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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第15号(总第203号)

发布日期:2020-03-02 16:8    作者:舒城人大     来源: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5号(总第203号)                    00年三月一日

 

 

    

 

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1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3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4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5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8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视察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18

关于《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34

关于批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舒城县本级

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决议…………………………48

关于提请审议2019 年舒城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49

关于召开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50

关于调整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

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的决定………………………………………51

关于提请补选王平、张明为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52

关于决定任命姚平松工作职务的通知…………………………………53

关于提请任命姚平松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54

关于接受李家响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55

关于辞去副县长职务的报告……………………………………………56

关于决定免去李家响等工作职务的通知………………………………57

关于提请任免李家响等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58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59

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63

关于任免余本兵等工作职务的通知……………………………………64

关于提请任命余本兵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65

关于决定任命傅代智工作职务的通知…………………………………67

关于提请任命傅代智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68

关于接受傅代智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69

傅代智的辞职报告………………………………………………………70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71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73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74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1216日下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秦继永、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陶才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舒城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的决定;补选王平、张明为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姚平松挂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议结束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作了强调讲话。张瑞杰指出,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实效。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好代表的建议,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尊重,是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完善基层治理的现实需要。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机制,改进作风,真抓实干,认真办理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代表的建议,凝心聚力促发展。二要加强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政府及财政、审计部门要积极作为,密切配合,更加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强化预算约束力;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重点督办,跟踪督办;对屡审屡犯、审而不改的,要查摆原因,分类施策;对主观上回避、拖延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要更加重视严格预算执行,特别是预算调整,要及时履行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法定程序。三要周密部署,筹备好人代会。县人大机关要主动与“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通报情况,做好相关文件、报告的起草准备工作;要注重合理分工,自我加压,把筹备人代会当作人大机关干部的练兵场,在实际历练中锤炼作风;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和团结的精神,优质高效完成筹备任务,为县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梅家宏,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卜宜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祝世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修勇,县财政局局长肖波、县审计局局长葛兴华,南港镇、五显镇人大主席,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河棚镇人大副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1227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秦继永、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秦继永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办公室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志存,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俊东,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228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秦继永、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吴家文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任命傅代智为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随后,会议还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张瑞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丙红,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卜宜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祝世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金山林,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上的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瑞杰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下面,我结合会议议题,以及当前重点工作,再谈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实效

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办理,对于人大来说是两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刚才,梅县长代表县政府分别作了报告,检察院提交了书面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了中肯的审议意见,我的感受跟大家一样,认为县政府和县检察院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代表的建议是高度重视的,办理落实也是比较规范的,推动解决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关注的一些实际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同时,我们也认为相关工作仍然有较大的改进提升空间。大家都知道,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对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直接有效形式。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好代表的建议,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尊重,是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完善基层治理的现实需要。希望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提高认识,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机制,改进作风,真抓实干,认真办理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代表的建议,凝心聚力促发展。对于人大自身来讲,也要提升站位,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出发,探索实践,担当作为,跟踪督促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二、加强监督,严格执行预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预算法修改之后,党中央对加强人大预算监督职能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提出了相应的指导意见,重点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二是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概括起来就是要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同步化、实质化方向迈进,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今后,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将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重要,上级也将会越来越关注。对此,政府及财政、审计部门都要给予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密切配合,合力推动预算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要更加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强化预算约束力。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重点督办,跟踪督办;对屡审屡犯、审而不改的,要查摆原因,分类施策;对主观上回避、拖延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要更加重视严格预算执行,特别是预算调整,要及时履行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法定程序。在这一方面,我们一直做得不是很到位,希望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财政部门也要担负起责任,及时编制调整方案,积极向政府提出建议。我们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履行职责,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共同努力,使预算执行既符合客观实际,又符合预算法的要求。

三、周密部署,筹备好人代会

一年一度的县人代会,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圆满召开,顺利完成各项议程,是我们县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次常委会之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将全面展开,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一定要周密部署,精心谋划,有力有序予以推进。请机关同志要以责无旁贷的担当精神,主动与“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通报情况,协调进度,做好相关文件、报告的起草准备工作。要注重合理分工,严格要求,自我加压,把筹备人代会当作人大机关干部的练兵场,在实际历练中锤炼作风,提升办文办会办事能力。要加强统筹调度,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责任落实精准到位,工作流程衔接顺畅,文件材料准确无误。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守纪律讲规矩,以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和团结的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优质高效完成筹备任务,为县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91216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丙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张秀萍县长委托,现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县人大代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就政府工作提出代表建议54件;并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1,共计55件。县政府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规定,将这些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分门别类,分别交由41个部门和乡镇政府个部门和乡镇政府具体承办和协办。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及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严强转”专项行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主动开展调研,加强沟通协调,认真研究解决措施,努力创造条件,大力推进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热点难点问题的有力解决。截止目前,除9月份县人大交办的闭会期间1件建议外,其他54件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已落实19件,占34.5%;正在落实29件,占52.7%;因政策或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落实3件,占5.5%;作为工作参考4件,占7.3%在办理过程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 强化领导,健全办理机制

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法定义务和政治责任,县政府始终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改进政府工作和为民办实事的“一把手工程”,不断完善办理机制,严格落实办理责任,积极创新办理方式,着力提高办理质量。

一是夯实责任。接到办理任务后,县政府及时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办理工作,县长张秀萍要求,请各位县长认真研究借鉴,结合2019年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抓好落实!各位副县长按照分工,对涉及分管部门的每件建议都一一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专题部署安排,加强组织协调,亲自解决具体问题。在办理前,县政府办对每件建议进行了认真审核,确保建议办理的责任主体到位。48日县政府办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县“两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承办单位办理任务和时限。49日县政府会同县人大召开了2019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联合交办会议,总结回顾了2018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对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要求各承办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在解决问题、狠抓落实、改进短板、提高质效上下功夫,做到“四个百分之百”(责任百分之百落实到位,办理前百分之百调研到位,办理中与代表百分之百沟通到位,办理后结果向代表百分之百答复到位),扎实推进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根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股室承办落实、办公室抓督办协调”的办理工作机制,及时召开会议全面部署落实办理工作,坚持做到“一个建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确保办理落实到位。

二是规范办理。今年以来,县政府办会同县人大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认真总结往年办理经验,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具体做法固定下来,进一步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各承办单位在办理答复过程中,由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逐件研究解决措施和答复意见,并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再由业务股室根据办理落实情况拟草的答复初稿;县政府办会同县人大办按照“三对照”原则,对答复初稿进行审核(即对照建议看答复内容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看答复内容是否妥当;对照客观条件,看有无解决条件,是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最后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正式印制送达代表。目前,除9月份县人大交办的闭会期间1件建议正在积极办理外,各承办单位全部完成答复工作。

三是依法公开。根据国务院、省、市文件要求,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和“依法公开”的原则,县政府以及各承办单位在县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县人大代表办理工作情况动态和采用全文或摘要公开的形式公开人大建议办理复文的内容。截止目前,除9月份县人大交办的闭会期间1件建议外,其他54件建议办理复文以及征询代表意见情况全部依法公开。

二、密切联系,提高代表满意度

今年以来,县政府各位县长积极与县人大领导进行沟通协商,共同推进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管理,积极开展沟通面商,主动落实“三沟通”,即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做到从源头上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办前沟通。在办理前,各承办单位都能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系,认真听取和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目的和初衷,把握建议的内涵和本意,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针对“关于优化市政道路交通标志设计保障公交车辆安全行驶和群众安全出行”的建议(闭会期间建议),县公安局接到任务后,及时邀请代表深入实地开展调研,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制定办理方案,加快推进办理工作。

二是办中协商。在办理中,各承办单位及时与代表沟通,就初步设想、办理方案及目标与代表进行交流互动,让代表参与办理过程,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在监督下进行。如针对“关于要求对杨圩路实施白改黑改造工程”的建议,县交通局在办理中,主动与代表积极沟通,将该工程全县2019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计划,并积极与百神庙镇政府对接落实,现场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截至目前,该工程已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代表们表示很满意。

三是办后回访。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第一时间向代表反馈后续办理落实情况,并开展答复回访工作,征询代表意见,了解代表的新想法、新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方案,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贴近现实工作。截止目前,除9月份县人大交办的闭会期间1件建议外,各承办单位已完成答复回访工作,54件建议的63名领衔代表中有59名代表反馈满意意见,4名代表反馈基本满意意见。

  1. 跟踪问效,注重办理实效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将办理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旬任务和县领导“四不两直”调研内容,扎实推进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县政府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将办理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硬约束,跟踪问效问责,并由各位副县长统筹督促分管单位认真对照办理任务,抓好工作落实,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办理任务。

一是重点督办。县政府继续把县人大确定的议案和重点建议作为办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主攻点,积极主动与县人大进行会商,实行县长领衔督办和政府办对口副主任具体落实机制,通过抓重点带一般,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今年以来,对“关于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二次会议主席团议案以及“关于彻底解决舒城中学通校公路拥堵问题”等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张秀萍县长以及分管副县长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和督办,详细了解和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良好效果。其中,针对“关于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二次会议主席团议案,制定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坚持以“目标倒逼责任、时间倒逼进度、督查倒逼落实”,实行一天一调度、一周一督办、一月一通报。今年以来,先后3次对各乡镇进行拉网式督办,共现场督查督办20余次,召开现场协调会、专题推进会议15次,倒逼各有关部门、项目责任单位争分夺秒抢进度。截至目前,城关、开发区、杭埠、棠树4个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建成并稳定运营;高峰、五显、2个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建成试运营,万佛湖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完工,管网工程已完成50%,预计201912月底全部完工并试运营;阙店、汤池、百神庙、柏林4个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正在紧张扫尾,山七镇、南港镇以及舒茶镇三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工作,剩余8个乡镇已基本完成厂站土建工程,主管网进度69.5%,预计于201912底全部竣工验收。55日,县政府办根据县长张秀萍的批示要求,下发了 2019年度县“两案”现场办理工作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积极准备、详细制定重点建议办理方案,并及时将拟定办理方案报县人大领衔督办和县政府领衔办理领导审定。531日,县政府召开了 “两案”办理工作推进调度会,听取各主办单位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64-17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及相关工委分别对县人大确定的“关于加快三里河路以北区域教育布局建设”“关于在县城推行共享单车”“加强对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日常维护管理和公共安全防控”“关于彻底解决舒城中学通校公路拥堵问题”“关于请求山七镇中心小学整体搬迁”“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关于将新四军四支队旧址纪念馆交由当地政府管理”等7件重点建议进行了现场领衔督办。截至目前,三里河路以北区域教育布局、县城推行共享单车、新四军四支队旧址纪念馆管理等建议的办理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加强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舒城中学通校公路整治等工作正在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并取得预期效果;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日常维护管理和公共安全防控、山七镇中心小学整体搬迁等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常态化督办。今年以来,县政府各位县长通过“四不两直”调研、外出考察、召开座谈会和专题会等形式对办理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办。111日、410730日,针对“关于彻底解决舒城中学通校公路拥堵问题”的建议,张秀萍县长先后深入实地对舒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开展调研和督办。531日,县政府召开了“两案”办理工作推进调度会,听取重点建议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825日,张秀萍县长专题调研“两案”办理工作,听取县政府办汇报,要求县政府办会同县人大办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见到实效。911日,张秀萍县长牵头召开农业农村工作专题会,对“关于全面加强农村水利设施管理与维护工作”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乡镇的办理责任,要求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1016日,张秀萍县长主持召开十七届县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对“关于在县城推行共享单车”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县交通局提出办理方案;同时要求县交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着眼长远,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开展调研论证,科学谋划、优化方案,统筹推进该建议的办理工作。同时,县政府办会同县人大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结合交办内容和办理时限,采取现场察看、电话催办、座谈会、书面汇报等形式对承办建议多、存在问题多、办理答复拖拉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办,及时对各承办办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从5月份开始,县政府办通过电话催办形式对办理答复拖拉的单位进行督办,通过座谈会形式对涉及部门多或因机构改革职责调整等因素影响办理进度的建议进行督办。

三是开展“回头看”。1012日,县政府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 2017-2019 年度县两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对近三年来议案建议以及县人大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走访县人大代表活动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回头看”,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逐件梳理查找不足,逐一盘点销号,进一步巩固成效;对于正在落实的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高质量地完成;对于已列入规划、办理条件成熟的建议要抓紧实施,想方设法完成;因目前条件暂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落实;在提高落实率上下功夫、求实效,保代表建议件件落到实处。同时,对2018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走访联系代表和人大代表联系原选区选民活动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办积极督促相关承办单位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并于1012日将落实情况汇总向县人大办作书面报告。下一步,县政府办通过“回头看”工作将对三年来的议案建议,按照政策制度类、资金项目类、问题解决类等三类进行督办,并及时将办理落实情况向县人大和代表们反馈,有效提高办理针对性和工作效能。对于政策制度类建议要求各承办单位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上级政策,主动听取代表意见,制定可操作性的方案稳步推进;对于资金项目类建议要求各承办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能优先安排尽快落实,不能优先安排的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并优先列入本单位今后重点工作或“十四”五规划;对于问题解决类建议按照依法行政要求,符合政策的重点倾斜,不符合的做好回访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支持。另外,针对农村三大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水资源保护、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全县教育布局、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域旅游发展、农村电网改造、砂石管理、舒城中学周边环境整治等建议,虽然办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或者完成当年办理任务,仍然要求各承办单位作为今后办理任务持续办理,力促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务实、高效。

 每一份议案建议都饱含着代表们的智慧和心声,为了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办理实效,今年以来,县政府以及各承办单位切实把办理工作作为保障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认真办理议案建议,较好地推动了一大为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但与县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们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有存在差距,如部分代表建议意图、目的非常好,但因财力、土地指标、生态和耕地红线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及时落实,影响办理落实率;少数承办单位由于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或人员变动,工作衔接不到位,办理答复相对迟缓;个别承办单位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列入正在办理(部分B类建议件)推进较慢,落实的力度需加强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坚持以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自觉性,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调、突出工作重点和注重办理实效,以工作作风的新转变带动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及时召开办理工作总结会,加强分析总结,查找问题并加以解决,提升工作和决策的针对性,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推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视察意见

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19121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8个方面工作进行了审议和视察,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逐一对照,认真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分解落实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现将关于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等6件《审议意见》和关于重点工程建设的《视察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政务服务能力建设

情况报告的意见》(1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一是进一步完善标准化服务流程。9月中旬,对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手册进行重新编印,从导寻服务规范、办件受理规范等34个方面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窗口服务标准。二是继续发挥好窗口激励机制的作用。6月至10月,先后召开窗口季表彰大会2次,综合窗口办件量、服务态度、群众反馈意见等条件,共表彰“服务标兵”30余人,“红旗窗口”16个。三是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9月份以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对符合办理条件、手续齐备的当场办结,对无法当即办结的公开办理时限,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二)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一是积极推进三级平台建设。9月份,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现有场所条件下,对一二楼办事大厅硬件设施进行完善,如在一楼增加了无障碍卫生间、二楼婚姻登记大厅增加了母婴室等。另外,加快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加大资金投入,配套完善自助服务设施等功能性服务设施设备,尽力满足“一个门”“一站式”工作需求二是继续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服务“一张网”的宣传力度,强化“皖事通”APP系统应用工作。截止115日,全县“皖事通”注册33299人次,在全市四个县中排名第一。

(三)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一是统筹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1114日,组织县数管局、教育局等11家县直单位对共享政务资源目录进行了全方位梳理,继续推动我县政务共享数据统一纳入全市政务云数据平台。二是继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情况。6月份以来全县累计受理“互联网+政务服务”办件114410件,办结112194件,办结率98.1%7月中旬,设立包括县住建、自然资源、城管执法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窗口,目前已办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82件;三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根据市政府要求,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在全县范围内正式开展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政务服务办理结果(证照、批文)免费快递服务。在县政务中心和杭埠分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全程代理代办,提供“保姆式”服务,在立项备案、审批事项、办理证照等方面依法开通绿色通道,帮助项目单位全程代办落实各项手续。

二、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报告的意见》(3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全力完成目标任务。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监督下,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基本实现“双过半”,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下半年,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紧盯目标不放松,对标找差、拉升标杆,精准发力、狠抓落实,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继续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19年,预计全年实现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速8%;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9%;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0%;完成财政收入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 %9%,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人代会目标。

(二)全面夯实发展基础。深入推进“四最”营商环境和“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加强企业纾困帮扶,增强企业发展信心。289家“四上企业”扩大1098家企业,逐企实行县领导联系和工作队帮扶指导,精准施策,狠抓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效。加快制定并出台“四上”企业发展培育考评奖励办法,利用“四经普”摸排的工业、商贸、服务业和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对照纳规申限标准,积极储备、培育、申报一批“四上企业”,为经济发展提供后劲和新的增长点。将园区作为工业发展的主阵地,抓好开发区优化整合,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快国家级开发区创建,形成空间集中开发、产业集群发展、服务集聚配套的示范平台,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三)全速推进项目建设。全速推进省、市亿元以上和县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全力确保市亿元以上项目三季度末开工率达到100%。协调加快政府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融资项目的放款进度,如杭埠防洪工程、体育中心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促进银企对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投放力度,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全县实体经济发展。多举措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关系,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确保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抓住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国家战略和合肥都市圈、合六经济走廊等省级政策机遇,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计划盘子

(四)全心保障民生福祉。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三大攻坚战”为统领,围绕33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进一步加强精准帮扶,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防范返贫预警机制,做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切实提高持续稳定脱贫质量和水平。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工作,积极拓宽就业创业渠道。继续加大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保障力度。有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启动乡镇卫生院等级创建工作。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妇女儿童、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使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三、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意见》(5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关于强化税收征管,壮大财政实力。一是细化税收征管手段。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细致的税收摸排,加大征管力度,突出抓好房地产、建筑业等税收,做好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及小规模企业的税收征管。按月分解落实收入目标,按月通报财政收入序时完成情况。二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强财政收入预期管理,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保证财政收入质量,努力完成财政收入年度目标任务。提高预算支出绩效,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范围,细化预算支出,切实做到节支压减到位,确保财政收支平衡。1-11月,已累计实现财政收入243547万元,完成预算的91.5%,同比增长13.9%。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三公”等经费支出,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及民生工作。1-11月份,全县“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840.6万元,同比下降3.5%;全县财政扶贫资金投入48262万元,民生类支出完成470829万元,占财政支出总额的85.4%,同比增长9.9%

(二)关于强化预算约束,完善决算编制。一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近年来,我县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2020年重点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50万元以上项目和整体支出必须设置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将把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并加强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安排预算。二是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凡适合采取标准管理的项目都要制定支出标准,并作为部门申报预算和审核的依据;同时,财政部门将在现有通用定额标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定额标准体系,增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三是不断提高预算评审水平。实现部门项目预算自评全覆盖,所有纳入部门预算项目库的项目都必须经过评审,对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评审意见出入较大的,县政府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推动部门自评质量的提高。财政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选择重点项目进行再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四是认真做好财政决算工作。及时办理县财政与省财政以及县财政与乡镇财政之间的年终结算。并组织预算单位时开展年终财务清理,确保决算数字准确无误。及时召开县直和乡镇决算工作会议,制定决算编审办法和要求,逐级汇总上报财政总决算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

(三)关于强化财政管理、深化财税改革。一是持续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二是深化县乡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规范授权支付,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推进政府会计制度全面实施;四是开展会计监督、“三公经费”以及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五是严格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鼓励科技创新,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六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成立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规范政府融资举债方式,完成政府存量债务置换。七是扎实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根据县人大要求,丰富联网数据、完善系统功能,更好地服务代表履职、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效能,形成财政管理与人大监督互促双赢的良好局面。

(四)关于强化审计监督、抓好整改落实。县政府及财政部门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刀刃向内,抓好整改落实。对各类问题逐一研究和分析,对症施策,对因内部管理不明确、不细化原因造成的问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要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以杜绝;对于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将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同时,积极推动财政工作向合规性与绩效性并重转变,如在编报2020年预算时,要求各部门提前做好相关支出分解细化工作,不得再采取年初代编、执行中细化的方式;部门年初未细化分解的支出,原则上全部调减收回财政。

四、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推进“林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6 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加大保障力度,推动任务落实。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去年秋季以来,我县枯死松树数量较大,全县枯死松树 46861株,清理面积40170亩,共投入清理费用1200余万元。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支持林业企业做大做强。2019年,共申报5宗中央财政林下经济(中药材)发展示范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250万元。二是强化人员保障。及时成立县林长制办公室,逐步完善乡镇林业站队伍建设,充实专业人员,确保专人专岗。严格选聘生态护林员,并对其加强业务培训,目前全县共有2000名生态护林员,分布在全县所有乡镇。三是着力解决历史问题。妥善处理国有春秋山林场职工解困问题,为林场14退休职工购买了养老保险。积极解决五显、马河口两个竹木检查站38名(含人才交流中心2人)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

(二)压实林长责任,实现齐抓共管。为确保各级林长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林长办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计划,分解任务,通过发布移动短信或县级林长信息提示函及时给予提醒。同时,要求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县级区域性林长全力推进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共同推进绿色发展。今年以来,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移动办公助理平台、林长制公示牌、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长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切实提高了广大干群特别是各级林长和生态护林员参与林长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

(三)突出工作重点,务求取得实效。一是坚持严格保护,强化森林督查。今年华东院判读我县林地变化图斑共有661个,其中涉及一些政府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和招商引资项目等。通过一个多月的认真调查,最终确定违法图斑61个,面积15.184公顷。目前,县森林公安局正在开展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其中涉及犯罪的将移交县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两防”工作,维护生态安全。强化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期禁火令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旦出现火情,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按照“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努力实现森林火灾率和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双下降的工作目标,切实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三是坚持林业增效,促进林农增收。积极引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和林产品精深加工等,提升林业综合效益。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及造林大户,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现代林业示范基地。

五、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提升医疗服务

水平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7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积极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紧扣“双下沉,两提升”(医疗资源下沉、医务人员下沉和服务能力提升、就医满意度提升),做到县级强、县域强。理清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清单,实现体内各机构间行政、人员、财务、绩效考核、医疗业务、药械业务、医保资金和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围绕乡镇居民看病就医问题,扎实推进“六贯通”,实现中心药房工作规范化、专家资源下沉常态化、医疗服务同质化、双向转诊有序化、补偿政策差异化、医防融合一体化。疾控、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职能部门全面参与医共体建设,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提高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65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健康问题发生。

(二)改善医疗服务基础设施。一是建立稳定的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机制,积极争取落实对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投入保障政策,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质量需求。二是落实社会办医政策,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优化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流程,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在基层举办全科诊所和中医诊所。三是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和“县管乡用”制度,实施乡镇卫生院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免费定向培养高职医学生充实村医队伍,筑牢村级网底,提高乡村医疗水平。加强人才政策创新,灵活运用校园招聘、直接考察等多种方式招录人才,研究制定紧缺急需专业和高水平人才引进的具体办法和相关优惠政策。

(三)持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一是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的人员倾斜,既注重效率又兼顾公平,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二是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依托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医疗质量全过程、常态化监管,建立质量评价和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水平。积极推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等“五大中心”建设,带动县级医疗技术水平整体上升。三是进一步发挥省市医联体帮扶作用。建立名医工作室,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和高新技术应用,培养技术骨干队伍。深入开展改善群众就医感受行动,从影响群众就医感受的小处细处着手,持之以恒抓好环境卫生、厕所革命,从患者角度出发改进就医流程,体现医院人文关怀。

六、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8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重生态、补短板,抓整改、治污染,强机制、创样板,综合运用督查、交办、约谈、通报等手段,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先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19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舒城县民主河、朱槽沟河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转办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作为中心工作来部署、落实、推进。今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9次研究生态环保问题,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分管负责同志多次深入现场调研指导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和2018年“回头看”共移交我县81个信访件,已全部整改销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14个问题,完成整改销号10个,下剩的4个问题正按照序时进度推进;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7大类23个问题、省环委会挂图作战突出环境问题4个、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1个和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发现的29个问题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生态区域违法建设涉及我县3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绿盾行动共发现我县疑似点位1431个,消除疑义1420个,对11个有问题的点位严格督促整改到位,目前已有9个完成整改任务;2019116日至126日,省第四环保督察组转交信访件23件,下沉督察转办3件,共计26件,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22件,占任务的85%

(三)突出重点任务,深化污染防治。一是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狠抓大气治理六个专项行动;对连续两年摸排的74家“散乱污”企业,依法关停48家,规范整治25家,正在整治1家;强化建筑领域扬尘治理;建立16户小散煤厂和10户炉灶监管台账,依法取缔小型煤场2家;完成1397家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任务。二是深入推进碧水攻坚战。有序推进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已经建成的杭埠、开发区、棠树、城关等4个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五显、高峰等6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并通水调试;南港、舒茶等11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总工程量90%以上。城区5条黑臭水体整治正在紧张施工中,年底前将完成总工程量80%以上,积极启动境内农村81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其中,本年度计划治理55条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三是扎实开展净土持久战。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初查和重点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完成土壤监测有关仪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实验室改造工作;全县20家社会源产废单位规范固废收集、暂存、管理、处置。

(四)深化环境服务,严格执法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分级审批管理,落实取消环评资质法律要求。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推动排污许可与环评、执法有效衔接;严格证后监管,确保发一个行业、清一个行业,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严肃查处未批先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加强工业园区、重点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尾矿库等专项整治,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做好舆情监控和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力度,及时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七、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的视察意见》(意见送达1号)办理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科学编制项目计划。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安排,按照保主要项目、保重点项目、保民生项目“三保”原则梳理编制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在编制过程中,县发改与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积极沟通,做到项目建设计划与财政预算、用地计划衔接一致。项目编制过程总体上分五个阶段:编制申报阶段,项目初审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县人大常务会批准。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为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县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打通建设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县政府20193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实施过程中,坚决按“防范风险、适度超前、有序实施”的原则拟定工程建设计划。在已确定实施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中,要求各相关单位积极主动对接,共同研究确定最为合理科学的前期工作流程,创新工作节点安排,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做到最大限度缩短时限,为后期工程施工争取时间。对重点项目进行适时调试,在前期工作各个环节遇到问题做到及时解决,及时汇报,及时推进。

(三)进一步完善项目推进的体制机制。201812月,县政府出台《舒城县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管理导则(试行)》,明确了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合理划分了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确保项目谋划精准、决策科学有序、组织实施严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资金使用高效。同时,要求县重点工程处等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性投资工程管理的各项规定,以及工程各项审批和验收程序。

(四)进一步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以争创“安全标化工地”带动项目安全文明生产,保障工程安全;以争创“质量标化工程”、“皋城杯”等各类工程质量奖带动建筑质量通病防治,提高建设质量水平。同时对在建项目实行“月巡查、季观摩、年评比”常态化管理。通过组织开展项目安全、质量综合月巡查,印发《巡查通报》,对工程过程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整改,规范项目管理。通过开展季度观摩活动,组织各参建项目施工、监理负责人,以及县住建局、应急局、重点工程处等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观摩,对在建项目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评分。通过长期、连续的工程管理,在参建单位中营造了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有效地激发项目参建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推动了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办理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视察意见,既是政府应履行的职责,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和政府改进自身工作的需要。今年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重视和督促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办理落实,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衷心感谢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工作的重视支持和有效监督,真诚希望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多献真知良策。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压紧压实责任,全面对标对表,对症下药治顽疾,动真碰硬抓整改,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91216日在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葛兴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舒城县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总报告如下,请审议。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若干规定》文件要求,落实《关于舒城县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整改,县政府专题组织召开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期间,县人大财经工委联合县财政、审计部门对部分整改责任单位进行了督查,总体完成了整改任务,少数问题正在整改中。

一、县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非税收入预算不细化的问题。县财政部门加强了预算编制管理,已在2019年的预算编制中予以了整改。

(二)年初预算支出部分内容不精准的问题。2018年县人代会提前召开,上级提前下达资金无法确定,部分项目无法安排。今后县财政将继续扩大预算编制范围,细化预算编制项目,避免问题再发生。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县财政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给出解释和说明,督促单位及时完成整改。在今年的预算编制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审核,确保编制完整。

(四)少数单位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督促相关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因指标下达迟,相关资金未能及时支付的问题已整改。

(五)政府性基金未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问题。鉴于我县的实际情况,从2019年起县财政将持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逐步将所有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六)部门和单位财政资金账户清理不彻底的问题。单位和部门依据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清理和撤销商业银行设立的实有资金账户,目前县交通局已撤销完毕,县土地征管中心已停用所有不合规账户,县重点工程处等单位正在和金融部门沟通整改中。

(七)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沉淀时间较长的问题。县财政已收回国库684万元沉淀资金;对因受季节影响等客观因素的水利项目资金,督促建设单位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年内完工,完成资金拨付。

(八)非税待结算资金余额较大,年末结存9543万元的问题。资金已划解,完成整改。

(九)专户管理的资金利息收入124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县财政已对2018年度专户利息进行清理,现已全额入库,完成整改。

(十)延伸调查发现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廉租房补助5万元的问题。违规领取的资金已收缴县住房保障办账户,要求县住房保障办对廉租房补贴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杜绝问题再发生。

、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县市场监管局

1. 将应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医保金4万元直接发放给个人的问题。该局已积极联系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医保局,将此款缴入个人账户,并在今后加强管理,做好扣缴业务。

2. 违规收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7万元的问题。已上缴县财政,完成整改。

3.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22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清退。

4. 滞留锅炉淘汰奖补等专项资金261万元的问题。该局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以前年度滞留的资金已支付。

5. 挤占专项资金133万元的问题。该局厘清单位经费和专项资金界限,调整账面,归还原资金渠道。

6. 行政执法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已按法律规定,规范行政处罚程序,责成有关部门对违规经营处罚;清查罚没物品,完善出入库登记簿。

(二)县教育局

1. 挤占教育事业费316万元的问题。2019年度预算编制时,已将该费用申请列入预算,足额保障。

2. 县教育核算分中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66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已缴入县非税局专户。

3.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90万元的问题。资金已清退。

4. 审计抽查发现的问题。一是县教育局已要求各学校对代收费结余进行退还,无法退还的,上缴县财政。二是县教育局2018年已拨付30万元专项化解学校债务,预计2019年底前全部化解。

(三) 原县民宗局

1. 挤占专项资金26万元的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0.7万元的问题。已退回,完成整改。

(四)县卫生监督所

1.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8万元的问题。已退回,完成整改。

2. 将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2.7万元直接发放给个人的问题。资金已经缴入公积金账户,完成整改。

(五)千人桥中学

1. 代收费结余636万元未退还给学生的问题。该校对结余资金进行退回处理,无法退回的,已经上缴县财政。

2. 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该校已经将违规收取高考建档费和毕业证工本费、重复收取学费等资金上缴县财政。

3. 账外收支43万元的问题。该校已经做了账务调整,补充登记。

4.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2.7万元。已经清退。

5. 基建方面存在的招投标不规范问题。该校积极完善了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程序管理,避免问题再发生。

三、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一)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审计

1. 部分项目法人、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未落实合同约定的履职要求的问题。县水利局督促各方认真履行合同,实行纸质或电子考勤,并将考勤作为拨付资金的资料之一。

2. 丰乐河治理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已责令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的部分进行返工处理,确保工程质量;二是鉴于相关项目已完工,今后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率。

3. 拆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县水利局已督促乡镇尽快完成工作任务,并且收回4.22万元。

4. 少数项目在原县公管局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后,县水利局又收取了质量保证金的问题。已退还相关施工单位保证金424万元,并在今后保持规范。

(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1. 应征未征68个取水单位水资源费的问题。县水利局对各取水单位进行分类管理,责令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取水许可证,足额缴纳水资源费;未足额征收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资源费45万元的问题,已完成补缴。

2. 水资源费未编制收支预算、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已按规定编制年度水资源费收支预算,并报县财政局审核。

3. 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收支未单独核算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县财政部门批准的支出预算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接受检查监督。

4. 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取水单位取水量台账,并且通过GPS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取水计量设施。二是对辖区内用水单位进行排查,责令办理取水许可证,全面征收水资源费。

(三)产业扶贫专项审计调查

1. 打卡系统信息错误较多,超标准发放补助4万元的问题。错误信息已全部更正,超标准发放的资金已收回财政账户。

2. 产业补助资金7万元误打入他人账户问题,已纠正,确保今后不再发生该问题;存在借用非贫困人口银行卡打卡发放产业补助现象,经过清理核查,已全部整改。

3. 未及时结算16个村光伏发电收入110万元的问题。其中:12个经济薄弱村上网电费款34.22万元已拨付到乡镇;政策性补贴款待上级审核通过后,及时结算。

4. 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银行贴息明细表身份证号与建档立卡系统中的身份证号不符,已完成整改;未办理贷款人变更手续196人,正在逐步整改,县金融扶贫指挥部督促乡镇配合银行收回不符合条件的贷款,对因死亡、嫁出等自然变更的贫困户履行转贷手续。

5. 到村产业扶贫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汤池镇龙眠村客栈项目闲置,已进行整改,终止了原乡村客栈租房协议,购置的2台空调、2台电视机收归村集体所有;干汊河镇舒城安城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项目40万元未建账核算,已整改,建立了账簿,镇农经站对其加强了财务管理;杭埠镇汪圩村、河南村购买不动产已补充登记入账。

(四)“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审计调查

1. 13个畅通工程项目未实施的问题。县交通局取消了相关项目建设计划,今后加强项目申报环节审批。

2. 10个扩面延伸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完工的问题。完成整改,现已完工。

3. 降低建设标准,所抽查的项目路面宽度均为3.5米,未达到4.5米要求的问题。由于部分山区乡镇道路施工不满足施工条件,难以加宽,今后将充分尊重乡镇意见,尽力提高建设标准。

4. 棠树乡个别项目挂靠公司建设资质的问题。今后举一反三,严肃纪律,加强乡镇道路项目招投标业务指导,规范相关程序。

5. 南港镇建设资金拨付不及时,结存279万元的问题。已支付,完成整改。

(五)拆迁补偿款专项审计调查

1. 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财务室与征收业务股室协调联系,建立台帐,规范统一的项目名称。二是今后的新业务收支全部要求对应。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增加人员,充实财务力量。

2. 在城关镇报销津贴补贴20万元的问题。已清退,完成整改。

3. 拆迁实施单位存在的问题。一是百神庙、五显镇和高峰乡收回了转入第三方的拆迁补偿3591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已进行了处理,并进行了通报。二是相关乡镇组织力量对现金发放的征地补偿资金进行了抽查,确认资金已发放到位,给予个别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三是已要求千人桥镇路里村对截留征收资金13万元及时处理,责令责任人作出深刻检讨。四是应缴未缴财政非税收入7927万元(拆迁户安置房购房款)的整改,县土地征管中心及时发函,城关镇已完成整改,开发区目前正在整改中。

四、乡镇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桃溪镇

1. 枣林村扶贫项目农贸市场改造资金闲置31万元的问题。已经重新调整项目,完成整改。

2. 未及时追回出借的工程项目资金20万元的问题。资金已全部收回,完成整改。

3. 镇民政办丢失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一本的问题。经移交县财政局,已在《皖西日报》进行了挂失声明。

4. 建设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处理。一是按照审计意见追缴了工程款1.86万元;二是纠正了部分工程款超进度付款问题;三是及时将应报送审计机关审计的项目报送了县审计部门。

5. 抽查行政村发现的问题。一是清退了枣林村无依据发放土地“增减挂”工作经费及奖励1.8万元;二是红光村和四圩村集体资金收入1.16万元已入账。

(二)阙店乡

1. 挤占土地“增减挂”补偿资金570万元的问题,现已追回,作了账务处理;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115万元的问题,资金已收回,划转县财政账户。

2. 个别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已将该户清出贫困户序列,并追回违规享受的政策补贴0.35万元;扶贫项目资金闲置7万元的问题,该乡已将资金上缴县财政账户。

3.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03万元的问题。该乡已清退并缴入财政专户。

4. 费用报销金额大于原始单据和附件金额3.81万元的问题。该乡对事项进行了核实,要求相关责任人退回了资金,完成整改。

5. 抽查行政村发现的问题。一是收回了相关村的油茶树苗等款0.79万元,缴入乡农经站账户。二是核销了三湾、转水湾等村领用的村级集体资金专用收据。三是出台了《阙店乡小型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了项目建设程序和财务管理。

(三)庐镇乡

1. 违规发放4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6万元的问题。已收缴了一户违规领取的0.6万元,其余仍在追缴整改中。

2. 多付工程款11万元的问题。已追回多付的资金缴入财政账户,移交了县纪委查处,给予了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

3. 套取专项资金96万元和挤占畅通工程专项资金108万元的问题,该乡已将相关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庐镇乡政府财务管理制度》文件,加强乡财政管理,避免挤占挪用问题再发生;违规出借财政资金40万元的问题,借款已经收回;现金余额过大,“白条抵库”87万元的问题,该乡因与原洪庙乡合并遗留欠条和单据较多,未及时清理,现已要求乡财政所规范财务核算,及时调整账务。

4.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78万元的问题。资金已退回财政账户,完成整改。

5. 建设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完善《庐镇乡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范招投标程序;二是严格执行报账制,追回违规支付的款项。

6. 抽查行政村发现的问题整改。一是收回了套取的工程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二是加强村级项目管理,压实村财乡管责任,规范报账程序。

五、企业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县金龙担保公司

1. 担保业务平均放大倍数未达到省政府规定要求的问题。已与银行沟通协商,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努力提高小微企业担保放大倍数。

2. 超标准收取担保费783万元的问题。该公司已严格按文件要求降低小微企业担保费率。

3. 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超过其净资产的10%的问题。执行重大风险事件汇报制度,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汇报,控制金融风险。

4. 为出资人县城投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3000万元的问题。该企业今后加强管理,规范担保业务。

5. 4321”政银担业务银行优惠利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已和银行沟通协商,执行规定的优惠利率。

(二)县万佛湖渔业总公司

1. 职工个人少缴住房公积金29万元的问题。该单位已对个人少缴部分扣回,完成整改。

2. 原始凭证不合规596万元的问题。前期因收购农户鱼苗未取得合格票据,审计后已规范。

3. 少计为县城投公司代持的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款3643万元的问题。财务已调整登记入账。

4.“白条抵库”16万元的问题。因涉及债务事项年份久远,目前正在追回资金中。

5. 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部分职工借用公款未及时收回的问题。目前已收回了大多数人的借款,对少数借款人已提起了诉讼。

6. 未按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会计记账不及时的问题。该企业已加强了财务力量,规范财务核算。

(三)县砂石公司

1. 违规代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13万元的问题。已缴入县财政账户。

2. 少缴资源税7.57万元的问题。已完成缴纳。

3. 多计成本费用、转移收入等,导致少计利润267万元的问题。已调整了会计科目,补缴了相关税收。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前期建设程序方面

县交通局、城关镇、舒茶镇、县开发区、县城关省级粮食储备库、万佛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存在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或监理未履行招投标程序问题。县政府决心下大力气整治招投标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招投标监督体系,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不论类型、任务缓急,在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环节必须依法实施招标程序,对屡审屡犯的单位进行问责。

县城管局、万佛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存在的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自觉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制度学习,重申纪律,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舒茶镇、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舒茶镇纪委约谈了施工负责人,要求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金龙新能源公司成立整改领导组,今后规范合同的签订。

(二)施工过程管理方面

1. 县城管局存在的未按图施工问题。要求该局加强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方面学习,强化设计理念,规范设计流程,规范施工。

2. 城关镇、县医院、县金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城关镇组织人员现场进行查看,列出问题清单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县医院在结算中将相关不实资金进行了扣除;金龙新能源公司加强光伏电站管理,增加后期维护管理投入,清除了电站内的杂草和遮挡物、清洗组件。

3. 县医院、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总公司存在的变更签证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各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签证管理,不属于必须变更的事项坚决不予办理,事先做好充分准备,把配套项目或附属设施充分考虑并纳入招标文件中,避免问题再发生。

(三)竣工验收及结算方面

1. 县城管局存在的工程项目未经验收直接使用问题,该局表示今后严格履行建设手续,避免问题发生。

2. 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重点工程处、县城镇住房保障办公室、县医院、百神庙镇、棠树乡、舒茶镇、县交投公司、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总公司、县建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干汊河兴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初审综合误差率大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对项目造价审核做到精细化,减少误差,工程造价在结算中已按审计报告予以核减。舒茶镇、百神庙镇约谈了涉及的审计中介机构和施工方,对相关经办人员声明纪律;干汊河镇出台了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管理文件;棠树乡、建辉公司设置了施工方、中介机构“黑名单”,禁止弄虚作假的施工方或中介机构承接业务;开发区、县交通局等单位核减了初审机构的审计费。

总之,今年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和督促下,整改落实工作成效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对正在整改落实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调度,跟踪问效,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屡审屡犯问题出现。在此,感谢县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2019年舒城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

议案》的决议

20191216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肖波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舒城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2019年舒城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 年舒城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依据省财政厅核定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我县2019年新增债券转贷收入24822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9619万元、专项债券218608万元)。110月份,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累计40216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676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现将《舒城县本级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191029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1216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1月上旬在城关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舒城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舒城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舒城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县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关于设立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1216

 

 

关于调整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个别组成人员的决定

20191216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分工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秦继永为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方跃宏不再担任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关于提请补选王平、张明为六安市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通知和县委提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现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依法补选王平、张明为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请予审议。

 

 

       主任:张瑞杰 

 

                                 20191216

 

 

 

 

 

 

 

 

关于决定任命姚平松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张秀萍县长的提请,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1216日通过:

决定任命:

姚平松挂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特此通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1216

 

 

 

 

 

 

 

 

 

 

 

 

 

舒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命姚平松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九)款之规定,提议:

姚平松同志挂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请审议决定。

 

长:张秀萍

 2019 12 12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家响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1216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家响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辞去副县长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职务变动,本人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予批准。

 

 

报告人:李家响

20191120

 

 

 

 

 

 

 

 

 

 

 

 

 

关于决定免去李家响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张秀萍县长的提请,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1216日通过:

决定免去:

李家响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俊社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1216

 

 

 

 

 

 

舒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李家响等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第十款规定,提议:

免去李家响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俊社同志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长:张秀萍

2019 10 10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1227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王祥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县委常委会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会的议程和日程安排

建议大会的议程有8项:1.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舒城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舒城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舒城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县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审议关于设立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8.通过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这次会议除大会报到和预备会议外,正式会议安排两天时间。建议202012日下午代表报到,召开预备会议。3日上午大会开幕,召开第一次大会(主持人:金德元);3日下午会中视察。4日下午召开第二次大会(主持人:张瑞杰)。具体会议安排详见会议日程。整个会议共安排2次大会、3次主席团会议、3次代表团会议和1次集中视察。

二、关于大会主席团的组成和秘书长人选

主席团由以下8个方面的人员组成:1.县委常委;2.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3.县政协主席;4.万佛湖管委会主要负责人;5.县人武部政委;6.县人大办主任;7.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的副部长、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团县委书记;8.各代表团团长。主席团共有29人组成。大会秘书长建议请王万喜同志担任。

三、关于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的组成

本次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共计9人组成。

四、关于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组成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秦继永同志担任,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组成,共计6人。

五、关于大会副秘书长人选

大会副秘书长由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主任和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的副部长、宣传部1名副部长担任,共计5人。

六、关于各代表团组成和团长、副团长建议人选

会议期间,21个乡镇、开发区和县直代表,共划分为8个代表团。第一代表团:杭埠镇、千人桥镇、百神庙镇;团长:陈宗银,副团长:胡久松、王申勇。第二代表团:棠树乡、南港镇、张母桥镇、舒茶镇;团长:胡俊,副团长:鲍世群、王波、褚进宏。第三代表团:汤池镇、河棚镇、庐镇乡、春秋乡;团长:汪健,副团长:许克胜、张栋梁、赵平。第四代表团:柏林乡、桃溪镇、干汊河镇;团长:施申美,副团长:邱昌玉、朱旭松。第五代表团:晓天镇、高峰乡、山七镇;团长:陈兴安,副团长:蒋立权、武立胜。第六代表团:万佛湖镇、五显镇、阙店乡;团长:周世松,副团长:储照兵、黄政。第七代表团:城关镇;团长:倪敬云,副团长:韦生群。第八代表团:县直、开发区;团长:李小平,副团长:王林存。代表总数:299名。

七、关于大会列席人员

列席这次大会的有以下12个方面人员:1.县政府副县长及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2.在舒城的省人大代表;3.在舒城的市人大代表;4.县委办、政府办及县委常委单位正科级副职;5.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6.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7.驻舒有关单位及企业负责人;8.城区学校、医院负责人;9.县人大常委会历届副主任;10.“十强”企业负责人;11.乡镇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12.出席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列席人员。列席这次会议的人员有457人左右。

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和县直的市人大代表随第八代表团参加讨论和视察活动,在乡镇的市人大代表按所在乡镇随代表团参加讨论和视察活动,乡镇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参加所在乡镇的代表团活动。其他列席人员参加第一次、第二次大会。

八、关于大会秘书处机构设置

大会秘书处共下设7个组,即秘书组、议案组、选举事务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安全保卫组、联络组,从组织、宣传、“两院”、司法、公安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九、关于大会会场及代表食宿安排

本次大会第一次、第二次大会会场设在县剧场,预备会议安排在县委礼堂召开。主席团的3次会议都在帅旺大酒店三楼二号会议室举行。代表食宿安排在帅旺大酒店,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和城区无住房代表安排标准间住宿,城区有住房的代表不安排住宿,就餐采用自助餐形式。

不脱产代表的误工补贴参照市人代会标准发放,每人每天80元。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20191227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秦继永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13名,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01名。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后,由桃溪镇选出的黄生全代表、棠树乡选出的刘法嵘代表、高峰乡选出的李家响代表,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黄生全、刘法嵘、李家响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由河棚镇选出的薛维功代表、山七镇选出的束利代表,因病去世,薛维功、束利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根据县委意见,近期安排了桃溪镇龙舒选区补选曹良喜、舒茶镇龙王庙选区补选张明、棠树乡桂花选区补选黄奕佳为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曹良喜、张明、黄奕佳等3人的代表资格有效。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确认。

现在,出席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代表为299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任免余本兵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的提请,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1227日通过:

一、任命:

余本兵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伍龙兵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陈国宏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谢泽辉为县人民法院晓天人民法庭庭长;

王垂明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汪仪慧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王训云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胡勤胜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二、免去:

  杰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余本兵的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伍龙兵的县人民法院晓天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谢泽辉的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1227

 

关于提请任命余本兵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因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需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提请任命:

余本兵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伍龙兵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陈国宏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谢泽辉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晓天人民法庭庭长;

王垂明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汪仪慧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王训云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胡勤胜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免去:

汤杰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余本兵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伍龙兵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晓天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谢泽辉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院长:王成涛

20191219

 

 

 

 

 

 

 

 

 

 

 

 

 

关于决定任命傅代智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张秀萍的提请,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228日通过:

决定任命:

傅代智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特此通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228

 

 

 

 

 

 

 

 

舒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命傅代智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九)款之规定,提议:

傅代智同志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请审议决定。

 

 

                                 长:张秀萍

  2020 2 20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傅代智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等

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0228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傅代智辞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时接受傅代智辞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辞 职 报 告

 

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岗位调整,现请求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预算工委)委员职务,请予批准。

特此报告。

 

 

                              报告人:傅代智

2020228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席(30人)

  任:张瑞杰

副主任:秦继永    吴家文       方跃宏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方耀光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束铭文(女)  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 宋卓飞          周自力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黄庆敏

盛玉群(女)                  梁嫣嫣(女)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建华(女)

因事请假(5人)

  员:张士彬      韩务农  傅代智  魏安胜

  席(20人)

梅家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卜宜湘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祝世俊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汪修勇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县财政局局长

葛兴华   县审计局局长

龚世斌   南港镇人大主席

汪守富   五显镇人大主席

王林存   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

     河棚镇人大副主席

杜青松   县人大代表

     县人大代表

孙广玲   县人大代表

     县人大代表

熊登祥   县人大代表

     县人大代表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储书生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龚玉清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席(31人)

  任:张瑞杰

副主任:秦继永    吴家文       方跃宏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方耀光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

宋卓飞         周自力    张士彬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黄庆敏   盛玉群(女) 

                       韩务农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安胜

魏建华(女)

因事请假(4人)

  员:    束铭文(女)   梁嫣嫣(女)               傅代智

  席(7人)

张志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成涛   县人民法院院长

梁俊东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储书生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龚玉清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席(34人)

  任:张瑞杰

副主任:秦继永    吴家文       方跃宏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方耀光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束铭文(女)      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            宋卓飞          张士彬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黄庆敏

盛玉群(女)           梁嫣嫣(女)                      韩务农   傅代智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安胜     魏建华(女)

因事请假(1人)

  员:周自力                    

  席(8人)

杨丙红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卜宜湘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祝世俊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金山林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储书生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龚玉清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