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 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
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
3月2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汤国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4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治理,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进一步彰显,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美丽舒城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会议指出,当前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城乡水污染治理存在短板,老旧小区污水管网建设不健全,环保基础设施运维不规范,污水收集率还有待提高、渗漏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固体废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需要加强,建筑垃圾分拣中心露天场地堆放体量大且时间长,易受雨水冲洗形成二次污染,污泥干化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三是大气污染防治仍需加强,施工领域扬尘治理不彻底,居民区餐饮油烟污染及噪声扰民问题治理效果不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四是生态环境监测管理能力有待提升,部门之间合力发挥不充分,职责落实需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需要持续发力。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生态优先,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生态强县目标不动摇,精准发力,补齐短板,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一是坚决整治大气污染问题。持续深入推进“七个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全县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力度,加强建筑施工扬尘和居民区餐饮油烟治理,严管秸秆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提升空气质量。二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制度。强化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目标管理,完善城区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加强污水管网漏接、混接问题排查,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各类水质稳定提升。三是坚决整治土壤污染问题,加快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规范建筑垃圾堆积,强化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将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摆在突出位置,聚焦环境问题整改,强化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紧盯县域环境问题高发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坚持“环保高压线,问题零容忍”,进一步落实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调度机制。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序时进度和整改标准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整改整治见底见效。
三、切实减污降碳,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优化调整和倒逼作用,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调整,持续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坚决停批停建不合规项目,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标准创新,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严格落实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审查制度,系好风险管控的“第一粒扣子”。
四、服务监管并重,持续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行政执法监管,严打企业与个人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帮扶服务意识,坚持“监管与服务”“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环保问题,切实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压紧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源头保护、监测预警、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等全方位生态保护执法联动监管机制,强化督责问责,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环保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