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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3-10-24 8:8    作者:舒城人大     来源: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2023年9月22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王波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精心谋划,统筹安排,深入推进双基建设,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着力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农村环境更加整洁美丽,农村服务更加完善有序,农村生态更加和谐宜居。会议认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如少数部门、乡镇、村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工作推进力度不够,进度不快;公共基础设施日常管护运营机制不健全;部分乡村集体经济薄弱,投入方式主要依赖财政资金,难以满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需求;部分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配合程度不够等。对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好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人居环境行动。统筹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农村改厕、黑臭水体治理、垃圾清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是实施好农村改厕。在抓好全县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的基础下,扎实、有序推进卫生厕所建设,既求数量更求质量,改一座成一座。二是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建设。根据我县农村居住较为分散,居住人口时多时少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污水处理方式,积极推广小型便利实用的“四池一地”分散式污水处理模式。三是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实现垃圾治理全覆盖无死角,逐步探索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模式。

二、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村庄环境常净常美。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二是激发群众内生动力。通过完善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和“道德银行”积分制管理、“红黑榜”评议机制等方式,明确村集体、村民的保洁义务,强化正面激励和反向约束,共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三是发挥公益岗作用。积极探索“公益性岗位+”模式,将公益岗位与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相结合,使之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有生力量和有益补充。四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和不定期抽调人员进行督查考核,按月通报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三、加大财力保障,拓宽环境整治资金渠道。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围绕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统筹整合使用好各类涉农资金。二是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村集体收入。三是创新市场化投融资渠道。引入企业、社会组织、村民个人等,多方筹资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逐步建立形成以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四是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参考城市物业收费方式,采取适度收取物业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方式,建立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