件。对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涉及生命财产安全产品、电子商务产品等4类产品抽检167组,并对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均依法从严查处,营造了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
——执法打假与消费维权成效显著。2017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重拳出击,积极查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无照经营、打非治违、“双打”、广告、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各类违法案件412件,结案368件,移送公安机关4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0件,维护了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认真受理和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提高“接线率”和“处理率”,受理12315、12365、12331以及政府网站、市长热线等投诉举报平台各类咨询、投诉举报1270件,办结率达到98%。持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全面推进 “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飞霞社区、龙塔社区、东苑社区等15个社区被命名为“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称号。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查处案件22件。开展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整治,检查摸底各类企业146户,约谈企业1户,纠正不公平条款9条。同时,按照县政府部署,牵头推进全县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整治,对账销号拆除关停非法经营成品油加油站点27家,处理非法经营的流动加油车4辆。
(三)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新提升
近年来,县局一直把作风效能建设、执行“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作为“一号工程”,作为凝心聚力、激浊扬清、推动履职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履行“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排查与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提升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了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的明显好转,人员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焕然一新。一是加强学习,保持作风建设警钟常鸣。县局不管是专题会或是业务会,都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的会议议程,反复学习相关的政策和文件,开展经常性排查四风问题活动,始终保持警钟常鸣。二是明察暗访,梳理问题边查边改。注重从细节、从小事入手,保持高度敏感性,通过明察会风会纪、明察考勤情况、暗访排查四风等措施,及时发现,及时改正,不让“四风”抬头,真抓实改转变作风。三是优化配置,任人唯贤提高效率。为有效防止四风问题的滋生,避免党员干部在一个岗位长期工作产生的弊端,我局对全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轮岗交流,并实行末位淘汰。先后调离城区到乡镇农村18人,纪律处分10人次,待岗只发基础工资2人,同时加强干部培养和锻炼,使一批顾全大局、业务过硬、善于学习、扎实敬业的干部进入重要岗位,成为我们市场监管队伍的中坚力量。
三、自觉接受监督,监督机制日臻完善
一是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我局充分认识到,执行人大的决议就是贯彻党和人民的意志,接受人大的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因而,我局把尊重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作为市场监管工作必须遵守的一项执政原则,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中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做好人大代表的视察、检查工作,保证人大视察、检查和评议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是切实把接受人大监督落到实处。我局对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及时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对人民群众最关心和社会反映最强烈的重大事项,做到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听取意见,接受监督;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事前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重大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出席指导。
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充分利用办理建议这个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特殊渠道,倾听人民呼声。对代表建议,逐一认真研究,制定办理计划,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办理要求和规定时限认真办理,并报告办理情况。同时把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究实效、狠抓落实上。能解决的问题,马上迅速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条件的,列入计划逐步解决;条件暂不具备的,耐心诚恳地向代表作出了解释。每年都由领导带队与人大代表见面,将代表建议及我局办理的措施、结果及时向代表反馈,切实提高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 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近年来,先后主办、协办人大代表建议20余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工作强度及岗位责任增大。市场监管工作任务重、头绪多、责任大,涉及民生和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许多工作都是焦点、难点、热点问题,执法矛盾大,对立面多,还易得罪人,并且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这些年,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我们下了很大力气,有时不分节假日,不分白天黑夜,有时也疲于应对,焦头烂额,工作压力很大。
二是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老化。大多数为八四年招干人员,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年纪普遍偏大,学历偏低、职级较低、业务技能、学习和钻研精神不足,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和监管能力都已不能适应十分繁重的市场监管工作要求。加上监管任务重、风险大,部分人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工作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流于形式,出勤不出力,工作实际效果差,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需要。
三是人手不足,监管力度不够。全局205人,面对全县100万人口,监管人员比例不到万分之四,造成2-3人监管一个乡镇,监管力量过于单薄。加之以原工商所为班底的乡镇市场监管所监管任务众多,专业性知识严重欠缺,专业性设备不配套,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面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专业领域的监管显得困难重重。
四是工作运行协调难度增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刚刚成立,省市整合尚未启动。县局对口上面三个业务主管部门,部分股室工作要同时对应上面若干科处室,多头指挥带来运转不畅。上级业务部门由于自身业务忙或改革人员轮岗,下基层指导时间少。面对上级短时间内下达的多项工作任务,基层落实时常顾此失彼,落实不到位。
五是经费预算严重不足。由于近年来取消了所有市场监管方面的收费,而我局干部职工多、开支大,财政年度预算又严重不足,严重影响了干部职工的情绪和工作的开展。每年县局领导要拿出许多精力向县政府,向财政局申报经费追加,经常为缺钱而伤脑筋。
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市场监管工作被动的局面,群众满意度不足,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加以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县市场监管系统将在县委、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以发展和改革为已任,带领市场监管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倾力而为,为我县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凝心聚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年实现“县摘帽”是我县最大的政治任务。因此,我们将提高站位,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不断加强与帮扶村、帮扶户的联系,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担当,投身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
二是紧贴中心,助推县域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大目标、大提升、大项目、大转变”总体思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积极培育发展“安徽名牌”、“六安名牌”;立足产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注册商标,推进商标品牌升级,促进商标品牌化;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全力以赴,服务重点工程建设、服务社会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服务招商引资。
三是多措并举,推进监管执法方式不断完善。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手段;加强和改进基层监管;完善多元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及时办理12315、12365、12331及市县政府网站转办的投诉举报,完善更适应新《消法》要求的消费维权体系;完善打击传销地方党委政府总负责制;持续加强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无照经营、打非治违、“双打”、广告、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非法从事传销等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并公开案件查办信息,维护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夯实基础,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巩固和发展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培养机制、轮岗交流机制。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岗位履职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整改,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尽职尽责,勤政务实,为“四个舒城”建设贡献应有力量。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的决议
(2018年6月7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实施舒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7-2020)的议案》。
会议认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舒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7-2020)》(以下简称《规划》)的指导思想明确,技术线路合理,建设内容完整,规划期限适当,保障措施有力,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切合我县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规划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生态文明理念,严格实施规划;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形成绿色、低碳、环保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强化项目支撑,科学谋划一批重点项目,着力抓好项目实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明确部门职责,严格考核评价,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及目标的如期实现。
舒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批准实施舒城县生态文明
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7-2020)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县政府委托安徽环境科技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在进行大量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和征求多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舒城县域空间规划(2017-2030年》、《舒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要求,编制完成了《舒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7-2020)》,并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论证。现将规划文本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审议批准。
2018年5月16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级储备粮
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
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2018年6月7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贷款1053万元轮入4500吨县级储备粮(小麦),并将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和价差列入财政预算;将本次轮出的4500吨县级储备粮(中晚籼稻)销售价差损失268.1万元追加2018年财政预算。
舒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
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舒城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规定,我县2015年入库的4500吨县级储备粮(中晚籼稻)已到轮换期,县政府同意对该批储备粮进行新陈轮换。目前4500吨陈粮已全部轮出,新粮准备于2018年6月中旬开始轮入。陈粮销售发生价差损失268.1万元。为了及时足额归还县农发行2015年4500吨储备粮贷款余额和2018年轮入4500吨县级储备粮(小麦)在县农发行及时贷款,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同意4500吨县级储备粮(小麦)轮入贷款1053万元,并将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和价差列入财政预算;将本次轮出的4500吨县级储备粮(中晚籼稻)销售价差损失268.1万元追加2018年财政预算。
请予审议。
2018年5月29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 定 任 命 名 单
(2018年6月7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张秀萍县长的提议,决定任命:
杨丙红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家响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
提请任命杨丙红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九)款之规定,提议:
杨丙红同志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家响同志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请审议决定。
县长:张秀萍
2018年6月5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珞、汤中明辞去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6月7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赵珞、汤中明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报告
尊敬的舒城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工作安排,本人现申请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特此报告。
报告人:赵珞
2018年6月4日
关于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报告
尊敬的舒城县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调动,现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特此报告。
报告人:汤中明
2018年5月22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 职 名 单
(2018年6月7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的提请,免去:
俞成琪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关于免去俞成琪同志庭长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俞成琪同志要求辞去庭长职务的申请,经院党组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王成涛院长提请,免去:
俞成琪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特此报告。
院长:王成涛
2018年5月23日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31人)
主 任:张瑞杰
副主任:吴家文 方跃宏 陶 才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文 方 孙 鹏 方耀光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束铭文(女) 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 宋卓飞 张士彬 周自力
钟玉红 徐文荣(女) 徐 军 黄庆敏 盛玉群(女)
梁 钧 韩务农 傅代智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安胜 魏建华(女)
因事请假(3人)
委 员:陈 勇 查贵永 梁嫣嫣(女)
列 席(18人)
梅家宏 县政府副县长
王成涛 县人民法院院长
梁俊东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永宏 县扶贫办主任
周家仓 县环保局局长
陈 新 县地税局局长
王树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方宪高 县粮食局局长
宋明发 张母桥镇人大主席
程亚林 桃溪镇人大主席
胡德初 高峰乡人大主席
郭昌庆 春秋乡人大主席
曹宗玖 县人大代表
陈 磊 县人大代表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储书生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龚玉清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