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第12号(总第200期)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12号(总第200号) 二0一九年六月十日
目 录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1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3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5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8
关于确定舒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13
关于提请确定舒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报告……………14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15
关于提请免去丁长峰等工作职务的报告………………………………16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17
|
关于提请任免李家响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18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
关于提请任免胡勤胜等八位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21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22
关于提请免去胡勤才同志人民陪审员职务的报告……………………23
关于全县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24
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35
关于批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贷款
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45
关于将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
议案…………………………………………………………………46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47
关于提请任免江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48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49
关于提请任免谈斌等十名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50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52
关于提请免去束学应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53
关于县教育局工作情况的报告…………………………………………54
关于国网舒城县供电公司工作情况的报告……………………………68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81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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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人员名单………………………………………………………83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张瑞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会议还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部分受任命人员进行了任职表态发言。
张瑞杰指出,审议通过的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是常委会全年工作的行动指南,人大各工作机构要围绕要点提出的工作任务,提前进行谋划,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张瑞杰对新任命人员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牢记执政为民这个根本。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不搞形式主义、面子工程,真心实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坚守依法办事这个底线。要多学习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行政等基本法治观念,正确认识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主动接受监督,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三是抓住敢于担当这个关键。要珍惜岗位,把握机会,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再造舒城新高地”的主战场上建功立业、展示风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梅家宏、李家响,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俊东,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卜宜湘,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上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任命江涛为舒城县公安局局长,并组织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张瑞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受任命人员作了任职表态发言。下午,会议组织了对县教育局和县供电公司的工作评议。
张瑞杰指出,政务服务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优质发展环境。要增强服务意识,让群众和企业经营者“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要加强硬件建设,加速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项目建设;要突出工作重点,不断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要完善制度保障,加强组织领导,高规格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张瑞杰强调,要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刑事侦查监督工作。要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案件侦查质效;要合理配置检察资源,提高监督能力;要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刑事侦查监督实效。就做好评议整改工作,张瑞杰要求,县政府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处理相关审议意见,围绕突出问题,下真功夫,出大力气,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评议工作组也要主动跟进,全程参与,掌握进度。张瑞杰强调,要坚持从严从实标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巩固巡视整改成效,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家响,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卜宜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修勇,县数管局局长叶绍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方宪高、县教育局局长朱传友、县供电公司总经理杨波、县委编办主任武明仓、县人社局局长王成斌、县经信局局长翟恩东、县规划服务中心主任孔海波,张母桥镇、春秋乡、阙店乡、棠树乡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这次会议的时间虽短,但内容十分重要、意义十分重大。会议审议通过的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是我们全年工作的指南,请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之后,报县委审查批转。相关工作机构要围绕要点提出的工作任务,提前进行谋划,认真组织实施。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会议依法作出决定,同意县人民法院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希望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用工作,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会议任命李家响等15名同志为机构改革后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标志着我县新一轮机构改革任务已经圆满完成。刚才,新任命的同志向宪法作了庄严宣誓、接受了任命书,郭兴中、叶绍勤两位同志代表被任命人员做了很好的表态发言。我们相信,在新的岗位上,大家一定会牢记誓言、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开拓奋进,做出无愧于组织、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工作业绩,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下面,我提出三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第一,要牢记执政为民这个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作为党员干部,无论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都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也要服务于人民。我们身处基层,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一定要带着真情实感去为人民服务,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希望大家平常能多抽出时间,深入到基层,体察民情,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做到心中有数。在安排工作时,要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面子工程,注重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遇到群众反映问题,要细致耐心,真诚沟通,多换位思考,不打官腔、打太极,真心实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还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诉求。
第二,要坚守依法办事这个底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平常要多学习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依法行政等基本法治观念,时刻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要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不能只凭经验和习惯办事,更不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要加强对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正确认识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县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第三,要抓住敢于担当这个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当前,舒城的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上级部署和我们自己谋划的各项工作任务都十分繁重,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要珍惜岗位,把握机会,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再造舒城新高地”的主战场上建功立业、展示风采。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县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不谈条件、不打折扣,认认真真抓好落实。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勇于承担责任、攻坚克难。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是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遇到困难和问题不能回避,更不能推诿搪塞,要以身作则、迎难而上,为其他同志作出表率。要切实增强勤政和廉洁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努力营造务实高效、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环境,为推动发展不断贡献力量。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已经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下面,我结合会议审议议题,再谈几点意见。
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优质发展环境
政务服务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机构改革、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在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受方方面面因素制约,我县的政务服务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特别是与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在服务态度、服务能力和水平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要聚焦突出问题,狠抓突破,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着力营造优质发展环境。一是增强服务意识。为人民服务,是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府的很多管理工作,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就是发展,服务好了,发展就快了。我们的政务管理者要积极适应角色转变,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作为、热情服务,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和企业经营者“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二是加强硬件建设。要加速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并配套完善各项功能性服务设施设备,努力把县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成环境优良、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的政务服务平台。要积极完善衔接机制,有序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库建设,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宣传,推动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融合发展,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突出工作重点。要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实际需求,不断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全程代办、特事特办等服务,营造优质投资环境。四是完善制度保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规格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创新政务服务方式。要重视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科学制定县数管局“三定”方案,配齐人员编制,强化其在政务服务方面的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还要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严明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刑事侦查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近两年,县检察院在高质量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自身内设机构改革等一系列改革任务的情况下,始终紧紧围绕中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工作,为促进司法公正、建设法治舒城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更高,对检察工作的关注度也更高,希望县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强化监督意识。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是全面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实现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现实需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协作配合与法律监督的关系,增强监督的主动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二是加大监督力度。要主动加强与侦查机关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刑事案件发案、立案、侦办情况,加大对报而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结以及未提请批准逮捕和捕后变更强制措施案件的监督力度,保证侦查活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规范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对重点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跟踪监督,确保案件侦查质效。对在侦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明确的监督意见,保证监督活动落在实处。三是提高监督能力。结合完善内设机构改革,合理配置检察资源,充实力量。注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纯洁队伍。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业务培训,让干警在办案一线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四是增强监督实效。检察机关和所有检察干警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对黑恶势力出重拳、下重手,从严从快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还要积极参与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深挖彻查“保护伞”,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三、增强工作评议实效,精准回应群众关切
教育工作和供电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人民群众对这两项工作的要求,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实事求是地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教育部门和供电部门工作做得非常好,成绩很大,有目共睹。但是,也还存在一些明显问题,急需改进。今年,我们决定对县教育局、县供电公司的工作进行评议,就是为了和主管部门一道,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分析症结、找准改进方向、落实改进措施,争取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解决好。之前,两个工作评议组已经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在今天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很多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请两个工作组认真梳理归纳,形成务实管用的审议意见,印发到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强调的是,整改是工作评议的关键环节。整改不到位,评议就成了走过场,就失去了意义。希望县政府和有关单位以务实严谨的作风,认真研究处理相关审议意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评议工作组要主动跟进,全程参与,掌握进度。必要时还可以围绕若干焦点问题,进一步开展专题的调查研究,为整改工作出谋划策。当然,受各种因素制约,整改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所有问题。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牵住整改工作的“牛鼻子”,围绕突出问题,下真功夫,出大力气,就一定能出成效,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四、坚持从严从实标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当前,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人大机关的同志要振奋精神,坚持标准,狠抓落实,高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部署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监督推动司法机关履职尽责,通过多种渠道发挥人大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二是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和责任落实力度,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有关帮扶责任,要坚决落实到位。三是巩固巡视整改成效。要注意克服麻痹心理和松懈情绪,聚焦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顽疾,持续整改,巩固成效,坚持不懈加强人大机关政治建设。四是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相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要加强与代表建议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积极推动办理工作。有关重点建议的现场办理工作,要尽快落实,确保年内办出成效。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议案的办理,要跟踪督促,切实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连续性和严肃性。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确定舒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名额数的决定
(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八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根据这一规定和县人民法院的提请,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确定舒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为144名。
关于提请确定舒城县人民法院
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舒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由70名增加至144名,请予审议。
附件:关于同意确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数的批复
院 长:王成涛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 职 名 单
(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的提请,免去:
丁长峰的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杨伟民的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
关于提请免去丁长峰等工作职务的报告
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提请免去:
丁长峰的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杨伟民的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
请予以审议。
主任:张瑞杰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 定 任 免 名 单
(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张秀萍县长的提议,决定任命:
李家响为县政府办公室(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任;
张前敏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任;
翟恩东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方贤荣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 成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
宗志松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万红兵为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洪 飞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孔春春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郭兴中为县统计局局长;
孙家胜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俊社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包训祥为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张永宏为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叶绍勤为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免去:
孙家胜的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
提请任免李家响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机构改革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第十款规定,提议:
李家响任县政府办公室(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任;
张前敏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任;
翟恩东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方贤荣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成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
宗志松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万红兵任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洪飞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孔春春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郭兴中任县统计局局长;
孙家胜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免去其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张俊社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包训祥任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张永宏任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叶绍勤任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请审议决定。
附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人员审批表
县 长:张秀萍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王成涛院长的提请,任命:
胡勤胜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廖克武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韦 杰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朱更生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查明春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方 莉的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余方生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启明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关于提请任免胡勤胜等八位同志
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之规定,提请任命:
胡勤胜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廖克武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韦 杰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朱更生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查明春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方莉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余方生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启明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报告。
院长:王成涛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 职 名 单
(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王成涛院长的提请,免去:
胡勤才的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关于提请免去胡勤才同志
人民陪审员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胡勤才同志个人申请,经院党组研究,同意胡勤才同志辞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提请免去:
胡勤才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报告。
院长:王成涛
关于全县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
——
县数管局局长 叶绍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全县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下,我们始终坚持“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工作原则,以创造更加优质的政务服务为目标,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办事效率,内强管理,外塑形象,各项工作开展稳中有进,特别是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政务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至今,全县共办结政务服务类办件58.6万余件,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万条,依申请公开71条。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
我县把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平台,并将其纳入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县乡村三级网络架构建设已经完成并高效运行。
1、县级平台建设。目前,进驻县政务中心的县直单位33家,窗口工作人员68名,已进驻事项1035项,占全县1461项的70.8%。近年来,我们对入驻的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先后出台了《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巡查工作制度》、《实施联合办件和并联审批的通知》等制度细则,为规范政务服务管理,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窗口良好形象,提供了一系列的制度保障。
2、乡镇村平台建设。全县建起了22个乡镇为民服务大厅,392个村为民服务站,乡村两级为民服务大厅和为民服务站总投资超过约1.6亿元。在乡镇为民服务大厅实行“窗口服务、一站办结”,为群众提供农业科技、畜牧养殖、民政救济、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法律咨询、群众信访和民事调解等多项服务。另外,统一规划了乡镇和村级标准化政务公开栏,全面公开辖区政务、事务、财务等情况,村务、财务、惠农补贴等项目公开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3、办事大厅和分中心建设。加强对五个办事大厅和杭埠分中心的日常管理。根据皖政办(2018)31号文件要求,我县除县政务中心外,设立了杭埠分中心和车管、税务、人社、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五个办事大厅。杭埠分中心于2018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在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功能之余,负责落实入户企业“全程包保”,健全完善服务机制,主动上门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重大引资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一年来,我们加强对办事大厅和杭埠分中心的规范管理和业务指导,按照职能到位、责任清晰、运作高效、服务规范、设施完备的目标,实行了统一名称标识、统一政务公开、统一情况汇总、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考核监督“五统一”管理模式。
(二)推进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企业登记专门窗口,变原先的营业执照登记、税务登记、公安刻章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联合审批;二是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基础上,全面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三是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取消大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明确183项后置审批事项,并进行清单管理,实现企业登记时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许可证件;四是提高企业登记效率,停止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积极推进“审、核合一”登记方式,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
2、大力推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根据皖政办〔2018〕31 号文件精神,我县印发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要求,一是加快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截至2018年底,县、乡、村三级35815个“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都能网上办理,实现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在涉企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方面,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我县涉企投资项目核准及备案、报建等事项均由企业通过网上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由县发改部门网上预审、核准及备案,基本实现了数据共享及全流程可查。此外,线上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线下通过印制和发放宣传单页、海报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皖事通”APP,并在县政务中心设立导办自助服务区,引导群众利用互联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二是全面保障办事只进“一个门”、只需跑“一次”。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2018年6月底,完成对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编制认领,“最多跑一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在县政务中心试点“不见面”送达,2018年9月底,经沟通协商,中国邮政集团舒城分公司在中心设立投递窗口,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由办事群众自主选择自取或邮政快递送达。
3、积极推进“13545”行动。截止目前,我县公共服务事项、企业开办、不动产权登记、工业项目施工许可均分别能够保障在1、3、5、45个工作日内完成。2019年以来,全县公共服务事项共办件32187件,企业开办457件,不动产权登记17823件,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6件。按市统一部署要求,我县正在积极推进住建、环保、安监、供电、供气、消防等部门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将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向23个工作日推进。
4、有序开展“减证便民”和“证明类”事项清理工作。自2017年8月开始,我县全面启动清理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专项工作,清理后我县仅保留证明类事项37项。同时,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经县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通过,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共取消申请材料4377项,取消比例达55.99%,达到了省市精简比例要求。
(三)着力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1、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经营成本。按照“取消一批、转换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前共保留中介服务事项90个,项目涉及的相关单位不收费,也不指定、不限制中介服务实施机构;严格执行国家、省电力优惠政策,减少企业电费支出,2018年度我县先后三次开展对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行动,共降低每千瓦时7.66分。
2、扩大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积极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和执行市场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名惩戒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3、致力营造重商诚信环境,服务企业家。2018年,我县重新修订了《舒城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和《舒城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办法》。进一步优化了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流程,严格按照兑现办法规定,确保优惠政策承诺兑现6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每年表彰奖励十强工业企业、突出贡献民营企业家,并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企业家培训。
(四)高质高效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1、进一步梳理、编制全县政务公开事项。一是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2018年,全县承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单位对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了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二是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在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三是做好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的实施工作。实施工作主要包括调整完善县政府和相关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升级改造县政府网站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相关领域信息发布工作,总结完善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
2、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要求,全面梳理、编制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3、丰富政务公开方式。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编制出台的县级政务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我县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内容展现和系统功能,提升发布、解读、回应效果。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为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4、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一是印发《舒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与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所有县直单位及乡镇,要严格按照示范点建设的指标积极争创政务公开示范点。2018年9月,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照《2018年度舒城县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网上测评指标体系》,完成了考评前的评估验收工作,为积极创建市级示范点做足准备。二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2018年9月,县政府专题召开全县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会议,布置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已圆满完成了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对2018年度全省政务公开五项工作考核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我县荣获2018年度 “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105个县(市、区)中排名第20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我县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成绩尚属阶段性的,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任务仍然艰巨。因受各方因素制约,我县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具体表现在:
1、办公场所严重不足。近年来,我县虽然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设备设施条件逐步改善,办事制度逐步规范,但是,县政务中心办公面积狭小、无停车场等现状未能得到根本解决,已经不能满足项目“应进必进”和方便群众办事的需求。为缓解办公场所不足的问题,虽已增设5个办事大厅和杭埠分中心,但办事窗口设置较为分散,群众办事只进“一个门”难以得到保障,“一站式”服务仍然没有全面落实到位。
2、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少数单位和部门领导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改革进展不平衡。一是层级差距大。县级行政权力清理和审核处理的工作力度较大,审批行为也比较规范,但部分县直部门和乡镇的改革工作还不到位,没有将改革工作当作为民办实事来认真落实,少数村级为民服务站更是流于形式。二是进驻事项不平衡。具体来讲,就是“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有待深化,如一些县直部门虽然在政务中心设有窗口,但未整建制入驻,有的政务服务事项没有实现全部集中进驻,少数部门项目进了,却不能“一站式”办结,窗口成了收发室,甚至个别部门服务事项“名进实未进”,造成行政资源浪费,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未能进驻政务中心,存在“能进未进、进而不全”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着全县政务服务能力的提升。
3、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服务站在安排窗口工作人员的同时,在措施激励、教育培训、管理力度等方面都急需加强,工作人员思想素质、业务能力、服务质量也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窗口工作枯燥,要求严格,精神压力大,部分人员不愿意从事窗口服务工作,有的甚至主动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导致窗口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不便管理。同时,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窗口人员并没有得到合理的提拔使用,使政务服务体系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作用未能得到真正体现,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4、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较低。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的知情度和热情度不高,导致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较低。2018年全县政务服务网办量为74417件,主要集中在公积金、人社、市场监管、税务、林业、卫健、教育,除此之外其他部门办件量较少甚至全年无办件,这与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的美好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下一步打算及相关建议
1、统筹推动数据资源管理。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思维,善于利用互联网优势,统筹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归集管理、整理利用、共享开放,推动数据资源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
2、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积极跟踪推进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项目的筹建和启动,建设功能齐全,多中心合一的,高度信息化、智能化县级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乡、村两级实体大厅建设,督促政务服务事项和人员进驻,整合现有资源,探索建立和完善乡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途径,推进县乡联动审批,依托现有的乡镇为民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体系联动机制。出台加强全县政务服务体系队伍建设的配套政策措施,为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
3、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要求,2019年度积极推动县、乡、村三级“互联网+政务服务”智慧大厅建设。在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场所设置综合自助终端,实现营业执照、老年证、临时身份证等高频事项线下自助办理。2019年12月底前,力争个人事项80%以上实现全程网办。积极推广指尖办事,广泛宣传政务服务平台和“皖事通”APP,逐步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网办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4、推进各部门“智慧审批”。一是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构建和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并在2019年11底前,完成申请材料减少60%以上。二是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逐步完善三级政务服务场所“一站式”功能,试点设立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网通办。三是以“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将办事事项进行关联集成,实现跨部门协同联办。下一步将在县政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以住建为牵头窗口,以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环境、水电气等为责任窗口,在工程项目测绘、踏勘、审图、验收等环节,逐步建立健全联合会审机制。
5、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保障政务公开常态化运行,加强日常监管和突出重点公开,继续坚持线上监测、线下现场检查相结合和按月监测、按季考评的工作模式,落实五公开机制,推进制度化管理,促进政务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助推全县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的快速提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报告2017年以来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舒城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侦查监督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基本情况
(一)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能,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
围绕平安舒城建设,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逮捕,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2017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69人,不批准逮捕93人。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稳”字当头,全面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严厉打击“全能神”邪教组织犯罪,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共批准逮捕29人,依法办理了王某某非法制造枪支案、丁某某故意杀人案,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举办专项斗争业务培训班,提升扫黑除恶办案能力。积极履行侦查取证的引导职责,审查发现的助推职责,指控犯罪的主体职责,诉讼监督的保障职责,检察建议的建设职责。2017年以来,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1人, 依法办理了方林生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严格落实“三长”签字背书,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财物500余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司法应对,积极开展治理电信网络犯罪专项活动,依法办理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许某某等10人、涉案金额2600余万元的特大电信诈骗案。会同公安、法院等部门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专项行动,依法办理了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结合办案,录制了《高额利息的“陷阱”》,做好普法教育,提升群众风险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依法严惩职务犯罪。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从严惩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组建检察官办案团队,专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加强与县监察委员会、法院、公安协调配合,确保监察调查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无缝衔接。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4人,彰显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
依法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严从快打击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017年以来,共批准逮捕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8人,依法办理了华某某环境污染案,切实守护蓝天碧水净土。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食品药品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相关犯罪线索21件,侦查机关刑事拘留15人,切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突出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和侵害知识产权的犯罪。从严整治招投标市场秩序,依法办理了范某某串通投标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逮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人。以“谦抑、审慎、文明”的理念办理涉企案件,准确理解“三个没有变”,严格落实涉民营企业案件11个执法司法标准,积极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司法举措,最大限度地避免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切实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做到办案考虑发展、执法不忘稳定、监督促进和谐。
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化解矛盾贯穿侦查监督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全市率先建成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立足教育挽救感化方针,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严格落实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聘任66人为刑事诉讼合适成年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大环境资源犯罪、毒品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分析研判,撰写《关于全县毒品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未成年人罪犯状况的调查报告》等,提出标本兼治的“检察方案”。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慎重妥善处理热点敏感案件及群体性突发事件,避免矛盾激化。
(二)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强化立案监督。按照理性、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2017年以来,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2 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6 件。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漏捕漏诉、滥用强制措施等侦查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 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追捕9人,纠正漏捕后追诉14人。针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件次。
强化行政监督。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新的法律监督理念,全面建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土、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着力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难题。2017年以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8件,公安机关已立案27件,监督移送涉罪线索数、立案数均居全市前列。
(三)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规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大对违法取证行为的调查核实力度。2017年以来,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查明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2人。依法就钟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举行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严格落实逮捕公开审查、引入听证制度,变书面审查为当面沟通,提高案件质量。
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探索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机制。坚持“每案必讯问”,当面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注重通过讯问核实证据、听取无罪或罪轻的辩解、发现非法取证。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服务区建设,设立专门场所方便律师阅卷、复印卷宗材料,做好律师咨询和会见当事人工作。对辩护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刑事责任、无社会危险性、不适宜羁押,以及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形等意见的,严格审查。对案情重大、社会影响大的疑案复杂案件,主动约见辩护律师,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2017年以来,共听取辩护律师意见10余次,安排律师阅卷215件次。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
始终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严格执行侦查监督权力清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提升侦查监督质效。
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遴选并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了从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员额检察官4名,占全院员额检察官的16.7%。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科学设置办案组织模式,坚持权责一致,合理配置检察官权力。由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推动检察权运行新模式落地见效。
探索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积极开展逮捕程序正当化与减少审前羁押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审查逮捕向诉讼化转型。
健全自身监督制约机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及时汇集有重大社会影响和公众普遍关注的案件,以书面形式向代表通报,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深化检务公开,每年开展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普通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支持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充分运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手机报等新媒体,宣传侦查监督工作职能,增进工作透明度。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全面加强侦查监督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培育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和作风过硬的侦查监督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严强转”专项行动,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初心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引导干警坚定信念,保持忠诚本色,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着力培育“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精神,坚守职业良知,始终保持对检察事业的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
提升侦查监督能力。坚持把专业化职业化作为队伍的核心战斗力来抓,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能力建设的决定》,大力实施人才队伍提升工程,加强高层次人才、业务尖子的培养选拔。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努力提升侦查监督人员准确适用法律、全面审查分析证据、依法规范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2017年以来,先后有1人获省院表彰,1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人才库、5人次荣获县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称号。
规范侦查监督行为。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提升侦查监督公信力的重要抓手。2017年以来,相继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深化年、“严肃纪律作风 促进规范司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树牢规范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健全执法档案、检务督察、案件质量评查等监督制约机制,增强严实精神、责任意识。在全市案件质量评查中,我院案件质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市前列,相关做法在全市侦查监督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二、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刑事侦查监督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重打击轻保护、构罪即捕的传统思想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捕诉合一”自身适应性改革亟待加强,执法办案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刑事侦查监督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主动监督的意识不强,监督的方法不多,侦查监督职责的履行还不到位。三是侦查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专家型骨干人才缺乏,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不强,案多人少矛盾不同程度存在。四是侦查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与侦查机关在信息共享、引导取证、非法证据排除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方面还有待加强。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主动加大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的分析研判,依法惩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进一步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毒犯罪,非法集资、组织传销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按照“以审判为中心”“以证据为核心”的要求,准确把握逮捕条件和标准,切实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二是健全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完善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被害人及近亲属等各方意见制度。健全“两法”衔接长效机制。积极适应“捕诉合一”侦查监督新机制,加大侦捕诉衔接配合,减少捕后诉前监督盲区,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健全完善“少捕慎捕”工作机制。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深化检务公开,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教育。加快推进现代检务工作区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办案、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使侦查监督工作更加透明、更加便民。
三是大力加强侦查队伍建设。牢牢把握兴检之本,持续加强侦查监督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升忠诚品格。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提升业务素能。始终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侦查监督工作始终,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定不移地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让党和人民满意的侦查监督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刑事侦查监督工作,这既是落实法治舒城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建设“四个舒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新时代舒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
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2019年5月28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贷款684万元轮入3000吨县级储备小麦 (测算数),并将保管费用和贷款利息列入财政预算;将本次轮出的3000吨小麦销售价差损失70.8万元追加2019年财政预算。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
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舒城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规定,我县2016年入库的3000吨县级储备粮(小麦)已到轮换期,为确保县级储备粮的品质,需要对该批储备粮进行新陈轮换。目前3000吨陈麦已全部销售轮出,轮出销售发生价差损失70.8万元,新麦拟于2019年6月中旬开始轮入。为及时足额归还县农发行2016年3000吨储备粮贷款余额和轮入3000吨新麦在县农发行及时贷款,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
一、按2019年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格1.12元/斤(国标三等)、收购费用0.02元/斤,3000吨县级储备小麦轮入贷款684万元(测算数)。
二、3000吨县级储备粮年保管费用28.2万元(标准94元/吨·年)、年贷款利息29.8万元(年利率4.35 %)计58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
三、本次3000吨县级储备小麦销售价差损失70.8万元追加2019年财政预算。
请予审议。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 定 任 免 名 单
(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张秀萍县长的提议,决定任命:
江涛为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
黄生全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舒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江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第十款规定,提议:
江涛同志任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黄生全同志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县 长:张秀萍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9年5月28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王成涛院长的提请,任命:
谈 斌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江泽金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怀 红为舒城县人民法院万佛湖人民法庭庭长;
张志国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庭长;
何 流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人民法庭庭长;
熊中生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李红丽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树光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宋安龙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方献柱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熊中生的舒城县人民法院万佛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红丽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江泽金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怀 红的舒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志国的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何 流的舒城县人民法院万佛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关于提请任免谈斌等十名同志
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提请任命:
谈 斌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江泽金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怀 红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万佛湖人民法庭庭长;
张志国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庭长;
何 流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人民法庭庭长;
熊中生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李红丽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树光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宋安龙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方献柱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熊中生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万佛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红丽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江泽金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怀 红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志国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何 流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万佛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报告。
院长:王成涛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 职 名 单
(2019年5月28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梁俊东检察长的提请,免去:
束学应的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书泉的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解文君的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洪海波的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同平的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梁朝山的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江 淼的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方 坤的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关于提请免去束学应等同志
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提请免去:束学应、杨书泉、解文君、洪海波、张同平、梁朝山、江淼、方坤等8名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
检察长:梁俊东
关于县教育局工作情况的报告
——
县教育局局长 朱传友
尊敬的张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评议安排,现在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以来县教育局的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关于单位主要职责与基本情况
舒城县教育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战略部署,负责县域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推进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全面发展等工作。目前,县教育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基础教育股、职业成人教育股、招生办、督导室、人事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室8个职能股室,设教育工会、监察室、项目办、营养办、继教办、资助中心6个办事机构,下辖教研室、电教馆、教仪站、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5个直属事业单位。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21所,其中:中等职业学校1所、普通高中10所、义务教育学校105所(不含81个教学点)、幼儿园103所、特教学校2所。全县在校学生数93363人,教职工总数为8013人,其中专任教师6637人(初中教师2040人,小学教师2524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0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240人,普通高中教师1062人,幼儿教师741人)。2018年12月,全县中小学党组织划归县教育局党组隶属,全县教育系统现有基层党组织150个,现有党员总数为3731人。
二、关于近年来的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坚持“四个一”总体思路,团结协作,砥砺前行,使城乡学校面貌发生较大变化,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实现了新提升、新突破,取得了丰硕成果。这一时期是各级领导对教育重视程度最高的时期。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全国政协副主席陈晓光、夏宝龙,省委书记李锦斌等分别到我县调研教育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云飞等省、市领导也多次深入我县教育一线开展调研,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更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教育工作,开展教育视察和指导工作,县人大领导亲自指挥舒城二中新校区建设等。这一时期是教育投入最大的时期。全县教育财政总投入达44.43亿元。这一时期是教育发展最快的时期。全县105所义务教育学校完成了标准化建设任务。教育信息化“四个体系”建成和使用。2017年3月,我县以全省最高分一举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2013年至2018年,全县高中毕业生分别被“985”院校、“211”院校录取3207人,其中,37人进入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职业教育完成整合和提升,专业和基地建设及招生规模得到加强,舒师升格争创有序推进。这一时期是群众得到教育实惠最多的时期。共发放学生资助资金达8185万元,发放民生类补助资金近5.5亿元,惠及学生约65万人次。这一时期是教育系统干部精神风貌和队伍建设最佳的时期。全县500多名先进典型受到了国家、省、市、县各级表彰。
(一)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
几年来,县教育局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作为重要的举措来抓,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县教育局始终坚持党组中心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2017年以来,共开展党组专题学习27次,机关干部集中专题学习21次,深入学习了以《教育法》为核心的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了《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规范管理行为的重要法律。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均参加了省、市、县级各种法治培训,并参加考试,取得较好的成绩。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加强学校校长、教师的普法学法工作,增强法治观念、法律素质,使他们成为青少年学法守法的榜样,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把培养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2017年10月,县教育局与司法局联合发文为全县中心小学选聘了96名法治副校长。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安排了8课时的法治教育课,让青少年学生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行为习惯。2017年以来,县教育局在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获得优秀组织奖,付代明等4名同志获得了先进个人称号;舒城一中等7所学校获得国家级“零犯罪学校”荣誉称号;舒城中学等8所学校获得市级“零犯罪学校”荣誉称号;春秋中心校等4所学校被授予六安市第二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县教育局始终把尊重和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教育工作必须遵守的一项重要原则;把接受监督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维护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障。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重要事项,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议案。
2017-2018年县教育局共承办人大议事原案、建议共10件(其中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事原案4件、建议6件)。内容主要涉及县城区亟待增办公办幼儿园、盘活张母桥中学闲置资产、加快改善舒城中学办学设施、公办普通高中布局规划、发展农村教育、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化发展和公办普通高中布局规划、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等方面。2019年县教育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议案1件,县人大建议共9件(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事原案7件、建议2件),内容主要涉及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农村留守儿童、城区教育布局、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洪庙初中教师周转房建设和山七中心小学搬迁等方面。2017-2018年县教育局共承办的10件人大议事原案、建议均已办结。2019年县教育局承办的10件人大建议正在积极办理,序时推进。
一是做好建议、议案的分解整合。对收到的人大建议、议案进行分类整合,落实具体承办人员和回复时间,集中办理,提高办理效率。二是注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调。建立“每件必问”制度,要求承办单位人员“先沟通、再答复”,对每件建议、议案的沟通情况要如实记录,确保代表们满意后进行书面答复。同时,通过电话预约、上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代表们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增强了建议、议案办理的实效性。2017年以来涉及教育系统的建议,县教育局都及时与代表们进行了沟通,并以教育局函件形式给予回复,得到了代表们的理解、支持和肯定。三是做到与承办单位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及时解决代表们所反映的问题。如2018年人大3号建议,涉及到舒城二中、城关三小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这个问题虽然是协助其他单位办理,县教育局不以主协之分,同等对待,在办理过程中,认真履行协调、配合和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职责,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开展两所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校园周边大门外通道进行了疏通整治,有效解决了学生上下学拥挤、堵塞问题,得到了学生家长的一致认可。四是做到回复规范化。县教育局对回复文稿实行“二级审定”,即各承办股室形成初稿,局办公室把关,分管负责人审核,最后审定签署意见,才能正式回复,做到了实事求是,答复准确,回复规范。
(三)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是贯彻中发〔2018〕4号文件和全国教育大会的起始之年,全县教育系统克服了诸多困难与障碍,经受了巨大压力和考验,各项工作持续奋进。2018年,县教育局被授予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考核优秀单位,被授予六安市第九届文明单位等6项市级表彰,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等9项表彰。2019年,截止目前,我县被六安市授予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民生工程优秀县区,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县教育局被授予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等4项表彰。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8个方面:
1.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成果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发展综合实力全面提升,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21个乡村少年宫、37所寄宿制学校和249个留守儿童之家充分发挥了校园文化建设的阵地作用,德育、艺体教育等工作全面加强,教育科研管理体系、教育督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了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全覆盖,教育质量激励机制进一步优化健全。
2.教育内涵发展及教育信息化进一步深化。以智慧校园建设为突破的教育信息化“四个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的发展,实验小学完成省“智慧学校示范校”建设任务, 35个主讲课堂、93个接收教室的“在线课堂”覆盖全县所有教学点,实现了在线课堂常态化教学应用。
3.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化上了新的台阶, 2018年,我县普通高考报名总数为7966人,全县一本上线1604人,本科上线总计3988人。职业教育得到了新的发展,整合成果进一步巩固,招生和学科建设稳步发展。
4.办学和从教行为管理进一步加强。以“园丁形象”建设为载体,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开展了暑期“七个一”主题活动。教师节前夕,举办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师德演讲比赛和巡回报告活动,全县7000多名教职工分片聆听了报告。全年印发和实施了7份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的相关文件。集中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整治校外培训机构82家。开展了规范办学行为、规范从教行为等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县56所中小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了考核。对全县近6000名各级各类学校相关人员进行了系列知识培训。
5.教育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年实施营养餐学校共191所,享受学生人数35855人,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受到教育部和市教育局的表彰。教育投入进一步加大,城乡办学环境和面貌不断改善,舒城职业学校新校区、舒城二中新校区、舒师附小改造等重点工程进一步完善提升、发挥效益,城区校园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分别增长了126.71%、138.37%。学前教育实现乡镇公办园全面开园,城区和全县公办园份额有了突破性提升。
6.教育精准扶贫成效进一步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7.48%,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为100.3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2.5%,“三率”均已高出省定各项指标。对148名重度残疾儿童送教次数达5328人次,确保了适龄儿童少年的“零辍学”。全系统5561名教职工结对帮扶15095户贫困户,定期开展走访帮扶活动。教育扶贫工作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7.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全面强化了对中小学党建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强了教育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了“讲政治、严纪律、立政德”警示教育活动,制定了《县教育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全面加强了基层党组织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创旗争星”活动,组织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共91人参加了专题培训班。采取了大走访、大调研等措施,走访教师5884人,收集意见建议301条,切实帮助学校集中解决了10个方面的问题,成功引导和化解了“5.27”事件的影响。2018年,荣获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8.校园和学生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全年共印发各类安全文件67份,印制“平安校园”宣传册2万余份,评选县级“平安校园”43所,推荐市级“平安校园”10所;开展全县学校及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查,共发现个案问题96个,全部落实了整改;开展了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应用操作培训工作,开展了校车及接送学生社会车辆摸排工作,严格执行校车标牌办理审核工作制度,扎实开展了各项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三、关于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各位领导,我县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对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渴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需要着力破解,攻克难关。一是学前教育亟待进一步加强。公办园和普惠园所占比重不足,2019年要达到省定45%公办园和75%普惠园的要求,差距仍然较大,焦点是公办教师严重短缺,民办园及看护点的标准化管理问题突出。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公办园的建设任务较重,城镇小区配套园、普惠园等政策落实难度较大。二是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要进一步加快。优质教育均衡县创建面临的任务较重,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困难较多,城乡教学质量一体化提升工作、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亟待加强。县城区在城镇化“井喷”的形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亟待加快发展。三是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及民办教育机构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在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上,存在减量化、规范化等突出问题。在民办教育机构管理上,“十个规范”的管理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在规范招生行为、规范办学行为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四是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教师数量上结构性缺乏,存在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区域结构不合理现象;教育培训上,存在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不够;教师管理上,存在激励机制不活、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在人事制度改革上,存在“县管校聘”改革难以突破的“瓶颈”。五是学校党建工作要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以县人大评议为契机,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正视问题,强力攻坚,以强力推进中小学党建工作为统揽,以加快实现县域教育现代化为目标,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着力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和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上下功夫,不断加大投入,促进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总投资5.89亿元,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迁建工程、实验小学(二中东校区)项目工程、舒城中学扩建改造提升工程、城关三小西校区综合楼及运动场项目工程、城关三小陶因路校区及附属幼儿园项目工程等建设,不断满足县城区居民“上好学”的要求。
2.着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全县已规划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78所学校(其中小规模学校75所,寄宿制学校56所)分年度完成达标任务,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计划(2018-2022年),确保今年10所小学、3所初中、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顺利通过义务教育标准化达标评定。进一步促进城区教育发展,实现集团化、优质均衡化的新突破,坚决消除大班额现象,积极推进大校额等问题的解决。在教育信息化方面,在提升“四个体系”应用水平的同时,推进智慧学校建设,2019年,全县教学点智慧课堂覆盖率达100%,义务教育学校达到20%,普通高中和民办学校实现全覆盖,做到“城乡共上一堂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深入推进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继续开展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力争不低于94%。
3.着力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和健康发展。推进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3个改扩建项目,合理使用农村中小学闲置资源改扩建幼儿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园管理改革和普惠园政策兑现。今年全县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必须达到75%和4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左右,努力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4.着力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力争今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不低于95%。推进舒城中学争创省优秀示范高中,推进舒城一中和千人桥中学内涵提升工程,推进其他普通高中递次整合和多样化发展。推进职业教育特色化发展,舒城职业学校以学前师范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复合型技能人才的综合职教为主体,重点建设一批特色示范专业,加快实训教学能力建设,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逐步整合县内各行业培训资源,积极推进舒城职业学校升格争创进程。
5.着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工作。全面强化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依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安徽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民办教育监督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和民办幼托机构达标管理,加大民办教育“十个规范”的管理力度,促进民办教育不忘初心谋发展。
6.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开展“铸师魂、守师道、立师表”等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加强教师在理想信念、师德涵养、法律素养等方面学习教育,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师做“四有”好老师。严格落实教师行为“十项准则”,完善师德评价考核机制,加大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惩处力度,畅通师德师风投诉渠道,加强日常监督。厚植尊师重教文化,促进重德养德、爱岗敬业良好师风教风的形成。
7.着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化评价制度改革,以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以强化师德师风师能评价教师,以完善监测评估,建立适合县情的教育质量绿色评价体系。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教师管理和激励机制改革,创新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等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学校管理水平。分乡镇、城区、城郊三个层面分步推行“县管校聘”和无校籍管理改革,探索教师编制、交流、支教等制度改革。积极做好高、中考改革的应对、衔接和推进工作。
8.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学习教育,按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党规党纪、意识形态、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习强国”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强化阵地建设,建好党员活动室、党建办公室,建好校园、课堂、讲堂、少年宫、实践基地、网络空间等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强化组织建设,全面推进中小学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党建质量。强化功能作用,确保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保障机制,全面落实责任机制,建立自查机制。力争把中小学党组织建设成为师生最依赖的组织依靠。
9.着力打造平安的办学环境。抓住重点问题、化解难点问题,努力构筑好校园安全风险防范体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此为契机,着力解决办学秩序、校园风气、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突出学生和学校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尤其要加大限期整改到位的力度,强化经常性和重点时段安全措施的落实,努力打造平安的办学环境。
10、着力加强教育扶贫等中心工作。精准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并按最高标准执行;继续巩固各类学校教育办学条件,保证贫困学生“有学上、上好学”;持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做好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零失学、零辍学”;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结对帮扶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教育民生项目。
张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这次人大评议为动力,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各项举措,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抒写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新篇章的奋进之笔,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
谢谢大家!
关于国网舒城县供电公司工作情况的报告
——
国网舒城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杨 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评议安排,现就2017年以来国网舒城县供电公司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网舒城县供电公司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能
1.区域情况:国网舒城县供电公司前身为国网安徽舒城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0月改制为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分公司,主要担负着舒城县区域内电网建设和电力服务,供电区域面积2092平方公里,21个乡(镇),394个行政村。截止2019年3月,用电客户总数33.05万户,其中高压客户2372户,低压客户32.81万户,服务人口100.6余万人。
2.机构人员设置:国网舒城县供电公司隶属国网六安供电公司管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共6人,市公司下派1名安全总监。设置7个职能部门和3个业务支撑实施机构。目前,公司用工总量830人。
3.电网规模:目前,舒城境内220千伏变电站2座,变电容量63万千伏安;110千伏变电站7座,变电容量43.9万千伏安;35千伏变电站18座,变电容量 22.01万千伏安;35千伏公用线路29条,290.27公里;10千伏公用配变2946台,配变容量83.06万千伏安;10千伏公用线路135条,2349.91公里;农村低压线路3748条,5605.76公里。
二、两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来,国网舒城县供电公司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政府战略部署,强化主动服务,狠抓本质安全,加快电网发展,各项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公司蝉联全国“安康杯”优胜单位、荣获安徽省“模范职工之家”、安徽省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三等奖、省公司电网先锋党支部、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状、六安市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六安市防汛抗洪抢险先进单位、六安市节能工作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57人次受省、市、县级荣誉表彰。
(一)电网发展提质增速,供电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电网建设持续加强。两年完成电网总投资3.381亿元,其中2017年完成0.745亿元、2018年完成2.636亿元。随着石岗变及配套线路投运,实现了220千伏变电站双环网,舒城电网正向500千伏电压等级迈进。2017年建成35千伏南港-舒茶线路、2018年建成山七~高峰线路。目前,正在有序推进35千伏石岗变配套、35千伏平田变扩建以及10千伏及以下台区建改工程,舒城县主电网结构持续优化。同时,为确保工业园区供电,公司积极向上级争取“绿色通道”资金。2017年在杭埠经济开发区首次使用园区业扩项目包,投资500万元,建成10千伏海棠路四回路。2018年继续争取投资890万元,实施胜利变-香樟大道四回10千伏线路、胜利变-胜利电子四回10千伏线路以及10千伏沃特玛5#开闭所接入等工程,保障园区招商引资。
——电网安全不断巩固。落实“三级护线网络”主体责任、聘用客户经理为村级专职电保信息员,推进电保工作向村延伸。落实三级漏保整治,实行总保常态检测,中保完善安装,户保义务告知并免费人工更换。无偿进行用户产权的表后线整治,完成农户表后线治理14050户,完成13.1万只中保安装,尽责尽心,群众用电安全感不断提升。开展高危客户专项安全用电检查,与4家高危、重要客户重新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开展快乐蜂、必斐艾等企业义务线路巡问诊,提出安全用电建议。完成“三跨”整治,境内5条跨高速和铁路线路全部完成入地改造。全面开展10千伏设备社会人员触电隐患排查,排查出14类触电安全隐患912处,对249个高压线下鱼塘安装硬质围栏,悬挂警示牌1000余个,实行销号整改。在圩区乡镇重点开展农业打水用电公共安全宣传,加强打水接电服务和加大挂钩打水的查处。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增派2名人员常驻电保办,配备办公车辆,在干镇建设电力设施保护区试点段,促成政企联合发文9件,加大执法力度。对内制定全员安全责任清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月召开分析会,每季度召开安委会,落实现场安全管控APP签到实现安全督查全覆盖。
(二)大力实施农网改造,助力美好乡村建设发展。
——农网改造持续推进。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统一计划、科学组织,逐步推进的原则,两年间共实施10千伏及以下电网改造项目203个,投资18951.63万元,建改10千伏线路297.58公里、配变313台、容量8.93万千伏安、低压线路562.75公里、低压户表26972户,户均容量达到2.68千伏安,基本解决供电难题。
——贫困村投资不断加大。2017年贫困村改造项目21个,总投资1855.67万元,建改10千伏配变台区25个,建改10千伏线路9.99千米,建改低压线路46.33千米。2018年贫困村电网改造项目42个,资金3493.67万元,建改配变80台,容量2.02万千伏安,10千伏线路40.22公里,低压线路150.2公里。受益贫困村36个,受益贫困户6464户。2018年县级财政投入贫困村资金1816.14万元,完成电网改造项目16个,建改容量1.18万千伏安,10千伏线路10.5公里,低压线路124公里。受益贫困村38个、贫困户2370户。
——用电幸福指数持续攀升。截至2018年,舒城电网农网平均供电可靠率99.8113%;农网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93%;户均容量为2.68千伏安,以上数据均优于基础设施建设(电力)贫困县摘帽验收标准以及全省平均水平。
(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优质服务水平持续增强。
2018年公司共完成售电量10.55亿千瓦时,较2017年售电量8.00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4亿千瓦时,增长率31.83%。其中工业电量为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41%;农业0.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4%;居民电量3.81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11.52%。
——打造“四最”营商环境,落实“获得电力”指标提升,制定八项措施。推行居民客户“免填单”服务,开展高压接火不停电作业,高压业扩流程压减至4个环节。低压客户12项业务实现“一次都不跑”,实现业扩服务“零投诉”,高压业扩平均时长压缩至34.8工作日,同比减少18天。与县住建局联合发布《舒城县配电网小区典型设计及验收技术管理规定(试行)》,对新建住宅小区统一建设标准,全部实行抄表到户,老旧小区通过配电设施改造,逐步抄表到户。
——建设网格化用电服务。健全片区客户经理服务制,与企业客户点对点建立微信群,实现园区用电需求信息共享,促进规划与业扩接入无缝衔接。常态开展走访客户6.43万户,处理客户意见建议212条。充分利用“互联网+”,大力开展线上服务,做好“国网安徽电力”微信公众号推广,电量实时查询、月度帐单实时推送、充值资费实时到帐、停电报修实时办理,停电公告实时发布,在线客服实时解答,目前注册用户达到13.1万户,实现业务自动办理。
——实现节能降费目标。开展“电制茶”、“煤改电”业务推广,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2018年公司完成电能替代电量7225万千瓦时。在杭埠镇建成全县首座港口岸电项目,船民靠岸告别了“柴油用电”时代,动力电不仅清洁环保减噪实用,更是大大节约生活成本,提高了生活质量。落实国家4次降价政策,完成了“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价10%”的目标,减少企业用能成本2123万元。退补临时接电费52户,退费653.83万元。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舒城经济高质量发展。
——重点工程无缝对接。密切联系县政府办、重点局、征管局、住建局等,定期沟通,按照确定的“绿色通道”加速电力杆线迁移及安置小区建设,为美丽舒城添砖加瓦。及时完成桃溪路高压线入地改造、环湖大道杆线迁移等迁改工程6项,保障县重点工程顺利实施。济祁高速舒城段、高铁东站杆线迁改等12项重点工程正在有序推进。完成悠然南溪、金墩小区、化肥厂等安置房配电工程,保障拆迁户及时入住新家。永丰安置小区四期等4个在建安置小区工程正按节点推进。完成凤池苑、梅河新村等老旧小区改造6项,正在实施迎河小区等改造6项。
——保电任务高效完成。制定保电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及信息报送,全面做好保电工作的指挥协调。迎峰度夏(冬)、高中考、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期开展常态性保电。完成县“两会”、六安茶谷节、毛主席视察舒茶60周年等重大活动保电17次。
——关键时刻冲锋在前。每年汛期,在保证自身设施完整好用外,对政府部门所有排涝站、排涝点电力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书面报告政府,履行“服务、通知、报告、督导”义务。关键时刻、彰显本色,近两年舒城地区面对多轮冰雪灾害和连续高温天气考验,公司上下,众志成城,不畏艰辛,连续奋战,不辱使命,抗冰雪、战高温、保供电,确保舒城电网平稳有序,有力保障社会用电。公司保电事迹受到安徽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多次报道。
(五)立足行业发挥优势,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十大计划”有序开展。制定并开展“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十大行动计划”,从电网建设攻坚行动,扶贫项目接电“三减一提升”,党组织“联建共创”等十个方面,十五项具体措施发力,全面服务脱贫攻坚“县摘帽”。
——精准扶贫有效落实。完成80个贫困村走访座谈,收集问题,立行立改,纳入项目储备。认真落实App签到要求,对已脱贫对象户1年不少于4次上门走访,未脱贫户每月1次结对帮扶,累计开展结对帮扶工作1700余人次。增加扶贫力量,在原来选派第七批驻村扶贫干部和县扶贫专班基础上,选派11名青年后备干部到陶湾村加强帮扶工作。每月召开扶贫专题党委会,听取驻村扶贫干部对“十五”项措施汇报推进情况,特别是针对产业扶贫方面,下大力气解决,做到真扶贫、真见效。
目前,公司定点帮扶村陶湾村贫困户89户,脱贫81户,于2017年实现贫困村出列。其他5个对口帮扶非贫困村贫困户484户,目前脱贫440户。公司电力扶贫工作先后被省广播电台,人民网、新华网、舒城县脱贫攻坚简报、县电视台相继报道。
——产业扶贫彰显责任。帮助陶湾村实现“微心愿”,解决群众饮用水问题。利用行业特点,持续做好产业扶贫,对贫困村产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免费线路设计、杆线架设等,确保扶贫项目顺利生产,助农民增收致富。积极推广“电制茶”同时,在晓天苏平村等涉及农网改造项目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在制茶高峰期前投运。在“九一六”茶园、河棚、晓天等党员服务队定期开展用电检查,让茶农不用为电愁。
——光伏补贴及时兑现。2017年受理光伏扶贫项目195个,容量12.74万千瓦,按期完成政府“6.30”光伏扶贫项目并网接入,光伏扶贫工作得到张秀萍县长的亲笔批示表扬。同步公司做好光伏电站的各项指标分析和设备运维帮扶,提供“专项、专业、专人”指导,让发电效率、经济效率最大化。截至目前累计并网240个光伏扶贫电站,容量12.97万千瓦,累计兑现上网电费7650.42万元,补贴8135.18万元。
(六)发挥党建领航作用,职工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围绕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指标引领,以三项劳动竞赛为载体,大力组织实施“‘4+6’零目标”党建专项管理提升活动。党建融入生产、经营实践成效显著,基层党建活力进一步激发。
——意识形态齐抓共管。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全年组织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每半年向舒城县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党风廉政不断深化。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梳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开展廉政约谈,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深入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问题。加大窗口行风建设,公司政风行风测评名列前茅。利用网站、橱窗及网络开展廉洁教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建立“逢节必查、逢查必报、快查快办”和“零报告”常态监督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品牌传播亮出身份。以共产党员服务队为主体,“亮出身份、履行承诺”。积极承担舒城县国家文明县城创建等各项工作任务,开展街头创卫、团青志愿服务等。开展“走进茶乡”“走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和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创新成果。持续开展“青春光明行”、“光明驿站”等品牌志愿服务活动。建设和弘扬卓越企业品牌传播。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刊登报道300余篇,展现良好企业形象。
——队伍建设选才树优。坚持党管干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使用年轻干部,着力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和干事创业氛围。举办中层干部综合素养封闭培训及供电所长基础业务知识培训。完善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先后选定11名干部和青年骨干深入扶贫一线锻炼成长。
三、积极办理议案,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坚决执行人大的决议,明确接受人大的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尊重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
二是切实把接受人大监督落到实处。公司对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及时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对人民群众最关心和社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深入一线调研走访,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17年完成县人大“关于城关镇凡坛村农网改造”的议案,2018年全面落实“关于对偏远地区农村电网进行改造”的建议。所有议案建议,公司思想上高度重视,及时响应,从实际调研出发,找准问题所在,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与人大代表座谈沟通,邀请他们至一线现场走访指导工作,常态联系、定期交流,把建议做实,做出成效。让各位代表充分了解公司管理的现状,了解电网建设主、配、农网协调发展格局,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是“七五”普法工作得到市人大肯定。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开发园区、县城及乡镇配网依然薄弱。舒城经济发展迅速,特别是舒城杭埠经济开发区属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合肥南向发展的核心区域。随着恒大集团、模具产业园等多家企业的陆续进驻,用电需求猛增。春节和迎峰度夏高温大负荷期间,短时重过载、低电压依然存在。县城区绝缘化率不高、联络率不足,供电可靠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需持续加大电网改造资金投入,完善配套电网建设,保障舒城地区安全可靠用电。
二是公共安全管理压力巨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形势严峻。未经许可的各类施工机械在电力线路下方作业频繁,存在单位和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房、施工、植树现象,电力行政执法时常遭到围攻阻挠,工作难度大。舒城县圩区挂钩用电打水的情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农村安全用电宣传仍存在盲区,覆盖面不足,群众安全用电意识不够。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巩固管理提升成果,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实施“党建+”工程,依托共产党员服务队建设,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加强新闻宣传和品牌传播。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好“四种形态”,在监督执纪中体现严管厚爱。强化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严格检修计划执行,防范大面积停电风险。完善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和高危重要用户协同处置预案,联合开展迎峰度夏(冬)反事故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政企、警企联动的防外破机制。
四是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做好电网规划,针对迎峰度夏发现的新问题以及新增的点负荷,做好“十四五”电网规划编制工作,加大园区规划对接及业扩项目包投入,争取城区电网专项规划纳入到舒城县政府统一规划。全面推进35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和农网工程建设进度。
五是加强营销和优质服务。拓展服务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线上业务办电工作,简化手续,减少客户往返次数。拓展电能替代项目,继续推广电制茶项目,为客户提供节能评估等咨询服务,减少客户用能成本。提升服务能力,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敏感客户台帐,实时推送供电信息。落实“一号两群”,开展客户经理进村、进社区活动,提高客户服务质量,提升客户“获得感”。拓展服务渠道,持续推广“国网安徽电力”微信公众号,快速响应客户线上、线下需求。
六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十大行动计划”和贫困地区三年电网建设攻坚行动,力争2019年完成全县80个贫困村电网改造任务。产业扶贫接电真实兑现,体现永久收益。驻村定点扶贫帮扶持续推进,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县摘帽”。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提质增效、创新突破,为舒城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贡献力量。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33人)
主 任:张瑞杰
副主任:秦继永 吴家文 方跃宏 陶 才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文 方 孙 鹏 方耀光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束铭文(女) 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 宋卓飞 张士彬 陈 勇
周自力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徐 军
黄庆敏 盛玉群(女) 韩务农 傅代智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安胜 魏建华(女)
因事请假(2人)
委 员:梁 钧 梁嫣嫣(女)
列 席(9人)
梅家宏 县政府副县长
李家响 县政府副县长
王成涛 县人民法院院长
梁俊东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卜宜湘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储书生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龚玉清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32人)
主 任:张瑞杰
副主任:秦继永 吴家文 方跃宏 陶 才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文 方 孙 鹏 方耀光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束铭文(女) 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 宋卓飞 陈 勇 周自力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徐 军 黄庆敏
盛玉群(女) 韩务农 傅代智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安胜 魏建华(女)
因事请假(3人)
委 员: 张士彬 梁 钧 梁嫣嫣(女)
列 席(26人)
李家响 县政府副县长
王成涛 县人民法院院长
卜宜湘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汪修勇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叶绍勤 县数管局局长
方宪高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朱传友 县教育局局长
杨 波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武明仓 县委编办主任
王成斌 县人社局局长
翟恩东 县经信局局长
孔海波 县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宋明发 张母桥镇人大主席
郭昌庆 春秋乡人大主席
钟义斌 阙店乡人大主席
夏登林 棠树乡人大主席
徐贵芳 县人大代表
奚立德 县人大代表
汪道华 县人大代表
朱修苗 县人大代表
朱 玥 县人大代表
童朝银 县人大代表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储书生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龚玉清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