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第11号(总第199期)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11号(总第199号) 二0一九年一月十日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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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2
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6
关于接受梁金波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8
关于辞去舒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报告 ………………………………9
关于接受常维玉、鲍佳佳辞去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决定……………………………………………………10
常维玉的辞职报告………………………………………………………11
鲍佳佳的辞职报告………………………………………………………12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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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12月28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方跃宏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办公室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接受梁金波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接受常维玉、鲍佳佳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秦继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梅家宏,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俊东,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卜宜湘,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12月28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王祥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县委常委会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会的议程和日程安排
建议大会的议程有7项:1.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舒城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舒城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舒城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县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1名舒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舒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这次会议除大会报到和预备会议外,正式会议安排两天时间。建议2019年1月2日下午代表报到,召开预备会议。3日上午大会开幕,召开第一次大会(主持人:金德元);3日下午召开第二次大会(主持人:秦继永)。4日下午召开第三次大会(主持人:张瑞杰)。具体会议安排详见会议日程。整个会议共安排3次大会、3次主席团会议和4次代表团会议。
2日晚上召开代表中的党员会议。
根据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由大会主席团组织当场进行宪法宣誓,由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领誓。监誓人为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二、关于大会主席团的组成和秘书长人选
主席团由以下6个方面的人员组成:1.县委常委;2.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县政协主席;4.县人大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5.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的副部长、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团县委书记;6.各代表团团长。主席团共有28人组成。大会秘书长建议请王万喜同志担任。
三、关于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的组成
本次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共计9人组成。
四、关于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组成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方跃宏同志担任,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政府办主任和有关方面组成,共计7人。
五、关于大会副秘书长人选
大会副秘书长由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主任和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的副部长、宣传部1名副部长担任,共计5人。
六、关于各代表团组成和团长、副团长建议人选
会议期间,21个乡镇、开发区和县直代表,共划分为8个代表团。第一代表团:杭埠镇、千人桥镇、百神庙镇;团长:陈宗银,副团长:胡久松、王申勇。第二代表团:棠树乡、南港镇、张母桥镇、舒茶镇;团长:胡俊,副团长:鲍世群、王波、褚进宏。第三代表团:汤池镇、河棚镇、庐镇乡、春秋乡;团长:汪健,副团长:许克胜、张栋梁、赵平。第四代表团:柏林乡、桃溪镇、干汊河镇;团长:施申美,副团长:邱昌玉、朱旭松。第五代表团:晓天镇、高峰乡、山七镇;团长:陈兴安,副团长:蒋立权、武立胜。第六代表团:万佛湖镇、五显镇、阙店乡;团长:周世松,副团长:储照兵、黄政。第七代表团:城关镇;团长:倪敬云,副团长:韦生群。第八代表团:县直、开发区;团长:李小平,副团长:王林存。代表总数:301名。
七、关于大会列席人员
列席这次大会的有以下12个方面人员:1.县政府副县长及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2.在舒城的省人大代表;3.在舒城的市人大代表;4.县委办、政府办及县委常委单位正科级副职;5.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6.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7.驻舒有关单位及企业负责人;8.城区学校、医院负责人;9.县人大常委会历届副主任;10.“十强”企业负责人;11.乡镇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含候选人);12.出席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列席人员。列席这次会议的人员有450人左右。
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随第八代表团参加讨论活动,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按所在乡镇随代表团(县直的市人大代表随第八代表团)参加讨论活动,乡镇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参加所在乡镇的代表团活动。其他列席人员参加第一次、第三次大会。
八、关于大会秘书处机构设置
大会秘书处共下设7个组,即秘书组、议案组、选举事务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安全保卫组、联络组,从组织、宣传、“两院”、司法、公安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九、关于大会会场及代表食宿安排
本次大会第一次、第三次大会会场设在县剧场,第二次大会以及预备会议和代表中的党员会议安排在舒怡大酒店四楼多功能厅召开。主席团的3次会议都在舒怡大酒店三楼第二会议室举行。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和城区无住房代表安排标准间住宿,城区有住房的代表不安排住宿。就餐采用自助餐形式。就餐标准按照去年的标准,早餐每人每餐1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50元。
不脱产代表的误工补贴参照市人代会标准发放,每人每天80元。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2018年12月28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工委主任 |
徐 军 |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县人大常委会: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13名,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09名。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后,由城关镇选出的王斌、赵冬梅代表,杭埠镇选出的任江涛代表,棠树乡选出的黄源代表,舒茶镇选出的赵珞代表,汤池镇选出的梁金波代表,五显镇选出的王春雷代表,晓天镇选出的朱霞林代表,县经济开发区选出的汤中明代表,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王斌、赵冬梅、任江涛、黄源、赵珞、梁金波、王春雷、朱霞林、汤中明等9人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由汤池镇选出的孙鹏代表和南港镇选出的常维玉、鲍佳佳代表,请求辞去代表职务,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六次会议分别接受其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孙鹏、常维玉、鲍佳佳等3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县委意见,近期安排了城关镇县人武部选区依法补选丁建方、棠树乡桂花选区依法补选刘法嵘、汤池镇城冲选区依法补选王平、五显镇73266部队选区依法补选刘林水为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丁建方、刘法嵘、王平、刘林水等4人的代表资格有效。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确认。
现在,出席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代表为301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梁金波辞去县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8年12月28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梁金波辞去舒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辞去舒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报告
尊敬的舒城县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调动,现辞去舒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报告。
报告人:梁金波
2018年12月24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常维玉、鲍佳佳辞去舒城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8年12月28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由南港镇选出的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维玉、鲍佳佳的请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规定,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常维玉、鲍佳佳辞去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辞 职 报 告
县人大常委会:
感谢群众和领导一直以来对我的信任和关照,特别感谢给予我发挥个人优势、宣传企业的平台,在我担任县人大代表期间,给予我很多的培育,让我学到很多。但因我个人工作失误,已不能很好依法履行县人大代表职责。本人特申请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请予批准。
申请人:常维玉
2018年12月20日
辞 职 报 告
县人大常委会:
本人由于个人原因,已不宜继续担任县人大代表。故申请辞去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予批准。
申请人:鲍佳佳
2018年12月20日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30人)
主 任:张瑞杰
副主任:吴家文 方跃宏 陶 才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文 方 方耀光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束铭文(女) 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 宋卓飞 张士彬 陈 勇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徐 军 黄庆敏 盛玉群(女)
梁 钧 韩务农 傅成和 傅代智 曾家旗
魏建华(女)
因事请假(4人)
委 员:孙 鹏 周自力 梁嫣嫣(女) 魏安胜
列 席(9人)
秦继永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梅家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成涛 县人民法院院长
梁俊东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卜宜湘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储书生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龚玉清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