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3-10-23 14:36    作者:舒城人大     来源: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2023年9月22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司法局局长王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积极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等措施,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实效,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舒城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会议同时指出,当前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形势愈加严峻,存在队伍力量相对薄弱、部门衔接不够紧密、基础保障有待加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监管举措,提升工作实效。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重要内容,定期组织矫情分析和风险研判,抓好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增强监督管理实效。要落实分级分类管理,个性化制定矫正方案、加强法治教育、继续探索心理矫治方式、创新适应性帮扶措施,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强化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基层社区矫正执法队伍,进一步完善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水平。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壮大志愿者队伍。继续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和“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强化执法职能作用发挥。依法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提高社会认同。社区矫正法纳入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普法责任制,增进职能部门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理解,促进法定职能和工作职责的准确落实。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报刊、专栏等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认知度,为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