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第10号(总第198期)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10号(总第198号) 二0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目 录
|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舒城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舒城县税务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关于提请任命赵丽芳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视察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查出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批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舒城县本级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决议
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舒城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关于召开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关于提请任命赵猛工作职务的报告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9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方跃宏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关于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赵丽芳挂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议结束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作了强调讲话。张瑞杰指出,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完善环保设施建设,下大力气整治农村环境,坚决打赢环境保卫战;要切实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提高庭审质量,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要持续抓好工作评议整改,围绕焦点问题,认真进行总结,以更高的标准推动工作;要把握时间节点,继续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脱贫攻坚、“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和巡视整改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志存,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俊东,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卜宜湘,县环保局局长周家仓、县税务局局长陈新、县市场监管局局长王树东,河棚镇、南港镇、山七镇、柏林乡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11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吴家文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舒城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赵猛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瑞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会议还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受任命人员进行了任职表态发言。
会议结束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作了强调讲话。张瑞杰指出,一要重视抓好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精准、务实、管用的审议意见;要鼓励代表开展日常调研活动,引导代表围绕发展大局和民生热点,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二要重视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县政府要尽快规范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机制,深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大对审计整改的督查问责力度,推动工作的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要不断完善监督方式,加大对议案建议和审议意见办理的监督力度,做到紧盯不放,跟踪问效。三要重视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做好年内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要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精心谋划明年工作,善始善终抓好落实,精心筛选工作议题;要尽快制定筹备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细化分工,切实做好县人代会的筹备工作;要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对照整改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要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为如期实现“县摘帽”尽职尽责。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丙红,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卜宜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倪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修勇,县财政局局长肖波、县审计局局长葛兴华,五显镇、杭埠镇、干汊河镇人大主席,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已经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下面,我结合会议审议情况,以及当前重点工作,再谈几点意见。
一、主攻难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统筹推进环保各项重点工作,县域内各项环境指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优势进一步彰显,提升了我们的综合竞争力。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我县环保工作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今后,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集中力量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坚决打赢环境保卫战。一是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都是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是我们必须面对、迟早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既要务实主动,拿出果断的举措,快速治标;更要着眼长远,完善制度,强化治本。还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宣传,传导压力,营造氛围。二要完善环保设施建设。无论是在城区,还是在乡村,我们的环保设施建设都跟不上,这从根本上制约了环保事业的发展。建议政府和环保部门把加强环保设施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个重点,整合资源,优先推进。争取通过两至三年时间,补齐这块短板。三要下大力气整治农村环境。与城区相比,农村地区环境问题更为严重。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下大力气整治农村环境。重点是抓好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治理,推进改水改厕,以及种植业、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建设美丽宜居的生态乡村。
二、抓住重点,切实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
民商事案件数量多,审判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近年以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狠抓审判质效管理,不断提高案件审理水平,为维护公平正义、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认真对待,分析解决,从而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一是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民商事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是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通过调解结案的案件,信访隐患小,而且也基本不存在执行难的问题,能有效节约资源。人民法院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对接联系,把这项工作做实。二是提高庭审质量。我们自古以来信奉“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遇事喜欢找个说理的地方。对大多数群众而言,法庭就是那个说理的地方。所以,一定要重视提高庭审质量。要规范庭前准备工作,减少庭上程序性占用时间,留出充足的时间进行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调查、辩论,让当事双方把事实和理由讲充分。审判人员要及时归纳出争议焦点,有针对性的进行释明,尽量在庭审之中把事实查清楚,把厉害关系讲清楚,提高庭审乃至审判的公信力。三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司法改革之后,员额制法官的办案独立性增强,审判权力进一步集中。但是,放权不等于放任。尤其是法院内部,要建立健全积极主动的防错纠错机制,加强对案件审理的监督管理,确保司法公正。四是服务发展大局。在审理涉企案件时,要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相统一,慎用强制措施,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增强服务意识,在办案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要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堵塞漏洞,促进依法治企。
三、围绕焦点,持续抓好工作评议整改
今年4月份,我们启动了对县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评议。五个月以来,通过调研、审议、整改、再审议、满意度测评等环节,这一项工作已暂时告一段落。刚才,常委会组成人员高票通过了对两个单位的满意度测评,这既是对两单位前期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鼓励和期许。实事求是地说,大家给出了满意的评价,很大程度上是对你们工作态度、工作举措的肯定,在工作成效上,仍然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希望县税务局和县市场监管局,把这次接受人大评议,作为一个新的起点,以更高的标准推动工作,争取更大的工作业绩。会后,要对接受评议以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特别是认真整理今天会议的审议情况,结合评议中大家一直关心的焦点问题,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比如说税收公平的问题、食品安全的问题,都不是在短时间内可以一举解决的,需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我们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关注整改工作,适时再选择相关议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两个评议工作组也要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着重从完善评议程序、增强评议实效等方面进行思考,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改进这项工作。
四、把握节点,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今年的时间已经过去大半,国庆假期之后,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要对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冲刺扫尾工作。一是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要督促加快办理进度,及时统计情况,根据规定进行公开。我们的要求是,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议案,要在今年内取得一定的办理成效;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原则上要在年内完成主要办理工作。二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相关工作机构要主动跟进,加强督查,和审计部门一道,推动整改落实。三是脱贫攻坚工作。要按照县委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联系帮扶责任,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推动政策落实,确保如期实现“县摘帽”。四是“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和巡视整改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务实的工作作风,主动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通过建章立制确保不贰过,使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已经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下面,我结合会议议题和当前工作,再谈几点意见。
一、重视抓好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本次会议,集中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以及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常委会全年监督工作成效的一次检验。应该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是重视的,相关办理工作也是比较到位的。通过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了工作,推动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一些实际问题。刚才,大家在审议中都给予了肯定,我完全赞同。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今后,我们要继续围绕增强工作实效的目标,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着力增强所提议案建议和审议意见的针对性。从常委会层面来说,要进一步提高对调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常委会负责同志要带头参与,相关工委要认真组织,全体组成人员都要踊跃参与。调研的时间可以安排的更加充足一点,方式也可以更加务实灵活,力求深入、透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精准、务实、管用的审议意见。要鼓励代表开展日常调研活动,并适时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调研,引导代表围绕发展大局和民生热点,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
二、重视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工作落实力度
我们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正视不足。实事求是地说,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面,目前都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重视解决。比如说在研究处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方面,工作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督查问效也没有跟上。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方面,少数单位重视不够,谋划不足,工作上推脱敷衍。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面,有的单位过于强调客观因素和自身困难,选择性整改,象征性整改。这些问题长期存在,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责任未能压实。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都要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来合力推动解决上述问题。政府要尽快规范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机制,着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统筹,防止一转了之、文来文往。要继续深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精准回应代表关切,防止答复空泛、办理偏向。还要加大对审计整改的督查问责力度,防止心存侥幸、蒙混过关。常委会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方式,注重增强工作的连续性,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各工作机构要增强主动性,把工作做得更细致一点,对相关议案建议和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做到紧盯不放,跟踪问效。
三、重视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做好年内工作
做好年内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推进有序。一是做好总结谋划。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要对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对照年初工作计划,补缺补差,善始善终抓好落实。要精心谋划明年的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对接,广泛听取意见,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各单位工作重点,筛选工作议题,向常委会提出工作计划的建议。二是做好县人代会的筹备工作。根据县委的意见,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将在2019年1月上旬召开。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办公室要尽快制定筹备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细化分工。筹备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汇报。还要把握时间节点,在十二月中旬之前,完成主要工作任务。三是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对照整改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整改落实。要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涉及整改的具体问题,要对照标准,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四是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要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扎实做好贫困县高质量退出各项工作。常委会负责同志要加强对联系乡镇的指导,协调、推进工作开展。机关全体同志都要落实帮扶责任,开展好帮扶活动,为如期实现“县摘帽”尽职尽责。
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 2018年9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县环保局局长 周家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及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在我向会议报告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一、当前环境质量状况
去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中央、省、市环保督察为契机,以改善县域环境质量为核心,主攻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省环保厅通报的监测结果,境内地表水质稳中趋好。杭埠河、丰乐河3个国考断面水质年均值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万佛湖水质常年满足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二)大气环境质量
城区PM10浓度持续下降,2017年城区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85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今年1-8月份城区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8.8微克/立方米、42.9微克/立方米。
二、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以来,全县生态环保工作紧紧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其决策部署要求,狠抓县域环境综合整治,强力推进“垃圾不落地,污水不入湖,村村通新能源公交,县域景区化”,着力解决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县域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稳步推进年度环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一)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污染防治攻坚战浓厚氛围
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宣传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舆论氛围日益浓厚。县长张秀萍、副县长张志存先后多次开展生态环保督查、视察和巡河活动,专题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了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秸秆禁烧、水源保护等专题宣传。5月30日,由中新社安徽分社等7家媒体组成的记者团来我县开展了“江淮环保世纪行”主题集体采风活动,各媒体分别发表文章,集中报道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成果。通过深入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汇聚合力,形成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舒城共识。
(二)把握重点,持续推进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各类信访件和反馈的问题,我县照单全收,狠抓整改。一是狠抓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我县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环境信访件42件,其中9件重复、7件不属实,均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反馈我县的14个环境问题,已有9个完成整改任务,5个正在按照规定时限积极整改;生态环境部交办城关镇应春物资回收问题完成整改,通过复核;“绿盾2017”专项行动发现我县万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9处违法违规问题已整改销号;饮用水源督察反映的县城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居民点问题正在按照规定时限,积极拆迁安置。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过程实行跟踪问责,先后立案4件,问责11人次。二是狠抓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省环保督察反馈的7大类问题已按整改要求,全部整改到位,指出的县经济开发区燃煤锅炉整改不到位且部分企业存在未验先投等5个信访件全部办结。三是狠抓省大气督察问题整改。省大气污染防治督察组反馈我县的29个问题,完成整改26个。下剩的舒磊石料公司、永达市政路面建设有限公司、万事达秸秆材料厂正在严格落实停产整治。
(三)奋力攻坚,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狠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不放松,持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国家卫星监测零火点目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对符合规划布点且取得采矿权的9家采石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开展规划设计和建设,要求项目单位规范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依据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同步落实抑尘、截污、控噪和危废暂存等污染防治措施;完成了7家混凝土搅拌站抑尘控尘措施,关闭并拆除无证自办商品混凝土搅拌站13家、轮窑厂27家;对城区道路和近郊国道、省道全面实施机械化吸尘保洁、喷雾洒水作业,强化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整治燃煤污染,淘汰了燃煤工业锅炉72台、生活锅炉145台,其中县经济开发区、杭埠经济开发区23家企业改用天然气锅炉;督促142家餐饮企业规范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对10家涂装、包装、注塑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开展专项治理,完成49个加油站油气回收任务;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0日正式实施以来,成效明显。
2.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强化污水治理。县政府出台《舒城县杭埠河、丰乐河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舒城县民主河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干汊河羽毛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及其在线监控设施于2017年底建成并通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治理模式,有序推进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已经建成的杭埠、棠树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万佛湖镇完成厂区主体工程建设任务;汤池镇、百神庙镇、阙店乡、高峰乡、五显镇、柏林乡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在全面推进,确保今年年底竣工;下剩的11个集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将在年底前全面开工建设。二是强化水源地保护。贯彻落实《六安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对已建成的30个自来水厂,依法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了取水口标识牌、宣传牌及其保护区界牌等。建成了杭埠河马河口大桥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完成了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矢量图绘制,保护区的居民搬迁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对排查出的乡镇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督促指导整改到位。积极推进县城备用水源——永安水厂建设,现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三是强化面源防治。依法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投资7000余万元,完成了115家养殖企业关闭、搬迁任务,督促1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规范运营治污设施。加大规模养殖废物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力度,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初步建成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病虫害可持续性治理技术体系。积极推进城区5条黑臭水体整治,其中杭北干渠已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四是强化河长制建设。建立了河长制领导体系,对县内1个湖泊和12条河流分别由县领导担任县级河长。印发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丰乐河、民主河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涉河乡(镇)、村落实段长,规范设立了公示牌,有序推进整治工程建设。五是强化林长制建设。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3.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土壤安全。根据《舒城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了《舒城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开展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持续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目前自然村庄覆盖率达95%以上。新建的城东和春秋垃圾中转站已投入使用,山七镇垃圾中转站正在进行设备调试。计划投资2亿元,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已完成项目可研、规划、选址等前期筹备工作,正在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
4. 有序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今年是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年,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建立普查清查名录库,落实普查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目前污染源普查工作正在扎实有序进行。
(四)创建推动,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
科学编制了《舒城县域空间规划(2017-2030年)》,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控制线,明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26.67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24.98%。目前,成功创建国家生态乡镇4个、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乡镇17个、生态村26个,市级生态村217个。2016年以来,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75个村。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已建成桃溪现代农业生态园、干汊河阳光雨露生态园和双丰、民生农业生态园等各类农业科技生态示范园22个和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基地15个62.8万亩,全县通过绿色食品认证59个、有机食品认证14个。自2018年1月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县以来,迅速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舒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通过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印发了《舒城县创建安徽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实施方案》,力争年底前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
(五)严格监管,切实加强环境执法
一是规范环境执法。严格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开展了全县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快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依法督促整改;对辖区内121家重点企业开展环境监察494人次,完成现场监察记录299份,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6份,《查封决定书》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春季高考、中考、会考禁噪工作;办结各类环境信访纠纷263起。二是规范环境管理。全面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过程中预审程序和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实行登记表网上备案制度。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报批91个、登记备案220个,工程竣工环保验收161个。三是规范环境监测。对万佛湖及杭埠、丰乐等5条河流13个断面、5个城镇入河排污口、3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水质和25家涉水企业开展监测。1-8月份共出具监测报告46份,取得有效监测数据2050个。
(六)强化保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县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专门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出台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县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及问题问责办法等规定。县政府常务会议坚持每年不少于10次研究生态环保工作,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县人大逐年开展执法检查或调研活动,专题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2018年3月召开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2018年7月30日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县两办文件印发全年生态环保工作要点,将各项任务分解到乡镇、部门,强化工作督查,严格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七)主动作为,积极抓好年度议案建议办理
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涉及环保类的代表议案1件、建议4件。
针对1号主席团议案“关于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办法》和《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方案》,对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严格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模式。5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县政府,在五显镇现场召开一号议案督办会议;8月6日,县长张秀萍主持召开全县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推进会;截至目前,万佛湖镇完成厂区主体工程建设任务,汤池、百神庙、阙店、高峰、五显和柏林6个乡镇已完成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工程量的55%、污水收集管网50%;南港镇、舒茶镇、庐镇乡、山七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已完成设计招投标,正在进行施工图纸设计。
围绕1号“关于整合乡镇执法权提高行政效率的建议”,立足部门实际,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做好信访调处、咨询服务、执法监管。
针对9号《关于提升干汊河镇羽毛工业集中区的建议》,督促园区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建设,规范治污设施检修维护和运营管理,主动从大别山生态补偿资金中安排30万元作为检修维护及运营费用。
针对10号《关于万佛湖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的建议》,已落实配套管网建设资金,工程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针对18号《关于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建议》,一是积极争取大别山生态补偿资金。将2016年度、2017年度2000万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全额用于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申报了2017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400.1万元用于舒茶镇、南港镇、庐镇乡3个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三是县政府已上报《舒城县万佛湖、杭埠河、丰乐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至省财政厅、环保厅,每年争取专项生态补偿资金用于保持和改善大别山区万佛湖、杭埠河、丰乐河水环境质量。四是对已建成的30个自来水厂,依法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了取水口标识牌、宣传牌及其保护区界牌等。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清醒地看到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不足和短板,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递不到位,少数单位和乡镇重发展轻环保的问题依然存在;城区拆迁、建筑工地、道路运输、矿山开采、混凝土搅拌站等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大气考评压力大;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不快,工业园区及城区部分污水管网还不够配套,农村垃圾清运存在死角死面,小型畜禽养殖业污染突出,山区少数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等,水污染防治任务十分繁重;环保督察整改问题整改不够稳固,散乱污企业尚未得到彻底清除,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环保队伍业务及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任务艰巨。
三、下一步安排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寸步不让的决心、坚持不懈的韧劲,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推进。
(一)持续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严格对照市委交办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推进,确保如期实现整改目标。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已整改到位的环境问题,落实相关单位和人员实行跟踪督办,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
(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目标,对照方案,全面实施创建规划。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生态创建氛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对万佛山自然保护区、万佛湖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实行严格的生态管控;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的有序推进,不断深化生态脱贫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国家、省、市生态乡镇、村和生态示范基地、有机食品基地等创建活动,积极争创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努力构筑巢湖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三)强化污染防治。一是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按照控煤、控车、控气、控尘和控烧措施要求,不断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严禁运输物料、垃圾、渣土等工程运输车辆无遮盖进入城区。加强施工场地防尘管理,对扬尘污染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散乱污”企业坚持分类处置,该搬迁的搬迁、该改造的改造、该关停的关停。全面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加大餐饮油烟管理,取缔露天烧烤,规范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深化水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切实把万佛湖和杭埠、丰乐两河优质水体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持续抓好丰乐河、朱槽沟、民主河和城区黑臭水体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大对流域周边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专项整治。加快集镇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县城雨污管网,着力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大工业园区污水、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力度,安全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狠抓工业企业超标排污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强化水源地保护,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加油站(点)油储设施防渗改造工作。三是深化土壤污染防治。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全县土壤污染状况,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认真开展重点行业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纳入用地管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和肥料使用,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四)全力保障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绿色发展。我县属于长江流域巢湖上游,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抓好杭埠河、丰乐河及其之流和城区黑臭水体的水污染治理,保护水环境,努力构筑巢湖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五)强化组织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我们将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保持久久为功的韧劲,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严格落实《舒城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试行)》,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有力氛围。逐步完善生态环保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严格督察考评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兑现生态环保“一票否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全县未来,事关全县发展大局、事关子孙后代福祉,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我们坚信,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我们将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撸起袖子加油干,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裕、美丽、幸福的现代化舒城而不懈奋斗!
舒城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2018年9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成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会议报告2015年以来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民商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015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保稳定、促发展、重民生、构和谐,为促进舒城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2015年以来民商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我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7957件,审结17315件,结案率96.4%,占全院审判类案件的93.3%,占全院案件的65%。
从受理案件分布情况看,家事类、合同类、侵权类、劳动争议等纠纷类型案件居多,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91%,其中合同类案件占45%,范围涉及买卖、借贷、租赁、金融、医疗、教育、房地产等领域。票据、股权、破产、物业管理、物权确认等新型案件也占据了民商事案件的一定比例。
1.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妥善审理家事案件,维护婚姻家庭和谐。2015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家事案件4192件,审结4095件。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案件,具有浓厚的伦理道德色彩和特殊的司法审判规律,客观上要求该类案件的审理需要更多地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家事类案件的审理领域也有了新变化,已不仅仅是审理家事案件本身的问题,而要解决其衍生出的其他领域问题,如婚姻家庭案件不仅要解决离婚争端,还要解决由此引发的股权变更、企业重组等问题。为此,我院注重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2016年下半年试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诉讼调解,努力实现 “案结事了人和”。在审结的案件中,调解撤诉2218件、占54%;其中审结离婚案件3663件,调解撤诉1879件、占51%,判决不准离婚1233件、占34%,判决准予离婚551件、占15%,有效维护了婚姻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依法审理合同类案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法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严格审查借贷合同的效力,界定合法利率。自2015年以来,我院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3511件,占合同类案件的43%。依法审结买卖、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纠纷案件1934件。审理了舒城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舒城县泰鑫广场一楼商铺170户业主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有效维护了合同双方主体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群体性矛盾的发生。
2017年10月发布了《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民商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印发了《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80项提示》, 2018年4月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座谈会,总结企业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醒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对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实施“暖企”计划,深入企业开展“四送一服”,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依法审理侵权权属类案件,保护群众基本权利。侵权类案件的类型与传统类型相比也产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侵权主体特殊化、广泛化,侵权方式多元化、不特定化。为此,我院创新审理和履行方式,通过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先行垫付等措施,妥善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生命权健康权等侵权类案件,有效缩短赔偿款到位时间,最大限度地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以来,共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3199件,支持赔偿款标的额达4.1亿元。
慎重处理土地权属类纠纷案件和外嫁女权利保护案件。加强指导协调,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坚持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按照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要求,共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地确权、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等案件40件。通过审判,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审慎处理股权破产案件,维护县域经济平稳运行。股权纠纷案件主要涉及股权转让、隐名股东资格的确认、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以及公司人格混同等法律问题。为此,我院依法严格审查股权转让的效力,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准确界定公司人格混同,审结各类股权纠纷案件30件。
建立破产案件跟踪、监督、指导平台、依法为企业发展营造有序环境。共受理破产案件 18件,审结4件。依法审结了安徽省友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三件家族企业破产案件,涉案资产达4亿,监督指导破产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顺利终结破产程序,妥善安置职工300多人,实现了平稳过渡。正在审理安徽正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等破产案件,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证案件流程公开透明,主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2.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积极落实司法利民举措。院机关设立诉讼服务中心,五个人民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建成“一心五站”诉讼服务网,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建立完善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成立速裁庭,快速办理小额诉讼案件和特别程序案件1562件、财产保全案件452件。大力实施司法救助,共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2万余元,提供司法救助资金65万余元。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运用背包法庭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社区街道,取得便民和普法双重效果。
不断创新矛盾化解机制。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官工作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依托县委政法委多元纠纷调解平台,推行“诉访分离”,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渠道过滤矛盾。我院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模式和万佛湖风景区巡回法庭工作模式,分别在全省法院立案审判业务培训班和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交流,并向全省法院推广。改革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妥善审理家事纠纷案件。目前,千人桥法庭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3.注重改革创新,促进民商事审判工作有序开展
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按照顶层设计,优化资源配置,在上级法院指导下,通过报名、考试、考核等一系列程序,选拨入额法官50名。科学组建审判团队,包括院、庭长在内的所有员额法官均到一线办案。设立家事审判、交通事故等五个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讨论,为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庭审的实质性作用。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院、庭长不再审核签发法律文书,做到放权、放心、不放任,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着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坚持需求导向,加快系统建设,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建成云桌面系统。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依托信息化,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发挥司法公开四大平台作用, 2015年以来,民商事案件公开审判流程信息13956条、裁判文书 18328份、网络庭审直播5100多件,庭审直播率、文书上网率在全市名列前茅。建成18个科技法庭,实现科技法庭全覆盖,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现场展示证据。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商事审判能力水平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讲、重、作”、“讲、严、立”等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从严治院”方针,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任前廉政谈话、观看廉政专题片、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等措施,拓宽内外监督渠道,保持队伍纯洁。2015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省纪委、省监察厅授予“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2017年荣获“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文化‘五室’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强对新法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鼓励审判辅助人员提升业务技能。树立互联网思维,加强对信息化、新媒体等知识的学习,主动适应信息化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实施“青年干警成长计划”,发挥资深法官工作人员“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干警快速成长。组织全院干警到安徽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与安徽大学法学院创立共建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和导师制度,先后有18篇论文获得省、市法院表彰。
5.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民商事审判正确方向
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监督。密切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赠阅《人民法院报》和《联络专刊》,积极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广泛听取并积极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视察工作、见证执行,促进了民商事审判工作良性发展。
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实行院务公开,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居民代表召开座谈会,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特色亮点
1.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日臻完善。2015年8月,县委政法委牵头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互联网+”运用于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利用《大调解信息管理软件》,搭建诉调对接网络平台。在我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五个人民法庭分别设立了诉调对接站,加强与1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2个乡镇及经济开发区调解委员会的联动,形成“一个网络、二大平台、三大制度、四项机制”的多元化解纠纷“舒城模式”。开展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律师化解涉诉信访工作室,由专职律师进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自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以来,共处理诉调对接案件2096件,调解成功940件,化解信访案件154件。2017年2月,《人民法院报》头版以《最开心的新年礼物》为题报道了我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取得的良好成效。2017年3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到我院视察指导时高度评价我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特色多、成效好。2018年以来,全院有18%的民商事纠纷是通过诉调对接化解在诉前。先后荣获“全省法院优秀诉讼服务中心”、“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称号。
2.家事审判改革有序推进。2016年下半年,我院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与县司法局、县妇联联合搭建婚姻家庭案件诉调对接化解平台,把千人桥法庭作为改革试点。实践中,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维护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的稳定和谐为原则,设立客厅式法庭,家事调解室,营造温馨、舒适的调解、审判氛围,采用“树信、洞悉、释明、疏导”“四步八字调解法”,抓住矛盾焦点,加强心理疏导,力争化干戈为玉帛。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发送《劝导书》,给予冷静期,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家庭矛盾。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只载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隐私,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发布《敦促赡养人将被赡养人接到安全住房的通告》,保障老年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居等最基本的权利。目前,千人桥法庭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成果已在全院推广。2016年我院荣获“安徽省妇女维权岗”称号。
3.审判监督管理创新发展。实行对民商事案件各审判流程节点的监督管理,对临近法定审限的民商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并集中督办,对重大敏感案件实行动态监控。开展“提质增效”活动,2017年1月起对各业务部门采取按月考评排名的方式,适时公布办案指标及得分情况,每月召开审判管理调度会,得分靠前、靠后部门分别安排作经验交流、表态发言,营造比拼赶超浓厚氛围。以“三精”评比为契机,提高裁判文书写作能力和庭审规范化水平,先后有十余件分获全市法院精品文书、精品案件、精品庭审。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对上诉发改案件进行评查,查找问题,立足整改,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侧重对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的讨论和宏观指导。我院连续多年在全市法院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2015-2016连续两年荣获 “全市优秀人民法院”称号,2016年3月,市中院针对我院工作成绩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县委政法委发来贺信。2016年8月荣获“全省审判管理工作先进法院”,今年1-6月份我院审判质效又取得全市第一的好成绩。
4.“创旗争星”助力民商审判。近年来,我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创一流”的思路,不断开展并完善“创旗争星”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旗之艳”、“星之光”、“先锋楷模”等创争项目,每个季度评选出审判、执行等工作的先进集体或个人1-2名,在院办公地点醒目处张榜展示,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活动结果应用于年终绩效考核,作为评价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队伍建设之路。“创旗争星”活动的开展,在全院持续营造出一种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工作氛围。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千名女法官、百场普法行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5.“一庭一品”彰显法庭特色。结合五个人民法庭地域特点和文化建设,开展一个法庭创建一个品牌活动,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精准化。地处杭埠开发区、全县工业经济“桥头堡”的杭埠法庭,主动延伸拓展司法服务,围绕企业司法需求,开展“暖企”行动,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地处县城郊区的千人桥法庭,主动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创新审判方式,加强多元化解,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地处旅游区的万佛湖法庭,主动与县旅游局建立旅游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风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化解旅游纠纷、保护旅游资源、服务旅游业健康发展。地处西南山区晓天、河棚两个法庭,主动服务“茶谷建设”,保护青山绿水,利用背包科技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延伸司法服务,打造群众身边的“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人民法庭建设高层论坛会上,万佛湖人民法庭被授予“西南政法大学人民法庭研究基地”,晓天法庭、河棚法庭、杭埠法庭先后荣获“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称号,千人桥人民法庭庭长祝远高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6.“立案、排期、送达一体化”提质增效。为解决民商事案件送达难题,我院采取“随机分案、统一排期、集中送达”机制,在立案及应诉答辩阶段引导当事人准确、规范、完整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为案件后续的送达工作奠定基础。组建专业化排期送达队伍,由专人对案件进行统一排期,专人承担集中送达工作。创新送达方式,积极推动电子邮箱、短信、微信送达,从技术上破解送达难题,提高办案效率。
三、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民商事法官办案压力大。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特别是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立案标的额上调(3000万元以下),民商事案件收案数大幅增长。员额制改革前我院共有审判人员104名,改革后入额法官仅有50名,未入额人员不再从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严峻。员额法官的平均办案数从改革前人均72件增加到改革后的人均167件,加之法官助理、书记员数量严重不足,审判团队的人员结构远远达不到顶层设计的 “一审一助一书”最基本的模式。导致员额法官在办案的同时还要从事一些辅助性的事务,影响了工作效率。加之少数当事人不能理性面对裁判结果,对审判人员缺乏信任,威胁、谩骂时有发生,这些都增加了民商事法官的办案压力。
2.民商事案件处理难度大。现阶段,民间借贷纠纷、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外嫁女征地拆迁补偿等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法律固有的滞后性以及一些法律法规与地方政策习惯之间的冲突给司法工作带来较大困扰,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给基层审判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有的当事人滥用鉴定拖延诉讼,有的被告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致使证据难以认定、事实难以查清,增加了矛盾化解的难度。
3.案件执行难度加大。执行难问题主要集中在民商事案件中,我院自今年4月份起开展“江淮风暴”行动,各项执行举措如火如荼,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没有执行到位。另一方面,还有很大一部分案件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主要原因是被执行人客观并不具备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即使法院投入大量人力、精力、用尽所有执行措施,穷尽所有执行手段,也无法执行到位。这类案件不是执行难与不难的问题,而是能与不能的问题。有些案件涉及民生,只有通过司法救助方式给予权利人生存保障,但救助资金缺口大,导致很多权利人将矛盾指向法院,增加了上访隐患和法院的执行压力。
4.基础建设有待加强。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重要的基层基础,是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前沿阵地,我院下设五个人民法庭,其中两个法庭地处偏远山区,法庭办公环境陈旧,基础设施简陋。全院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任务艰巨,与“互联网+”的时代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5.司法环境有待改善。一些部门和基层组织对发生在本部门和本地区的民商事纠纷,缺乏主动协调、积极配合意识。部分当事人法治观念淡薄,信访不信法的痼疾始终无法根除,当主张得不到满足时就缠诉上访,甚至采取过激行为。大部分信访案件集中在民商事领域,对法院审判工作造成负面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
6.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新型、疑难、复杂民商事纠纷案件不断出现,以及一些新法的颁布,对民商事法官的司法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但由于法官忙于办案,学习及培训不够,知识更新不及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民商事法官执法理念和整体业务水平有待加强。
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今后,我院将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补齐短板、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开创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1.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明确民商审判方向。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思想观念,坚持依法审判与服务大局相统一,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前瞻性。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新举措,切实加强司法应对,充分发挥司法的服务和保障功能,为全县加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邀请民商事专家和上级法院资深法官来本院授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入额法官监督措施和办法,确保公正司法。培养民商事法官良好的职业操守,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保证法官在履行职责中经受住考验,维护司法公信。
3.切实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工作质效。积极推进信息化与审判工作全面结合、深度融合,运用司法数据,及时对审判质效和运行态势进行分析评估,运用大数据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实现审判工作全程监管、全程留痕、全程可查。探索建立专业化审判机制,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
4.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加大司法宣传的广度和力度,提升群众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意识,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维护司法权威,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法院审判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司法便民举措,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大司法确认工作,加大对各调委会的支持力度,继续擦亮舒城品牌。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从严管理,加强监督问责,狠抓责任落实,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提高干警职业水平和综合素养,提高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真情关心爱护干警,建好干警精神家园,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民商法官队伍。
民商事审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为实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再造舒城新高地,向全省第一方阵冲刺”的总目标而努力奋斗!
国家税务总局舒城县税务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8年9月30日在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县税务局局长 陈新
主任、各位副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税务局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6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地税局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该意见充分肯定了我局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同时又全面、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5个方面9个问题。接到整改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机关各股室和分局负责人会议,迅速统一思想,把人大评议工作作为接受人大监督、促进依法治税,加强和改进税务工作的一次重要机会。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人大工作评议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制订整改措施,明确第一责任人、协助落实局领导、牵头单位、协助落实单位、整改时限。形成了全员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9个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加强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税费核定征收部分未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人情税、关系税现象时有发生,税收自由裁量权把握不严”的整改情况。
(1)开展税收核定情况专项督查,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征管、税政、电税中心、各分局全力配合,对核定税负明显偏低或偏高的,联合原国税部门及时进行调整,共计对497户纳税人的核定税负进行了调整。
(2)加强原国税地税核定信息比对,结合机构合并工作,集中开展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和核定定额维护,累计比对调整信息34000余条,进一步促进了税收的公平、公正。
(3)向社会公开服务咨询(8689312)和执法监督(8689320)电话,接受纳税人咨询和监督,促进执法公开。
(4)推进三项制度,即:推进实施执法公示制、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同时进一步细化和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晰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实现“公开放权,透明用权”。
(5)加强以票控税管理,免费为所有领用发票纳税人安装税控盘,通过税控装置加强税源监管,进一步提升税负核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目前,已累计安装税控装置2187户。
2.关于“税费入库不及时也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四个坚决”组织收入原则和“四个确保”工作要求,加强税收执法督查,坚决杜绝有税不征或有税迟征现象发生。
(2)加强税收月度收入预测和实际执行结果监控管理,形成“由旬到月、有月到季、有季到年”预测和监控机制,确保税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3)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综合成本高,我县传统企业普遍经营困难、效益下滑的现状,我局一方面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企业发展,通过税费减免,以减促缴(2018年元至8月份,原地税累计减免税收15330万元,减免基金费2444万元)。另一方面,主动与县金融办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提供信用等级和企业纳税情况,通过税融通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促进欠税及时入库(2018年元至8月份,通过税融通累计帮助企业解决资金7726万元,促进欠税入库356万元)。同时,我局还依法开展了欠税清理工作,对有能力缴清欠税的企业依法进行追缴;对确有困难无法进行追缴的企业,履行法定催缴程序,建立健全欠税管理台账。
(4)对纳税人按期申报但未及时缴纳的税费,及时采取约谈、催缴提醒等举措,并严格加收滞纳金,2018年元至8月份累计加收滞纳金198万元。对约谈提醒无效的,依法采取税收强制措施,及时追缴入库,同时将其违规行为依法纳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2018年元至8月份共对2户企业依法采取了税收强制措施。
(二)加强税法宣传方面。
1.关于“对税法和税收征管工作流程宣传还不够,部分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对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的组成、认定、计算、申报、缴纳缺乏全面了解”的整改情况。
(1)举办纳税人学堂,加强税收业务培训。元至8月份,共开展新登记纳税人培训2期、所得税培训2期、环保税培训3期、D级纳税人培训2期、未达起征点户网络发票开具培训2期、自然人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培训2期,累计培训纳税人达3000余户次,为纳税人准确掌握税收政策,精准及时进行纳税申报提供了有力支撑。
(2)多平台全方位推送税收政策,通过县政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电子税务局、短信平台、办税服务厅显示屏等,多渠道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税法知晓度和遵从度。
(3)成立精准服务领导组,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调研走访”等活动,深入开展“一对一”服务,精准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用足用活税费优惠政策,合法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4)主动与杭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接,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在开发区政策宣传平台推送“财税优惠政策”和“双创”政策,实现税收政策区域化针对性宣传。
2.关于“有的企业纳税申报不实,或多或少存在偷逃税收行为,跑、冒、滴、漏现象存在”的整改情况。
(1)成立税收风险管理监控中心,运用风险管理手段,统筹运用涉税数据,加强税收申报管理和分析,及时发现和锁定风险目标,及时约谈纳税人改正不实申报,有效杜绝税收跑、冒、滴、漏现象。2018年元至8月份,运用风险管理手段,累计约谈纳税人169户次,补缴税款670万元。
(2)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合理确定税务检查比例、频率和方式,在最大限度减少对纳税人打扰的同时,保证必要的税务检查覆盖面,督导纳税人依法进行纳税申报。2018年元至8月份,通过税务检查累计查补入库税款874万元。
(3)建立公安驻税务联络机制,加强涉税案件查处,依法打击偷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净化税收环境,促进税收公平、公正。
(三)加强信息共享方面。
1.关于“与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制度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1)结合机构改革工作邀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和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深改办、县财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征求改革意见,听取工作指示。
(2)要求各分局走访所在乡镇主要领导,主动汇报工作,加强工作联系,争取工作支持。下一步“三定”方案落实后,我们将进一步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府相关部门,更广泛地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更广泛、更全面的工作联系机制。
(3)用书面形式向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县深改办汇报机构改革前阶段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征求指导意见。
2.关于“第三方数据采集缺乏有效手段,与各部门缺乏及时有效的涉税信息交流,税源监控存在漏洞”的整改情况。
(1)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工作支持,从政府层级推进多部门协作,加强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用,充分利用市场监督、财政、国土、房产、招投标、规划、城建等部门信息,借力大数据优势,加强数据分析应用,重点加强了建筑业税收、房地产税收、二手房交易税收、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管理。
(2)与环保部门密切协作,共建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涉税信息常态化交换,及时进行数据比对复核,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一季度认定纳税人51户,申报税款22.95万元,申报率达100%;二季度申报税款22.43万元,申报率达100%。
(3)成立非税收入工作组,加强与县人社、财政、医保等部门工作联系,充分利用部门信息数据,积极开展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工作调研,为正式划转工作做好前期准备,目前已撰写并上报调研报告8篇。
(四)加强工作作风方面。
1.关于“极个别地税干部有接受吃请现象,廉洁自律意识较为淡薄”的整改情况。
(1)坚持带好队伍守住底线,充分发挥各支部在本单位的作用,特别是一把手的作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压实“两个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要求严格、确保各项纪律规矩执行到位、确保干部不出事。
(2)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以报代备事项范围,进一步细化和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晰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实现“公开放权,透明用权”,从源头有效遏制为税不廉行为。
(3)运用风险管理手段,统筹入户检查,做到“无风险不检查,无需求不打扰”,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纳税人的打扰。
(4)完善监督机制,通过一案双查、执法监察、征管审计、公开廉政举报电话等形式,多措并举加强廉政建设,确保税收执法规范廉洁。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自6月份整改以来,共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4次。
(5)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坚守原则,坚守正道,时刻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做到不越雷池、不踏红线、不踩底线,切实筑牢拒腐防变“安全网”。
(6)强化党风廉政监督考核结果运用,凡涉及到干部提拔、调整、岗位轮换,一律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意识。
2.关于“个别税干对群众举报投诉事项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拉紧责任链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延时服务、一次性告知、领导带班、办税公开”等制度,对纳税人举报投诉事项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等现象,一经发现坚决从严查处。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走访调研长效机制,加强与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和配合,积极关注纳税人诉求,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聚焦作风建设严实、宣传辅导精准、办税服务优化等方面,坚持一切为了纳税人满意,一切为了纳税人便捷,深入开展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攻坚年”行动,全方位提升纳税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服务意识方面。
重点是整改“个别窗口工作人员存在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纳税人态度不够热情,宣传解释缺乏耐心”问题。
(1)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由纪检组牵头成立督导组,重点加强改革期间工作纪律、纳税服务等方面监督检查。
(2)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党员集体承诺活动,激发广大党员在改革中当先锋,在服务中作表率,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效应,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比武”“纳税服务之星”评选等系列活动。
(3)在原国税办税大厅二楼设置VIP办税窗口,对遇到办税困难一时难以解决的纳税人,及时安排到VIP窗口办理,并安排导税员全程协助办理。
(4)选派业务骨干到办税大厅值班,对外及时解答纳税人咨询,精准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对内做为业务导师,及时帮助前台人员处理服务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5)开展“新机构 新服务 新形象”服务建设提升专项活动。以“抓制度、抓管理、抓培训、抓服务、抓考核”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服务制度大清理、服务风险大排查、服务能力大提升、服务体验大升级、服务质效大评比,进一步夯实服务基础,防范服务风险,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办税便利,展现良好风貌,确保机构改革每推进一步,纳税人获得感增添一分。
三、认真整改,确保实效
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前期已取得成效的做到巩固提高;对整改阶段可以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步骤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严在日常,抓在经常。对进展快、整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通过接受人大工作评议,我们深切地感受到,税收工作的发展和进步,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对于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坚决整改,不折不扣地把审议意见落实落细,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展现新税务、新气象、新作为,为全面建设美好舒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评议
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8年9月30日在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树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抓好人大评议工作意见的落实,促进我县市场监管工作上新台阶。根据《舒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市场监管局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对评议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分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把整改责任、任务、时限落实到单位、到人,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了整改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整改责任
2018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按照县人大要求,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以“从提高认识入手、在整改提高突破、抓总结反思深化”的思路,自觉接受人大评议。组织召开系统工作会、座谈会,将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评议是重视、监督是支持、整改是促进”的要求上来,把人大评议工作作为接受人大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工作的一次机会、一种检验、一项评判来认识和对待。针对评议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抓整改,行动上积极迅速促落实。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了《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将评议意见通过归纳梳理、细化分解到分管副局长和责任股室,明确了整改时限,坚决按整改方案落实到位。对能着手整改并需要长期坚持的,着眼于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对需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协调解决的,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局党组成员及时督促检查,带队对各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多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通过努力,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一)狠抓重点行业监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开展食品药品抽检。制订了涵盖食用油、糕点、水产品以及散装白酒等10个食品种类383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360批次)的《舒城县2018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开展县级食品抽检。目前,已完成抽检抽样任务60批次。同时,完成基本药物抽样40批次和一般药品质量监督抽样25批次,完成68.4%。三是强化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检查县级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家次;组织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巡查和GSP跟踪检查,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6家。四是推进乡镇食药安办规范化建设。牵头制定《舒城县乡镇食药安办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指导乡镇食药安办建设,目前,乡镇食药安办规范化建设率达60%。五是开展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小餐饮整规和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落实;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完成对208所实行营养餐学校的全覆盖检查;以元旦和春节、清明和五一、端午和中高考期间等为重点时段,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大桶水、冷冻肉、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大米和方便面等为重点品种,以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有效地排除了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一是强化电梯安全管理。召开电梯维保工作会议、开展电梯安全宣传、电梯维保质量互查、电梯维保质量抽查、高中考期间电梯安全检查等活动,部署工作、普及常识、排除隐患,提高水平。二是启动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对全县14家液化气充装站、2家工业气体充装单位、2家车用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查找问题,整改问题。三是开展锅炉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通报近期锅炉爆炸事件、对辖区内各锅炉使用单位锅炉逐台检查等方式,督促锅炉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四是开展景点和游乐场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对舒城县飞霞公园内、舒城万佛湖旅游景区在用的4台大型游乐设施、3台乘客电梯、7台观光车进行了全面检查,排除了安全隐患。此外,还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舒行”活动,集中开展了车用气瓶隐患排查,开展了液氨泄漏应急救援演练,场内机动车辆项整治等活动,有效维护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231家,检查各类特种设备900余台,压力管道1790米,查出各类隐患162个,下达指令书19份。
(二)创新监管手段,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推动移动执法终端的运用,完成全县食品生产企业2018年风险分级评定15家,食品流通企业2472家,餐饮服务企业420家;完成药品零售企业风险等级评定56家。争取财政资金20万元,二是争取财政拨款,加大经费投入,补齐检测装备短板,提高检测速度和指标数量。新增了5个乡镇市场监管所食品检验室,目前已装修完毕、设备到位,即将投入使用。
(三)完善考评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一是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坚持“三严三实”,强化忠诚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树立良好政德,做到“五个纯粹”,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二是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制定了《考勤制度》、《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制度》、《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统制度,奖勤罚懒,提高工作热情,激发工作潜能。三是加强考评,制定了《2018年度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目标管理考评方案》,通过公平、公正和有效的考评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各单位工作情况,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促进工作落实,带动工作创新,全面提升市场监督管理水平。
(四)加强干部培训,优化队伍结构。一是注重干部的培养。在思想上加强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引导,在政治上关心年轻干部的成长和进步,在工作上给年轻优秀干部压担子、加任务。二是继续开展轮岗交流。对基层所和机关重要岗位人员进行轮岗,对机关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进行了轮岗调整。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制定了学习计划,落实“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集中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股室自学、学习交流活动等学习制度,针对不同人员和岗位需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提高中层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全面业务能力,提高全体市场监管干部的适岗能力。
(五)调动各方力量,推进社会共治。一是强化企业自治、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行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协调下,加强与县直各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的频率,形成强大监管合力。三是注重舆论宣传,开通了微信、微博、政府信息公开网常态化更新,扎实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政风行风在线等宣传活动,利用新、旧媒体宣传优势,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和信息公示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切实发挥社会监督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县人大评议过程中对我局所提出的评议意见,既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又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对指导我县市场监管工作,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后,我们决不辜负县人大领导、各位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期望,以这次人大评议为契机,着力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同时,真诚地恳请县人大的各位领导和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的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18年9月30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张秀萍县长的提议,决定任命:
赵丽芳挂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
提请任命赵丽芳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九)款之规定,提议:
赵丽芳同志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请审议决定。
县长:张秀萍
2018年9月27日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11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丙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张秀萍县长委托,现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县人大代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就政府工作提出主席团议案1件、代表建议53件;并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2件,共计56件。县政府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规定,将这些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分门别类,分别交由45个部门和乡镇政府具体承办和协办。各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日常工作,认真总结往年办理经验,严格落实办理工作职责,不断改进办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止目前,所有议案和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已落实23件,占 41.07%;正在落实26件,占46.43%;因政策或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落实5件,占8.93%;作为工作参考2件,占3.57%。在办理过程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
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法定义务和政治责任,县政府始终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改进政府工作和为民办实事的“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年初,县政府及时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办理工作,明确办理方案,积极创新办理工作方式,着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县长张秀萍要求,把议案建议办成顺民意、达民心的工程,各位分管副县长要高度重视,确保办理质量。各位副县长按照分工,对涉及分管部门的每件议案建议都一一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专题部署安排,加强组织协调,亲自解决具体问题。今年2月26日县政府会同县召开办理工作联合交办会议,总结回顾2017年度办理工作情况,全面部署安排今年办理工作。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及时召开会议全面部署落实办理工作,积极落实 “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具体承办、业务人员具体经办、办公室抓督办协调”的目标责任制,坚持做到“一个建议(议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从上到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体系,全力推动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机制,规范办理
今年的议案建议凝聚了全县人大代表为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倾注的心血,今年以来,县政府以及各承办单位切实把办理工作作为保障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不断完善办理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办理工作程序,有力促进办理工作。
一是严把“三关”。今年以来,县政府办会同县人大办、效能办认真总结往年办理经验,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具体做法固定下来,将具体办理工作中登记、分类、交办、承办、催办、审核、答复、办结、销号等环节加以规范,进一步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把好交办关。接到办理任务后,县政府办对每件议案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登记,并按工作职能来分解和确定具体承办单位,确保建议办理的责任主体到位。2月13日县政府办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县“两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承办单位办理任务和时限。2月26日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将承接的议案建议逐件交办到具体股室和个人,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
把好答复关。各承办单位在办理答复过程中,各位分管领导分别召开专题会议逐件研究解决措施和答复意见,再由业务股室拟草的答复初稿,办公室对答复初稿内容格式把第一道关后将校对稿报县政府办、县人大办把第二道关,最后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发,直到符合要求,才能正式印制送达代表。县政府办在审核答复初稿时做到“三对照”,即对照议案建议看答复内容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看答复内容是否妥当;对照客观条件,看有无解决条件,是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今年以来,县政府退回多个单位多件建议答复,相关承办单位都能主动完善办理措施,及时修改答复意见,有效提高了复文质量。同时,根据国务院、省、市文件要求,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和“依法公开”的原则,县政府以及各承办单位在县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县人大代表办理工作情况动态和采用全文或摘要公开的形式公开人大建议办理复文的内容。
把好销号关。为提高办结率,将“事事有答复”向“件件有落实”转变,从今年起,县政府办会同县人大办对本届政府以来办理任务实行办结销号制,9月底,县政府办下发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全面梳理总结2017-2018年度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及时上报议案建议办结情况并销号。目前,各承办单位正在积极梳理总结中。
二是落实“三沟通”。今年以来,县政府各位县长积极与县人大领导进行沟通协商,共同推进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府办以及各承办单位积极落实“三沟通”,开展沟通面商,进一步畅通与代表的联系渠道,使承办单位同代表之间达到了相互沟通思想、宣传政策、取得共识的目的。
做好办理前沟通。在办理前,各承办单位都能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系,了解建议的来由、背景、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准确理解代表的意图和初衷,把握建议的内涵和本意,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积极开展会商研究办理方案,协同推进办理工作。如,针对“关于让仁孔路亮化起来”的建议,主办单位城关镇与协办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在办理前共同会商研究决定共同出资128万元架设路灯,目前该路灯已架设完毕,给周边群众出行带来方便。针对“关于编制绿三角旅游发展区域规划和授权万佛湖管委会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建议,县编办积极深入景区一线与该建议的领衔代表查贵永与沟通,并与万佛湖管委会沟通对接,调查研究实际情况,分析管委会在规划建设、环境保护以及日常管理中的热点、难点、堵点。根据领衔代表查贵永和万佛湖管委会建议,借鉴杭埠权力下放经验,积极梳理相关权力事项。因万佛湖管委会目前暂不具备权力下放条件,可采用委托执法的方式,通过县直有关执法机关委托执法,将部分行政处罚权委托由管委会行使,下一步,将结合机构改革加以落实。
做好办理中沟通。在办理中,各承办单位及时与代表沟通,就初步设想、办理方案及目标与代表进行交流互动,让代表参与办理过程,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在监督下进行。如针对“关于加快改善舒城中学办学设施”的建议,5月17日,张志存县长组织县政府办、城关镇、教育局等24家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舒城中学扩建改造提升工程指挥部会议,邀请该建议的领衔代表、舒城中学校长何登保参加,就该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并向人大代表何登保通报了舒城中学扩建改造提升工程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目前,舒城中学扩建改造提升工程的征地工作已完成,进入工程融资阶段。
做好办理后沟通。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第一时间向代表反馈后续办理落实情况,并开展答复回访工作,征询代表意见,了解代表的新想法、新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方案,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贴近现实工作。截止目前,各承办单位已完成答复回访工作,56件议案建议的56名领衔代表中有37名书面反馈满意意见,有2名书面反馈基本满意意见。其中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在征询代表意见后,及时完善办理方案,加快推进办理工作,并反馈给代表。
三、统筹兼顾,突出实效
一是抓好“三督办”。 今年县政府继续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硬约束,跟踪问效问责。同时,把县人大确定的议案和重点建议作为办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主攻点,积极主动与县人大进行会商,实行县长领衔督办和政府办对口副主任具体落实机制,通过抓重点带一般,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抓重点督办。3月19日,县政府办下发《2018年度县“两案”现场办理工作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积极准备、详细制定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现场办案工作。各位县长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并会同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召开现场办案会,共同推进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工作。5月4日,张秀萍县长、张瑞杰主任,吴家文副主任、张志存副县长对“关于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主席团议案,4月11日,吴家文副主任、张海鸿副县长对“关于对偏远地区农村电网进行改造的建议”建议,5月23日,陶才副主任、刘浦生副县长对“关于支持利用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建议,5月24日,陶才副主任、张志存副县长到阙店乡现场督办“关于优化乡村医疗资源配套加强乡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议,6月1日下午,方跃宏副主任、张志存副县长对“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医保制度”建议,6月26日,方跃宏副主任、黄生全副县长对“关于综合整治舒城城区交通秩序”建议,7月11日,方跃宏副主任和我对“关于编制‘绿三角’旅游发展区域规划和授权万佛湖管委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建议,分别进行了现场领衔督办。其中,全县集镇污水处理厂以及管网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全力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所有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并通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目前,全县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4个并运营,建成正在调试2个,正在紧张建设5个,下剩11个建设项目确保在年内开工;偏远地区农村电网改造面达39.63%,超过全县农村地区的改造面(38.98%),今年的改造工程正在扫尾,预计12月竣工,2019年改造工作已完成设计和招标;利用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试点工作已在万佛湖镇荷花堰生态园开展,并适时推广到各乡镇、开发区;通过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等六大措施,乡村医疗资源配置得到不断优化,乡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不断提升;通过简化大病转诊手续、开展异地就医实现直接结算、增加药品报销数量(从1297种增加到2535种)等措施,新农合医保制度得到不断完善,更好的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县公安局将责任明确到人,严格落实“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绿三角”旅游发展区域规划已列入全域旅游规划中,并进入招标程序,相对行政集中处罚权将结合明年初机构改革一并进行。通过重点建议(议案)现场督办,以点带面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也推动了全县一批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工作的落实。
抓日常督办。结合交办内容和办理时限,县政府办会同县人大办、效能办采取现场察看、电话催办、座谈会、书面汇报等形式对承办建议多、存在问题多、办理答复拖拉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办,及时对各承办办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并在全县通报,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办理工作水平,全面提高落实率和办结率。4月份,县政府办会同县人大办对县卫计委、旅游局等单位开展了督查,听取承办单位办理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建议办理进度和质量。8月28日,县政府会同县人大办理工作督查汇报会,听取26个承办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关于重点建议(议案)办理落实情况和议案建议办理总体情况的书面汇报,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待办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利用最后4个月时间,内部主动作为、外部积极沟通,扎实推进办理工作,确保今年办理工作办结率稳中有升和满意率100%。
开展“回头看”。9月19日,县政府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 2017-2018 年度县“两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对近两年来议案建议以及县人大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走访县人大代表活动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逐件梳理,开展“回头看”,逐一盘点销号,进一步巩固成效;对于正在落实的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高质量地完成;对于已列入规划、办理条件成熟的建议要抓紧实施,想方设法完成,在提高落实率上下功夫、求实效,保代表建议件件落到实处。下一步,县政府办将督促各承办单位对两年来的议案建议再梳理再办理,并要求承办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将未办结的议案建议纳入今后办理工作重点,确保议案建议件件有落实,全面提高办结率。
二是做好“三结合”。 每一份建议都饱含着代表们的智慧和心声,为了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办理实效,县政府以及各承办单位注重将代表的关注关切、愿望期盼与本单位自身工作、全县重点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结合,认真办理议案建议,较好地推动了一大为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
结合本职工作。各承办单位以办理议案和建议为契机,把办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办理工作中广纳良策,切实解决问题,促进本单位工作向前发展。如,县旅游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从2017年开始的为期两年时间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工作,将支持利用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作为发展全域旅游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并将其纳入我县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目前,已组织由县旅游、农委、国土、规划、征迁、文化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对有关乡镇11个示范点进行了现场调研和摸底工作,并选定万佛湖镇荷花堰生态园作为试点样板,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适时推广到各乡镇、开发区,带动全县民宿旅游发展。
结合重点工作。各承办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将办理建议作为推进全县重点工作的有力抓手。如县环保局、住建局等单位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治理模式,有序推进集镇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建设,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所有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并通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截至目前,城关镇、杭埠镇、棠树乡、开发区4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已正常运营;五显镇、高峰乡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正在调试;万佛湖镇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正在完善管网建设;汤池镇、百神庙镇、柏林乡、阙店乡4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在紧张建设;并下剩的11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在年内开工,其中山七、庐镇、南港、舒茶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进入招标程序,其他7个乡镇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将在12月下旬开标。
结合服务民生。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建议作为解决一批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不断提升代表和群众满意度。如,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切实群众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县卫计委按照县委、县政府同一部署要求,把优化乡村医疗资源配置,加强乡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今后三年工作重点,从县域医共体、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人才队伍、乡村急救体系和乡镇卫生院等级化“五大”建设以及有序放开个私诊所设置等六个方面开展深化医改工作,成效明显。截止目前,开展义诊等活动为群众提供诊疗咨询、支医手术、慢性病诊、健康教育等服务15000多人次;今年,25个新建项目中主体完工17个,全部完工待验收4个,65个维改项目全部完工待验收57个,总体进度达82.2%;建立767名村卫生室人员档案,核定发放686名乡村医生今年1-8月份基本工资(补助)500.038万元,后期逐月发放;在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正在办理;人才队伍、乡村急救体系、乡镇卫生院等级化等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中,并适时放开个私诊所、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审批限制。
今年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通过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人大常委会和代表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有存在差距,如今年的办理工作中也还存在着答复相对迟缓;部分单位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列入正在办理(部分B类建议件)推进较慢,落实的力度需加强;少数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主动性不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有待加强,代表满意度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落实;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环节管理、沟通会商、通报预警等工作机制,加大督办力度,注重办理实效,切实提高问题解决率和议案建议落实率。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视察意见
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8年11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丙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7个方面工作进行了审议和视察,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分解落实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根据6件《审议意见》和1件《视察意见》的内容和要求,现将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1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科技创新配套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配套政策,目前正在对我县2015年6月23日出台的《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拟草初步意见。二是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保障。在农村建设高质量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科技专家大院,将科技要素送到农村。培育和发展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注重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和引进。实施人才战略。推进产学研合作,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产学研合作机制。通过产学研合作,培育和引进我县急需的科技人才。加速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经济发展。四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有关政策,设立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提高奖励标准,加大资助扶持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科技投融资体制,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二、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扶贫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2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看齐意识,加大推动力度。坚持定期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传达中央和省市有关脱贫攻坚重要会议精神,脱贫摘帽共识进一步凝聚。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加强排查整改。深入开展专项排查工作,组成脱贫攻坚全覆盖排查队和入户排查专班,对全县394个行政村和所有农户进行地毯式排查,对督查、排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落地措施。开展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库,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因人因户制定扶贫措施,及时调整、充实驻村工作队成员,科学评估、动态监测。组建宣讲队,开展“五大教育”,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编印《精准扶贫政策宣传手册》,群众政策知晓率大幅度提升。三是强化稳定脱贫,打牢发展基础。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深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和推广乡村特色产品。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强化技能培训,加强扶贫驿站、扶贫车间、扶贫基地等就业载体建设,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吸纳更多贫困户从事保洁、护路等公益岗。健全返贫预警机制,构建脱贫攻坚长效机制,把预防贫困、解决返贫问题摆到脱贫攻坚突出位置。完善政策兜底保障,不断健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
三、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报告的意见》(5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再造舒城新高地,向全省第一方阵冲刺”为目标,坚持“大目标、大提升、大项目、大转变”的工作思路,突出“金三角”和“绿三角”发展布局,实施绿色发展、工业强县、乡村振兴“三大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项目工作为总抓手,以“调转促”为总路径,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截至三季度,实现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42.9亿元,增长5.3%;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增长2.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2%;全社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4%和10.1%。二是持续推进产业发展。调优农业结构,高标准推进桃溪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舒茶九一六、千人桥鹏翔、干汊河阳光雨露、南港过湾等现代农业园区,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工业强县,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英力电子二期、长亨汽配等工业项目建设;挖掘工业经济新增长点,做好企业纳规服务,实现南德汽车、融智天骏等企业产值增长;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食品加工、儿童用品、轻纺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做优做强。三是突出抓好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主导产业、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强化重点项目“七个一”工作推进机制。2018年我县列入省亿元以上重点项目43个,总投资692.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2.8亿元,1-10月份完成投资54.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3%;列入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82个,总投资938.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2.9亿元,1-10月份完成投资107.4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4%。坚定招商引资主战略不动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截至10月底,全县在建亿元以上项目68个,总投资164.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65.8亿元,增长13.8%。四是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强“河长制”建设,提升防洪保安、水资源供给、水生态修复能力。狠抓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大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加强非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坚决打好污水治理攻坚战。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严格生态红线管控,统筹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继续实施好“增绿增效”行动,巩固造林成果,按期完成绿化重点工程建设任务。
四、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6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整改力度,规范预算管理。召开审计整改落实部署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列出整改任务清单,限期逐一整改到位。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标准,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一律停发,并且坚决纠正。县级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管理,推进预算收支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行为,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强化审计监督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强化审计监督力量,依法推进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为实现审计全覆盖不断努力。坚持依法依规履行审计监督,审计项目计划实行先审批后执行,年初均经县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审计机关备案,促进审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三是依法推进审计公开,倒逼审计整改落实。县级审计机关依法对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进行公开,并逐步扩大审计结果公开范围。除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结果及整改情况均对外公开。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对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的监督作用,倒逼审计整改落到实处,达到审计监督目的。
五、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意见》(7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财源建设,全力抓好征管。加强财源培育。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负担,释放了经济活力,促进了全县地方经济的发展。抓好财政收支管理。加强财政收入预期管理,健全部门横向联动机制,强化财政收入监测分析研判和入库管理,保证财政收入质量,努力完成财政收入年度目标任务。1-10月,已累计实现财政收入202108万元,完成预算的83.69%,同比增长15.11%。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精准脱贫、民生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支出需要。全县财政扶贫资金投入79357.74万元,民生类支出完成361041万元,占财政支出总额的85.19%,同比增长11.36%。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国有资产收购和处置专家评审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各单位国有资产的审批处置行为,截止目前,处置国有资产收入2058.67万元。二是强化预算管理,依法调整预算。健全预算体系。持续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政府性债务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收支情况。建立中期财政规划制度,加强三年支出的统筹谋划,提高预算管理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严格预算执行约束。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将支出进度与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部署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9月20日,召开全县2019年预算暨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安排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三是严格财政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加大对扶贫领域和重大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持续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规范财政监督流程,扎实开展“不规范津补贴发放”和“小金库”防治两个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有效规范财经行为。强化政府性债务管控。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加强风险动态监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降低融资成本支出。做好决算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辟“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专栏,对外统一公开。全县103家预算单位和乡镇均已按规定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六、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8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先后开展万佛湖水源保护志愿实践、“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长跑和送环保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企业等特色活动。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等信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二是突出重点,狠抓督察问题整改。我县去年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环境信访件42件,均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反馈的环境问题14个,已有9个完成整改任务,5个正在按照规定时限积极整改;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应春物资回收问题已完成整改,通过复核;“绿盾2017”专项行动发现我县万佛山自然保护区的9处违法违规问题已整改销号;并结合实际,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出286个突出环境问题,印发了责任清单,现已整改到位268个,下剩的18正在积极整改,县环委办定期通报整改进度。三是综合施策,全面开展环境治理。强力攻坚蓝天保卫战。秸秆禁烧连续4年实现国家卫星监测零火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关闭并拆除非法混凝土搅拌站13家、轮窑厂27家;淘汰燃煤工业锅炉72台、生活锅炉145台;督促142家餐饮企业规范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对10家涂装、包装、注塑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开展专项治理,完成49个加油站油气回收任务。强力攻坚碧水保卫战。建成马河口大桥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居民搬迁工作;已经建成的杭埠、棠树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五显、高峰2个乡镇基本完成建设及设备安装任务,万佛湖、汤池、百神庙、阙店、柏林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正在全面推进,下剩的11个集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将在年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完成115家养殖企业关闭、搬迁任务,督促1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规范运营治污设施;积极推进城区5条黑臭水体整治,其中杭北干渠已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强力攻坚净土保卫战。编制《舒城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开展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持续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自然村庄覆盖率达95%以上。新建城东、春秋和山七垃圾中转站已投入使用。计划投资2亿元,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已完成项目可研、规划、选址等前期筹备工作,正在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四是加强领导,健全环保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环保委员会,出台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县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及问题问责办法等规定。每年年初印发《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依据职责分工,逐项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七、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对全县交通工作的视察意见》(意见送达1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加大环万佛湖旅游扶贫公路、舒城客运总站、合枞高速等项目的推进力度,确保环湖路2018年底通行、2019年6月通车,客运总站2019年6月底交付使用,合枞高速2020年底通车。加强与德上高速、合安高铁建设项目单位的衔接,积极主动为项目建设服务。提前谋划新建项目,计划新开工建设项目6个。积极争取储备项目,目前谋划储备有3个。同时,加强对项目施工的监管力度,狠抓质量和安全。建立长效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打通交通“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出行更加便捷、畅通。二是完善管养结合,不断提升道路养护水平。全面落实“路长制”,出台《舒城县“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设置县级路长制公示牌,在棠树乡开展路长制试点工作。同时把乡村道路养护市场化运行+公益岗扶贫作为农村道路养护模式改革、交通扶贫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吸收贫困户参与农村公路养护,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模式变革,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目前全县21个乡镇农村公路养护不同程度地进行了市场化改革。三是补齐发展短板,努力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交通+作用,全力做好融合文章。交通+民生。镇村公交有序推进,目前,全县394个行政村中已通达公交的行政村数有350个。交通+电商。目前全县17个乡镇建设了公交客运站、物流站、充电站三站合一的交通综合服务站,充分实现人流、车流、物流结合服务。交通+旅游。建成了连接县域各景区的旅游公路66公里,正在建设80多公里的环万佛湖旅游扶贫公路,积极谋划100公里,服务县域景区化。交通+产业。全县农村道路连接起200多个各具特色的如草莓、稻虾、富硒农产品等生产基地,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和产业扶贫。交通+就业。2016年以来,参与农村公路建设村民达2万人次,创收1.2亿元,参与公路管养劳力2000余人,创收2000多万元。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整体综合效益。进一步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强化管理措施,各部门联动成果突显。规划建设了12个治超卡点和1个实时监控指挥中心,实现了全县所有干线公路、主要支线公路和所有石料企业、采砂企业治超卡点全覆盖。31家合法砂石料场标准化建设如期达标并实现了管理规范化,县内1200多台货运车辆办理了电子装载单,治超手段从低效人工管理到高效科技管理的转型升级。全面检查农村公路标志标牌和安防设施情况,对急需安装和建设的,及时争取和安排项目予以解决。对新规划建设的农村公路,要将标志标牌和安防设施建设资金一并纳入规划,同步安装。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办理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既是政府应履行的职责,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和政府改进自身工作的需要。今年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重视和督促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精心办理,措施有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衷心感谢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工作的重视支持和有效监督,真诚希望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多献真知良策。下阶段,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明确目标,卯足干劲,奋发有为,为建设美好舒城而不懈努力!
关于《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8年11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葛兴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关于舒城县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号审议意见书的要求,县政府专题召开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的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后,着力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县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预算调整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部门加强了预算调整管理,依法依规精准执行年初预算,并且严格控制预算追加。2018年度的相关预算支出变动和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问题。县财税部门进一步加强四大预算之间的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征管力度,提高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例。加强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注重将资金向科技、教育、民生等方面倾斜。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的独立性,确保今后年度不再出现该问题。
(三)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2017年度由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大,自身难以平衡,导致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中安排了部分应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今后年度,将进一步削减经费支出预算规模,避免挤占政府性基金,严格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细化到具体项目,落实到有重点项目建设的单位,通过制度和机制建设完成问题整改。
(四)土地出让金使用中超范围支出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压力大,用于鼓励和扶持工业、民营经济发展奖励等资金,预算内无法满足,为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而有部分预支,因而从土地出让金中支出。此问题,县财政将在今后年度逐渐纠正,逐步完成整改。
(五)土地出让支出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的问题。我县当前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较多,资金需求量大,当年的收入全部用于建设支出。今后年度将建立相应跨年平衡机制,进一步合理安排资金支出。
(六)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问题。预算单位以及专户管理资金结存量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一些部门的工程项目进展较慢,县政府已高度重视,要求各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目前审计报告中反映的结存资金已基本完成相应拨付和支出。
(七)非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及时组织力量对非税账户进行了清理,对汇缴户结存资金进行分类确认,及时划解国库和专户。县财政将继续加大非税管理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部分专户管理资金利息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18年上半年进行了清理,目前审计报告中反映的相关资金已全额入库。
(九)部分乡镇秸杆禁烧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乡镇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进行及时清理,及时使用秸秆禁烧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退回违规发放的资金,规范秸杆禁烧资金的使用。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应征未征新登记出让用地土地使用税15万元、未足额预征企业土地增值税3.28万元、未征临时用地耕地占用税26万元的问题,县税务局已及时采取措施,专人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和个人,要求限期整改,税款现已基本收缴到位,完成整改;二是关于县城和建制镇部分私房租金收入没有征收房产税问题,因该项税收零星分散,县税务局正在积极进行相关调研,逐步进行整改。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县总工会
1.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县总工会研究出台对基层工会经费补助办法,增加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扩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逐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没有及时进行报批认定和会计处理的问题。及时查明了原因,进行了会计账务处理。
3. 2013年至2017年以会议费和办公费等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6.11万元的问题。将办公茶叶与公务接待支出严格区分开来,避免混淆;修订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经济行为,明确责任,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相关规定。
(二)团县委
1.财务制度不健全、内控意识淡薄、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团县委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集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对往年财务资料进行了梳理,聘请了专业财务人员进行分年设账。
2.2015年至2016年团费收支未设账核算,形成账外收支7.7万元的问题。单位基本账户的信息变更工作已经完成,团费专户正在按金融机构的要求办理设立手续。待金融机构设立专户批复后,独立核算团费。
3.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挤占挪用亿滋厨房项目和姚基金等专项资金4.5万元的问题。已聘请专业财务人员对涉及的经费予以梳理,相关资金该调账的已调账,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支出,避免挤占挪用。
4.无依据发放津贴补贴0.8万元的问题。已停止发放相关资金,并且已退回无依据发放的津补贴,完成整改。
5.“三公”经费方面存在违规购买土特产2.97万元,公务接待费未执行“三单合一”的问题。团县委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杜绝出现违规购买土特产的问题,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6.购买固定资产4.9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备案手续的问题。对固定资产明细账予以补充登记,完善相关手续。
(三)县行政执法局
1.决算数字不准确的问题整改。积极和县财政加强沟通,正确填报决算报表,确保数字真实准确。
2.无依据发放津贴补贴91.46万元的问题。该局已停止发放相关津贴补贴。
3.超过规定比例报销工作服费用36.3万元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房租收入4.29万元未及时收缴的问题。现已全部收缴,完成整改。
5.应收未收集贸市场固定摊位垃圾处理费9万元的问题。该局已将摊位费和垃圾处理费合并征收,提高垃圾处理费征收率。
6.非税收入8.51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要求局属单位罚款收入当日必须缴入非税账户。
7.债权债务65.54万元长期未清理、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局制定清理方案,积极与县国资办沟通,履行报批手续,妥善解决后续问题。
(四)县妇联
1.2015年至2016年以会议费和办公费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3.37万元的问题。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会议费、办公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相关规定。
2.公务接待费未做到“三单合一”的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厉行节约。
(五)县科协
1.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行政经费挤占专项经费30.98万元的问题。严格按照财经管理要求实行专款专用,人员不足部分请求县级财政支持,不再挤占专项经费。
2.无依据发放津贴补贴0.9万元、超标准发放年休假工资0.66万元、应补缴的住房公积金0.62万元直接发放给职工的问题。已经停发相关津贴补贴。
3.原始凭证不完整、不真实的问题。已核查相关支出的真实性,今后加更大票据审核力度,不合规票据一律不许报销。
(六)县疾控中心
1.挤占专项资金7.44万元、截留挪用专项资金3.55万元的问题。已于2017年末进行了会计调整,资金原渠道退回。
2.无依据发放津贴补贴12.63万元的问题。相关资金已全部清退,完成整改。
3.已竣工项目未经审计办理工程款结算的问题。已委托审计事务所进行了工程结算审计,审计已完结。
4.疫苗销售核算不规范,未计应收疫苗款的问题。该中心自2018年元月增加了相应的应收账款科目,规范登记往来明细账。
5.库存疫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中心购置一套疫苗管理系统,实时掌握疫苗进销存情况,并要求各科室做好统计、盘存等工作。
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中心已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登记。
(七)县物资流通协会
1.协会挪用企业托管中心资金16.1万元的问题。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解决经费不足问题,严禁从托管中心挪用资金,逐步退还挪用资金。
2.应缴未缴税金3.74万元的问题。按照要求进行了申报、缴纳。
3.企业托管中心违规借贷80万元的问题。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并存入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4.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已进行了账务处理,核销往来,调整损益,将单位资金结存做实。
5.往来结算票据使用普通收据,未见核销记录的问题。设置票据管理台帐,建立领用、核销记录制度,所有收入到县非税局开具专用票据。
6.无依据发放津贴补贴2.05万元的问题。相关津贴补贴已经全部清退,完成整改。
7.应补缴的住房公积金1.32万元直接发放给职工的问题。相关资金已经缴入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完成整改。
(八)舒城中学
1.代收费1116.75万元未单独核算的问题。该校已将代收费单独核算,与学校经费分开,完成整改。
2.代收费结余384.22万元未退还给学生的问题。该校已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完成整改。
3.军训服装费、校服费69.65万元账外收支的问题。该校已进行会计处理,补充登记相关账面,完成整改。
4.部分支出无合规税务发票,金额12.19万元的问题。该校将进一步加强原始单据审核,不合规票据一律不许报支入账。
5.购买部分固定资产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该校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6.无依据发放津贴补贴111.24万元的问题。该校根据要求,已启动退还程序,部分资金已整改到位。
7.公务接待费支出未执行“三单合一”的规定的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确保相关支出合法合规。
(九)晓天中学
1.无依据收取学生学籍管理费179.95万元的问题。加强收费管理,做到有依据收费、代收必入账、收支两条线,杜绝问题再发生。
2.代收费结余27.08万元未退还给学生的问题。该校正积极筹措资金予以整改。
3.军训费5.4万元账外收支的问题。该校及时纠正,补记所有账外资金,纳入学校财务核算。
4.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40万元的问题。该校已及时将资金上缴到县非税局。
5.部分原始发票与其附件反映的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严肃报销手续,杜绝问题再发生。
四、跟踪和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县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
1.朱槽沟河治理工程和龙潭河防洪治理项目工期滞后的问题。该项目已完工并且完成竣工验收。
2.部分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一是授权龙潭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作为现场建设管理机构履行职责。二是要求符合条件项目及各环节均需履行招投标程序。三是朱槽沟河治理工程重大变更已安排设计单位编制变更报告,上报原审批机关进行审查和批复。四是对项目施工和监理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履职,严格兑现合同约定的奖惩措施。
3.抽查的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工程施工未达设计标准的问题。已责令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进行返工更换,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4.违规收取3个项目质量保证金111.79万元的问题整改落实。鉴于工程已基本完工并将进入质量缺陷期,目前完成退还94万元。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
1.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较大,计10758.66万元,达到29个月的平均支付水平的问题。相关资金已完成统筹,县级无结余资金。
2.支出户存款利息2.36万元未转入财政专户的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3.农民工职工医保参保信息数据不完整的问题。正在积极完善相关数据,逐步完善参保信息。
4.参保单位未做到“应保尽保”的问题。已督促相关参保单位及时参保,保障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三)简政放权和涉企收费
一是关于县住建局列入行政审批事项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未及时同步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问题,已进行了调整;二是关于未及时清理退还竣工档案保证金156万元问题,该资金无法退还部分已缴入县财政;三是关于县市场监管局下属县市场监督检验所收取的钢瓶检验费34.88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该项收费已纳入预算管理。
(四)企业续贷过桥资金
一是关于资金使用成本明显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问题,现已调整到基准利率的2倍,降至规定范围内;二是资金使用效率较低问题,经过整改,提高资金回笼速度,已达到规定的周转次数。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1.城乡居保基金相关账户均设在舒城农村商业银行,没有在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问题。账户设立已经上级同意,方便乡镇群众。
2.15例领取待遇人员死亡未及时申报,继续领取养老金的问题。县居保中心及时追回该资金,通过现金追缴10人,相关补助金抵扣追缴5人。
3.部分符合政策的重度残疾人财政补贴资金不到位,涉及703人的问题。2017年度重度残疾人已完成代缴,2018年度除部分资料不完善正在处理,基本完成代缴。
4.部分符合政策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等人员财政补贴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相关补贴,代缴或发放至本人。
5.部分不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群体违规享受补贴共15人。已提请省城乡居保中心,取消相关人员的特殊身份,取消财政代缴金额。
(六)普惠性学前教育
1.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部分目标未达标,“入园难”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加快幼儿园建设进度,2018年下半年城区已有6所公办园开学,确保2020年前不少8所。正在积极引导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2.新建、改建项目未完全实施到位,4所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均未正式交付使用的问题。目前项目均已完成,2018年秋学期投入使用。
3.少数公办、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超标准收费的问题。县教育部门会同发改委、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责成相关业务股室加大监督力度,严禁乱收费。
4.大部分公办幼儿园未取得法人资格的问题。县教育局已将21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向县编办申报机构,正在批复中。
5.县教育主管部门对全县幼儿园基本情况未做到清晰明了的问题。县教育局进一步明确各股室职责,统一规范幼儿园基本信息上报,避免管理存在盲区。
五、乡镇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千人桥镇
1.兴建城乡一体化公交客站,违规用地24.96亩的问题。该乡将依据县国土局处理结果执行,今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2.小农水建设工程项目未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造成损失26.44万元的问题。该镇成立了问题整改工作组,在县水利局指导下,与相关企业协商解决,积极挽回损失。
3.无依据发放降温费8.08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清退并上缴县财政。
4.“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的问题。一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厉行节约;二是确定专人管理公车,按照县公车改革办法要求从严管理。
5.项目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的问题。加强项目管理,该招标的项目一律招标,严禁中标人转包工程,工程需经审计后才可结算价款。
6.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支出报销范围和标准,加大票据审核力度;二是全面清理往来账,该收回的资金坚决收回。
7.抽查部分村发现的主要问题的问题。一是由镇党委安排镇纪委牵头,组织人员对路里村财务及美好乡村建设理事会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已在全村公开,对相关违纪行为立案调查。
8.相关工程未实施,社会中介机构出具虚假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审定金额计84.58万元的问题。依据县住建局处理结果执行到位,避免今后再出现该问题。
(二)五显镇
1.改变库扶项目资金用途40万元,用于镇政府统一实施的“三线三边”环境整治等工程的问题。该镇已将库扶项目资金追回,重新安排资金予以支付。
2.少数建设项目未预留保证金,有些建设项目未经招标直接发包的问题。出台了《五显镇关于加强项目工程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
3.“三公”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及时结清当年发生的支出,避免因结账时间滞后引起的支出增长。
4.无依据发放津贴补贴10.88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清退,整改到位。
5.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16万元的问题。已补充完善手续,今后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政府采购。
6.抽查韦洼村发现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村级零招待;二是拆迁补偿资金余额全部缴入镇“三资”代理中心账户。
7.违规将拆迁补偿资金5201.85万元转入储蓄存款的问题。已撤销相关账户,资金缴入财政所账户。
8.五显街道居委会干部侵占拆迁资金理财收益1.4万元的问题。已追回理财收入并上缴财政所,镇纪委对违纪人员予以警告处分。
9.超预算范围列支费用1.5万元的问题。今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精准执行年初预算。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政府已责成发改委牵头,住建局、重点工程局和公管局等相关单位进行研究,拿出整改措施,着力从源头上和责任追究上解决问题。主要是:
(一)加强项目建设的事前管理。一是规范建设工程基本程序。从项目立项开始,从严把关。二是对预算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三是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
(二)强化项目建设的事中控制。一是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二是强化投标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三是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计量程序,严格履行我县关于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
(三)加强项目建设的事后管理。一是完善建设单位对项目竣工价款结算工作。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项目施工承包单位送审结算的管理和审查,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造价咨询业务的监管;二是完善项目建设后期审计资料的整理工作;三是对以往结算审计发现的问题应举一反三,积极整改,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有过错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处理,将各类主体的违规行为记入不良行为档案;五是加大工程领域案件查处力度。逐步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管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总之,今年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重视和督促下,措施有力,整改落实工作成效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下一步,县政府将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检查问题整改实效。对正在整改落实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调度,跟踪问效,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屡审屡犯问题出现。在此,感谢县人大一直以来对县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舒城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决议
(2018年11月30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肖波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舒城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2018年舒城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舒城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由于县人代会提前召开,省提前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04303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4010万元,未能列入年初预算。依据省财政厅核定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我县2018年新增债券转贷收入19679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7495万元、专项债券189304万元),需要安排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现将《舒城县本级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 2018年舒城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018年舒城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省转移支付增加104303万元,省转贷新增政府一般债券7495万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798万元,分别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转移支付收入”492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01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495万元。调整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由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通过的266318万元调整为378116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增加省转移支付104303万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303万元,按照省财政厅下达的相关资金文件精神,调整各项资金对应的支出功能科目。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495万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95万元,其中:支持脱贫攻坚项目6558万元,支持县公立医院化解债务支出937万元。调整后,2018年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通过的266318万元调整为378116万元。支出调整科目见《舒城县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调整表》。
(三)调整后预算平衡情况
调整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计为3781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78116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省提前下达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4010万元,加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9304万元,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3314万元,列“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193314万元。调整后,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通过的205160万元调整为398474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省提前下达的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4010万元,按照省财政厅下达的相关资金文件精神,调整各项资金对应的支出功能科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9304万元,分别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1621万元,扶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专项6370万元,土地收储项目95370万元,保障性住房棚改项目85943万元。调整后,2018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通过的205160万元调整为398474万元。支出调整科目见《舒城县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三)调整后预算平衡情况
调整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总计为3984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98474万元,收支平衡。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1月30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在城关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舒城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舒城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舒城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县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其他。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 名 单
(2018年11月30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县监察委员会:
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梁金波的提请,任命:
赵猛为舒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关于提请任命赵猛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提请任命:
赵猛为舒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请予审议。
主 任:梁金波
2018年11月26日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29人)
主 任:张瑞杰
副主任:方跃宏 陶 才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祥东 文 方 孙 鹏 方耀光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束铭文(女) 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 宋卓飞 张士彬 周自力 查贵永
钟玉红 黄庆敏 盛玉群(女) 梁 钧 梁嫣嫣(女)
韩务农 傅代智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安胜
魏建华(女)
因事请假(5人)
副主任:吴家文
委 员:丁长峰 陈 勇 徐文荣(女) 徐 军
列 席(19人)
张志存 县政府副县长
王成涛 县人民法院院长
梁俊东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卜宜湘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周家仓 县环保局局长
陈 新 县税务局局长
王树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胡美仓 河棚镇人大主席
龚世斌 南港镇人大主席
孔令东 山七镇人大主席
姜锋铸 柏林乡人大主席
石康志 县人大代表
陶玉萍 县人大代表
许召军 县人大代表
吴本君 县人大代表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储书生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龚玉清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30人)
主 任:张瑞杰
副主任:吴家文 方跃宏 陶 才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文 方 孙 鹏 方耀光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束铭文(女) 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 宋卓飞 张士彬 陈 勇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徐 军 黄庆敏
盛玉群(女) 梁 钧 韩务农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建华(女)
因事请假(4人)
委 员:周自力 梁嫣嫣(女) 傅代智 魏安胜
列 席(17人)
杨丙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卜宜湘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倪 平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汪修勇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肖 波 县财政局局长
葛兴华 县审计局局长
汪守富 五显镇人大主席
黄向东 杭埠镇人大主席
徐 亮 干汊河镇人大主席
王林存 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
罗玉霞 县人大代表
赵明月 县人大代表
吕美海 县人大代表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储书生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龚玉清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