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来舒开展《六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调研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
10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延友率调研组来舒开展《六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调研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梅家宏,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和监司工委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
调研座谈会上,县城管执法局及所属相关管理机构,县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建、林业、生态环境等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园林企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立足基层绿化建设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围绕条例的适用范围、绿化管理体制机制、部门职责、绿化管护责任主体、制度设计、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设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法规草案文本提出了修改意见。
调研组指出,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城市绿化工作,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大家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进我市城市绿化立法工作的顺利完成。调研组表示,将认真研究、吸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把草案修改好完善好,切实增强法规的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调研组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负责人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了解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