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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第22号(总第210号)

发布日期:2021-11-11 9:47    作者:舒城人大     来源: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22号(总第210号)                 二0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目   录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1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3

舒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8

关于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的报告…………………………………………9

关于公共卫生防疫工作情况的报告……………………………………20

关于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安排的报告……31

舒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44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56

关于重新确定全县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59

关于接受张士彬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60

辞 职 报 告………………………………………………………………61

关于接受黄庆敏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62

辞 职 报 告……………………………………………………………63

关于决定任命张永宏工作职务的通知………………………………64

关于提请任命张永宏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65

关于任免曹中生等工作职务的通知……………………………………66

关于提请任免曹中生等工作职务的报告………………………………67

关于任免张志国等工作职务的通知……………………………………68

关于提请任免张志国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69

关于提请免去蔡琦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70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71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

第三十三次会议


9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盛光兴、李家响、秦继永、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陶才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就业创业、公共卫生防疫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安排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还作出了关于重新确定乡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组织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张瑞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张瑞杰作了强调讲话。他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把稳就业作为“六稳”“六保”的首要任务,发挥好政策的调节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职能部门的推动作用,系统推进就业创业工作。要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进一步完善防控体系,加大公共投入,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普及。针对普法工作,他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全民普法,不断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把普法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性。要进一步严格公正司法,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张瑞杰指出,今年是县乡人大的换届之年,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操作要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的领导在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得到有效落实。要精心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严把法律关,确保程序合法。要加强沟通协调,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完成好各项任务。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兴旺,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卜宜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盛源,县人社局局长邱昌玉、县卫健委主任张俊社、县司法局局长王涛,五显镇人大主席李增牛、柏林乡人大主席汪才俊,县人大代表李正友,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张瑞杰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各项议程已经圆满完成。下面,我结合会议审议情况,谈三点意见。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依靠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的就业创业和公共卫生防疫工作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仍有大量工作要做。要千方百计稳就业促创业。把稳就业作为“六稳”“六保”的首要任务,系统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一要发挥好政策的调节作用。要深入研究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惠企暖企行动计划,制定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动财政、金融、投资、产业等政策聚力支持就业创业。对公益性岗位开发、重点企业用工输送、稳岗留工、创业房租补贴和创业人员一次性补贴等进行规范完善,增强政策的针对性。二要发挥好企业的主体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扶持实体经济,扩大就业容量。要多方搭建平台,积极帮助企业招纳人才。鼓励企业吸收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群众就业,按照规定落实减免税收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引导企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改善用工环境,增强员工归属感。三要发挥好职能部门的推动作用。人社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吸引各类人才和优质企业来舒城就业创业。要依托信息化手段,建设新型人力资源市场,提高人才对接效率。要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精准开展劳动技能培训,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高质量就业。

要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新冠肺炎疫情给现行的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带来了一场“大考”。我们应该说是经受住了考验,但是也暴露出了一些短板和不足。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一要完善防控体系,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中的监测、报告责任,发挥前沿哨点作用,建立起灵敏的公共卫生预警机制。重视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提升传染病检测能力。要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分级分类组建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要加大公共投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全方位改善疾病防控基础条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应急救治物资储备,切实提高传染病救治能力。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优质化,筑牢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三要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建立适应现代化疾控体系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健全职业保障体系,稳定基层疾控队伍。大力开展公共卫生知识普及,提高群众公共卫生素养,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二、围绕“三个一体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明确要求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三个一体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发挥法治建设主力军作用。要进一步深化全民普法。一要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八五”普法规划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也要紧扣民意诉求和实践要求,使普法工作更加接地气、入人心,更好地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确保能够落地落实。二要不断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要抓住关键少数,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要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体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全过程,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三要更加注重普治并举。把普法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加强对社会矛盾突出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实践。要把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起来,真正体现“严格执法就是最有效的普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坚定法治信仰。

要进一步严格公正司法。刑事审判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近年以来,县人民法院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为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还需要积极予以改进。一要牢固树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刑事司法理念。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公正与效率相协调。准确理解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更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要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作用,推进庭审实质化。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做实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环节,保障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加大庭审公开力度,提高当庭宣判率,强化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增强庭审和判决的公信力。三要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加大对金融、电信、网络等领域新类型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刑事审判水平,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

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今年是县乡人大的换届之年。前天,省里统一召开了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业务培训会。今天,我们审议作出了关于重新确定乡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下一步,我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常委会分管同志和有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集中精力,把这项工作抓好。一要加强学习,学深学透。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要求,系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的操作要求,做到了然于胸、融会贯通。在此基础上,进行统筹谋划,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二要强化领导,严明纪律。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的领导在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得到有效落实。对于换届选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严格按程序进行请示报告。坚持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加强对“十个严禁”等有关纪律要求的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三要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要精心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严把法律关,坚持依法办事,确保程序合法。要注重细化各环节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操作规范。还要加强与党委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完成好各项任务。




关于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9月26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社局局长  邱昌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县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始终把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着力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各项就业目标任务均已超额完成,就业创业态势继续趋稳向好。

一、主要工作

(一)深入调研,摸清底数。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准确掌握我县重点企业用工情况,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我局抽调6名人员组成调查小组,会同杭埠镇,选择杭埠园区的胜利精密、刚毅钰立、英力电子、精卓光显等重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一是摸清需求底数。调查小组深入各企业,通过现场核对查看、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查阅资料、征求意见等方式,对企业用工数量、用工类型、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和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劳动生活条件和对政府帮招工作建议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统计,统计出今年春节前后14重点家企业已有在岗职工10642人,今年企业计划自招3577人,缺工8220人。二是摸清供给底数。为更好地开展帮招工作,我局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社所工作人员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全面摸排我县现有劳动力底数。全县现有劳动力资源52.89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资源48.43万人,城镇劳动力资源4.46万人),农村劳动力在家务农(务工)19.23万人,城镇劳动力县内就业人数3.19万人,外出务工28.32万人。现有劳动力可以满足县内企业用工需要,但由于多种因素特别是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对县内企业招工影响较大。三是摸清对接底数。在摸清需求和供给底数基础上,调研组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对帮招工作和就业工作提出了7条对接建议,对企业用工尤其是稳岗留工提出了4条对接建议,按总人口和劳动力底数,下达了今年乡镇帮招任务5438个,截止到3月15日,全部完成招工任务。

(二)因地制宜,搭建平台。

1.积极搭建就业对接平台,让劳动者就业有门路,求职有信息。一是活动对接平台。常态化举办2+N招聘会,年初启动“春风行动、接您回家”活动,开展线下大型招聘会3场,进场求职人数7000多人,2000多名求职者与企业和用工单位达成就业意向。二是网络对接平台。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共举办63场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其中网上招聘会58场,线上及网络直播等方式2场。三是岗位对接平台。通过开发县内公益性岗位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借助县城重大项目实施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抓好本县企业与各类人群供需对接,以项目带动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贫困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就业。2.搭建创业就业服务平台,提供项目推荐、创业指导、跟踪服务等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将创业扶持政策等优惠政策通过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为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高校毕业生、失地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精准扶贫对象等各类符合贷款条件的群体提供就业创业贷款。据统计,我县28万外出务工人员中已有5000多人回乡创业,返乡人员创办各类经济实体3000余家,累计带动就业3.5万余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自今年4月份开展以来,全县22个乡镇同时开展申报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已扶持创业户204户4080万元,带动就业600多人。

(三)突出重点,狠抓关键。

1.宣传招引。从元月上旬开始,我局就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县委县政府稳岗留工政策、企业用工需求和各项就业优惠政策。一是制定宣传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多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成立宣传队伍。县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单位联合成立5个保就业政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讲组,采用集中宣讲、入企走访等方式,深入乡镇、园区、企业宣传各项就业政策,在宣讲前做好宣传队伍的培训,宣讲组人员做到业务精政策熟。三是形式多样宣传。1、举办宣讲会22场;2、入户宣讲360多场次;3、投入2.7万元出动180台公交车、450台出租车宣传40余天;4、投入8.2万元悬挂横幅586条、张贴就业创业政策明白纸71909张、发放宣传纸杯10万个、发放宣传画5万份;5、投入6万元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宣传;6、投入4万元通过县电视台多频道电视滚动字幕、整屏字幕、新闻综合专题等方式进行宣传;7、乡镇出动就业政策宣传车72台;8、乡村广播已累计播放25587小时;9、在主要交通要道制作高炮宣传标语进行宣传;10、在人力资源市场、公交站台、公共场所、城市建设围挡悬挂标语进行宣传。

2.培训牵引。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使有就业意向者掌握一技之长,有效提高就业率,同时也为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实施全民创业工作输送更多技能人才,我局根据全县就业岗位和用工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技能。一是全面完成培训任务。截至目前,全县企业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1912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9.5%,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1912人,拨付培训补贴资金67.36万元;完成普通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1643人,拨付培训补贴资金106万元。二是开展技能大赛激励先进。积极组织选手参加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三届全省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六安市选拔赛,三人参赛就获得一个第一名、一个第二名的好成绩,我局对获得名次的参赛选手给予物质奖励。三是培育高质量就业典型。我局按照 “政府为主、渠道不变、统筹规划、突出就业”的原则,积极培育舒城县百合职业培训学校、华文职业学校等龙头职业培训机构,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形成品牌和特色产业,实现高质量就业,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前仅百合职业培训学校通过培训就业一体化形式外派上户的月嫂就达到24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330人,她们的月收入依据技能水平的高低和服务期限的长短在4500元至15000元不等,真正实现了“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

3.政策指引。一是帮招政策。我局积极牵头拟草《关于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以县“两办”1号文件形式下发,制定企业招工、稳岗、培训、人才等激励政策,建立了“县级抓招商、乡镇抓招工、部门抓服务”的常态化机制,将招工纳入招商引资考核、村级集体经济考核内容。2月24日,县政府召开了2021年度全县重点企业招工工作推进会,启动了由县、乡、村、企业“四方”联动的招工服务平台,帮助县内重点企业招工。二是稳岗留工政策。我局积极调研,拟草了稳岗留工政策,以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发放春节期间企业外地员工留舒过节补贴的通知》,对春节期间在岗参与生产、培训的县内规模企业中户籍地在省外的员工和纳入县重点项目工地中户籍地在县外的员工发放每人1400元的留舒补贴,同时鼓励各企业在法定的加班工资等补贴基础上,额外给予上述员工不低于 600 元/人的配套津贴。符合申请条件的67家企业2226人,发放春节期间外地员工留舒补贴金额311.64万元。三是就业补贴政策。我局通过加强社保返还政策宣传,严格审核录入信息,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按时准确发放。截至目前,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第一批)共166人符合补贴条件,补贴金额为406750元,2021年度开发公益性岗位331个,完成目标任务310个的107%,一季度在岗人数207人,发放补贴91.87万元;二季度在岗人数231人,发放补贴81.42万元;2020年确定77家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开发见习岗位921个,完成目标任务438个的21%,实际参加就业见习(民生工程)228人,完成目标任务219人的104%,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就业见习为102人,全年发放就业见习补贴416.12万元。这些补贴的及时发放兑现,为促进就业、稳定就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四是规范劳务市场政策。制定《舒城县人力资源市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意见》,印发到各重点企业、职业中介机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时间的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黑中介”和非法用工招工行为,确保帮招工作成效最大化,为企业规范运营保驾护航。五是落实市委14 号文件政策。人才新政(市委14 号文件)出台后,我局及时召开由全县重点产业目录内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全县人社所长参加的市委14号文件培训会;印发人才新政政策汇编200册,到重点产业企业上门宣传,对需要落实的22 项业务在大厅设置专门窗口,实行一站式管理,目前已有5人申请。六是重点企业招工补贴政策。针对重点企业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调研,牵头拟草《舒城县重点工业企业用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两办文件下发,对年度内纳税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合规渠道开展的招聘活动,经有关部门认定后,按当年实际招聘服务费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补贴;对普通高校、技工(职业)院校为企业输送学生或安排学生实习(工作)的,实习(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按300元/人给予送工院校或个人补贴;实习(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按500元/人给予送工院校或个人补贴。

4.服务吸引。一是人社专员,驻点服务。为强化对企业用工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人社服务专员65名,服务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返乡创业企业、大型用工企业,县级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用工监测企业,人社服务专员负责宣传和落实人社政策,帮助企业招才引智,开展企业用工监测,对接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人社服务专员工资从就业资金中支出。二是“三级”同心,联动服务。帮招工作开展后,县、乡、村三级联动,各乡镇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将任务、措施包保到人;同时各乡镇均成立劳动服务公司,推进各村成立劳务公司,以劳务公司的形式有组织、有系统地开展帮招工作,有效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我局抽调10名同志成立工作组,进驻到杭埠人才市场和14家重点企业,和杭埠镇一起做好各乡镇送来的员工的组织对接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各乡镇累计为14家重点企业输送人员约5500人,帮助企业渡过了年初因疫情导致的招工难、用工荒问题。三是提升素质,优质服务。局党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教育谈话,局党组书记对局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局班子成员对分管的股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并督促严格落实。全力拓展“互联网+人社”服务范畴,大力推广就业工作“打包办”、智慧人社App,推进经办服务方式多样化,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便捷的贴心服务。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让办事群众少问询、少跑路、少提供材料,不断提高人社窗口服务水平,争取群众所办事项一次性办理完毕。全系统梳理出172项业务,确定承诺事项、办结时限、政策依据、办理流程,实现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出台行风评议实施意见,每季度对全系统股室、单位、窗口以及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评议,对获得先进的股室(单位)、窗口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制作光荣榜和红旗窗口标识放置到大厅醒目位置进行宣传,对获得先进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调动大家参与行风建设的积极性;对测评处于末位的人员进行约谈,连续2次处于末位的,由单位和个人作书面检查。所有评议结果均纳入年终考核。同时,要求各乡镇人社所结合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不断优化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存在问题

(一)接受技能培训意愿不强。政府、社会、群众普遍存在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意愿不强现象,缺少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大多数农民工认识不到职业技能培训对工作的重要性,认为职业技能培训可有可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虽然职业技能培训是免费的,部分农民工还是认为参加培训耽搁了“活路”,耽误了挣钱,要让他们放下工作来参加技能培训存在一定难度。同时,部分培训项目管理形式不够灵活,现场教学、现场示范不够,实践操作教学较少,培训的效果不是非常明显,影响群众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二)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我县没有技工院校,现有的几所民办培训学校,远远不能满足我县已经形成的以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企业用工需要。而舒城职业学校的教育模式还是以普通高中的教育方式为主,实训的软硬件都很薄弱,培训的工种也与需求脱节,无法培育技能型人才。因此我县依然存在就业结构性矛盾,集中表现在一定程度上的招工难和一定程度的就业难并存。从招工的角度来讲,随着我县招商引资的推进,杭埠园区功能不断优化,企业用工需求不断加大,一些用人单位的普工和技术技能人才的招用面临短缺的状况。从劳动者的角度来看,有一部分专业的高校毕业生,还有一些大龄、低技能的劳动者找工作相对比较困难。

(三)没有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县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滞后,没有建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不能将用工求职登记、职业指导介绍、技能培训、招聘面试服务、创业指导、劳务对接、政策咨询办理、劳动人事代理、档案托管、劳动维权等纳入“一体化”服务,尚未形成覆盖全县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预报和监测体系,市场监测缺乏时效性、准确性和指导性,难以吸纳更多的新增劳动力在本地企业就业创业,造成人力(人才)资源外流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在政策宣传上着力。加大人社政策的宣传力度,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既注重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又组织各种现场活动,牢牢把握受众需求,不断提高人社政策知晓率,推进人社政策“看得懂、算得清”,努力“讲好人社故事、唱响人社声音”,不断扩大人社政策的知晓率、普惠面,全力助推人社事业转型发展。

(二)进一步在校企对接上着力。建立校企对接服务平台和联动机制,全面掌握校企之间的人才供需情况,鼓励企业在学校开设“工厂”,让在校学生及时与社会、企业的需求对接,得到更多的实践机会,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提高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率。促进“工学一体”的就业就学人才培养制度,实现企业需求和职业教育无缝对接,解决就业的结构性矛盾问题,达到社会、企业、学校和劳动者多赢的效果。

(三)进一步在规范用工上着力。通过实行经营实名制、工作申报制、联合巡查制、首位淘汰制、责任追究制和有奖举报制,规范劳务市场用工,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公平竞争、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











关于公共卫生防疫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9月26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卫健委主任  张俊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公共卫生防疫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奉行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舒城”建设,县人大常委会给予了极大关注和支持,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县公共卫生整体实力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特别是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医疗卫生战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经受住了空前严峻的考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誉。

一、公共卫生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460个,其中: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个、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个,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1家单采血浆站,乡镇卫生院21所(其中中心卫生院8所),村卫生室38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3个(含口腔服务站3个),民营医院3个,个体诊所21个。全县执业(助理)医师数1439人,执业护士数1360人,床位数3490张,在岗村医705名。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序推进。

自2019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两卡制”以来,不断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基本形成了组织领导、任务分工、量化标准、绩效考核等一整套工作体系,扎实推进“两卡制”达到新的水平。截至8月,全县两卡制总积分3344.2万分,其中乡镇得分495.1万分,村级得分2849.1万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按照“总额控制、统一系数、按季预拨、年终清算、奖优罚劣”的原则直接与工分值积分挂钩。依据工分值情况拨付乡、村两级基本公卫项目资金3078.5万元。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2.3万人;高血压患者管理12.7万人,规范管理率84.3%;糖尿病患者管理3.3万人,规范管理率84.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患者管理0.4万人,规范管理率62.3%;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78.8万人,建档率124.2%。

(二)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持续提升。

传染病早期发现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覆盖25家县乡医疗机构和1家单采血浆站、1家民营医疗机构。实施数据化预防接种服务,疫苗出入库追溯系统全覆盖,实现流程更便捷、接种更安全、信息更透明。传染病控制成效明显,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未发生因防控不力导致的甲、乙类暴发疫情,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等疫情的严峻考验。截至8月,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315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职业健康管理不断加强,开展全县企业接害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专项治理,对全县重点企业的接害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情况进行督导,目前已有60家重点企业开展了职业健康检查。

(三)妇幼老龄健康服务扎实开展

强化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今年累计已完成宫颈癌筛查9279人,乳腺癌筛查2234人;全县已完成婚检9592人,任务完成率141.05%;完成孕优7326 人次,任务完成率104.66 %。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目前已完成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11.1万人,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3.7万人。积极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融合发展,已建成5家医养结合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总床位数为1420张,其中医疗床位131张,养老床位1289张。

(四)卫生综合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强化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4起,累计罚款人民币13.63万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一、二季度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梳理问题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

二、疫情防控开展情况

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特别今年是“5.13”六安、“7.20”南京疫情发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始终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策略,严格落实“外方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调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1办11组”,及时增设核酸检测组,进一步充实优化指挥部力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每日值班,统筹指挥防控工作;印发《舒城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工作方案》,设立精简高效的常态化防控领导组,成立常态化疫情防控“1办8组”,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定人定责。

(二)从严从紧抓“外防输入”,构建人物同防链。

一是精准摸排管控。及时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名单,落实网格责任制。对所有中高风险地区返(来)舒和入境返(来)舒人员第一时间摸排管控到位,落实集中隔离+3次核酸检测(1、7、14天)。对中风险地区返(来)舒人员,落实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1、14天)。今年以来累计摸排高风险地区返来人员301人,中风险地区返来人员730人,入境返来舒人员132人,均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二是及时流调处置。对协查信息第一时间开展流调,加强公安大数据比对,确保流调精准,落实集中隔离等管控措施。对高风险地区返(来)人员及时开展流调,掌握活动轨迹,掌握主动。对大数据推送信息,严格按照“1236”机制响应,落地查人。今年以来,累计收到协查密接25人(其中人在外地22人,本地3人),流调排查次密接90人;累计收到协查次密接116人(其中人在外地67人,本地49人);对高风险地区返来舒人员流调密接597人;累计排查大数据推送信息689条,均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三是从严查验管控。高铁东站、火车站、高速出口查验点,严格查验。发热患者和黄码的原则上一律劝返;“红码”人员、高风险地区返(来)人员落实集中隔离。今年以来,高铁东站和火车站累计查验33.6万人次;高速出口累计查验1985车次,2579人次;四是严格进口物品管控。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措施。今年以来,累计检测进口冷链食品34.9万份。五是强化营造防控氛围。广泛宣传,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县各主流媒体、自媒体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群防群控氛围。

(三)从严从紧抓“内防扩散”,构建疫情阻断链。

一是强化监测预警和院感防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加强发热门诊和院区管理,强化院感防控,严禁基层医疗机构截留发热病人,闭环管理。严格零售药店管理,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必须凭医疗机构处方并实名登记。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15.5万人,累计推送发热病人2.1万人。二是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管控。商超、宾馆、餐饮店、公共交通工具、办事大厅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1米线等防控措施。三是严格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每2-3天检测1次。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医务人员核酸检测4.9万人次,外卖快递人员累计8835人次,进口冷链从业人员2124人次,养老福利机构322人次,监所人员1171人次。四是严格集中隔离点管理。县级4个集中隔离点,严格落实“三区两通道”要求,落实“八类症状”监测等工作。今年以来,累计集中隔离515人,其中密接5人,次密接152人,入境返舒116人,高风险地区返来人员217人,其它25人。

(四)从严从紧抓应急准备,构建应急处置链。

及时更新补充应急物资,确保疫情应急处置满负荷运转一月用量。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处置能力。8月8日在城关镇中大社区开展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通过模拟各场景依次展开、逐步深入,真实模拟了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全流程各环节,起到了磨合应急指挥体系、锻炼应急处置队伍的目的。

(五)从严从紧抓疫苗接种,构建免疫屏障链。

一是高位推动。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组,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统筹协调;制定《舒城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至各乡镇、开发区,按日量化任务剂次数。二是强化宣传。广泛宣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知识和意义,使接种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疫苗接种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氛围。三是提升能力。合理设置接种单位,全县共计23个接种点,107个接种台,接种人员238人,医疗救治保障人员110人。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配足各接种点接种和冷链设备,并新增冷链运输车一辆,保障疫苗及时配送到位。县卫健委分别于3月5日和4月8日,2次对新冠疫苗接种人员、登记人员进行培训。四是规范接种。严格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的原则规范操作,开展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信息登记、接种后30分钟留观等工作。五是加强保障。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专家指导组和医疗救治保障专家组,指导全县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和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抽调22名县级专业人员驻各接种点医疗保障,全县120急救车辆归县120中心统一调度,出现严重异常反应,快速转运,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六是加强调度。县疫防办组织专班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每日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统计,每日通报接种进度,对后进乡镇及时进行约谈和调度。七是攻坚克难。8月28日起,全县总动员,聚焦第一剂新冠病毒接种攻坚战。县疫苗接种工作领导组主要领导每日调度,科学安排。截止9月2日18时,我县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12周岁以上人群第一剂疫苗接种任务。

截至9月21日,完成12周岁以上目标人群接种第一剂接种565684剂,完成率101.8%;完成第二剂接种510683剂,第三剂84356剂,累计完成1160723剂;完成全程接种513544人,全程完成率90.78%。

三、存在问题

在这次疫情应对中,我县在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方面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充分。全县医疗资源总量逐年提高,但人均资源配置不足,区域医疗布局不够均衡,尤其是基层薄弱问题突出。现有综合医院感染病区专业设施与能力建设相对薄弱,隔离病房的数量储备还不充足。

二是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直被视为公共卫生的“守门人”,承担特殊的使命和责任,在防范重大疫情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目前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建设不充分,在经费投入、资源配置、激励机制等方面相对薄弱。

三是医防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医防融合还有很大空间,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相互联动还不够紧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专业素养水平有待提高,对传染病的早期辨识和筛查能力不足。院前急救体系与重大疫情防控需求还有差距,负压救护车的数量无法满足病人转运尤其是确诊病人转运的需求。实验室检测能力亟待加强,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筛查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是健全防控长效机制。针对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科学精准防控,加强对重点场所如医院、药店的监测排查,对重点人群如进口冷链、外卖快递、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行业从业人员应检尽检,最大限度排除隐患,防止疫情反弹扩散。二是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系统,完善各类监测哨点布局。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院感管控,更好发挥医疗机构疫情“哨卡”的作用。三是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综合应急、卫生健康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防控工作平战结合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机制,推动专职网格员、社区全科医生、基层公安民警、社区干部等多方联动,筑牢公共卫生基层治理体系。推进疫情、舆情、社情综合管控,统筹防风险、战疫情和保稳定各项工作。

(二)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制机制。

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不同级别和规模事件的监测、预警、报告、救治、管控等应对处置方案,形成分级分层快速灵敏的应急响应机制。二是健全应急分工协同机制。坚持政府统筹,部门、镇街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应急处置各个环节的高效衔接与协同配合。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完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强化疾控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的统筹、协调、谋划和管理职能,形成具有技术管理为基础和业务管理相协同的新型体制机制。二是巩固提升疾控业务水平。推进县疾控疾控中心综合楼建设,改善仪器装备条件,统筹满足区域内检测需要,提高传染病、健康危害因素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四)持续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巩固强化医共体建设,加强远程诊疗平台等信息化技术应用,积极推动医疗资源和人才“双下沉”,带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效率“双提升”,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模式,织密织牢公共卫生第一道防线。二是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建议加大公共卫生相关专业人才招引力度,合理充实人员力量,优化公共卫生应急人员队伍结构。三是加强基层公共卫生职能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室设置,推进村级卫生室公共卫生哨点建设。四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好用好居民健康档案,推动签约服务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

(五)加大公共卫生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应急常识,传播依法防控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增强群众的卫生健康素养和疾病防控意识。在机关、学校、社区、企业、乡村大力开展健康科普教育,积极倡导健康文明、安全卫生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提升全县公共卫生防疫水平,是关系民生和人民健康的重大举措。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深入推进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不断强化管理,努力推动全县公共卫生防疫事业再上新台阶。




关于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八五”

普法工作安排的报告

——2021年9月26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司法局局长  王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县“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安排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

2016年“七五”普法以来,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正确领导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创新工作思路,以“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为抓手,以“江淮普法行”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为载体,以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舒城建设,全县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思维逐步增强,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组织领导保障有力。成立了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召开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内容。县法宣领导小组与成员单位、各乡镇签订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书,分解年度普法重点任务,层层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普法软任务逐步转变为硬指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县已命名表彰“舒城县民主法治示范村”125个,18个行政村跨入“六安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13个行政村跨入“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城关镇幸福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双培养工程。

(二)普法力度持续加大。学法用法常抓不懈。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500多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形成制度;县、乡(镇)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每年举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组织全县公务员参加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和新任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宪法宣誓;全县中小学校均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中小学法治教育做到了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普法队伍健全建强。以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察等为主体,组建了“七五”普法宣讲团;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等为主体,组建了普法志愿者队伍;以乡镇、单位法宣办工作人员为主体,组建了普法联络员队伍。目前,全县共建立县乡(镇)普法工作机构130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300多人,培养社区、村组法治宣传员2000多名,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普法工作组织网络。

(三)普法形式多种多样。结合“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活动进行普法。将法律六进”示范点作为“七五”普法工作联系点,春秋乡胜利村被命名为省“法律进乡村”示范点,12个单位、学校、企业、村和社区被命名为市“法律六进”示范点。每年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助力脱贫攻坚 弘扬法治精神”、“法治宣传月”、“宪法进万家”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在消费者维权日、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结合政法工作进行普法教育。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以案释法、巡回法庭、公开执行、矛盾化解等方式,提升司法公信力,组织开展公民旁听庭审120场次,6000多人亲临庭审现场旁听,取得了较好的法治教育效果。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开办了“法治在线”“以案说法”“法在身边”等普法栏目;建成县法治文化广场和滨溪法治文化(宪法)主题公园,春秋乡法治文化广场和滨溪法治文化(宪法)主题公园被命名为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新建农民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等39处,村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全覆盖;组织开展有奖征文活动和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结合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播放法治动漫宣传片、科教片、故事片等1000多次,组织举办大型法治文艺演出12场次,编印《舒城县“七五”普法手册》《宪法》4万册。

我县“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有不足。一些普法工作战线的同志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工作缺乏新鲜感。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二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普法投入不足,部分乡镇和部门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经费缺乏保障,乡村普法阵地等硬件建设跟不上。普法专业力量不足,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整合、调度有待加强。三是普法成效有待提升。缺乏创新性,大多还停留在挂挂横幅,出出宣传橱窗,送送小礼品,发发资料等传统普法形式上,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创新形式还比较缺乏,难以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缺乏针对性,对普法对象的需求研究不够,失学青少年、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普法教育仍然比较薄弱。缺乏实效性,普法新媒体影响力不足,部分地方法治文化建设规划、措施等没有落到实处,法治文化阵地功能作用不强。

二、全县“八五”普法安排意见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八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全县“八五”普法总体安排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舒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到2025年,全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明确重点普法内容

一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县委党校重点课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好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和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在法治宣传教育广场、公园、基地中增加宪法宣传内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是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发挥民法典宣讲团作用,开展民法典进基层宣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

四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态文明建设、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重要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服务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和合肥都市圈等重大战略,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

五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纳入创建模范机关、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员教育培训和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考核内容。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完善旁听庭审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开设好法治教育课程,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对教职工的法治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推动全县中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四落实”,将法治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常设内容。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法治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推动实践养成。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居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三是完善制度保障。完善激励制约机制,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促进群众在参与司法活动中提升法律素质。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融入万佛湖、万佛山等景区建设,形成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景区。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工程,实现乡镇、开发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村(社区)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全覆盖。

二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加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等专业力量之间的内外联动,创作推广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富有舒城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江淮普法行”“三下乡”“送戏进万村”等活动,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三是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注重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是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和城乡社区依法治理。依法依规开展基层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加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贯彻实施《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禁毒、防诈骗等专项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推动公司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二是深化行业和专项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鼓励行业协会利用团体标准提升行业治理水平。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中增强普法效果。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发挥典型案例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是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加强“八五”普法宣讲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社会人才参与普法工作。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主动承接、积极参与公益普法项目,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鼓励单位和社会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强化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运用,形成多级互动传播。宣传好、利用好安徽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站和舒城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舒城普法”微信公众号。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地本单位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切实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

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四是加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表彰和奖励各级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提出整改要求。

我县“八五”普法规划自2021年开始实施,2023年开展中期检查,2025年对“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表彰先进,推广典型经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县“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经过本次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相关决议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工作,扎实抓好“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落实,为全面推进新阶段现代化幸福舒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以上报告,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舒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9月26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成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会议报告2018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公正审理案件,有效打击了各类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8年1月至2021年8月,县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61件,审结1039件,结案率97.93%。判处罪犯1437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4人。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416件,占比40.0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3件,占比3.18%;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侵犯财产犯罪案件101件,占比9.72%;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37件,占比22.81%;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17件,占比1.64%,其他犯罪案件235件,占比22.62%。

二、主要工作

刑事审判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能。做好刑事审判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长治久安。县法院认真贯彻扫黑除恶各项要求,依法严惩各类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实现了司法的公平与正义,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靠前指挥协调,精心部署安排,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动专项斗争的有序开展。配强审判力量,优化办案流程,在法定刑幅度内从严从快,确保办案质量。共审结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判处罪犯20人,其中16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首要分子方林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六个月;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14件,判处罪犯95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1人。程建、余磊、周浩、李万春等一大批恶势力犯罪分子受到严惩。

二是精准打击犯罪,实现“黑财清底”。紧盯“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目标,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排查活动,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组织排查民间借贷类案件5422件,移送犯罪线索 45条。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严格落实“黑财清底”工作部署和要求,集中执结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对查证属实的黑恶财产,坚决予以追缴没收,并穷尽措施处置变现,提升执行到位率。三年来,执结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19件,执行到位金额938万元,执行到位率94.93%。

三是坚持深挖彻查,确保打深打透。严厉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对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与纪委监委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建立案件审理会商制度等工作机制4项,统一执法办案标准。组织庭前会议,梳理证据清单,结合实际制定庭审提纲,确保庭审有序进行。因受疫情防控影响,运用信息化手段克服庭审障碍,与羁押场所建立远程视频连线,确保线上开庭顺利进行,审结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黄家财等7人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案和徐金霞等15人诈骗、寻衅滋事、虚假诉讼案,实现涉黑涉恶案件清零目标。

(二)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严惩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惩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95件,判处罪犯105人。始终保持对“黄赌毒”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遏制毒品蔓延态势,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0件,判处罪犯52人。审结开设赌场、赌博等犯罪案件37件,判处罪犯114人。审结组织卖淫、容留卖淫等犯罪案件9件,判处罪犯22人。严格公正审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3件,判处罪犯32人,净化政治生态。通过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大力推进平安舒城建设。

二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在依法严厉惩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实行教育、改造、感化、挽救的方针,针对被告人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及认罪认罚案件依法从宽处罚,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适用非监禁刑。三年来共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661人,非监禁刑适用率46.29%。严格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为421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成立少年法庭,对未成年被告人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判处罪犯13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8人,并配合社区、学校、家庭进行矫治,帮助早日回归社会。

三是有序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案件质效。以刑事案件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为抓手,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繁简分流工作,加大简易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近三年简易程序适用率达21.89%,认罪认罚从宽案件538件,占比52.13% 。探索适用表格式裁判文书和速裁程序,共有11案件通过表格式裁判文书实现快审快结。

(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积极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针对基层组织建设、金融安全等重点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2条,已获反馈11条。与组织部建立联审机制,对干部选拔晋升、预备党员发展、评先评优申报等工作进行征信审查,实现与行业监管、基层治理的有效衔接。开展“送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普法活动,让千余名学生受到警示教育。牢固树立“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依托“巡回审判”、普法“六进”等活动,推进审判中心下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依法惩治金融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经济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案件7件,判处罪犯7人,审结“杀猪盘”、“MT4赌博平台”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7件,判处罪犯10人,追回财产损失100余万元。2021年审结跨境赌博系列案件7件,涉案人员43人,涉案金额达7亿元。始终坚持把打击犯罪与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统筹起来,强化审执兼顾意识,尽最大可能挽回受害人损失。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护航生态功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对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审结相关案件61件,判处罪犯89人。支持生态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李鹏飞、许照军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被告人除受到刑事处罚外,附带民事判决责令其承担渔业资源损失和修复费用,2000多斤鱼苗被投放至相关水域。审结我县首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判处罪犯5人,50余名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全程旁听案件庭审,接受警示教育,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四)坚持党的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刑事审判工作,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刑事审判工作各个方面,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刑事政策,做到刑事审判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情况及时向党委及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法院党组定期研究刑事审判工作,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精准打击犯罪,保护人民。

二是狠抓审判业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刑事审判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刑事司法铁军。目前,共有刑事审判工作人员7名,其中,员额法官3人,法官助理1人,书记员3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5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审判团队建设,深化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推动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加强刑事审判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推进“206”系统使用,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流转。运用发改案例汇编、类似案例检索等功能,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

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刑事审判队伍自身廉政建设,筑牢反腐防线,坚守清廉底线。严格执行任职回避、“五个严禁”、“三个规定”等制度内容,坚持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定下发《“四类案件”监管通知》,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对违纪违法零容忍,做到警钟长鸣。组织干警学习政法英模魏晶晶等人的先进事迹,并撰写心得感悟,确保刑事审判队伍风清气正。

(五)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正确方向

一是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密切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赠阅《人民法院报》和《联络专刊》,积极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广泛听取并积极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视察工作、座谈交流,通过彩信、官媒等平台推送法院信息,报告日常工作,促进刑事审判工作良性发展。

二是认真接受监察监督和检察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两个责任和意识形态责任,抓好监察建议书的落实,重视和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办理检察建议,规范司法行为,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是自觉人民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待信访当事人来访诉求,及时办理答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审判工作情况。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做好136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审刑事案件782起。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积极了解和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近年来,刑事案件数量增长迅速。面对困难和挑战,县法院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发扬努力拼搏、开拓进取的精神,创新机制方法,挖掘工作潜能,圆满完成了各项刑事审判工作任务,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4个集体、 25 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县法院荣获“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刑庭荣获“全市法院集体三等功”,刑庭干警荣获“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嘉奖”、“舒城县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吴某套路贷案件入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文件适用指导案例》。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近年来刑事案件保持高位运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频发。目前全院员额法官仅有47名,刑事法官仅有3名,审判工作任务成倍增加,工作压力逐年增大,队伍不稳定、人难留等问题突出。刑事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社会矛盾突出,刑事法官职业风险和压力加大,职业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部分案件效果不理想。新类型、涉众型犯罪显著增多,犯罪信息化、组织化趋势明显,刑事审判难度不断加大,准确适用刑事法律面临新的考验。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金融证券等犯罪案件,在调查取证、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等方面存在实际困难,部分案件办案效果不理想。新类型案件频出的形势下,要保证每一个案件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队伍的业务素质、司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是沟通协调机制仍需完善。部分案件沟通机制不深入、不及时,影响了案件质效。少数案件证据标准认定不统一,影响到打击力度;少数案件诉前没有注重涉案财产扣押、查证等相关工作,造成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诉讼判决难以执行。部分老弱病残罪犯“收监收押难”问题依然存在,尚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县法院将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补齐短板、补强弱项,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和社会长治久安。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聚焦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平安舒城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全面加强执法办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新型犯罪惩处力度,遏制网络犯罪多发态势,净化网络空间。加强法治宣传,增强公民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犯罪。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的办理,积极听取社会各界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有效改进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三)坚持严惩高压态势,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聚焦非法集资、“软暴力”要债等突出问题,深化线索摸排,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确保除恶务尽。着眼常治长效,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综合治理等机制,加强与县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对村“两委”集中换届、干部选拔晋升、评先评优申报等工作,严格落实资格联审机制,健全基层治理体系,让黑恶势力无处生根。

(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邀请刑事审判业务专家和上级法院资深法官来本院授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官监督措施和办法,确保公正司法。培养刑事法官良好的职业操守,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保证法官在履行职责中经受住考验,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刑事法官队伍,维护司法公信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对刑事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开拓进取,不断提升刑事审判工作能力水平,深入推进平安舒城、法治舒城建设,为实现“领跑六安、链上合肥、融入长三角,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审议。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

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9月26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安排的报告》。2016年至2020年,舒城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取得重要成果,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舒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全面落实舒城县“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内容和重点领域,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抓好宪法宣誓制度的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完善旁听庭审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设好法治教育课程,推动全县中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四落实”,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针对不同群体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工程,实现乡镇、开发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村(社区)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全覆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

五、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发挥典型案例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八五”普法宣讲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鼓励单位和社会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推进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当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重新确定全县乡级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的决定

(2021年9月26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中有关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规定,现决定重新确定全县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如下。

城关镇160名(含经济开发区的金虎村(社区)、金墩村(社区)、北隅村(社区)、丰墩村(社区)、三里河社区24名)

桃溪镇68名(含经济开发区的三沟村(社区)、新民村6名)

千人桥镇78名     杭埠镇81名     百神庙镇70名

南港镇78名       舒茶镇63名     春秋乡63名

干汊河镇78名     柏林乡72名(含经济开发区的青墩村1名)

万佛湖镇68名     阙店乡67名      五显镇69名

张母桥镇64名     棠树乡67名      汤池镇79名

河棚镇60名       庐镇乡59名      晓天镇69名

山七镇67名       高峰乡64名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士彬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等

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9月26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张士彬提出辞去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监督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士彬辞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时接受张士彬辞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辞 职 报 告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

因本人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故请求辞去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司工委副主任职务。

特此报告。




报告人:张士彬

2021年9月8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庆敏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等

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9月26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黄庆敏提出辞去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黄庆敏辞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时接受黄庆敏辞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辞 职 报 告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

因本人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故请求辞去舒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副主任职务。

特此报告。




报告人:黄庆敏

2021年9月16日











关于决定任命张永宏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王万喜的提请,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26日通过,

决定任命:

张永宏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特此通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

提请任命张永宏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十)款之规定,提议:

张永宏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请审议决定。


县 长:王万喜

2021 年 9 月 7 日











关于任免曹中生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监察委员会:

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胡敏的提请,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26日通过,

任  命:

曹中生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童来应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关于提请任免曹中生等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提请任命:

曹中生为舒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童来应的舒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主任:胡敏

2021年9月8日










关于任免张志国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涛的提请,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26日通过,

任  命:

张志国为县人民法院千人桥人民法庭庭长,

免  去:

怀  红的县人民法院万佛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蔡  琦的县人民法院千人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关于提请任免张志国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因法院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提请任命:

张志国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千人桥人民法庭庭长;

免  去:

怀红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万佛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院长:王成涛

2021年8月26日








关于提请免去蔡琦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因法院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提请免去:

蔡琦同志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千人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院长:王成涛

2021年8月20日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上午:

出  席(29人)

主  任:张瑞杰

副主任:盛光兴  李家响  吴家文  方跃宏  陶  才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许教育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宋卓飞  张大丽(女)  陈  勇

周自力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徐  军 盛玉群(女)

梁嫣嫣(女)韩务农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建华

因事请假(7人)

副主任:秦继永

委  员:文  方  束铭文   张士彬  黄庆敏  梁  钧

魏安胜

列  席(16人)

刘兴旺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成涛   县人民法院院长

卜宜湘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陈盛源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邱昌玉   县人社局局长

张俊社   县卫健委主任

王  涛   县司法局局长

李增牛   五显镇人大主席

李正友   县人大代表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

王  惠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储书生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胡巧生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吴  琳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专职副主任

朱姗姗   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专职副主任

下午:

出  席(30人)

主  任:张瑞杰

副主任:盛光兴  李家响  秦继永  吴家文

方跃宏  陶  才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长峰  王祥东  许教育  李家稳  杨伟民  束传东

吴光皓  吴家才  汪守贵(女)宋卓飞  张大丽(女)  陈  勇

周自力  查贵永  钟玉红  徐文荣(女) 徐  军 盛玉群(女)

梁嫣嫣(女)韩务农  傅成和  曾家旗  魏建华

因事请假(6人)

委  员:文  方  束铭文   张士彬  黄庆敏

梁  钧  魏安胜

列  席(17人)

刘兴旺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成涛   县人民法院院长

卜宜湘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陈盛源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邱昌玉   县人社局局长

张俊社   县卫健委主任

王  涛   县司法局局长

李增牛   五显镇人大主席

汪才俊   柏林乡人大主席

李正友   县人大代表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

王  惠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储书生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胡巧生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吴  琳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专职副主任

朱姗姗   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专职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