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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开发利用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19 14:33    作者:舒城人大     来源: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51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郭兴中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开发利用情况的报告》,并对《舒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作出决议。会议原则同意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规划》。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我县实际,对规划编制和实施以及土地开发利用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面对用地指标控制严格、用地需求居高不下的矛盾和压力,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在土地报批、用地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障了城乡建设用地需要,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要素支撑。此次舒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约束性指标和编制要求,按照划定的三条控制线科学系统安排舒城县国土空间格局,规划结构和布局合理,内容全面翔实,符合我县实际。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把牢规划编制正确方向。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工作的重要论述,正确处理好当前和未来的关系,既充分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又为未来发展留下足够空间。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合理配置资源要素,保障好生产发展、满足好生活需求、保护好生态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

二、加强与上位规划和相关都市圈规划等的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整体谋划部署。提出国土整治修复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为下一步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做好衔接。明确城市更新的内涵和原则,为编制和实施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指导。加强与上位规划和相关都市圈规划的衔接,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合肥都市圈,结合合六同城化,促进与都市圈城市的协同发展。充分了解周边城市总规编制情况,积极沟通对接,实现区域协同和错位发展。

三、注重规划的严肃性和系统性。规划获批后,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组织实施,确保规划落地。加强成果运用,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不得违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严格标准、严肃执法,切实维护总规的稳定性、强制性和权威性,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舒城提供更有力的国土空间保障。

四、强化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加强闲置资源利用,摸清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等情况底数,分步实施、分类处理,盘活资源,破解土地要素制约瓶颈。完善工作机制、监管机制和考核机制,把用地批前、批中、批后监管有机统一,压实责任,切实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