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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教育局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9-06-13 9:6    作者:舒城人大     来源: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教育局工作情况

报告的意见

 

5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教育局局长朱传友所作的《关于县教育局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以“学法、守法、用法”为切入点,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体制,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改革成效显著,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尊师重教蔚然成风,教育各项工作取得良好实效。会议同时指出,我县教育工作仍存在教育发展不均衡、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教育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机关自身建设还需改进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合理配置资源,推进均衡发展。一要强化资源配置的科学设计,借鉴霍邱等周边县区经验,整合、优化和提升教育资源,盘活全县优质教育这盘大棋,着实解决好区域间、校际间教育不均衡的问题。二要坚持城区学校和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综合考虑学龄人口分布、学校办学规模、服务范围以及群众需求等因素,以方便学生入学为前提,进一步优化城区教学布局。三要均衡统筹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校长教师在县域内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有序流动,逐步补齐农村中小学短缺学科师资的短板,解决目前偏远农村教师紧缺而个别学校教师超编浪费教师资源的问题。四要重视学前教育,继续在城区布点一批规模化、标准高的公办幼儿园,全面缓解“入公办园难”;要加强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从经费保障、职称评定上予以倾斜,并根据目前幼师资源短缺的实际,在每年的教师招聘计划中适当增加幼师的招聘比例,逐步配足配齐幼儿园保教人员,以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行;要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严防各类安全隐患,促进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教学活力。一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特别是偏远地区的教师待遇,在生活环境和工作条件方面给予进一步改善,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等方面给予倾斜,吸引和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二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控制教师编制总量的前提下,积极做好与人事、编制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编制动态管理和调剂使用机制,做到“编随事走,人随事走”,把有限的编制资源用活用好。三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对教师思想道德的引导、教育和监管,持续开展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的治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升教师队伍的社会形象。

三、狠抓教育改革,促进科学发展。一要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教师管理和激励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比较公平、合理、具有导向功能的评估办法,并将绩效工资、年度考核、评优、奖励与工作相联系挂钩,全面推进学校管理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推行“县管校聘”和无校籍管理改革,探索教师编制、交流、支教等制度改革,积极做好高、中考改革的应对、衔接和推进工作。三要加大职业教育的推进力度,积极推动集团化办学,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四要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在资金、政策、教学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指导和扶持,推进特殊教育均衡发展。五要建立健全民办教育协调管理机制,落实民办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继续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教育投入,改善教学环境。一要落实《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优先保证教育事业发展,确保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县 GDP 4 %;落实《教师法》关于教师平均工资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规定,积极创造条件,提高教师福利待遇,改善教师的生活条件。二要加大对农村学校投入的倾斜力度,重点改善偏远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特别是偏远山区学校目前存在的实际困难,改善体育场地设施条件、学生寄宿环境和教师住房条件。三要强化对学生营养餐各个环节的监管,完善食堂供餐条件,解决学校人员、经费等困难,加强膳食指导,提高营养餐质量,保证营养午餐既安全健康,又营养可口,提升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五、强化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改进教育局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与乡镇的工作沟通和联系,精简检查评比,有效减轻学校负担,切实提高服务基层、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的意识和能力。二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督管理,特别是教育教学、财务管理、项目实施等方面要全方位监管,增强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意识,认真清理“在编不在岗”,严肃相关工作纪律。三要把新时期有关作风建设、法纪教育的各项要求认真传导并落实到教师队伍中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脚踏实地、奋发有为的教书育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