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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第20号(总第208号)

发布日期:2021-07-02 10:46    作者:舒城人大     来源: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号(总第208号)               二0二一年628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1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3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5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的讲话…………………6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10

舒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 …………………………15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16

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23

六安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33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41

全县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46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舒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2021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城市改造

项目的议案》的决议 ………………………………………………57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1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中城市改造项目的议案 ………………………………………58

关于任命许教育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60

关于提请任命许教育等工作职务的议案 ………………………………61

关于任免李红丽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62

关于提请任免李红丽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63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俊东辞去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64

………………………………………………………………65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齐小飞辞去六安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66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齐小飞辞去舒城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67

………………………………………………………………68

舒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 …………………………69

舒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日程表 ………………………70

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情况的报告 …………………71

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82

关于免去龚玉清工作职务的通知…………………………………………94

关于提请免去龚玉清工作职务的议案……………………………………95

关于决定任免崔勇等工作职务的通知……………………………………96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崔勇等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97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丙红辞去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98

辞职报告……………………………………………………………………99

关于任免薛丽梅等工作职务的通知………………………………………100

关于提请任命薛丽梅工作职务的报告……………………………………101

关于提请免去赵伟工作职务的报告………………………………………102

关于任免余梅等工作职务的通知…………………………………………103

关于提请任免余梅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104

述职报告(翟恩东)………………………………………………………105

述职报告(孔春春)………………………………………………………114

述职报告(张永宏)………………………………………………………121

述职报告(叶绍勤)………………………………………………………128

舒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135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136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舒城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139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

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140

关于决定任命王煜等工作职务的通知……………………………………142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王煜等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143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秀萍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

职务的请求的决定……………………………………………………144

辞职报告……………………………………………………………………145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平辞去县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146

辞职报告……………………………………………………………………147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148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150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153


舒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330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秦继永、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陶才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1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城市改造项目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组织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张瑞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张瑞杰指出,一要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要全面学习领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两会”期间“下团组”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加深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理解,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积极监督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精准、有力行使监督权,围绕“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工作开展跟踪监督,推动落地生效。二要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突出环保工作关键点、着力点。要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从政治上、大局上、长远上着眼,抓紧抓实整改工作;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县政府和职能部门要结合创建规划,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扎实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保护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三要推深做实学习教育活动,增强依法履职主动性、实效性。要认真组织实施,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结合人大机关和人大工作实际,精心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把各环节工作、各项活动都抓细抓实;要突出学习主线,深入学党史、系统学理论,在不断的学习中感悟思想伟力,坚定理想信念;要促进依法履职,大力发扬优良传统,持续涵养为民情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优良作风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志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傅代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盛源,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周家仓、县征管中心主任谢明燕,晓天镇、舒茶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赵娟、陶方柱,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舒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5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盛光兴、秦继永、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秦继永主持。

上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组织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张瑞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部分受任命人员进行了任职表态发言。下午,会议听取了县经信局、应急局、扶贫局和数管局等四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履职满意度测评。

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张瑞杰作了讲话。他指出,饮水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要把握机遇,集中精力补短板,不断完善设施,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增强保障能力,确保水质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张瑞杰强调,要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宣传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推动民事检察工作与其他各项检察工作齐头并进,不断增强民事检察工作的影响力。要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交流,共同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张瑞杰强调,要坚持依法监督,激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对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满意度测评,是加强对干部任后监督的进一步探索。相关政府部门要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抓好落实。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也要跟进了解后续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提升,奋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本届各项工作圆满收官。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李家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梅家宏,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卜宜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盛源,县水利局局长董士勇、县经信局局长翟恩东、县应急局局长孔春春、县扶贫局局长张永宏、县数管局局长叶绍勤,阙店乡人大主席钟义斌、杭埠镇人大主席袁良成,县人大代表李家明,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舒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6月11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盛光兴、秦继永、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吴家文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办公室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姚平松,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李家响,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卜宜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盛源,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已经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下面,我结合会议议题和当前重点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用五年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方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纲领性文件,对推进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标志着“十四五”规划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我们要聚焦新时代新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一要全面学习领会。把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与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两会”期间“下团组”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结合起来,学深悟透,加深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理解,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入学习规划内容,准确把握今后五年及十五年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从中找方向、找抓手、找作为。二要积极监督推动。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由各级政府编制和实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并监督其实施。我们要切实担负责任,依法行使职权,推动规划顺利实施。要及时、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和重点工程项目,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为有关工作推进提供法治保障。要依法、规范行使人事任免权,加强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履职监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精准、有力行使监督权,围绕“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工作开展跟踪监督,推动落地生效。

二、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突出环保工作关键点、着力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把污染防治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一样,摆在了治国理政的优先位置,统筹推进三大攻坚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当前,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我们要大力发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继续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工作。就我县而言,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突出工作的关键点、着力点,持续补短板、固底板,为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一要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前不久,李锦斌书记按照手机导航路线,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部分县区实地督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并就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我们要对照要求,从政治上、大局上、长远上着眼,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要加强督查调度、跟踪问效,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二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在上一次常委会上,我们审议批准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创建规划。大家普遍认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是一项非常重要、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希望县政府和职能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结合创建规划,进一步细化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强化效果。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通过适当的方式,跟进关注创建工作,适时提出建议,推动规划实施。三要扎实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水改厕、垃圾和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三、推深做实学习教育活动,增强依法履职主动性、实效性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省委也同步安排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也是属性鲜明的政治机关,要按照要求,统筹谋划,推深做实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发展。一要认真组织实施。县人大机关党组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和中央通知精神,按照省市县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好机关的学习教育活动。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结合人大机关和人大工作实际,精心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把各环节工作、各项活动都抓细抓实。二要突出学习主线。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要牢牢把握学习主线,深入学党史、系统学理论,在不断的学习中感悟思想伟力,坚定理想信念,切实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三要促进依法履职。要在学习中传承,大力发扬优良传统,持续涵养为民情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在警示中醒悟,大力推进自我革命,持续整治作风顽疾,以优良作风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

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各项议程已经圆满完成。下面,我结合会议议题和审议情况,再谈几点意见。

一、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饮水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起步较早,基础较好。特别是在“十三五”期间,通过脱贫攻坚带动,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步伐,一举实现了全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的全覆盖,这是一件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好事,取得的成绩是历史性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影响了总体的供应和保障水平。比如说整体的规划建设还不尽合理、局部地区供水质量不高、供水设施管理维护不够及时以及小型私有水厂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等,都需要高度重视,逐步改进。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我们要把握机遇,集中精力补短板。一是完善规划,提升建设水平。要结合我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科学布局新建工程,升级改造已建工程,建立区域统筹、调节有序的供水体系。要加大资金投入,适度提高设计和施工标准,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化、专业化,不断完善设施设备,增强保障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二是健全机制,提升运营水平。饮水安全工程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设施,不仅要建设好,还要管护好、运营好。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健全资金投入、技术服务、水费收缴、水价调整、应急保障、督查考核等方面的机制,增强水厂运营活力。特别是对一些小型私有水厂,要加强指导,帮助其规范运营,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效率。三是落实责任,提升监管水平。要明确各级政府的管理责任,压实运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供水监管,确保水质达标。要完善部门协作,强化技术支撑,对取水、制水、供水实行全链条的常态化检验、检测。如果发现重大水质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二、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检察机关是重要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以来,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能,认真办理民事诉讼监督各类案件,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之后,民事检察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办案数量和质量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但这与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和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希望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改进民事检察工作,提高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增强民事检察工作的影响力。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很多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不是很了解,特别是对民事检察职能,了解不够。一方面,群众有需求的时候难以找到精准有效的途径,不知道到检察机关申诉,往往选择信访渠道;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却因为缺少案件来源,不能及时、充分地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优势。检察机关要更加重视法治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自身职能和典型案例,不断扩大民事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申诉的意识。二是履行好民事检察工作职责。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做好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就“切实实施民法典”强调,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配强工作力量,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及时高效回应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民事申诉诉求。要突出重点,精准监督,发挥好民事检察工作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要克服“重刑轻民”的倾向,不断完善民事检察工作各项机制,推动民事检察工作与其他各项检察工作齐头并进、均衡发展。要完善内部资源整合和工作协同,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线索移送、案件调查、诉讼监督等协作,形成办案合力。要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交流,建立完善相应的联系制度和办案协调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在民事检察工作中,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虽然角色不同,但价值追求和终极目标是一致的,希望审判机关能够积极支持检察机关的工作,共同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依法监督,激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担当作为

近年以来,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市人大,对加强和改进基层人大工作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在监督工作方面,明确提出要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以增强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职尽责。经县委同意,今年我们决定对部分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逐步探索加强对干部的任后监督。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们主任会议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和程序,要求相关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确定了接受测评的对象。接受测评的各位局长认识很到位,按照要求认真梳理本届以来的履职情况,并在今天的会议上作了专题报告。刚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审议履职报告的基础上,高票通过了对4位局长的满意度测评,肯定了大家的工作。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也以负责任的态度提出了一些工作意见和建议,请各位局长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跟进了解后续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要对本次履职测评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为今后更好的开展这项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本届以来,我们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就加强监督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得到了“一府一委两院”的积极配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我们齐心协力推动工作落实,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充分展现出了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气象。今年的时间即将过去一半,本届的工作业已进入扫尾阶段,我们还要继续保持担当作为的精神状态和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奋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本届各项工作圆满收官。


舒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

(2021年3月30日)


一、书面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二、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1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城市改造项目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五、人事任免。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2021312)


一、大会盛况

举世瞩目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2135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近3000名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履行神圣职责,共谋“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发展大计,圆满完成了大会的各项任务。这次大会是在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意义特殊,使命重大,影响深远。党中央对开好这次大会高度重视。大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和青海代表团审议、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发表了重要讲话。

这次大会的鲜明主题和根本任务,就是发扬民主、集中智慧、依法决策,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大会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和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审查批准了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审议批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这次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部署要求,有关工作延续去年的方式,坚持高效办会。大会会期7天,各项会议活动高度密集;全体会议压缩为3次,每次时长不超过1个半小时;与会人员进行健康检测,严格实行闭环管理,确保了大会紧凑高效、绝对安全、顺利圆满。

二、大会的主要精神

大会精神集中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批准的纲要、报告中,主要内容媒体作了报道。现将报告、纲要和决定的主要精神概述如下。

1.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贯通两个五年,全面回顾了过去一年主要工作、总结了“十三五”发展主要成就,系统部署了今年重点工作、概要提出了“十四五”发展目标任务。报告指出,去年,我国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今年国内生产总值预期增长6%以上,考虑了经济运行恢复情况,有利于引导各方面集中精力推进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强调,要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优化和落实减税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

2.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共19篇、65章。开篇总结了过去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胜利完成,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万亿元,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等,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跃上了新的大台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了伟大历史性成就。纲要提出了2035年远景目标,实化量化了“十四五”发展主要目标、重大任务。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水平、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推进林长制、开创中部地区崛起新局面,要加快建设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淮河生态经济带上下游合作联动发展、加强巢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实施淠史杭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实施合肥枢纽机场改扩建工程等等,为安徽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等注入了强大动力。

3.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议事规则的两个决定。这两部法律都是实施30多年来首次修改。两个决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修改后宪法的规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体现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进一步健全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有利于保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地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4.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选举制度包括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本次修改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选举制度,采取“决定+修法”的方式,分步推进完成。大会通过的决定,就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作出了新的宪制性制度安排。这一制度安排,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符合香港基本法,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确保“爱国者治港”,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5.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依法履职的丰富实践、丰硕成果和显著特点,对今后一年主要任务作出了安排。10个月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为推动重大工作部署、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维护国家安全等提供了法治保障。报告指出,要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谋划人大工作,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发挥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职能作用。

6.关于“两高”工作报告。“两高”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情况和成效。报告提出了今年工作思路举措,突出强调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奋力推动新时代法院、检察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尤权同志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讲话的主要精神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统战部部长尤权同志作为安徽团代表参加了代表团活动,在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

尤权同志指出,政府工作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重要原则,对今年重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是一个求真务实、振奋人心、催人奋进的报告。过去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打硬仗、过险滩,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的圆满收官。统一战线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凝心聚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四、安徽代表团参会的主要情况

安徽代表团对出席这次大会高度重视,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好大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大会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始终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尽职尽责,开出了好效果、好形象、好作风,充分展现了代表们很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展现了安徽人民开新图强、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较之以往,有“四个更加”:一是依法履职更显担当。代表们心怀“国之大者”、心系皖之大事,更多地从国家“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发展考量,从履行好安徽肩负的国家使命出发,建真言,支实招。审议发言和议案建议,质量整体提升。全团发言500余人次,提出议案18件、建议442件,特别是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22件建议都是安徽发展急需热盼的,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回应。二是遵规守纪更加自觉。代表团健全会风会纪五级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大家高度自觉地落实李锦斌书记提出的“四严”要求,自觉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更严执行宣传、保密、廉洁、安保、请假等各项纪律,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会议环境。三是疫情防控更为严密。从会前集中到大会闭幕,全过程部署、全方位落细、全天候监督。大家严格执行大会闭环管理规定特别是“进出驻地管理安排”,全团安全无虞。四是服务保障更富质效。在会期较短、议程较多、保密要求较高等情况下,代表团工作班子全力以赴,加强调度,强化保障。会间增加议题后,迅速反应,跟进服务。代表团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宣传部门和有关方面切实把牢方向、紧扣节点、精准发力,大力宣传我国发展取得的新成就新成效、这次大会的新部署新要求和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新作为新亮点,正面宣传声势强劲,舆论引导有力有序,全媒报道量质双升,创新策划、特色做法和融媒精品等得到了中宣部的充分肯定。

在代表团总结会议上,李锦斌书记作了讲话,对代表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代表们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大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李锦斌书记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带头学习,确保大会精神学深学透;带头宣传,推动大会精神深入人心;带头贯彻,力促大会精神落实落地。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中央及省委的部署,抓紧抓好大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砥砺奋进,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六安代表团

202121日)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胜利召开,对于动员全省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提出的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目标要求,全面开启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会议概况

2021128日至21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合肥召开。126日代表报到,27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28日上午开幕,21日下午闭幕,正会期5天。列席大会的有7个方面共774人。出席大会的省人大代表应到726人,实到712人。

大会共有10项议程,主要是:听取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审查计划报告、预算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省级预算;审议有关接受辞职的决定草案;选举事项;通过省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省委对开好这次大会高度重视。126日,省委召开 “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省委书记李锦斌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充分阐述了开好这次省“两会”的重大意义,并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把准政治方向,坚决把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两会”的全过程各方面。二要把准目标任务,坚决把民主团结、履职尽责贯穿“两会”的全过程各方面。三要把准奋斗使命,坚决把凝心聚力、担当作为贯穿“两会”的全过程各方面。四要把准纪律要求,坚决把严实作风、风清气正贯穿“两会”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大会的主要精神

大会精神主要体现在李锦斌同志在闭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和各项工作报告中。

(一)李锦斌在闭幕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锦斌在大会闭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内容略,22日安徽日报等省主流媒体全文发布)

(二)关于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部分:一、2020年工作和“十三五”时期发展回顾;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三、2021年重点工作。

在总结2020年工作时,报告指出,过去一年,是安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我省先后遭遇百年不遇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历史罕见的大范围严重汛情。全省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共安徽省委决策部署,众志成城,克难奋进,一仗一仗地去打并打胜了疫情防控阻击战、复工复产联动战、精准脱贫收官战、防汛救灾保卫战,实现了经济发展稳定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交出了一份中央放心、百姓满意、可以载入安徽发展史册的优异答卷。全省生产总值3.87万亿元,增长3.9%,增幅居全国第4位,经济发展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抗击特大洪涝灾害取得全面胜利;经济运行实现稳中有进;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改革开放取得新成效;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水平得到新提升。

报告从八个方面回顾总结“十三五”发展成就。一是经济实力大幅跃升。二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三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四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五是区域发展整体效能全面提升。六是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顺利实现。七是改革开放实现重大突破。八是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报告指出,过去五年,全省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科学指引下,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变化,坚持稳中求进,加强改革创新,高质量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十三五”期间,全省发展格局实现了从“总量居中、人均靠后”向“总量靠前、人均居中”的历史性跨越。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得到解决。区域创新能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三次产业结构实现从“二三一”到“三二一”的重要转变。全省域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在全国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体系显著改善,高铁运营总里程2329公里、居全国第1位。“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省级行政权力保持全国最少。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建设,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迈出新步伐。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省政府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纲要(草案)》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提出的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目标要求,围绕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明确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支撑发展的重大平台、重大工程、重大改革和重大行动,突出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经济实力实现更大跃升;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更大突破;三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上实现更大作为;四是顺应人民新期待,推动民生福祉实现更大进步。

2021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报告强调,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机遇和挑战并存,惟有百倍努力才能赢得先机、赢得未来,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全面开启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新征程,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今年我省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以上,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水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左右,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全员劳动生产率9.8万元/人左右,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2.3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2个百分点左右,粮食产量稳定在800亿斤以上,能耗及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扩大内需畅通循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深化重点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更高水平开放;持续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扎实推进平安安徽建设。

(三)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中共安徽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突出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谋划 “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发展等,依法履职尽责,为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了应有贡献。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自觉对标对标,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二是注重立法质效,强化经济社会发展法治保障。三是坚持正确有效监督,促进中心任务落实。四是依法履行决定和任免职责,确保中央及省委部署落实。五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凝聚事业发展合力。六是提升履职能力本领,更好担负职责使命。

对于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报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委关于“十四五”发展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的重大决策部署、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等,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为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贡献人大力量。一要聚焦新阶段发展目标任务推进地方立法。二要紧扣“十四五”开局之年重大部署履行监督职责。三要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四要着力完善服务和保障代表履职的机制举措。五要全面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及机关建设水平。

(四)关于省“两院”工作报告。省法院报告指出,2020年,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为我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主要做法有:一、围绕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大局、彰显担当。二、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三、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调节关系、促进发展。四、围绕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回应期待、保障权益。五、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更高目标,持续攻坚、务求长效。六、围绕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监管、规范行权。七、围绕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八、围绕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深化联络、接受监督。关于2021年工作,报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四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五是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六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省检察院报告指出,2020年,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主要体现在:防风险、保平安担当作为;顾大局、助发展扎实有效;保民生、护民利不遗余力;强监督、促公正质效齐升;抓改革、提效能稳步推进。在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的同时,突出抓了以下九项重点工作:一、积极应对疫情大考,共筑防控法治防线。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收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三、组织开展“351工程,倾心为民营企业纾困解忧。四、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提升刑事追诉工作质效。五、稳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履行公益保护职责使命。六、从严惩治虚假诉讼,坚定维护司法权威。七、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八、坚持严的主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九、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关于2021年工作,报告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第一,以“防风险”为首要,扛起护安维稳政治责任。第二,以“顾大局”为重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第三,以“强监督”为根本,增进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第四,以“练内功”为支撑,提升综合履职监督能力。

三、有关接受辞职和选举事项

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李国英辞去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会议补选王清宪为省人民政府省长,补选魏晓明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陈武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白金明为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补选汪莹纯、赵馨群、高莉、郭德成4名同志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四、我市代表团主要活动情况

我市代表团51名代表出席会议,2人因事因病请假。市人民政府市长叶露中,在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杜应流、黄春燕等随团列席会议。会议期间,我市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在临时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大会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尽责,积极行使权力,充分展现了老区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我市代表团代表共提出议案76件、建议26件。鲍丙华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条例》的议案”被作为大会议案。我市省人大代表有40余人次先后接受央广网、《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江淮法治》、六安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专访,内容涉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生福祉、生态建设、创新引领、长三角一体化、平安安徽等多个方面。根据代表审议发言,编发简报5期。



六安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舒城代表团

(2021年2月7日)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的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动员全市人民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抢抓机遇、迎难而上,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加快老区绿色振兴、推进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建设而努力奋斗。

一、会议概况

202124日至6日,市五届人大次会议在六安召开。3日代表报到,3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4日上午开幕,6日下午闭幕,会期3天。出席大会的市人大代表应到445人,实到415人。会议应出席代表451名,实到代表405名。

大会共有9项议程,主要是:听取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审查和批准计划报告、预算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级预算;审议有关接受辞职的决定草案;选举事项。

二、大会的主要精神

大会精神主要体现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云飞同志在闭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和各项工作报告中。

(一)孙云飞在闭幕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云飞同志在大会闭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内容略,27日皖西日报等市主流媒体全文发布)

(二)关于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为三个部分:一、砥砺前行,决胜全面小康取得决定性成就;二、奋力拼搏,共同绘就“十四五”美好画卷;三、乘势而上,开启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建设新征程。

在总结2020年工作时,报告指出,过去的一年,是六安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世纪罕见的四大严重冲击,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沉着研判应对,精心谋划安排,及时采取行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经济社会发展,在大战大考中交出了一份优异答卷。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抗洪救灾取得重大胜利,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全年多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位居全省前列,生产总值增长4.1%、居全省第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7%,居全省第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7%、居全省第三,高新产业增加值增长35.5%、居全省第一。

报告回顾总结了“十三五”发展成就。过去五年,全市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视察六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脱虚向实、稳中求进,扎实打好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实施五大发展行动,“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未来五年,六安发展既面临着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重大战略叠加效应集中释放、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深入发展等新机遇,也面对着世界经济复杂严峻、外部竞争日趋激烈等新挑战。我们一定要认识和把握宝贵窗口期,鼓足锐气勇气,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坚定实施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战略,奋力打造“一区四地一屏障”,努力实现到2025年经济总量全省居中、人均水平与全省差距明显缩小,到2035年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较2020年翻一番半,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大幅跃升。

报告指出,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进入新阶段开启新征程的第一年。今年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8.5%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5%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46000/人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1.1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2个百分点;粮食总产量70亿斤左右;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8%以上;能耗双控及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重点要做好九个方面重点工作:()着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二)着力促进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三)着力强化创新发展动能;(四)着力扩大内需;(五)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六)着力深化改革开放;(七)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八)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九)着力改善民生福祉。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政府组织编制了《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纲要(草案)》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六安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展望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部署重大任务,确定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全市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到十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三)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中共六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法履职,守正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在打赢抗疫防汛战役中贡献人大力量,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人大担当,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在深化依法治市实践中发挥人大作用,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在服务代表为民履职中彰显人大优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中树立人大形象,较好完成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就做好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的主要工作,报告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十四五”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提高监督实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动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人大力量。

(四)关于市两院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2020年,全市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司法为民,全力满足高品质需求;坚持守正创新,全力推动高质效审判;坚持夯基固本,全力打造高素质队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今年,全市法院工作将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更坚定的信念把牢政治方向、更务实的举措服务发展大局、更扎实的步伐推动改革创新、更严实的要求促进队伍建设、更诚恳的态度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高质量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作为;践行为民司法,在平安建设中发挥检察作用;牢记宪法定位,在司法办案中强化检察监督;加强政治建设,在锤炼队伍中提升检察能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全面均衡推动检察发展,更加从严从实锻造过硬队伍,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奋力开创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建设新征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有关接受辞职和选举事项

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王胜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会议补选付新安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高斌、黄应松2名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许明力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补选梁国金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四、我县代表团主要活动情况

我县代表团58名代表出席会议。在我县的省人大代表方国、汪德尚、徐文荣、程锋、程大春等随团列席会议。会议期间,我县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在临时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大会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积极行使权力,充分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我县代表团代表共提出议案9件、建议4件。根据代表审议发言,编发简报4期。代表团的服务保障工作得到了大会秘书处的肯定和认可。

2月6日上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云飞来到舒城代表团,和代表们一道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关于六项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决议草案,并发表重要讲话。孙云飞书记指出,2020年,舒城县虽然面对的困难比预想中大,但是取得的成绩比预期的好,大事要事落实有力,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产业布局特色鲜明,拼搏精神值得肯定,“十三五”各项工作实现了顺利收官。 他强调,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战略性转折之年。舒城要牢牢把握发展新阶段,跑出赶超发展加速度;要牢牢把握新理念,打造绿色发展升级版;要牢牢把握新格局,建好东向发展桥头堡;要牢牢把握新使命,练就保障发展硬本领,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县委书记金德元就贯彻落实好孙云飞书记在舒城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要提高站位讲政治,坚决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锚定目标抓落实,全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要担当作为求突破,围绕“领跑六安、链上合肥、融入长三角,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发展思路,全力打造长三角主导产业“配套园”、产业转移“承接园”、居民生活“大菜园”、休闲度假“后花园”和巢湖水源保护“生态园”,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贡献舒城更大的力量。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领跑六安、链上合肥、融入长三角,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发展思路,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推进舒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共舒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精心制定2021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持续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统筹谋划常委会全年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委汇报常委会党组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依法履职全过程。紧扣县委意图和要求,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全面加强对人大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等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围绕中心大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3.加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部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民生保障改善、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重大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为相关工作推进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4.改进人事任免和任后监督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切实做好任前调研和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任职表态发言等工作,保证县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组织对部分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加强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

5.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人才引进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调研杭埠产业新城PPP项目运营情况和砂石资源利用与保护工作。围绕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情况的报告,调研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等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6.积极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精神,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持续推进依法防控。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卫生防疫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推动完善重大疫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调研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督促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引导树立健康饮食新风尚。落实联系包保责任,及时开展工作督导,督促乡镇把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7.深化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深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财政部门的工作联动,增强监督合力,推动预决算审查和审计整改工作提质增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探索推进国有资产监督与预决算审查监督的有机衔接,健全监督体系,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8.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谋划“八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江淮普法行”“江淮环保世纪行”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司法公正。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提升审查能力,依法做好审查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统一。依法抓好人大信访工作。

四、把握关键环节,推动完善代表工作

9.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保障代表活动经费,落实代表履职补助,推动代表履职常态化。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督促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加大代表履职宣传力度,激励代表争先创优展风采。

10.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换届选举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切实把好法律政策关,在县委领导下依法按程序做好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大力宣传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依法选举的民主氛围。加强对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审查把关,注重优化代表结构,按规定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精心筹备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保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五、注重总结提升,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11.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继续开展履职培训,进一步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扎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抓好作风建设。积极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增强人大宣传工作的影响力。

12.夯实县乡人大履职基础。认真贯彻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究谋划,提出加强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具体建议,为县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相关文件提供决策参考。认真落实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不断健全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提升履职规范化水平。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协调发展,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全县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

情况的报告

—— 2021年3月30日在舒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周家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及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在我向会议报告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年全县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职责,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创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县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先后荣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第三届安徽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六安市秸秆禁烧先进县。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0年,境内地表水质总体稳定,万佛湖和杭埠河水质保持地表水Ⅱ类,丰乐河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始终保持在Ⅲ类以上,达标率100%

(二)大气环境质量

县城PM2.5201944.6微克/立方米下降至3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4%PM10201973.8微克/立方米下降至5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8%;空气优良天数由201972.6%上升至84.8%,取得有考核记录以来最好成绩。

(三)土壤环境质量

全县土壤环境良好,农用地安全利用率100%,通过疑似污染地块筛选排查,无污染地块。

二、2020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一)聚焦绿色发展,生态创建再上台阶

20208月我县被命名为“第三届安徽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在成功创建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舒城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决定》和《舒城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实施方案》。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了《舒城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规划(2019-2024)》。从全县筛选出13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典型案例上报市环委办。积极配合省市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实地抽查工作,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类点位排查,做好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类遥感点位核查整改。

(二)聚焦污染治理,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印发《舒城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工作举措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程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督促相关单位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深入开展秸秆全年禁烧,卫星监测实现零火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5%。指导16家企业完成22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指导3家企业完成了工业炉窑深度治理。督促安徽新宜龙陶瓷有限公司上报了煤气发生炉改造方案并要求按时实施。完成2家企业挥发性机物治理。督促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绿沃循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报告的编制,并组织相关专家完成了技术评估。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工作,辖区内的环检机构完成44655辆车检测。印发了《舒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上报了2020-2021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并通知相关企业按要求实施。

二是坚决打赢碧水攻坚战。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摸排,对摸排的163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列出问题整改清单,落实整治专项资金617.2万元,组织多部门联合赴现场进行指导督促,现均已完成整改。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100%。督促乡镇、开发区完成了29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并对2019年已完成52条黑臭水体整治进行“回头看”。完成全县37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并通过市级核查、省级验收。组织开展舒城县2020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行动,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督促问题整改。全年,完成农村改厕1.02万户。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垃圾4.52万吨。完成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18个。

三是打赢净土持久战。印发了《舒城县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其年度资金分配方案,督促41个行政村完成整治任务。完成了2019年度21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核实确认和2020年度新增7家企业的信息采集。将群峰造漆厂地块土壤监测项目调查报告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与县内2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查,督促企业完成了自行监测。扎实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核查工作,按要求完成系统材料填报。完成我县年度重点行业企业及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认真开展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完成51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网上申报工作。

(三)聚焦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高效彻底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率始终位于全市前列。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县的40个信访件、反馈的13个问题、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39件信访件、2019年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22个信访件、交办的3个问题,“23+8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第三批转交的36件信访件、第五批转交的7件信访件,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19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8个问题,完成整改销号16个,下剩2个分别为20216月完成万佛山自然保护区勘界划定和202212月完成全县生活垃圾发电厂项目,目前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四)聚焦环境安全,环境执法严格规范

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制度》的要求,对辖区内128家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疫情期间对所辖区内污水处理厂、供水公司、饮用水源地、医疗机构危废信访纠纷以及专项活动开展环境监察,做好记录和上传。全年出动执法人员4674人次,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07家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93家次,供水公司125家次,饮用水水源地96家次,其他单位940家次,上传监察笔录1188份。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查封扣押决定书》2份、《行政拘留执法案件移送函》1份,行政拘留3人。对5家企业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共收到189件信访件,受理率100%,完成上级各类环境信访处理回复65件。开展了特定行业危废处置专项检查,生态环境部门、检察院、公安局开展司法联动3次,依法将1起危废跨界转移案件移送公安立案查处,行政拘留3人。制定了《2020年度县直部门部门间联合抽查计划》和《部门内抽查计划》,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11次。印发了《舒城县生态环境领域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网站、标语、微信、QQ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宣传。深入开展“四大考”禁噪专项行动。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三个全覆盖专项工作要求,对全县20家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宣传并推广手机APP的使用。积极参与异地互查,参加环保部组织专项检查2人次,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项检查4人次。

(五)聚焦环境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联网审批、项目环评审批及备案制度,依托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共享资源信息、公开审批情况。所有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均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安徽省环评信息联网报送系统。2020年上报市级审批项目7个,县级审批项目72个,登记表备案369个。完成重点管理的企业发证32家,简化管理类企业发证54家,登记管理类企业匹配企业1178家,完成率为100%。通过开展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补充发证企业9家,登记企业7家。为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机制,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信用评价方案总体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筛选出存在被评为红黄牌风险的企业名单,组织召开信用评价指导会议,指导企业通过主动改善环境行为,按要求实施整改及补办环评手续等方式提高评价分数,进而提升信用等级。2020年共有4家重点污染源单位参加省级环境信用评价,2家参加市级环境信用评价。

(六)聚焦队伍建设,重点改革有序推进

稳妥推进生态环保机构改革,以县环委办印发了《关于报送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配备人员名单的通知》,全县21个乡镇在一周时间内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机构挂牌,每个乡镇均配备了1名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任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1名公务员任专职副主任,和1-2名工作人员,全县乡镇环保办共配备72名工作人员。深入推进环保机构改革,2020821日,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挂牌成立。制定印发《2020年度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安排了专家进行专业授课,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组织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执法大练兵网上知识竞赛,在全省排名位居先列。组织环境监察证培训16人,参加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12人,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考试25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清醒地看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明显短板。大气考核压力大,当前我县城区正处在大建设时期,城区拆迁、建筑工地、道路运输等扬尘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水污染治理任务艰巨,主城区污水管网还不完善,朱槽沟水质二月份以来氨氮持续超标,杭埠镇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还不配套,污水进水浓度低。环保督察整改问题还不够稳固,少数散乱污企业存在反弹现象,环保能力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安排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不断深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县域环境质量,打造绿色发展舒城样板。

(一)全面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一是持续深化空气环境治理。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五控措施及六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加强矿山扬尘治理及生态修复、建设施工及道路扬尘管控、渣土车辆管理、混凝土搅拌站治理、裸露土地绿化;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加强高排放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完成省市下达的PM10PM2.5年度目标任务,确保省市排名稳中有进。二是持续深化水环境治理规范集镇污水处理厂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开展定期监测、常规监察和专项检查,切实做好境内各考核断面和入河排污口水质的监测、上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督查巡查,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大对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力度。规范取缔已关闭和截污的入河排污口。保持境内地表水质总体稳定,万佛湖水质全年保持地表水类,杭埠河、丰乐河达到地表水类标准。实现2021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始终保持在类以上,达标率100%的目标任务。三是持续深化土壤环境治理全面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重点企业监管,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及监督性监测。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依法建立和完善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机制,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全面完成查湾尾矿库和第二磷肥厂区域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及重点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任务。

(二) 扎实抓好各级督察问题整改

严格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及其“回头看”整改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推进,确保如期实现整改目标;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纳入常态化管理,确保所有交办的环境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构建环境监管网络体系,全面掌握网格内污染源、风险源、敏感点、散乱污等管理对象,实现精准化监管。继续推行污染源双随机制度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信访制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严防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三)高位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

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环境违法违规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强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创建一批绿色示范基地,申报有机、绿色食品。全面实施《舒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20-2025)》,促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四)高质量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

“十四五”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成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又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成立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舒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领导组,统筹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分前期研究阶段、项目启动阶段、起草纲要阶段、规划审议发布阶段四个阶段,科学编制舒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五)优化高质量发展服务支撑

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思路,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提升生态环境服务管理水平,严禁新上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加强环评审批管理,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生态环保领域“四送一服”工作。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强化工业企业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性诉讼制度。

(六)切实加强生态环保队伍建设

坚持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生,鼓励广大干部敢干事、能干事。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提高生态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加强生态环保队伍综合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专业、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1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全县上下戮力同心、勇担使命,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打造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舒城,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

2021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城市

改造项目的议案》的决议

2021330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1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城市改造项目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将县城区周瑜大道(原三里河路)北侧旧城区改建项目列入2021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330


1729政府议案1.jpg729政府议案2.jpg






















关于任命许教育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的提请,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通过,

任  命:

许教育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大丽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吴  琳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朱姗姗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特此通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关于提请任命许教育等工作职务的议案


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提请任命:

许教育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大丽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琳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朱姗姗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请予审议。



主任:张瑞杰

2021325


关于任免李红丽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的提请,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通过,

任  命:

李红丽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汪仪慧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庭长;

张树光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  去:

束克立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红丽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汪仪慧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志国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祝远高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千人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关于提请任免李红丽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因法院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提请任命:

李红丽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汪仪慧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庭长;

张树光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束克立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红丽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汪仪慧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志国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祝远高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千人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院长:王成涛

2021316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梁俊东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330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梁俊东辞去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时,由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报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辞 职 报 告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调整,本人现提请辞去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请予批准。




报告人:梁俊东

2021年3月1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齐小飞辞去六安市第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330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身体原因,齐小飞提出了辞去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齐小飞辞去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齐小飞辞去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330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城关镇龙塔二选区选出的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齐小飞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齐小飞辞去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辞 职 报 告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

本人现因处于肺部切除手术康复期,不能正常履行人大代表相关职责。故请求辞去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请予批准。



报告人:齐小飞

2021年3月16日



舒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

(2021年5月31日)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人事任免;

四、开展履职满意度测评(县经信局、县应急局、县扶贫局、县数管局)。


舒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日程表

日 期

议 程

参加人员

地点

5 31

上午8:30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3.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主持工作的副检察长,县水利局局长,邀请列席的县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

下午3:00

1.开展履职满意度测评(县经信局、县应急局、县扶贫局、县数管局)。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主持工作的副检察长,县水利局局长、县经信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县扶贫局局长、县数管局局长,邀请列席的县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


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

运营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1531日在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县水利局局长 董士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县农村饮水安全概况

我县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之前,多数地区的群众采用手压井提取浅层地下水或直接饮用沟溪水、山泉水,由于水体受化肥农药和生活污水的污染,水质很差且铁、锰、氟等含量超标,严重影响群众身体健康。

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我县编制并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精准扶贫(2016-2018年)实施方案、十三五规划、十四五规划及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截止目前,全县利用农村饮水安全资金兴建规模水厂19座,扩建规模水厂9座。目前正在运行的农村规模水厂有23座、千人供水工程1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310处,铺设管网6000多公里,总供水能力12.91万吨/日。完成工程总投资5.5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45亿元,地方配套投资3.13亿元。全县394个行政村全部通自来水,共有80万农村居民约22万户农村家庭用上自来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7.7%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县紧盯饮水安全保障,优先解决贫困村及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29亿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9亿元,解决了农村居民47.47万人(其中贫困人口43358人)、学校师生2.8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落实了80个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问题。2018年底全县80个贫困村和所有贫困人口均实现饮水安全目标,2019年底全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实现全面覆盖。

二、我县农村饮水安全整改提升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对标对表,采取强力措施有序地推进整改工作,即查即改,取得显著成效。

(一)农村饮水安全整改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农村饮水安全整改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舒城县农村饮水安全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配齐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人员。并制定《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三级检(监)测体系的通知》、《舒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考评办法》《舒城县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舒城县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管护员职责及考核办法》、《关于加强农村规模水厂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舒城县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核定和水费收缴办法的实施意见》等一揽子文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水质检测、设施保护、规范运行、资金保障等,进一步细化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全面开展排查,逐项整改清零。2020年上半年多次抽调各有关单位人员对各乡镇、规模水厂饮水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摸清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短板弱项。建立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所有问题在20205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动态清零。

3)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监管体系。县财政每年落实年度第三方水质检测经费150万元,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进行巡检。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所在乡镇选聘80名管护员落实人员工资,每年配套县级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配套管护经费300万元以上。

同时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管工作,所有规模水厂配齐化验室设备及试剂;设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乡镇水质化验室,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开展水质自检。定期组织对农村规模水厂和乡镇水质化验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在规模水厂化验室安装监控设备,由县农饮中心对所有水厂的水质检测开展实时监控。

(二)农村饮水安全整改提升工作成效

全县规模水厂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整改提升后,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日检正常、环境卫生整洁、水质合格率显著提升。2020年全年,在卫健部门水质巡检和第三方机构水质抽检中,我县规模水厂、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合格率均为100%

2020526日张曙光副省长到我县视察时对我县农饮整改提升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529日省扶贫办、水利厅在我县召开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场会,观摩了钓鱼台水厂和春秋乡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张秀萍县长作了经验介绍,省水利厅要求全面推广舒城经验。

2020年度脱贫攻坚市际互查中及第三方评估中,我县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合格率为100%。年终在县域经济考核水质达标指标上我县位于32C类县第一名。

三、 程建设与管护

(一)工程建设情况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我县列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计划,针对水厂改扩建和老旧管网改造等方面作出重点安排,具体实施工程项目点有:城关镇、桃溪镇、千人桥镇、杭埠镇、张母桥镇、干汊河镇6个乡镇共28个行政村管网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厂管网延伸和新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总受益人口7.04万人。

2020年我县整合扶贫资金4863.83万元用于舒城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根据投资计划,认真谋划、精准施措,针对水厂改扩建和老旧管网改造等方面作出重点安排,共完成7处管网改造、4处水厂改扩建工程,以达到对已建农饮工程巩固提升、改善受益人口饮水质量的目的。

今年,根据“十四五”规划及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已完成16个乡镇56个项目工程的前期设计工作,后续将加快进度,完成工程建设。

(二)运行管理措施

每年结合中央、市级和县级下达的养护资金,水利局对所有供水工程进行了摸排和资料收集,经过局会议研究,下达了年度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分供水工程详细列出了维修养护内容和所需资金情况。2019年度利用中央维修养护资金153万元对我县26处集中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总设计供水规模8.95万吨/天,涉及供水服务人口67.91万人。8月14日,我县编制完成并印发了《舒城县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分析了我县农饮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明确了维修养护内容、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要求等。根据维修养护资金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和供水单位加快维修养护实施进度;2020年下达中央维修养护资金1256万元、市级维修养护资金44万元用于全县21座规模水厂的维护更新、所耗材料物品的添置以及267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药剂、滤料等易耗材料的购置。6月18日,编制完成并印发了《关于印发舒城县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至10月底,我县全面完成了中央财政补助农饮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11月底,完成了资金拨付和验收。

并且,每年县农饮中心对全县22家规模水厂、庐镇水厂及各乡镇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开展2次综合考评,并将结果通报到乡镇。根据考评结果及考评办法,兑现相应奖惩并与下一批维修养护资金相挂钩,督促水厂、乡镇补缺补差,推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再上新台阶。2020年考评中,第一名春秋乡;第二名汤池镇、张母桥镇;第三名晓天镇、舒茶镇、柏林乡。

(三)疫情期间饮水安全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县水利局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防控有责、防控尽责。制定了水利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实现了疫情防控全覆盖。及时下发了《舒城县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安全防控工作,按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的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责任人按规定履行职责,密切关注供水工程的运行状况。

对全县265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全部采取消毒措施,经过反复调试消毒设备投加药量,对供水设施滤料进行清洗和更换,并跟踪检测供水水质,加密水质检测频次,确保水质安全。要求供水单位加强安全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供水单位安排人员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水生产区严格采取封闭式管理。供水单位制水生产、维修养护等服务人员在从事供水服务相关工作时,采取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水费收缴,疫情防控期间对非智能水表尽量不安排抄表,对智能水表用户安排人员在岗及时进行充值,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用户进行停水。

(四)农村饮水安全灾后供水保障

2020年入梅以来,我县遭遇多轮持续强降雨,尤其是717日开始,普降大到暴雨,全域范围发生了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造成丰乐河及其支流高水位运行,部分河堤出现漫堤和溃堤现象。致使我县柏林乡界河村丰乐河大堤、桃溪镇龙潭河(老街段)、千人桥镇钱大山河漫决,水毁工程较多,损失巨大。全县各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设备均受灾严重,造成取输水工程、净水设施、配水管网的不同程度水毁,对短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我县根据《舒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文件要求,启动应急措施,同时为切实做好我县灾后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出台了《舒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灾后供水保障方案》,全面指导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灾后供水保障工作,并要求各水厂针对自身情况制定相关的应急供水预案,目前各水厂均编制了应急预案。对规模水厂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灾后生产恢复提出了具体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资金保障以及各项饮水安全保障措施。720日洪水后,水利局立即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柏林、桃溪、千人桥、五显、晓天等乡镇指导规模水厂水毁工程修复、及时恢复供水,加大检测频次,确保水质达标。县农饮中心安排专人深入晓天、庐镇等乡镇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开展检查,指导乡镇做好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督促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安装公司及时修复消毒设施

对暂时不具备恢复常态化供水的工程,积极采取备用水源取水、备用电源供水、分时段分片区供水等应急措施保障居民基本饮水需求。根据源水情况适时调整絮凝剂和消毒剂投加量,加密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检测频次,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及时调整制水、供水管理方案,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关要求。一旦发生水质异常和威胁安全的情况,及时有效采取处理措施。根据核实的各处农饮工程水毁情况,整合各级下达的救灾资金以及工程年度维修养护资金,精准测算,统筹安排,做好全县农饮工程的灾后重建资金保障工作。在8月上旬全部完成规模水厂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灾后生产修复,恢复停水区供水。

(五)水费收缴

我县一直高度重视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严格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水费收缴的部署要求,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水费收缴率,截至目前为止,水费定价率达100%,千人以上水费收缴率达93%,千人以下水费收缴率达91.1%。水费收缴的具体标准,规模以上水厂收费标准在2.0元至2.5元,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在1.0元至2.0元。各水厂水价,均由县物价部门核定并公示。同时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计量收费制度。规模水厂逐步使用智能水表替代机械水表,智能水表普及率已达三分之一;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计量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水费收入进入村专用账户,维修养护等支出实行报账制,做到专款专用。建立用水户台帐,完善水费收缴记录,向用水户提供统一收据。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相关政策宣传,根据省文件要求,确保在20216月底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实现全面收费且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2021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含千人以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面收费且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

四、存在问题

1. 乡镇认识程度有所下降。随着全国脱贫攻坚任务的圆满完成,部分乡镇对农村饮水管理力度有所下降,思想有所松懈。存在部分水厂日检记录不完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未加药片、日常管护记录不完善等现象。

2. 管护经费没有做到专款专用。个别乡镇对于维修养护资金存在滞留、另做他用的现象,未将其用于规模水厂、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易耗品、易损品的维修更换。

3. 资金投入不足。我县规模水厂基本上建于2008年前后,当时农村用水量不大,管径偏小,导致用户水量小;同时,时间较长水管老化,抗压能力下降,易爆管。因此,需加大资金投入,进行管网更换升级。

4. 水价有待提高。我县现在规模水厂水费收缴实行两部制水价,每吨2元。这是2010年前的价格,现在制水成本加大,而且山区、丘陵区水厂存在二次增压,全县13个规模水厂建二级增压站45个、三级增压站11个,用电量大。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有的水厂提高了收费标准,但是,各级审计时作为问题要求整改。因此,请求县人大协调发改部门调研解决。

5. 分散式供水存在薄弱环节。分散供水供水质量及供水量难以得到保证,若发生2019年大旱情况,少数分散式供水出现饮水困难。

五、下一步农村供水工作的方向

(一)农村供水三步走,全面提升供水保障:

1、提基础。对舒城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内容进行深入分析修改,进一步细化全县供水分区,明确各分区供水范围和功能,作为十四五期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加大资金投入,以美丽中国乡村振兴为契机,在农村供水工程的建、管方面不断突破创新,将农村供水保障标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2、转体制。稳步推进农村供水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这项工作已经列入市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市委深化改革重点事项,年内要取得阶段性成果。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实现规模水厂国有化经营、小型集中供水实行集约化管理、对私有水厂进行评估收购。下一步将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稳步推进私有、私营农村供水工程的评估收购,成立县级国有农村供水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分区或乡镇组建供水分公司或子公司,统筹区域内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行管护。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依托农村供水管理公司,落实专业维修队伍和养护人员,或委托有专业能力的水务公司提供维修服务。

3、强监管。加强县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建设,强化人员队伍配备,推进县级农村供水水质化验室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快推进县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实现水源、水处理过程等在线监控,提升水厂制水自动化运行水平,形成农村供水监管一张网。

(二)紧盯短板弱项,逐项补差补漏。补齐农村供水工程基础设施短板,继续加大对规模水厂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设施的维修保养投入,认真完成各级下达的维修养护任务,做到专款专用。补齐水质监测方面短板,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更新水质检验设备,强化水质监督执法力量。

(三)做好提升文章,巩固农饮安全。我们将坚持把巩固提升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强化对饮水安全工程开展检测,加强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提高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精准的举措,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坚定信心、顽强奋斗,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为实现领跑六安、链上合肥、融入长三角,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5月31日在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盛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在我向会议报告2018年以来县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民事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民事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行使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从监督对象的性质角度划分主要包括:依法建议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或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对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农民工、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及国有资产保护等案件以支持起诉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对法院的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行为违法、执行活动以检察建议的方式依法进行监督;在审查民事申诉案件中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

2018年以来,我院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秉持精准监督理念,以专项活动为引领,加大案件办理力度,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在推动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共计办理民事诉讼监督各类案件195件、支持起诉60件。其中:

受理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案件44件。审查后不支持4件,终结审查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其中采纳后改判4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共9件,再审后改判3件,维持原判1件,5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拟提请抗诉4件。

受理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6件。提出检察建议20件,法院采纳19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因发类案检察建议终结审查5件;

受理对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90件。提出检察建议79件,回复采纳77件;不支持监督申请7件;终结审查3件;1件正在办理。

受理支持起诉案件60件,判决支持或达成调解50件,当事人撤诉10件;

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5件。

二、主要做法

(一)积极开展职能宣传,健全案件来源机制

坚持线上与线下联动,拓宽案件来源渠道。积极开展主题宣传和“普法宣传日”活动,租用户外大型电子屏及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广告机,在50余处宣传我院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平台作用,深入开展检察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发放民事检察宣传彩页、民法典等材料1000余份。与有关金融机构、乡镇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多家单位保持沟通联系,院领导带队主动上门走访30余次,开展座谈会15场次,通过点对点的方式宣传职能、拓展案源。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在受理案件中,深挖案件线索,从生效裁判、审判行为、执行等三个环节对每一个案件进行审查,从中发现案件线索10余件。

(二)发挥执行监督职能优势,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持续开展执行监督推进年活动。积极运用民事检察监督手段依法加强法律监督。高度关注长期未执行完结、执行难等民事监督申请,及时研判涉法涉诉风险,依法依规办理案件,促进消除安全隐患。聚焦消极执行、超标执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查封、扣押及裁定终结等环节入手,开展专项民事执行监督活动,以检察监督规范执行行为。一方面,监督法院在执行中有无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纠正法院的执行措施。另一方面,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债务,促成他们达成执行和解。三年来,共发出检察建议79件,进一步规范法院执行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我院受理了农民工唐某等20人的执行监督案件,经过与法院、申请执行人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使执行款及时分配到申请人手中。2020年,在办理周某与沈某执行监督案件中,因债权长期未执行到位,我院首次举行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通过搭建沟通平台,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成功化解双方纠纷,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三)注重审判程序监督,规范审判行为

坚持程序正义的理念,用程序正义保障实体公正,对审判行为违法的案件加大监督力度,积极促进审判机关规范行使审判权。三年来,共发出检察建议20件。2019年,我院办理了县法院审理福建省华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与杨某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监督案,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依法纠正了法院超标查封的问题,保障了被查封企业的合法权益。此外,通过梳理近几年办理的案件,发现法院在送达、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针对这些共性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后,规范了法院审判行为。

(四)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积极落实“三号检察建议”

2019年12月,省检察院向省高级法院发出3号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防范和惩治民事虚假诉讼案件。我院按照省、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对一些采取虚假手段骗取法院裁判的行为,运用民事检察监督手段依法加强法律监督。聚焦民间借贷、离婚分割财产等多发高发领域,通过案件倒查、与刑事检察部门联动等方式,加强信息共享和线索双向移送,梳理同一人多次被告的民事案件,是否存在通过民事诉讼活动达到非法目的的案件线索。2020年,我院共受理虚假诉讼案件6件,涉案金额总计460万余元,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推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助力社会治理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提升。2021年初,我院向县委政法委专题报告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获批示肯定。

(五)依法支持起诉,保护弱势群体

持续关注民生,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注重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办实事,以支持起诉为发力点,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和国有资产。2018以来,支持困难群众起诉9件,支持农民工群体依法追索劳动报酬6件,支持国有资产金融机构起诉25件。此外,在办案中主动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向我院申请司法救助,体现司法温度。2019年,我院依法支持未成年人左某起诉其父亲索要抚养费的案件,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实地调查,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避免了对未成年人的再次伤害。2020年,我院在执行监督中发现王某作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其赔偿款一直未执行到位后,帮助王某申请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与自身相比,我院民事检察各项业务办案规模和质量都有发展,支持起诉工作一直在全市检察机关中保持前列。在生效裁判监督方面,我们秉承“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的理念,努力做到办一件,成一件,从而推动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但在整体工作方面典型案例较少,品牌意识还不够,单项业务方面还存在审判人员行为违法监督办案规模波动较大,执行监督案源挖掘的不够等不足。主要原因有:一是案件来源线索少。虽然对民事检察工作做了大量的宣传,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不够了解,申诉渠道知晓度不高,司法诉求不能及时反映到检察机关,导致群众主动申请监督的案件不多。此外,案件来源还不够多元、均衡,通过“一案三查”“一案多查”等机制挖掘案源潜力不够。二是队伍素质能力需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涉及法律法规多,监督范围广,工作任务重,检察干警的素质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完全适应,办案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相匹配,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三是民事检察的程序和措施的立法还不够完善,法律规定的监督手段较少、效力有限,还不能完全适应实践中履行监督职责的需要。

四、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并将在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强化三个自觉,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努力找准新发展阶段民事检察工作着力点。一是坚持平等保护,致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主动把民事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参与服务民企专项工作,协同推进“351工程,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涉民营企业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及时审查、及时处理、及时答复,通过民事检察履职维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二是推进诚信建设,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五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落实好“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局沟通协调,形成惩防虚假诉讼的工作合力。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注重靶向发力,强化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和惩治,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三是持续关注民生,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平等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办实事,认真办理涉农领域等申请监督案件,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积极对接司法救助。注重弱势群体利益保护,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开展好支持农民工等群体依法护权专项行动,协助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清欠工作,体现司法温度。

(二)坚持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围绕“精准”要求,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效,努力实现各项监督工作协调均衡发展。一是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执行监督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结合实际情况,围绕突出问题推动开展专项监督。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沟通,推动形成会商、研讨制度,拓展民事监督广度、深度。围绕类案裁判标准不统一、审判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同类问题,通过汇总分析,深入研究,提出类案监督建议,促进审判机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二是拓展办案规模。坚持“一案三查”,努力从一案中办成其他单项监督案件。进一步加强检察职能宣传,提升民事监督的知晓度。深入分析、研究系统及行业内的诉讼习惯,争取办成一批案件。构建一体化办案模式,加强内外沟通协调,采取“以案找案”“以事找案”等方式,健全完善办案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弥补案源不足的问题。三是做实深层次违法监督。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专项监督活动,强化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对履职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审查,提升整体监督效果。四是推动提升监督刚性。积极向县委、县人大等报告工作,协调解决监督案件处理中的不规范问题。坚持系统思维,落实关联司法,加强与公安、法院等之间的合作,形成监督合力。

(三)提升基本能力,夯实基层基础

坚持强基导向,从基础做强、从基本能力抓起,切实提升能力水平。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素能。深刻认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极端重要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将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积极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增强行动自觉,持续正风肃纪,补齐短板弱项,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二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专业化人才和专业化团队培养,打造虚假诉讼、执行监督、审判人员违法监督等专业人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参与民事检察业务骨干提升培训,选拔推荐优秀干警参与业务竞赛,切实提升业务素能。三是注重调查研究工作。围绕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用好案件资源开展研究,努力产出更多更高水平、“接地气”的理论成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此次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既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检查,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与支持。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围绕双赢多赢共赢目标,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力争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再上新台阶,为法治舒城建设贡献检察智慧。



有关用语说明

1.再审检察建议:指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或民事调解书,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建议同级人民法院再审纠正的行为。
2.提请抗诉:是法律规定的民事检察监督的主要方式。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出抗诉。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支持起诉: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对损害弱势群体民事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群体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
4.五号检察建议:为进一步强化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对全国虚假诉讼监督情况进行调研,认真剖析案件数据的基础上,就虚假诉讼认定标准、程序处理、协调配合等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第5号检察建议,为各地检察机关规范办理虚假诉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5.三号检察建议:指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皖检建【2019】3号检察建议(简称“三号检察建议”)。建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提高防治虚假诉讼的思想认识,压实防治虚假诉讼的司法责任,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对虚假诉讼行为的全方位甄别审查力度,严格落实法律、司法解释关于虚假诉讼认定和处理规定,完善协作机制、形成防范打击虚假诉讼合力。

6.一案三查:指在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中,审查该案裁判结果有无错误,同时审查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

7.351工程:指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在2020年实施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包括通过组织实施以3个专项工作、5个系列活动、建立一套机制为内容的“351工程,以着力解决民营企业投诉难、答复慢、服务措施落不实等突出问题。具体内容指开展解决申诉难、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3个专项工作,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研讨、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编辑一套风险防范丛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开展一次十大精品案件评选等5个系列活动,建立一套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办理协作机制。

8.三个规定:指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关于免去龚玉清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的提请,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通过,

免  去:

龚玉清的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关于提请免去龚玉清工作职务的议案


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提请免去:

龚玉清的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主任:张瑞杰

2021526


关于决定任免崔勇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张秀萍的提请,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通过,

决定任命:

崔勇为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江涛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

提请任免崔勇等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十)款之规定,提议:

崔  勇同志任舒城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江涛同志的舒城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县长:张秀萍

2021年5月27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丙红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531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杨丙红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辞 职 报 告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调动,本人已调离舒城县,现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予批准。

特此报告。




报告人:杨丙红

2021年5月26日



关于任免薛丽梅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监察委员会:

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平的提请,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通过,

任  命:

薛丽梅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赵  伟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关于提请任命薛丽梅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提请任命:

薛丽梅为舒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请予审议。


附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人员审批表




主任:王平

2021年5月16日


关于提请免去赵伟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提请免去:

赵伟的舒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人员审批表



主任:王平

2021年4月 7 日


关于任免余梅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的提请,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通过,

任  命:

余梅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  去:

倪平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关于提请任免余梅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因法院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提请任命:

余梅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倪平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院长:王成涛

2021510


述  职  报  告

县经信局局长  翟恩东

(2021年5月)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自2011年8月以来,本人一直担任县经信局(原县经信委)党组书记、局长一职。近十年来,本人深入学习、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和带领全局上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县工业经济实现稳步增长、转型升级,为舒城迈进全省第一方阵奠定了坚实的工业基础。现报告如下:

一、真抓实干,竭尽全力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这十年来,县经信局始终坚持一手抓合肥主导产业配套,一手抓传统优质产业提升总体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政策,在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扩大总量上下功夫,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快速扩张,舒城工业在全市的地位由十年前的中游水平上升到领先位次。具体表现在:

一是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由“十二五”初以食品加工、羽绒羽毛、童车童床等传统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发展成以电子信息、光电显示、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高新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杭埠被省认定为省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二是产业层次明显提高。传统产业不断升级,“两新”产业从无到有,企业技术改造连年增加,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2%,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4.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1.3%。工业2.0版企业越来越少,工业4.0版企业逐年增多,大多企业迈进工业3.5时代。

三是产业规模明显壮大。工业企业数、规模工业企业数、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分别由“十三五”初的约500家、50家、82亿、25亿上升至2020年的约5000家、196家、275亿、88亿,分别增加了约10倍、4倍、3.5倍、3.5倍。工业总产值、规模工业增加值、规模工业企业数连续多年全市第一位。

四是园区承载明显增强。形成了一区、两园、三个集中区的区域布局。县开发区基础设施日益完善,规模日益扩大,质量日益提升,在全省开发区考评中,我县经济开发区名列13位,超过了许多“老字号”的国家级开发区。目前,创建国家级开发区正在积极推进,有望不久就会创建成功。

五是骨干企业明显增多。亿元企业数由“十二五”初的29家上升至2020年的76家,其中超5亿元企业7家,涌现出精卓光显、胜利精密、英力电子等超十亿元企业,精卓光显2020年超过30亿元,今年有望达到60亿元,结束了舒城过去“满天星星不见月亮”的羞涩历史。值得一提的是,英力电子已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这是我县第一家在深交所上市的企业,也是全市第二家本土上市企业。

六是工业美誉度明显提升。2020年,在全省稳增长促转型成效明显地区考评中,我县名列前三,是我县历史上第一次上榜;民营经济发展获得省级表彰。在市级考评中,我县工业经济发展名列第一,民营经济发展名列第一,返乡创业工作名列第二,开发区建设名列第三,是唯一一个四项考评全部获奖的县区,也是唯一一个获得两个第一的县区。此外,全省“六稳”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我县召开,我县还分别在全省经信系统大会和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这些荣誉的获得,充分体现了舒城工业经济厚积薄发的发展态势,正在引起各级各层面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认可。

二、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帮助县域企业全方位前进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也是突发事件最多、经济下行最严重的一年,面对疫情蔓延、洪涝灾害、出口受阻、要素制约、国际打压的严峻局面,县经信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静下心来认真研究惠企政策,扑下身去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努力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化危机为机遇,实现生产、运营、管理全方位前进。

一是认真落实惠企政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企业纾困解难、培育小升规、降本减负等专题,全年组织开展7次工作调研,主持起草了《2020年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意见》、《促进童车童床产业发展的意见》、《落实降成本政策实施方案》和《重点工业项目“积树造林”工程实施意见》等13份文件。积极推动落实有关疫情、洪灾惠企政策,先后向企业推送政策300余条,举办政策解读培训会3场次,帮助51家企业申报低息贷款、减免税费,全力以赴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二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在充分研究国家宏观政策基础上,不失时机跑市进省,把我县优质工业项目向省、市经信部门推介,为我县企业争取省市奖补资金2000多万元,在全市位居前列。推荐92家企业认定全市优秀民营企业、1家企业认定全省优秀民营企业、1名企业家认定全省优秀民营企业家、2家企业认定省专精特新企业、1家企业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1家企业申报国家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家企业获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资质。

三是狠抓经济运行调度。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实行预报预审制度,对于发展指标、投资指标落后地区,及时深入乡镇(开发区)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并协助落实;对于负增长或濒临破产的企业,及时深入实地问明情况、研究办法,并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由于工作做得细、抓得实,因此保持了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平稳,各项指标均处于全市乃至全省领先位次,其中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全省第9,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全市第一。

四是着力企业帮扶解困。积极开展“四送一服”、创建“四最”营商环境活动,着力帮扶困难企业17家,处置僵尸企业14户,认真清理拖欠企业帐款138.31万余元,协助企业对接要素项目62个。另外在信息交流、企业融资、人才培训、部门协调等各个方面,积极为企业提供多方位服务。

五是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切实加强企业管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局党组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18次、环保工作5次;召开全局干部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12次、环保工作12次。亲自组织安全生产检查8次,亲自参加安全生产检查16次,亲自组织协调环保工作6次,亲自督促安全、环保问题整改9件,从而保证了我县工业领域未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顺利通过了中央省市环保督查。特别是对于电力设施保护中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与电保办、供电公司人员多次研究、多方协调,采取了强力措施,及时铲除了用电隐患。

六是全力以赴防控疫情。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创造了许多深受省市县领导肯定的好做法好模式。疫情期间,亲自谋划、制定企业防疫措施,制定了复工复产时间表、疫情防控流程图、紧急状态预备案,组织四个小组日夜检查企业、守护社区。本人每天早起晚归深入防控第一线,督促检查、现场指导,从未休息一天,为我县零疫情作出积极努力,为我县率先复工复产担当尽责。

三、执政为民,真心诚意解决人民群众老大难问题

县经信局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理念,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各种诉求,只要我们能够做到的,决不推诿,立即办理;对于超出我局职能的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或与有关部门协商,尽最大能力帮助解决。

一是切实解决改制企业遗留问题。这十年来,是经信系统矛盾突现时期,原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遗留问题较多,群众上访不断。对此,县经信局不推不让,坚持执政为民理念,积极化解矛盾,主动协调各方,妥善处理了一批老大难问题。如:20155月至201511月,历时7个月,对原化肥厂棚户区进行征迁改造,共完成拆迁421户,不仅集中处理了一批疑难杂症,而且极大地改善了原化肥厂职工的居住环境。20183月至20189月,历时6个月,完成了原龙津啤酒厂搬迁任务。20191月至201912月,历时一年,成功化解了原麻纺厂破产清算和征地拆迁难题,妥善安置职工近5000人,拆除房屋近1000多户。这些疑难杂症的解决,实现了几届县委县政府一直想完成而未完成的愿望,也给一直关心破产企业职工生活的各界人士一个满意的答复。此间,县经信局付出了辛勤的努力,我与工作组的同志们一道始终坚守第一线,全面收集资料,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不厌其烦接待来访,耐心细致宣讲政策,甚至忍辱负重少数职工的指责和谩骂。

二是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紧抓信息基础扶贫、包村包户扶贫、区域结对帮扶、消费扶贫几个重点,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顺利通过了国家省市县每次检查验收。特别是县里组织的县长(书记)网上直播销货活动,本人都积极参与,不仅自己和单位积极响应,而且组织全县企业认领销售,为活动成功举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是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始终坚持全程参与办理,加强与协办单位沟通联系,办理情况及时与代表反馈。如《关于要求继续加快棠树工业集中区可持续发展的议案》,我们认真研究后,将有关意见列入县委1号文件,实施高位推进,把棠树工业集中区作为全县重点工业集中区给予扶持发展;又如《关于提升干汊河镇羽毛工业集中区的建议》,我们立即组织调研,将有关建议纳入县工业发展意见,并指导申报省级羽毛产业集群专业镇。议案建议的办理,不仅推动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而且为园区规划、产业转型、行业调整、民营经济大发展都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1件,目前正在积极认真办理。

四、依法行政,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经信好机关形象

这十年来,我们一直高度重视法制建设,狠抓学法、守法、遵法、用法各个环节,增强法制思维,提高用法本领,筑牢拒腐防线,为履职尽责提供坚强保障。

一抓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廉政准则》、《处分条例》、《监督条例》、《政治生活准则》等法律法规,集体收看了有关反腐倡廉、作风建设专题片,认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看齐意识、纪律意识、法制意识、敬畏意识,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

二抓监督制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一律集体研究决定;实行政务公开,凡属需公开的内容,一律及时公布;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财务管理、出勤考勤、绩效考评等各项制度;强化约束措施,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严格实行相互监督、审查把关、公开公示、问题纠偏、责任倒查机制。

三抓廉洁从政。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三个以案”等主题教育,扎实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坚决反对“四风”。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持续改进机关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十年来,县经信局团结一致,时刻牢记、自觉对照“标杆要高、行动要快、作风要实、纪律要严、态度要好”的机关座右铭,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先后获得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为企服务、脱贫攻坚、党风廉政、维护稳定、文明创建、党的建设等86项先进集体称号。

回顾过去,我们也深切地感受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差距,如工业总量仍然不大、质量仍然不高,企业创新意识不强、转型升级不够,园区建设配套不足、基础比较薄弱,经信机关履职能力仍然不强、服务水平仍然不高,等等。同时,本人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缺点,如理论学习还不够持之以恒,政策法规水平仍需提高;为企业服务还不够到位,促进经济发展能力仍需加强;推动机关建设还不够全面,办法和措施还不够精准,等等。

今后,县经信局将以此次人大督导为契机,认真落实各位领导和代表的意见建议,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症结和原因,及时研究整改落实措施,把领导和代表们的批评帮助作为前进的动力和奋斗的方向,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牢记任职宣誓,不忘初心使命,全面履行职责,奋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我县早日迈进全省第一方阵添砖加瓦。

最后,真诚欢迎各位领导和代表们多到工业企业视察指导、多对经信部门重视支持、多给本人工作批评帮助。谢谢!


县应急局局长 孔春春

(2021年5月)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82月任职以来,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和全力支持下,组织带领应急管理局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防范重特大事故和强化安全监管、服务舒城经济发展为工作重点。以县人大监督促进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执行实施和专项综合视察指导为动力,依法依章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现就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勤政廉政情况

(一)带头学习法律、法规,提升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自觉认真学习《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一线员工和安全管理人员力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学习采取个人自学、集中授课和专题辅导培训等形式,积极与专家学员开展学习和交流。带头学法律、学技能,提升综合法律素质,同时影响带动提升全体人员学法、守法、懂法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二)积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我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一是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坚持亲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讲廉政党课,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二是着重抓了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教育上,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新《党章》、《廉政准则》 等一系列党规党纪,让全局每一名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精神堡垒。

(三)自觉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表现的有关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励、自警。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严守财经纪律,严控大型活动,压缩“三公”经费,坚决不搞形式主义,不搞铺张浪费。坚守底线,时时处处用法纪约束行为,做到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生活上不出丑。

二、履行岗位职责,着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

任职以来,在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做出积极努力。

(一)抓队伍,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充分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特色和优势,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一是2018-2021连续四年,每年年初在全系统分别开展了“克服松懒散、提振精气神”、“改革为我搭舞台、我为改革添光彩”、“新时代、新气象、新角色、新担当”、“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新作为”学习大讨论活动,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集体座谈与个人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培养全系统干部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真正做到懂应急会应急能应急;二是每年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到红色纪念馆开展重温革命先烈英雄事迹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二)抓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积极在全县开展各式各样的宣传活动,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一是在各种特殊时间节点、节后复工复产时期开展“新年安全第一课”等活动,唤醒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和消除风险隐患;二是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三是致力于在全县民营企业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活动,如结合“四送一服”活动,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月”和以“问安、送安、保安”为主题的“安全服务行”活动,给民营企业大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抓执法,严格落实事前惩处措施。2018年率先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委托执法,2020年出台了《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乡镇(部门)检查、监管执法清单》,执法程序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运行高效。同时坚持开展 “执法之星”、“执法标兵”评选,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解决执法人员“懒执法、难执法、松执法”的被动局面。2020年更是成立了局综合执法小组和法制审核小组,加强执法股室之间的联动,增强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水平。执法数量、执法质量、事前处罚起数、数额均排在全市前列。

(四)抓实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2018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17-2020年分别发生16起、8起、9起、5起生产安全事故,2020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获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受到市政府表彰。一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察。2019年县委第六巡察组520日至720日对全县各乡镇、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及15个县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了专项巡察,共通报85项问题,县安委会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深入研究,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专项整改台账,当年全部盘点销号;二是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为增强三年专项行动整治力度,县安委会在1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各行业领域专项小组组长,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明确整治内容,建立隐患整治清单。各乡镇各部门制定整治清单,明确联络员,建立工作微信群,每周上报工作推进和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情况,专项整治初步取得成效。三是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从2018年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和一系列安全生产监管制度(隐患“交办制”、检查“手册制”、事故“约谈制”等)2020年的安全生产“五项制度”(风险辨识告知制度、事故挂牌警示制度、“班前三分钟、五个讲清楚”安全生产常态化警示教育制度、安全生产网格化制度和非常态作业安全生产报备制度),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抓防范,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开展了一系列活动,采取了各项措施,确保迅速担负起防灾减灾的繁重职责。一是加强防灾减灾救灾队伍建设。积极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一步步明确各单位职责;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020年成立了快反新质民兵分队、矿山应急救援队伍、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了舒城蓝天救援队,作为县应急救援补充力量。三是积极应对洪涝灾害和灾后重建工作。从2019年及时完善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和组织应急预案、队伍、物资的填报到20207月带领防汛抗洪办公室、灾后重建和生产恢复指挥办公室应对罕见的汛情,通过各项措施有力确保了此次防汛抗洪和灾后重建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抓预警,提高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能力。按照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求,我县在全省率先投资400余万元建立了舒城县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打造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消防安全五大模块为一体的监测预警系统,通过科技化、信息化措施,向科技借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现已通过专家验收。信息化平台在去年的防汛抢险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全力落实机构改革工作

全县机构改革职能“三定”之后,应急管理局在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新增转隶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县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县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县防震救灾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等职责,我局及时转变观念,主动应接。

(一)转变思想观念,适应应急需要。全力克服人员“三定”中带来的思想压力,全员做准备,全程找接点,全面抓落实,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使应急管理改革进入顺车道,形成新格局。

(二)按照改革要求,落实岗位责任。一是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我局从原先的3个内设机构发展成现在的8个内设机构,工作人员从原先的20人左右增加到现在的近40人,去年在县委的关心下将党组改设为党委,新成立了“舒城县应急指挥中心”。二是明确应急管理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各个股室的具体职能职责,明确各个股室的岗位负责人。三是局党委各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以分管负责人为链条把各股室工作串起来,形成新的工作格局。

自任职以来,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我深知自己距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离《宪法》和县人大要求的标准还有很大距离,做得还很不够。我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努力前行,弥补不足,进一步加强《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改进方法,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绝不辜负党和组织的重托与期望,绝不辜负《宪法》和人大委以的重任,举应急局全力保障全县安全稳定形势,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舒城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县扶贫局局长 张永宏

(2021年5月)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本人依法履职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本人自担任县扶贫局局长以来,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高质量退出贫困县序列,挺职于前、扛责于肩,坚持做到善于谋、勇于为、敢担当,依靠和带领全局同志团结奋进、开拓进取,圆满地完成了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较好地履行了自身职责。截止202011月,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893109000人全部实现脱贫,8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出列,20194月,省政府公布舒城县退出贫困县序列,2017-2019年连续3年在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获得“好”的等次,处于第一方阵,如期高质量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在225日召开的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县扶贫局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通报表彰。几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聚焦责任使命,强化政治担当。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看作“天大的事”,尽到“天大的责”,使出“天大的力”,所有工作都向脱贫攻坚聚焦,各类项目资金都向脱贫攻坚聚集,各种资源都向脱贫攻坚聚拢,各方力量都向脱贫攻坚聚合,举县而为,尽锐出战。二是建立责任体系。成立14个专项指挥部、下设37个工作小组。分年度制定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形成“1+20+N”政策体系。建立脱贫攻坚“一个责任体系”和督查、巡察、问责“三个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一票优先”等奖惩措施。三是坚持高位推动。全县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以上率下抓脱贫攻坚。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逢会必讲扶贫、下乡必看扶贫,带头开展督查遍访。县四个班子负责同志直接联系22个乡镇(开发区),经常深入村组开展帮扶等活动。

(二)聚合要素资源,强化攻坚保障。一是整合攻坚力量。22个乡镇(开发区)设立扶贫工作站,394个村配备扶贫专干。选派1182名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员。1.6万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所有贫困户,省市县三级143个单位、县内160家企业结对包保80个贫困村。3万名农村党员参与扶贫工作。二是整合资金项目。20162020年投入扶贫资金84.7亿元。建立绩效管理“负面清单”,强化扶贫资金监管。规范建设20182021年扶贫项目库,入库项目8547个。加大扶贫项目建设力度,20162020年共实施扶贫项目7960个。

(三)精准精细管理,夯实基层基础。一是确保识别精准。2014年,以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40893109000人。2015年以来,及时开展“回头看”和动态调整工作,做到返贫即入、整户识别。二是确保帮扶精准。健全完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帮扶措施15.9万条。三是确保退出精准。对已脱贫户实行跟踪监测,脱贫不脱政策,做到“扶上马、送一程”。扎实做好571户边缘易致贫户和313户脱贫不稳定户的摸底监测工作,制定帮扶措施4000余条,目前致贫返贫风险已全部消除。

(四)紧盯稳定脱贫,落实政策措施。一是全面推进产业扶贫。推广“四带一自、以带为主”产业扶贫模式,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23873.1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2527个。二是全面推进就业扶贫。57家扶贫车间(驿站)带动就业1219人,其中贫困群众478人。设立护林、护路、环卫等扶贫公益岗,促进贫困群众就近就业。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14年底的2821元增加到2020年底的12989元。三是全面推进智力扶贫。实现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累计资助138608人次11383万元。对重度残疾无法入学儿童开展“送教上门”1.2万人次。四是全面推进健康扶贫。落实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策,实施351”“180”政策,实行“一站式结算”。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新改建367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推进医共体建设。出台针对边缘困难群体的医疗再救助“2579”政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幸福指数。五是全面保障住房安全。坚持“应改尽改”,完成危房改造16134户。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完成“十三五”217599人的目标任务,持续加大后续帮扶力度,确保搬迁群众住上新房子、过上好日子。六是全面推进生态保护脱贫。建立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机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20个乡镇政府驻地集镇污水处理厂全面建成,160个整治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全部达100%。完成农村改厕40610户。选聘生态护林员2050名,发放工资6511万元。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舒城发展的“金字招牌”。七是全面推进金融扶贫。精准落实小额信贷政策,确保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稳脱贫。截止2020年底,全县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2548386996.67万元,为贫困人口发展产业提供有力支撑。八是全面推进社保兜底扶贫。坚持“应保尽保”,全县建档立卡低保贫困户和特困供养贫困户全部享受兜底保障。成立村级“救急难”互助组织401个,累计救助群众8607人次。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兑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掉队”的庄严承诺。

(五)推进社会扶贫,凝聚攻坚合力。一是抢抓定点扶贫机遇。2016年以来,全国政协机关、省政协先后选派18名干部在我县挂职,直接支持我县帮扶资金7400万元,协调落实扶贫项目396个。二是用好县域结对帮扶政策。2017年以来,宣城市宣州区累计援助我县资金5000万元,建设产业扶贫项目36个,带动贫困人口3282人,采购我县农产品1.87亿元。三是广泛发动社会参与。推广中国社会扶贫网,全县累计注册用户12.4万人,累计受捐爱心资金33.8万元。2016年以来,“10.17”扶贫日活动认领认捐扶贫项目1671888万元,接受社会各界捐款971万元。

(六)坚持较真碰硬,提升工作成效。一是抓好问题整改。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各级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构建“一张网”抓责任、“一本账”抓调度、“一体推”抓统筹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实行盘点销号、见底清零。二是抓实作风建设。2016年以来,开展2轮脱贫攻坚“背包式”巡察,实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开发区)巡察全覆盖,并延伸巡察村(居)424个,发现479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巡察覆盖率和问题整改率100%

几年来,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减贫任务全面完成、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城乡面貌大幅改变、“双基”建设成效显著、干部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脱贫攻坚战中形成了一大批“舒城经验”:“交通+扶贫”铺就富民路。打造“一环五射”交通格局,极大改善了城乡面貌。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被收入纪念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批示5周年先进典型案例。扶贫车间(驿站)带贫明显。舒城县是全省最早建立扶贫车间(基地、驿站)的贫困县之一。57家扶贫车间(驿站)带动贫困群众478人就近就地就业。“五大教育”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五显镇梅山村脱贫户纪道明荣获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山七镇脱贫户张志菊获评全省“孝老爱亲类”好青年称号光伏扶贫造福贫困群众。探索建立“六统一保”模式,全县80个贫困村实现每村光伏年收益10万元,8789户“三无”贫困户实现每户每年光伏年收益3000元。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兜牢民生底线。作为民政部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安徽唯一试点县,创新互助救急模式,打造多层次救助“新格局”。“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做法被安徽省民政厅在全省推广。

当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县少数脱贫村和脱贫人口的脱贫基础还不稳固,产业发展规模不大、品质不精、品牌不亮、主体不多、带贫能力不强,特别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才刚刚开始,加快乡村振兴,持续缩小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经济基础薄弱村共享发展成果的任务非常艰巨。

2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关于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的重大论断、关于脱贫攻坚基本经验和认识的科学总结、关于伟大脱贫攻坚精神的深刻提炼、关于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明确要求作为工作基本遵循和方向,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开展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工作、全面落实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政策、做好资金项目和扶贫资产管理、总结宣传、问题整改等工作。三是做好常态化帮扶工作。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建立完善部门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开展针对性有效帮扶,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四是突出有效衔接重点。谋划实施一批产业项目、持续发展乡村旅游、强化消费帮扶工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做好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做好劳务输出服务、拓宽本地就业渠道、初步编制了我县“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机构职能转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着力提升脱贫村整体发展水平、提升村集体经济收入,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农村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农村商贸流通、农村资产收益等提升行动,不断加强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社会帮扶等政策衔接,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作风建设等。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序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叶绍勤

20215月)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和班子成员一起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思路和上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履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截止202012月底,我县累计完成审批服务事项190万件,归集政务数据近1亿条,为全县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和智慧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近三年来工作情况述职如下,请予审议。

一、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全国、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情况

我自担任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坚持学法用法,强化法制素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同时紧密结合政务大数据管理职能,系统学习研究了《安徽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数字江淮”建设总体规划》等内容,努力做到勤学、真学、善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依法履职情况

任职以来,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压实责任担当。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放管结合,以推广法纪教育为抓手,以强化监督管理为保障,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我县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

一是试点“一窗受理”,强力推动政务事项集成服务

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我局将县政务中心独立的办事窗口进行整合,分类设置。设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目前已有6111家企业完成设立登记手续。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将水电气暖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推动全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和模块化审批。年初,我局着力推进“一件事”联合审批,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六安分厅的“特色创新-营商环境”模块,上线“公用服务接入工程联合审批”,实现公安、城管等多部门线上联合审批。

二是线上线下融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深入推动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融合发展。近年来,我局通过全力推广“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诉求办理、电子监察、智慧政务”五大平台应用,持续提升网上服务能力,全县33740个事项可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办理、查询和结果反馈,基本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不见面全覆盖。“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力推审批流程提质增效,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政务事项梳理录入和要素完善,实现了县、乡、村级所有政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据“三级三同”。20207月,正式开放“7×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配置公安、税务等部门自助终端办理机10余台,可提供社保信息查询、个体户登记、自助办税等14个高频事项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广泛宣传推广“皖事通”APP应用,目前,我县“皖事通”APP注册用户达43.4万人,常住人口注册比率为56%

三是强化监管,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满意度

强化审批服务监管,充分利用省政务平台全程电子监察系统和网上“好差评”系统,推进事项办理前的公开监管、事项办理中的全程电子监察、事项办理后的“好差评”管理。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配备平板电脑“好差评”评价器60多台,开通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的渠道,今年以来,全县通过政务平台、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平板电脑等渠道累计接收“好差评”78万余次。加强行政权力网上监管,依托安徽省“互联+监管”系统,督促各部门动态开展监管行为数据汇聚和系统推广应用,截止430号我县“互联网+监管”注册量已达3768户。

是打通“数据壁垒”,深入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我县积极对接省、市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监管信息库等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了与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公安等部门相关政务信息库的对接,截止2020年底,全县累计汇集33个政府部门政务数据1亿条,全面推动电子印章、电子云签、电子证照、电子材料 “四电”应用,其中电子印章备案数1730个,备案率达109%。圆满完成“安康码”民生工程任务,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多举措、全面推广“安康码”应用场景,逐步实现所有场景“一码通行”,截止目前,全县企业、商超、建设项目入口、售楼部、酒店餐饮、银行、住宅小区等共申请检查点2561个,“安康码”申领67.2万人次,扫码核验958万次,亮码4080万人次,其中申领数占常住人口比例达到86.5%

五是推动“跨省通办”,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

2019年开始,我县努力打造“网上有通道、线下有专窗、自助有终端”的“跨省通办”模式,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在舒城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网通办”线下专窗,配备专窗服务人员,提供“跨省通办”事项答题解惑、线上办理指导、异地材料转寄等服务。今年初,我局积极与浙江省海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对接,依托两省政务服务平台,认真梳理全程网办指导办和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可代受理事项37个,公布双方高频事项窗口联系人员17名和随时办联系电话20部,使我县4000名在海宁创业服务对象不需往返,跨省也能办成事。近期我们又与江苏省泗洪县行政审批局成功签订了两县“跨省通办”合作协议,有效消除在外务工群众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的烦恼,给我县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了更快捷、更优质的政务服务。

三、勤政廉政情况

作为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强化表率作用。积极参加一系列专题学习教育,自觉开展自查自改;以身作则,执行廉洁自律。我时刻注意自己言行,带头践行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躬身力行,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注重教育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性原则办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同时,动员局机关党员干部全部订签了“八小时外”生活自律承诺书。

四、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

我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做到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对于县人大提出的议案和人民代表对我们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我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为这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和希望,务必积极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虚心诚恳接受人大监督。2019年至今,共收到县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1份,陪同开展全县政务服务能力建设调研活动1次,都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办理落实。

五、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专业技术人才不足,人员配置不到位。三是干部职工的能力素质有待提升。

六、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政务大数据事业改革强基之年。新的一年,我局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既定方略部署,强力推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主责主业,全面推动政务大数据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为引领,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持续推动服务流程再造,努力争取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即办件占比、审批服务效率、办件覆盖率和“好差评”主动评价率等指标在全市先进位次。以党建引领、服务进村为纲领,推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全覆盖,深化政务服务“网上办、就近办、掌上办、一次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

二是强化智慧城市统筹协调。聚焦“加强统筹规划、强化基础支撑、做实数据共享、突破重点应用”的职能任务,牵头推动我县“十四五”智慧城市规划的落地实施,务求目标、任务、项目、举措落到实处。推动各单位已建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自建机房的政务信息系统、对外购买服务模式租赁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谋划建设全县统一的数据资源中台和城市运营指挥中心,加快推动各部门数据的统一存储、统一管理和共享应用。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舒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议程

2021611日)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办公室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作出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

三、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四、人事任免。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611日在舒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王祥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县委常委会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会的议程和日程安排

建议大会的议程有三项:1.选举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2.选举舒城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3.选举舒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这次会议安排为两个半天时间。建议2021617日下午代表报到,召开预备会议和第一次大会(开幕),18日上午召开第二次大会(闭幕)。第一次大会主持人为张瑞杰,第二次大会主持人为张秀萍。具体会议安排详见会议日程。整个会议共安排1次预备会、2次大会、3次主席团会议、4次代表团会议。

代表中的党员会议建议安排在预备会议后召开。

根据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由大会主席团组织当场进行宪法宣誓,建议由当选县长领誓,监誓人由张秀萍、张瑞杰、赵强、张明担任。

二、关于大会主席团的组成和秘书长人选

主席团由以下7个方面的人员组成:1.县委常委;2.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党组副书记;3.县政协主席;4.万佛湖管委会主要负责人;5.县人大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6.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县妇联等方面负责人;7.各代表团团长。主席团共有32人组成。大会秘书长建议请张明同志担任。

三、关于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的组成

本次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共计11人组成。

四、关于大会副秘书长人选

大会副秘书长由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主任和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的副部长、宣传部1名副部长担任,共计5人。

五、关于各代表团组成和团长、副团长建议人选

会议期间,21个乡镇、开发区和县直代表,共划分为8个代表团。第一代表团:千人桥镇、百神庙镇、杭埠镇;团长:胡久松,副团长:李云飞、夏梅政。第二代表团:舒茶镇、南港镇、棠树乡、张母桥镇;团长:储柱勇,副团长:赵旭、任少东、高瑞稳。第三代表团:汤池镇、河棚镇、春秋乡、庐镇乡;团长:汪健,副团长:王秀英。第四代表团:柏林乡、桃溪镇、干汊河镇;团长:黄军,副团长:孙祥、梁秀恕。第五代表团:高峰乡、山七镇、晓天镇;团长:郭玉龙,副团长:张然。第六代表团:万佛湖镇、五显镇、阙店乡;团长:储照兵,副团长:韦生群、黄政、文方。第七代表团:城关镇;团长:倪敬云,副团长:张栋梁。第八代表团:县直、开发区;团长:胡俊,副团长:夏登林。代表总数:302名。

六、关于大会列席人员

建议邀请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委常委和县政协副主席列席第二次大会,不安排其他人员列席。

七、关于大会秘书处机构设置

大会秘书处共下设6个组,即秘书组、选举事务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安全保卫组、疫情防控组,从组织、宣传、公安、卫健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八、关于大会会场及代表食宿安排

本次大会的预备会议和第一次、第二次大会会场均设在帅旺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主席团的3次会议都在帅旺大酒店三楼二号会议室举行。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和城区无住房代表安排标准间住宿,城区有住房的代表不安排住宿。就餐采用自助餐形式,就餐标准按照上一次人代会的标准,早餐每人每餐1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50元。

不脱产代表的误工补贴参照市人代会标准发放,每人每天100元。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611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617日在城关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选举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举舒城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舒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1611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秦继永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13名,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01名。

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后,由杭埠镇徐圩选区选出的金德元代表、春秋乡仓房选区选出的杨丙红代表、阙店乡山南选区选出的梁俊东代表、汤池镇城冲选区选出的王平代表,因工作变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金德元、杨丙红、梁俊东、王平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由城关镇龙塔二选区选出的齐小飞代表,请求辞去代表职务,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接受其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齐小飞的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县委意见,近期安排了汤池镇城冲选区补选胡敏、春秋乡仓房选区补选刘兴旺、百神庙镇周公渡选区补选张辉、城关镇孔集选区补选李家响、杭埠镇徐圩选区补选崔勇、阙店乡山南选区补选陈盛源为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胡敏、刘兴旺、张辉、李家响、崔勇、陈盛源等6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出席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代表为302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决定任命王煜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张秀萍的提请,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611日通过,

决定任命:

王煜挂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薛潇挂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特此通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611


舒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命王煜等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第九款规定,提议:

煜同志挂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潇同志挂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请审议决定。




长:张秀萍

202169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秀萍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

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611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秀萍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611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委、市委人事安排,本人工作调整,现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予批准。

特此报告。




报告人:张秀萍

2021610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平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611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平辞去舒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611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调动,现辞去舒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予批准。

特此报告。




报告人:王平

202168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席(33人)

任:张瑞杰

副主任:秦继永 吴家文 方跃宏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许教育 李家稳 束传东

束铭文(女)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宋卓飞 张大丽(女)

张士彬 周自力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黄庆敏 盛玉群(女) 梁嫣嫣(女)韩务农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安胜 魏建华

因事请假(2人)

副主任:盛光兴

员:杨伟民

席( 15人)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张志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傅代玉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盛源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家仓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谢明燕 县征管中心主任

晓天镇人大主席

黄从全 舒茶镇人大主席

县人大代表

陶方柱 县人大代表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储书生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胡巧生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上午

席(34人)

任:张瑞杰

副主任:盛光兴 秦继永 吴家文 方跃宏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许教育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束铭文(女)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宋卓飞 张大丽(女)

张士彬 周自力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黄庆敏 盛玉群(女) 梁嫣嫣(女) 韩务农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安胜 魏建华

因事请假:(1人)

:文方

席( 16人)

李家响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梅家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成涛 县人民法院院长

卜宜湘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陈盛源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董士勇 县水利局局长

钟义斌 阙店乡人大主席

袁良成 杭埠镇人大主席

李家明 县人大代表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储书生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胡巧生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专职副主任

朱姗姗 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专职副主任

下午:

席(32人)

任:张瑞杰

副主任:秦继永 吴家文 方跃宏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许教育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宋卓飞 张大丽(女)张士彬

周自力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黄庆敏 盛玉群(女) 梁嫣嫣(女)韩务农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安胜 魏建华

因事请假:(3人)

副主任:盛光兴

:文方、束铭文

席( 20人)

李家响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梅家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成涛 县人民法院院长

卜宜湘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陈盛源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董士勇 县水利局局长

翟恩东 县经信局局长

孔春春 县应急局局长

张永宏 县扶贫局局长

叶绍勤 县数管局局长

钟义斌 阙店乡人大主席

袁良成 杭埠镇人大主席

李家明 县人大代表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储书生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胡巧生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专职副主任

朱姗姗 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专职副主任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席(33人)

任:张瑞杰

副主任:盛光兴 秦继永 吴家文 方跃宏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许教育 杨伟民 束传东 束铭文(女)

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宋卓飞 张大丽(女) 张士彬

周自力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黄庆敏 盛玉群(女) 梁嫣嫣(女)韩务农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安胜 魏建华

因事请假(2人)

员:文方 李家稳

席(12人)

姚平松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家响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王成涛 县人民法院院长

卜宜湘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陈盛源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储书生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胡巧生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专职副主任

朱姗姗 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专职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