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年三:扎根乡土践初心 履职为民促发展
汪年三,男,1970年出生,舒城县高峰乡普明村人,舒城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目前经营舒城县高峰乡普明村年三原生态家庭农场。长久以来,他用实干担当诠释着“人民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这位从外出创业者转型为乡村振兴带头人的基层代表,以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以务实履职解决民生难题,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不凡的履职篇章。
1994年,24岁的汪年三赴杭州创办冰块加工厂,历经14年打拼积累创业经验。怀着对家乡的深厚感情,他于2010年返乡创办茶厂,引进现代化制茶设备,每年收购茶农鲜叶3万余斤,带动周边农户增收。2013年,他创办生态家庭农场,引进波尔山羊、黑山羊等优良品种,发展规模化养殖。目前农场存栏山羊600余头、土鸡2000多只,年营业额超百万元,为当地村民提供稳定就业岗位。
当选县人大代表后,汪年三始终牢记职责使命。他坚持深入群众收集意见建议,将履职重点放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2023年,针对普明村西山组群众反映的公交出行不便问题,他实地调研后迅速形成代表建议提交乡人大。经多方协调,仅用一周时间便完成公交站牌选址安装,有效解决120多名村民出行难题。在道路建设方面,他主动出资完善村道路基,积极争取交通项目支持,推动完成村道硬化升级,惠及全村600多户群众。
同时,他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履职水平。为了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作为一名基层的人大代表,汪年三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代表法》及人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人民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积极参加县、乡两级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和代表活动,使自身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履职水平不断提高。
从创业能人到群众“代言人”,汪年三代表用行动证明:人大代表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他扎根乡土发展产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他聚焦民生建言献策,架起党群“连心桥”。在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上,这位基层代表正以更饱满的热情,继续书写履职为民的精彩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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