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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11-30 15:54    作者:舒城人大     来源: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1129日上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庭美,副主任李家响、梅家宏、陶才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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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视察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舒城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作出了关于召开舒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王庭美作了强调讲话。她指出,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把人大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同依法履职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健全监督体系、拓展监督内容、改进监督方式,在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升审议意见办理质效,拓宽解决问题思路,推动成果转化,持续改进政府各方面工作;要巩固拓展审计监督成果,确保高效高质处置化解问题,健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的协调贯通机制,推动部门建章立制;要增强预算监督刚性约束,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王庭美强调,办理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就是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方面各层级工作上,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们要做到提出建议高质量,通过积极开展代表议案建议的征集工作,协助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要做到办理建议高质量,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用心用情用力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把建议办理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完善“民声呼应”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完善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机制;要做到督办建议高质量,常委会要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办结,同时加强对议案建议办理典型案例的宣传,营造为民办实事的浓厚氛围。

王庭美指出,距离年底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大家要善始善终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要认真做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按照第二批主题教育要求,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要认真做好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筹备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会议如期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要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全面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聚焦代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谋划明年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盛光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政,县政协副主席、审计局局长张成伟,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笑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郑锐,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安红,县政府办主任肖波、县财政局局长张旺,高峰乡人大主席杨世贵、晓天镇人大主席束钰、县开发区人大工作负责人夏登林、县人大代表王良保、汪年三、王永春、李可可,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